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仙鬼话天涯网全文:[转载]中医基本理论?(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10:51:23
  中医学认为,人体各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维持着相对的动态平衡,从而保持着人体正常的生理活动。当这种动态平衡因某种原因而遭到破坏,又不能立即自行调节得以恢复时,人体就会发生疾病。

  病因,就是破坏人体相对平衡状态而引起疾病的原因。古代中医病因学将致病因素分为三种:即外因(如六淫、疠气等),内因(如七情)和不内外因(包括饮食不节、劳逸损伤、外伤、寄生虫等)。痰饮和瘀血是人体受某种致病因素作用后在疾病过程中形成的病理产物,又能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体某一脏腑组织,发生多种病证,故又属致病因素。其实,中医的所谓“不内外因”,有的即是外因,如外伤等;有的则是内因为主,但常结合外因而致病的,如饮食不节、劳逸损伤等皆属此类。没有一种致病因素既不属于内因,又不属于外因的,充其量是某一致病因素,可能由内因与外因的协同作用形成,因而严格说来,中医所认识的病因是内因与外因两大类。

  疾病与健康是相对的。人体脏腑、经络的生理活动正常,气血阴阳协调平衡,即“阴平阳秘”;当人体在某种致病因素作用下,生理活动异常,气血阴阳平衡协调关系被破坏,导致“阴阳失调”,出现各种症状,便发生了疾病。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和变化,总其大要,不外关系到人体本身的正气和邪气两方面。作者: 218.76.130.* 2005-7-29 08:21   回复此发言  
8回复:中医基本理论病机学说

  病机,是指疾病发生、发展、变化及其结局的机理。以阴阳五行、气血津液、藏象、经络、病因和发病等基础理论,探讨和阐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和结局的机理及其基本规律,即病机学说。病机的理论,在《黄帝内经》中已奠定了基础,病机之名,首见于《素问·至真要大论》的“审查病机,无失气宜”和“谨守病机,各司其属”。病机的理论在《黄帝内经》中已奠定了基础。如《素问·至真要大论》的“诸风掉眩,皆属于肝……”等“病机十九条”,是以“五运六气”的“六气”与五脏相应的理论,将临床常见的诸多症状,分别归属于心、肺、脾、肝、肾之疾患,风、寒、湿、热、火之疾患,病变部位是在“上”或“下”等。但必须指出:《内经》之论述病机,内容非常广泛,并不局限于“病机十九条”,它与邪正和阴阳之盛衰,气血和脏腑之虚实,以及某些病证(如疼痛、痿、痹、厥、痈疽等)的病机,均有详尽的论述。

  历代医家对于病机学说均非常重视。汉代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在《素问》及《灵枢》的基础上,结合临床实践阐述了热病的虚实、寒热、表里、阴阳的进退变化;在《内经》脏腑、经络虚实的基础上,对不少病证的病机进行了阐述。隋代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对1729种病候的病因、病机、及其临床证候作了阐述,成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病因病机学专著。金元时期的刘河间在《素问·玄机原病式》中提出“六气皆从火化”和“五志过极,皆为热甚”的观点;李东垣在《内外伤辨惑论》中,论述了“内伤脾胃,百病由生”和“火与元气不两立”的病机;张从正在《儒门事亲》中论述了“邪气”致病的病机;朱丹溪在《格致余论》中阐释了“阳有余而阴不足”和“湿热相火”等病机。

  病机学说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整体上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和结局的基本规律。如邪正盛衰、阴阳失调、气血失常、津液代谢失常等。
  2.从脏腑、经络等某一系统研究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和结局的基本规律。如脏腑病机、经络病机等。
  3.探讨某一类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和结局的基本规律,如六经传变病机、卫气营血传变病机和三焦传变病机等。
  4.研究某一种病证的发生、发展、变化和结局的基本规律,如感冒的病机、哮喘的病机、痰饮的病机、疟疾的病机等等。
  5.研究某一种症状的发生、发展的病机。如疼痛的机理、恶寒发热的机理、失眠的机理等等。
  6.研究由于气血津液、脏腑等生理功能失调所引起的综合性病机变化,如内生“五邪”。作者: 218.76.130.* 2005-7-29 08:22   回复此发言  
9回复:中医基本理论防治原则

预  防

  中医学在治疗上历来以防重于治。《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中说:“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如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所谓“治未病”,可以概括为“未病先防”与“既病防变”两方面的内容。

