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剑之本座邪剑仙无删:教学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4:32:10

专题讲座

高中历史必修Ⅰ

“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确立与发展”的教学研究

白幼蒂(北京师大附中特级教师)

【专题知识结构】

17-19世纪,伴随着生产力的阶段性变化,资产阶级力量日益壮大,启蒙思想发展传播,君主专制制度土崩瓦解,资产阶级由暴力革命夺取政权转向制度建设。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受各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英、美、法、德建立的代议制度各具特色,但都是以议会为核心的间接民主的代议制度。

【对课程标准要求的理解】

课程标准:7.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1)了解《权利法案》制定和责任制内阁形成的史实,理解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2)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3)知道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和《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比较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的异同。

(4)分析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西方政治发展中的作用。

依据课程标准,这一专题要求掌握,近代西方具有代表性的英、美、法、德四国的资产阶级代议制度。具体要求包含三个层次。第一,结合各国的历史情况与宪法或宪法性质文件的内容,认识资产阶级代议制度不同的政治模式。第二,通过比较,理解君主立宪制与共和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与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共和制与议会制共和制的异同。第三,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探讨资产阶级代议制度对社会持续发展的作用。

学习本专题要把握一个中心:以议会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代议制度。学习的重点:创建君主立宪制或共和制的英美两国的政治体制。学习的盲点:法国共和政体与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学习的难点:在模块体制下如何多角度的认识近代西方政治制度的作用;英美法德近代四国政治体制的比较。

【重点难点分析】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渐进的制度创新与完善

英国是最早迈入近代社会门槛的国家。英国17世纪确立的的君主立宪制是中世纪政治制度的延伸和发展,其间主要经历了奠基、变革、确立、完善四个阶段,而议会的阶段性变化贯穿始终。

1.《大宪章》与早期的议会——议会制度的奠基

英国号称“议会制母”,其渊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在封君封臣制度下,两者要有一个相互协商机构,即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贤人会议”和诺曼王朝宫廷的大、小会议。1215年英王约翰与大贵族签署的《大宪章》,是议会走向法律化、制度化的一个重要文件。其中有两条影响深远。第一,国王不得擅自征税。第二,国王不得随意侵犯贵族的自由。《大宪章》的主要意义在于:它以成文法的形式强化了国王与贵族的契约关系,含蓄的体现了王权有限和法律至上的精神。国王的权力受到了限制。并为用法律限制王权奠定了基础。1265年形成;1343年英国议会的两院产生。

中世纪,虽然王权受到议会多方面的限制,但是从整体来看国王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国王有的召集、解散议会权;把持着立法方面的最终决定权;政府官员只对国王负责。

2.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议会主体的变革

17世纪,伴随着圈地运动、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和海外殖民掠夺,英国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了变化。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下议院的力量不断壮大。他们在政治、经济、宗教问题上与斯图亚特王朝王权的矛盾日益尖锐。在1640年召开的会议中,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结成反对派,不仅要以立法的形式束缚国王,而且在关键问题上与国王兵戎相见,结果引发了资产阶级革命。经过1640-1688年的革命,资产阶级掌握了政权,英国国体发生了转变,这是君主立宪制建立的前提条件。

3.《权利法案》——议会主权的确立

1689年,威廉接受了由议会拟定好的《权利法案》,正式登基。依据《权利法案》: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等,从立法、税收、司法等方面限制王权;同时又将议会拥有的“自由”和权利保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从而使英国从“王权至上”转变为“议会至上”。议会主权的确立实现了英国政体的转变。

1701年议会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议会控制了国王的继承权;司法权;部分行政权。至此,议会主权的原则最终确立。因此史学界一般把1701年作为君主立宪政体确立的时间。

4.君主立宪制的完善——议会制度的完善

(1)责任内阁的形成:王权与立法权的分离

光荣革命后,国王通过枢密官掌握着处理国家事务的行政权。最初,枢密官对国王负责,议会无法控制政府。18世纪20年代,责任内阁制形成,即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行政权力组织形式。责任内阁制的形成,实现了王权与行政权分离,王权进一步被架空,国王才真正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

(2)两院制、两党制:权力的相对制衡

英国议会的两个重要传统,限制了议会专权的危险。

第一,两院制。上院与下院权力的分割和制衡表现为:其一,议会拥有立法权,但是直至1911年前,上院可以否决下院通过的法律。其二,1701年后上院拥有了司法权。

第二,两党制。复辟时期形成了“辉格派”与“托利派”,议会中的两元对立开始了。后来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谁在议会下院中占多数,谁就有权组阁执政的制度。两党制对议会政治的理性化和非专权化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18世纪20年代,责任内阁制形成。由于英国的内阁成员既是议员又是政府的大臣,因此也被一些人称为“议行合一”的体制(行政与立法统一的体制)。因此两院制与两党制对权力的制衡具有相对性。

