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阿宁h:微博私信等或可作呈堂证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6:43:43
民诉法拟规定“电子数据”可当物证
微博私信等或可作呈堂证供
时报综合消息 如果你在QQ聊天的窗口对某位网友说:“你借给我的2万元钱,我1个月内归还。”那么,万一起了纠纷,这句话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民意的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物证类别中增加了“电子数据”一项,得到律师们的普遍认可。
在网络时代,互联网上留存了电子邮件、网上交易记录等大量的电子数据。不少老百姓在打官司时,手里掌握着相关的电子数据。而此前,法律上并不单列“电子数据”这个证据类别。
另外,民诉法草案新增加的另一条也展现了互联网在诉讼流程中的新作用:“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这就是说在法院留下自己固定的电子邮箱,法院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会将诉讼文书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给你。
之前,一般诉讼文书都是以邮寄的方式,但是这样既费时又费钱,而电子邮件符合大家现在的生活习惯,方便快速。
(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