未病先防,又称无病防病,无病先防。是指在人体未发生疾病之前,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体质,颐养正气,提高机体抗病能力,同时能动地适应客观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预防工作,避免致病因素的侵害,以防止疾病的发生。古书《丹溪心法》曾称,“是故已病而后治,所以为医家之法;未病而先治,所以明摄生之理。”

  未病先防,是研究传统的养生方法,如针刺、气功、药物法等;二是研究综合的预防措施,如环境卫生管理、除灭疾病等;三是研究常见疾病的预防措施,如食疗、敷帖、中药等;四是运用现代科学手段整理中医预防措施,即通过开展中医药临床和实验研究,观察中医药预防措施的实际效果。

  防病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增强正气、调养精神、健身锻炼、调节生活、营养调配、忌食或少食不利于治疗与康复的饮食,还可以采取药物预防的方法,并从各方面注意防止病邪的侵入。

既病防变,又可以说是有病早治,防止病变。古称“差后防复”,是指疾病刚痊愈,正处于恢复期,但正气尚未得元,因调养不当,旧病复发或滋生其他病者,事先采取的防治措施。或指疾病症状虽已消失,因治疗不彻底,病根未除,潜伏于体内,受某种因素诱发,使旧病复发所采取的防治措施。总之,是指人体在患病之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截断疾病的发展、传变或复发,同时注意疾病痊愈后预防复发,巩固疗效。尤其是对传染性疾病,更应防止恶性或不良性变化,以防止传播条件的产生。

  疾病防变在临床上可应用于多种急、慢性病中,中医药防变对于咳喘、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胃炎、胆石症、高血压症、脑血管意外、癌症等,均有积极作用,可有效阻止或减缓疾病向不良方面转化。

治  则

  治则,是中医学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的指导下,对疾病的现状进行周密分析的基础上,确立的一套比较完整和系统的治疗原则理论,包括治病求本、扶正与祛邪、调整阴阳、调整脏腑功能、调整气血关系和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六个方面,其中包含着许多辩证法思想,用以指导具体的立法、处方、用药。治则是指导疾病治疗的总则;治法是治则的具体化,是治疗疾病的具体方法,如汗法、吐法、下法、和法、温法、清法、补法、消法等。治法中的益气法、养血法、温阳法、滋阴法都属于在扶正总是下的具体治法;治法中的汗法、吐法、下法、逐水法等,都属于祛邪总则下的具体治法。作者: 218.76.130.* 2005-7-29 08:22   回复此发言  
10回复:中医基本理论四诊 

  四诊是指望、闻、问、切四种诊察疾病的基本方法,古称“诊法”。《素问·脉要精微论》说:“诊法何如?……切脉动静而视精明,察五色,观五脏有余不足,六腑强弱,形之盛衰,以此参伍,决死生之分”。可见诊法就是对人体进行全面诊察的方法,借以判断人的健康与疾病状态。

  《内经》奠定了四诊方法的基础,《难经》则明确指出了四诊的基本概念。如《六十一难》将四诊概括为:“望而知之谓之神,闻而知之谓之圣,问而知之谓之工,切脉而知之谓之巧”。四诊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内容十分丰富,举凡人体所表现的一切现象,与生命活动有关的社会和自然环境等等,统统在诊察之列。

  四诊具有直观性和朴素性的特点,在感官所及的范围内,直接地获取信息,医生即刻进行分析综合,及时作出判断。四诊的基本原理是建立在整体观念和恒动观念的基础上的,是阴阳五行、藏象经络、病因病机等基础理论的具体运用。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和普遍联系,就是四诊原理的理论基础。

  四诊是搜集临床资料的主要方法,而搜集临床资料则要求客观、准确、系统、全面、突出重点,这就必须“四诊并用”、“四诊并重”、“四诊合参”。《难经》所提出的神、圣、工、巧之论,并非将四诊的意义分成等级,而是强调其各自的重要性以及掌握这些技巧的难易程度。早在《内经》就明确了提出了切勿强调切诊的观点,《素问·征四失论》说:“诊病不问其始,忧患饮食之失世,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张仲景在《伤寒论》中批语那种不能全面运用诊法的医生是“所谓窥管而已”。张景岳在《景岳全书》中指出,惟以切脉为能事的医生,不能得是通医道的人。只有将四衣,有机的结合起来,彼此参伍,才能全面、系统、真实地了解病情,作出正确的判断。作者: 218.76.130.* 2005-7-29 08:23   回复此发言  
11回复:中医基本理论八纲 