3)选举制度的完善:议会民主范围的扩大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完善,还涉及代议制中,议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问题。1832年议会改革,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被选举权和选举权,从而获得了更多的议席,开始逐步取代了土地贵族和金融资产阶级的统治。

1837年,“伦敦工人协会”草拟了《人民宪章》,争取普选权的宪章运动由此开始,一直延续到19世纪50年代末。在工人运动的推动下,1867年议会通过了改革法案,再次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此后英国又陆续颁布了一些法律,20世纪初,基本上实现了公民的普选权,代议制政治逐步完善。

二、美国资产阶级政治体制的创新

1.1787年宪法的三大原则与政治体制的创新

《全球通史》的作者斯塔里夫·阿诺斯说:“美国革命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新的、不同类型的国家。”1787年宪法的三大原则体现了美国政治体制在三个方面的创新。

(1)联邦制原则——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分权

根据宪法,美国的国家结构由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首先,联邦享有国家主权。宪法规定:“中央政府拥有国家主权意义上的财政、军事、外交、立法等大权。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各州的宪法和法律。”其次,各州享有管理内部事务的高度自治权。如州内立法、选举州政府官员、地方税、州内工商业、地方治安、宗教、教育等。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州政府与联邦政府的关系不是中央集权制下地方从属中央的关系。州不是由联邦政府设置的行政区划,而是联邦的成员,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的政治实体。联邦与州在宪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的权利。

这种权力的分割,既把各州团结为一个强大、统一的国家,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在18世纪后半期,当世界上的大国处于中央集权封建专制的时代,独有美国创建了联邦制,这是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

(2)三权分立原则——国家机关职能的分权制衡

美国的开国者们因长久的自治传统,以及对历史上坐拥大权政府首脑实行专制的极大的忧虑,一致同意将三权分立作为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这部分内容与传统课程基本相同,故不赘述。

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可以防止少数人专政,对于防止专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有积极的作用。美国是第一个运用孟德斯鸠的理论在中央机构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

(3)共和制原则——在幅员广阔的国家实行共和政体

“共和”一词拉源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思是“公共事务”。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1787年宪法规定,不设世袭国王,也不颁发贵族爵位。参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总统和众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在此之前,地方各州的州议会和州政府已经实现了选民选举产生的制度。这样,美国就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上确立了共和制度。

历史上,古代的罗马共和国、近代的威尼斯共和国或尼德兰共和国,都是在地域狭小的国家建立的。美国是近代全世界第一个在幅员广阔的土地上建立共和制的国家。

2.1787年宪法的局限性

第一,承认了奴隶制度的合法性。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第九款,分别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奴隶制度的合法性,并规定在1880年前20年内,议会不得禁止奴隶贸易,当蓄奴州的奴隶逃亡自由州时,蓄奴州有权要求引渡。

第二,对选民资格的限制。参与制宪的代表虽然同意国家权力源自人民,但是认为“人民”是有特定含义的。他们认为“政治实体是由有利益关系的人组成的,没有财产的人不应该把括在内。因此,黑人、印第安人、妇女和没有财产的白种男人,一概被挡在了门外。

第三,给财产所有人以专门的特权。这首先表现为:处于支配地位的立法机构分为参众两院。参众两院的产生方式不同权限也不同。其次,为了防止反映下层民意的立法机构享有最高的权利,制宪会议特意在宪法中加强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及权力。正如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所言“根据宪法组成的政府应使富裕的少数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

三、法兰西艰难的共和之路

 

1.法兰西走向共和的历程

法国政体的演变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

2.1875年宪法——议会制共和政体的建立

1875年1月讨论宪法草案时,在政体问题上争执不下,便改为讨论总统选举方式的条款。共和派成员瓦隆提出“共和国总统”应由参议、众议两院选举产生。这一提案仅以一票的优势通过,从而共和政体间接的得到议会的承认。在随后的几个月里,议会先后通过了三个法律性文件,即《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关于政权机关组织的法律》,这三个法律文件被统称为1875年宪法,即第三共和国宪法。

1877年,在众议院选举中,共和派战胜保皇派,取得了胜利;共和派组阁,夺取了行政权。1878年,共和派在参议院的选举中获得了多数席位;具有帝制倾向的麦克马洪被迫提前辞职,总统一职由共和派人士格雷维担任。至此,参众两院、内阁、总统都被共和派掌握。为了保卫这一成果,1884年,议会通过决议“政府的共和形式不得成为(宪法)修改提议的对象。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属成员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保皇派的复辟道路被彻底断绝。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结束了政治斗争非用革命或政变的形式解决的历史,从此各派开始以合法斗争的形式协商、妥协达到双赢的目的。

