林汀汀穿越重生文:唐太宗:司法公正是治国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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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司法公正是治国之本

    作者:司马当

——读史启示录《贞观政要》之三十九

 

 

贞观六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曾在受召见时佩刀入宫,直到长孙无忌出宫时,监门校尉才发现此事。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监门校尉没能发现长孙无忌佩刀入宫,罪该处死,长孙无忌误带刀入阁,判处徒刑二年,罚铜二十斤。太宗同意这个意见。但大理寺少聊戴胄却反对,他说:校尉没发觉和长孙无忌带刀入宫,同样是过失,臣子对于皇上,不能称过失,按照刑律“供奉御用的汤药、饮食、舟船,发生差错不合乎制度的都处死。如果依据法律,对长孙无忌佩刀入宫也是死罪。当然,如果陛下考虑到他的功劳和您的亲戚关系,那就不是我们司法机关所能设定的,毕竟最高法院院长也是你陛下选用的,这点儿政治我还是懂得。太宗说,法律不是我一个人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怎么能因为长孙无忌是皇帝国戚(李世民的小舅子)就曲解法律呢?于是就要求复议。但封德彝仍坚持原来的意见,太宗同意。戴胄又上奏反驳说:校尉是由于长孙无忌的行为造成的犯罪,按照法律比长孙无忌的罪要轻一些才对,如果论他的过失,那么犯罪情节相同,但却一生一死,量刑差别太大,这有损于司法公正的形象,我希望皇上考虑我的意见。太宗终于免除了校尉的死刑。

当时,朝廷大力开展选拔推荐人才的活动,有不少人伪造履历和文凭,太宗发现后,命令荒报的人自首,不自首的将处以死刑。不久,一个荒报学历的人败露,戴胄依据法律判处流刑,并将此案向太宗报告。太宗说:我当初下诏令,说不自首的处死,现在根据法律判决流刑,这是在向天下表示我言而无信了。戴胄说:陛下真的下令杀了他,那么臣下也管不了,但你既然将这个案件交给我法院(大理寺)审判,我们就得严格依法判决。太宗说:你是依法了,却让我失信了。戴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公布的大信用的(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而你说出来的话,只是当时凭喜怒发出来的罢了。陛下一时发怒,想要杀掉他,现在已知道不能这样,才不顾及自己的面子,交由审判机关依法处理。这正是忍耐小的忿怒而保持了大的信用(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我私下认为这正是陛下之美德。太宗说:谢谢你,有你这样的法官,不讲政治讲法律,我对大唐王朝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可惜的是,一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的许多冤假错案都是因小忿而失大信,一些被高调政治化的司法机关为了维护官员们厚厚的脸皮,什么卑鄙下流的事都干得出来。

贞观二年,太宗对房玄龄等人说:诸葛亮做丞相时,很公平正直,他曾上奏请把廖立、李严削职为民到蜀地南方。后来廖立听说诸葛亮死,竟哭着说,我们恐怕要亡国了。李严听说诸葛亮死,哀伤得发病死去。所以陈寿称赞他:诸葛亮执政,推诚相见,开诚布公,只要是竭尽忠心有益国家的人,即使是他的仇人,他也必定要奖赏,凡是违犯法令怠慢职守的,即使他的亲戚也必定处罚,你们难道不羡慕企及他?房玄龄回答说:治理国家的关键就在于司法公正,为官正直,所以《尚书》说:“不营私结党,正道浩荡,不结党营私,天道顺当”。现在陛下所向往的就是建立一个一心为民、诚实信用的政府,让大唐的子民享受司法的公平公正,让老百姓有理有处讲,冤有处申。太宗说:这正是我所想的,岂有只说不做的道理。

所以,在贞观年间,极少有冤假错案,绝无截访公司之类的混帐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