  八纲,即阴、阳、表、里、寒、热、虚、实,是辨证论治的理论基础之一。八纲辨证,是将四诊得来的资料,根据人体正气的盛衰,病邪的性质,疾病所在的部位深浅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为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八类证候。

  八纲的内容,《内经》已经奠定了八纲辨证的基础。张仲景更具体地运用于伤寒与杂病的诊疗。《景岳全书》中有《阴阳》、《六变辨》等篇,对八纲更有进一步的阐发。

  疾病的临床表现是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从八纲辨证来看,任何一种病症都可用阴阳确定类别、用寒热阐发性质、用表里反映其病位深浅、用虚实说明邪正盛衰的强弱。八纲是分析疾病共性的辨证方法,是各种辨证的总纲,在诊断疾病的过程中,有执简驭繁,提纲挈领的作用,适应于临床各科的辨证,具体的说,各科辨证是在八纲辨证的基础上加以深化。

  在八纲辨证中,阴阳、寒热、表里、虚实八类证候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彼此平行的,一般而言,表证、热证、实证隶属于阳证范畴。里证、寒证、虚证统属于阴证范畴。所以,八纲辨证中,阴阳两证又是概括其他六证的总纲。此外,八类证候也不是相互独立,而是彼此错杂,互为交叉,体现出复杂的临床表现。

  在一定的条件下,疾病的表里病位和虚实寒热性质往往可以发生不同程度的转化,如表邪入里、里邪出表、寒证化热、热证转寒、由实转虚、因虚致实等。当疾病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还可以出现一些与病变性质相反的假象。如真寒假热、真热假寒、真虚假实、真实假虚等。所以,进行八纲辨证时不仅要熟悉八纲证候的各自特点,同时还应注意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作者: 218.76.130.* 2005-7-29 08:23   回复此发言  
12回复:中医基本理论辨证 

  辨证,就是辨别症状,根据四诊所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归纳,以判断疾病的原因、部位、性质,从而作出正确的诊断,为治疗疾病提供依据。

  “证”与“症”应该严格区分,“症”是一个一个的症状,而“证”是证候,是辨证所得到的结果。

  “证”与“病”的概念是不同的。清代医家徐灵胎说:“病之总者为之病,而一病总有数证”。也就是说,病可以概括证。辨病名,必先辨证。诊断先从辨证再进一步辨病,辨病之后又再进一步辨证。因此,辨证论治并不是说中医不讲究辨病,强调辨证已包括辨病于其中了。

  辨证的方法很多,都是在长期临床实践中形成的,如病因辨证、气血津液辨证、脏腑辨证、经络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与三焦辨证等。其中病因辨证着重从病因角度去辨别证候,可以看成是外感病辨证的基础。六经辨证是外感病中“伤寒”病的辨证法;卫气营血辨证是外感病中“温病”的辨证法。经络辨证,气血津液辨证及脏腑辨证适应于杂病各科辨证。但脏腑辨证是杂病辨证的重点辨证法,经络辨证与气血津液辨证可以看作是脏腑辨证互为补充的辨证方法。作者: 218.76.130.* 2005-7-29 08:23   回复此发言  
13回复:中医基本理论疾病的鉴别诊断 

  症状,是病人自觉有各种异常的痛苦感觉、或通过医生诊察而得知的病态改变。如头痛、眩晕等。它是机体发生疾病后的表现,是医生诊察疾病、判断疾病的客观标志。

  症状与证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证候,简称为“证”,是病因病机、病位、症状、舌诊、和脉诊的综合与概括。如表实证、阴虚证等。它反映了疾病的本质,是临床诊断疾病的结论。

  病机是疾病发生、发展及转归的机理,它即是联系证候与症状的纽带,也是证候的核心组成部分。病机决定了疾病的性质。由同一病机联系着的许多症状就构成了证候。

  在临床上,疾病是千变万化的,症状表现也是错综复杂的。只有认真研究各种常见症状、证候和病机,才能对不同病证而出现的相同症状加以鉴别。症状鉴别是从相类似的症状中,研究疾病不同的病因病机,以探求疾病的本质,这是正确进行辨证论治的关键步骤。因此,症状的鉴别,是疾病与证候诊断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作者: 218.76.130.* 2005-7-29 08:24   回复此发言  
14回复:中医基本理论治疗方法 