3.确立共和政体曲折的原因

第一,君主专制的程度之高,在全欧首屈一指。第二,工业革命滞缓,工业资产阶级相对弱小。第三,法国小农经济突出,既是工业化的障碍,也是皇权主义的温床。第三,共和国时期政局动荡,共和国没有树立威信,使人民失望。第五,法国在欧洲大陆率先建立共和,而邻国家多是封建君主国,环境不利于共和制的确立。

四、德意志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具有两个突出特点。

第一,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宪法规定,帝国皇帝拥有国家行政权,包括任命官吏,签署和公布法律,统率全国军事力量,决定对外政策,包括对外宣战、讲和、结盟、委派驻外使节。帝国没有内阁,宰相是唯一的大臣,对皇帝负责;政府各部不是独立的机构,负责人称国务秘书,由宰相任命,对宰相负责。由于君主拥有实权,因此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议会被认为只是一块装饰门面的招牌。

第二,具有一些民主色彩。帝国的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帝国法律应得到两个议会必要的和充分的多数同意。联邦议会成员由各邦君主任命,可以在皇帝赞同下解散帝国议会。帝国议会由男性公民通过平等、直接、秘密的投票产生,代表民意但权力有限。

关于帝国议会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帝国的产生方式,与当时的英国和美国相比更具进步性。正是有效的利用普选权,工人阶级政党可以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帝国议会,1890年社会民主党在帝国国议会的议席达35个,有利于工人阶级开展合法斗争。第二,帝国议会也绝非无所作为。例如1873年,为对付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运动,俾斯麦提出新闻出版法草案,资产阶级自由派担心该草案会损害言论自由,没有通过。

由于议会和君主分掌政权,君主拥有全部行政权并任命内阁,政府不对对君主负责,君主还有权否决议会的议案,权力的中心在君主,因此被称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教学的困惑与对策】

一、教学资源的整合与拓展

政治制度,是高中政治课的基本内容,也是高中历史课的主要内容,二者既有交叉又有区别。受现行高中模块体例以及知识缺乏系统性的限制,实现历史学科的功能和特点,需要对教学资源进行整合与拓展。

1.不同模块间教学资源的整合

从学科的功能和特点来看,历史学科首先要追溯渊源,分析近代西方代议制度形成的原因,重点说明为什么会形成各具特色的代议制度。但各种版本必修Ⅰ的教材都很少涉及相关内容。为了使学生理解世界文明的多样性,需要对教学资源进行整合。

例如,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在高一年级的教中,至多涉及了《大宪章》与早期的议会。而在高三年级的教学中,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为什么英国率先确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因此需要整合必修Ⅰ政治、选修Ⅰ改革、选修Ⅱ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等模块的相关内容。

又如,近代西方代议制度的建立与启蒙思想之间存在着理论基础与民主实践的内在联系,涉及必修Ⅰ政治模块、必修Ⅲ思想文化等模块的内容。为了使学生理解互动的历史过程和作用,可以在高二教学中对两个模块进行适当的整合。

2.教学资源的拓展

从学科的功能和特点来看,历史学科还要分析近代西方各具特色的代议制度对后世的影响,以探讨政治文明的演进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汲取必要的历史经验。但是受模块体例以及知识缺乏系统性的影响,有关历史影响的问题基本是教材中的盲点。需要对教学资源进行拓展。

例如,作为只有230多年历史的美国,为什么会成长为世界的巨人?这与独立战争后美国体制的创新不无联系。北京二中的郝万青老师的做法值得借鉴:在美国国歌的音乐中,展示其腾飞之路的相关图片,让学生思考、理解:联邦共和政体的确立为美国的强大,工业、科技的飞速发展,以及战胜的过法西斯奠定了基础。她还通过美国国歌唱法的多种版本,不同的群体演唱出的不同风格,让学生感悟:美国的政治体制既是美国人民自由精神的体现,又促成了美国文化的形成,并融入其中,成为美利坚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又如,统一与立宪并行是德意志帝国的特点。德意志帝国是普鲁士王朝自上而下,通过王朝战争的方式建立的。由此,它也走上了一条不同于英、法的资本主义道路。在完成统一后,德国迅速地崛起了,而它的发展会给德国以及世界带来什么影响呢?北京一中的左家燕老师,截取了《大国崛起》中的一段录像,使学生深刻地感受到德国发展的两面性。一方面,它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大幅度提高,德国成长为世界强国。但另一方面,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残余使德国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元凶,给德国人民和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二、近代欧美政治体制的比较