  治法,即治疗疾病的方法。包括治疗大法和具体治法,常用的治疗大法有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法。以上八法,根据临床病证的具体情况,可单用、亦可两法或多法互相配合使用,总之以病情需要为原则。如表证兼里证者,常规治法是先解表后治里,倘若表里俱急、内外壅实者,就应表里双解,汗下并用。又如上热下寒,或上寒下热证,单以温法或清法皆不适宜,又当温清二法合用。因此,临床时会出现消补并用、攻补兼施、汗补并用、和下兼施等多种治法,当随症施药。具体治法是对具体病证施行的具体治疗方法。 

汗 法

  汗法,又称解表法,运用解表发汗的方药开泄腠理,调和营卫,以达到祛除表邪治疗表证的治法。《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即指凡邪气在皮毛肌肤者,皆宜采用汗法,使邪从外解,既可以控制病邪由表入里的转变,又可以达到祛邪治病的目的。所以汗法的适应证为:一切外感表证,某些水肿和疮疡病初起,以及麻疹透发不畅等兼表证者。

  临床应用时,根据病邪性质和人体气血阴阳盛衰等的不同,汗法又具体分为辛温解表、辛凉解表、益气解表、助阳解表、滋阴解表等治法。一般说来,辛温解表适用于表寒证,辛凉解表适用于表热证,益气解表适用于气虚者的外感证,助阳解表适用于阳虚者的外感证,滋阴解表适用于阴虚者的外感证。

  汗法之用,无论何人,均应以邪去为度,不可发汗太过,宜防伤津耗气。凡表邪已尽,自汗、盗汗、失血、吐泻和热病伤津者均为所忌。

  此外,古人也用汗法治疗水肿,使组织中水份从汗腺排泄而去,称为“开鬼门”,如急性肾炎用越婢汤,即能消除水肿。

吐 法

  吐法,又称为催吐法,是运用涌吐方药以引邪或毒物从口吐出的治疗大法。《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其高者因而越之”。即指病位在胸膈胃脘之上者,可以用吐法使病邪从口而出。因此,本法主要适应症为:痰积,宿食停留于胸膈胃脘者,或误服毒物尚在胃中者。

  临床应用时,根据病邪性质和人体强弱等的差别,吐法又分为寒吐、热吐、缓吐(适用于正虚邪实,不能速吐者)。一般来说,吐法属于急救法之一,使用得当则速效,不当则伤正,即戕胃阴损元气,故宜慎用。

  凡病重、失血、老、幼、孕妇、产后以及气血虚弱者皆为所忌。

下 法

  下法,也称泻下法,是运用泻下作用的方药,通过泻下大便,以达到攻遂体内食、痰、血、湿、水等结聚目的的治疗大法。《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泻之于内”。就是指此法。即谓病位在中下焦之有形者,可以因势利导,逐引邪气从前后二阴出之。故而本法主要适用于寒、热、燥、湿诸邪与痰浊、宿食、瘀血、积水等内结的里实证。

  临床应用时,根据病情缓急,病邪性质和结聚的食积、水湿、痰浊、瘀血等的不同,下法又分为寒下、温下、润下、逐水、攻瘀、涤痰等不同的具体治法,寒下适用于里实热证,温下适用于寒积冷凝证,润下适用于肠道津亏,阴血不足之便秘者,逐水适用于阳水实证,攻瘀适用于蓄血在下证,或干血内结证。

  下法之用,一般来说,无论何证,用皆伤人体正气,既可伤阴,又能伤阳,故下之亦以邪去为度,不可过用。

  凡病邪在表或半表半里者,年老体弱者,或脾胃虚弱者,以及妇人经期、妊娠期等,皆应慎用或忌用。此外,导泻时排钾较多,故低血钾者慎用,用时须输液补钾。

和 法

  和法,又称和解法,是运用和解疏泄的方法,祛除病邪,调整机体,扶助正气,使表里、上下、脏腑、气血、阴阳和调的治疗大法。本法应用范围颇广,如半表半里之少阳病、肝胃不和、肝脾不调、肠胃不和、气血不调、营卫不和等诸证。

  临床上根据病邪性质和病位,以及脏腑功能失调的不同情况,将其又分为和解少阳,疏肝和胃,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等不同治法。和解少阳适用于邪在半表半里的少阳证,疏肝和胃适用于肝胃不和证,调和肝脾适用于肝郁脾虚证、或肝脾失调证,调和肠胃适用于胃肠不和,或上热下寒证。
作者: 218.76.130.* 2005-7-29 08:25   回复此发言  
15回复:中医基本理论
  本法应用虽广,但凡邪在肌表而未入少阳半表半里者,或邪正入里而阳明热盛者,均不宜应用本法。

温 法

  温法,又称温里法、祛寒法,是运用温热性质的方药以达到祛除寒邪和温养阳气目的的治疗大法。《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寒者热之”,即是指此法。凡寒邪内侵脏腑所致的实寒证,以及阳虚寒从中生之虚寒证(二者皆为里寒证)都属于其适应证。

  临床上根据寒邪所在部位的不同,以及人体正气盛衰程度的差异,温法应用时又分为温中祛寒、温化痰饮、回阳救逆等治法。其温中祛寒适用于素体阳虚,寒邪内侵中焦证;温化痰饮适用于痰饮证;回阳救逆用于亡阳欲脱,阴寒内盛证。

  由于温法所用药物,性多温燥,易伤损血阴、津液。故凡阴虚、血虚、津液不足,以及血热而出血者皆当忌用。

清 法

  清法,又称清热法,是运用寒凉性质的方药,通过其泻火、解毒、凉血等作用,以解除热邪的治疗大法。《素问·至真要大论》说:“热者寒之”即指本法。故本法适应证为:一切里实热证,凡热性病,无论热邪在气、在营、在血,只要表邪已解,进而里热炽盛,又无实结者均可用之。

  临床应用时,根据热邪所犯脏腑不同和病情发展的不同阶段,清法又具体分为清热泻火、清热解毒、清热凉血、清热养阴及清解脏腑诸热的不同治法。

  清热泻火适用于热在气分,属于实热的证候;清热解毒适用于时疫温病,热毒疮疡诸病;清热凉血适用于热入营血的证候;清热养阴适用于温热病后期之余热未尽,阴液已损证,或阴虚火旺证。

  清法虽能治疗热病,但由于所用药物皆多是寒凉者,易损人阳气,尤易伤伐脾胃之阳,故不宜久用。凡脏腑素阳气虚弱,大便溏泄,胃纳不佳者;气虚、血虚发热者;表邪未解,阳气被郁而发热者;以及真寒假热证均为所忌。

补 法

  补法,又称补益法,运用补益作用的方药,通过补养气血、阴阳、以达到扶佐正气,消除虚弱目的的治疗大法。《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指出了无论形或精,凡不足者皆当以补法施治。故本法之适应证为人体脏腑气血阴阳之诸虚劳损证。

  临床上虚证有气、血、阴、阳之别,故补法应用时亦有补气、补血、补阴、补阳以相应。补气,主要适用于气虚所致诸病;补血,主要适用于血虚所致诸病;补阴,主要适用于阴精或津液不足所致诸病;补阳,主要适用于阳虚证,尤其是心、脾、肾阳虚所致诸病。

  临床应用此四大补法时,一般常根据脏腑气血阴阳虚损情况之不同,又具体设立许多治法。如补血养心法、补益心脾法、益气健脾法、育阴滋肾法、滋补肝肾法、暖肾补阳法、补火温脾法等。

  补能扶正疗虚,但也不能滥用。凡邪气未退,或邪盛正虚者,均宜慎用或禁用,补能敛邪,以免造成“闭门留寇”或“误补益疾”之患。

消 法

  消法,又称为消导法,是运用消食导滞或化瘀破积、软坚散结方药,消除食积、痰凝、血瘀、痞块、症瘕、积聚等病证的治疗大法。《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坚者软之”、“坚者削之”、“结者散之”,皆属于本法。故不言而喻,其适应症亦即为气、血、痰、湿、食等所致的积聚、症瘕、痞块等多种病证。

  临床运用时,根据病证的不同,将消法又分为消食导滞、消痞化积、行气消症、化瘀散结、软坚散结等多种治法。

  消食导滞主要适用于食滞不化者,消痞化积主要适用于体内痰湿、气血相结合而成痞块者,行气消症主要适用于气结血瘀成症者,化瘀散结主要适用于瘀血内停而成症瘕者,软坚散结主要适用于症瘕肿块坚久不散者。

  消法亦是攻邪,治疗实证,其虽不若下法的猛峻,但久用或误用亦能伤正。故凡气、血、阴、阳的诸虚损证,以及脏腑虚弱者皆当慎用或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