课程标准要求:“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比较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的异同。”前者侧重于总统制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的异同;后者侧重于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与议会制共和制的异同。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比较的目的是能够鉴别个性、归纳共性。从这一目的出发,我建议在知识层面做三种类型的比较;在总结特点或规律方面对四种代议制作统一的比较,以加深理解代议制取代封建专制的历史进步。

比较的关键是围绕比较的中心确立比较项。从中世纪步入近代,在政治方面的转变在于,以国家的权力取代了王室世袭的特权,以法治取代了人治,在原则上以主权在民取代了主权在君。因此可以围绕着“权力”这一中心进行比较。首先是权力的来源;其次是权力的分割(近代西方国家在立法、行政、司法方面权力的分配是不一样的);最后是政治体制。

1.以鉴别知识为重点的比较

从知识层面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美国总统共和制与法国议会共和制的异同;德意志君主立宪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具体比较见表:

    

2.以概括代议制共性的比较

通过比较可以得出近代欧美代议制度:

前提:反对君主专制革命的胜利(德国统一)。国体的转变为整体的转变创造了前提。

依据:宪法或宪法性质的文件。通过法律的形式巩固革命的成果。实行依法而治,在政治上实现了从中世纪迈入近代,从人治到法制的进步。

核心:各国的议会拥有立法权,通过立法限制君主或总统滥用权力。以实现从王权至上到议会主权。

特点:各国在立法、行政、司法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分权制衡;各国公民通过普选的议员组成议会行使国家的权力,实行间接民主,在原则上确立了主权在民。

政治体制:按照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产生的方式可以分为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依据国家权力中心的差异,君主立宪制可以分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共和制可以分为总统共和制和议会共和制。

【学习目标检测】

1.学习达标的检测内容

命题内容:英、美、法、德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特点、成因及影响。

命题的角度:选择题着眼于鉴别四个国家政治体制的特点。

主观性试题的切入点有三类。第一,考查政治制度背后的经济、文化背景,要求考生认识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关系,综合性强。例如,2009年广东卷第29题。要求“结合史实,从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方面分析这些(英美两国选举资格)变化的原因。”第二,与热点相结合,考查民主权利的扩大。典型考题除2009年广东卷第29题外,还有2009年江苏卷第23题:“据材料三英国激进分子所面临的政治使命是什么?由此,19世纪30年代前期兴起的政治运动是什么?这一运动有何积极影响?”第三,与热点相结合,考查美国的政治体制,如2010年浙江卷第39题。

2.典型试题列举

[2009年全国一卷第21题]

1787年费城会议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反映了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是

A.民主主义B.平等主义C.自由主义D.共和主义

[试题解析]

这道试题错误率高、区分度低、备受争议,但是具有重要的教学导向。

从知识来看,重在考查对1787年宪法三大原则的认识。有的教材或老师把共和制阐释为民主制,放在18世纪的美国至少是不妥当的。

在18世纪,“民主”是贬义词,意味着自己管理自己的无序的政治,意味着多数人的暴政。“共和主义”是在反对君主专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共和主义内含民主的因子,但是它反对普通民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绝对控制权。共和主义承认普通民众的意志应该得到表达和体现,但是更相信社会精英。在制度结构上表现为对参议院、总统和最高法院的偏爱。前两者是间接选举产生的;最高法院为非民选机构,并在宪政结构冲突中具有最终裁判权;而且有权对总统弹劾的是最高法院和参议院,并不是人民。有的老师说:共和国的英文是Republic,包含着“公共的”“人民的”含义,因此这种体制叫做民主制。这种说文解字的方法有悖历史主义。

从解题技能来说,注重考查历史材料的分析能力。材料的关键信息“不得授予贵族爵位”。这一规定的特殊用意是防止个别野心家通过世袭制实行专制,从而危及共和政体。

正确答案:D

[2009年宁夏卷第30题]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此规定表明帝国议会

A.代表人民监督政府B.是帝国的最高权力机构

C.依照直接民主原则产生D.其产生方式具有民主特征

[试题解析]

这道试题重在考查材料信息的提取、运用,以及相关知识的辨析。出处是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主体是帝国议会;产生的方式是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因为帝国宪法含有专制性,排除A选项;由于联邦议会的权限高于帝国议会,B项不正确;依据《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的君主立宪制是间接民主的代议制,C项不正确。依据材料有效信息正确答案为D选项。

这道试题的教学导向主要在于:全面评价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作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与封建制相比所具有的进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