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蛮不讲理怎么办:《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正式下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00:19
《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正式下发2009-10-27

  变化一

  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互相持有的次级债不计入附属资本。

  正式稿: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在2009年7月1日以后持有的其他银行的长期次级债务起要全额扣减。

  变化二

  征求意见稿:主要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及混合资本债券等资本监管工具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其他银行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

  正式稿:去掉了“混合资本债券”这一项。

  银行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的道路被堵后,股权融资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将成为商业银行新的“突围”路径。

  银监会于近日向各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该《通知》正在银行内部“走流程”。“正式下发的《通知》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修改了很多地方。”某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士告诉记者,改动之后的《通知》让商业银行能能稍微“缓口气”。这可能是银监会和商业银行之间相互“理解”的结果。

  此外,《通知》强调,主要商业银行(含国开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其他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

  “新老划断”原则

  《通知》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中全额扣减本行持有其他银行长期次级债务的额度。在2009年7月1日以后持有的其他银行的长期次级债务起要全额扣减。

  换句话说,2009年7月1日之前,银行之间互持的次级债将可以计入资本项。这种“新老划断”的分段原则,让很多银行如释重负。

  而银监会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中称,所有的互持次级债都不计入资本。

  “在征求意见时,很多银行都认为若互持的次级债全额扣除将对银行的资本产生很大的冲击。”某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士告诉记者,银监会按照“新老划断”的方式处理,给了商业银行缓口气的机会。

  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人士告诉记者,近期部分商业银行就有发行次级债的计划,《通知》实行之后,这条路肯定是堵死了。

  “经过上半年信贷狂飙之后,一些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处于临界点。”中央财经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韩复龄教授表示,7月1日后发行次级债的银行并不多,银监会做出此种规定也是考虑到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杀伤面”太大。

  混合资本债券受宠

  另一条值得注意的改动在于,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主要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及混合资本债券等资本监管工具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其他银行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而在《通知》中,去掉了“混合资本债券”这一项。

  混合资本债券是针对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于混合(债务、股权)资本工具的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债券形式,所募资金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与目前各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相比,混合资本债券具有较高的资本属性,当银行倒闭或清算时,其清偿顺序列于次级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

  记者注意到,按照《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在发行次级债务和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补充附属资本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银监会提出申请。也即是说,由此,银监会对混合资本债券有控制权。

  “这实际上是重新定位了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券在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上的角色。”一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士表示,《通知》将二者区别对待,给了银行通过发债补充资本的运作空间。

  股权融资突围

  信达证券分析师吕立新告诉记者,目前上市公司补充资本的方式无外乎三条:内源增长、发债以及股权融资。所谓的内源增长即是从银行利润中划出一部分记到资本的账上。

  银监会强调,商业银行在补充资本时,应结合本行实际,强调股东持续注资的责任和内部积累的能力,由商业银行股东承担补充核心资本的首要任务,同时应将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内部积累作为提高核心资本的重要途径之一。

  “其实是在强调银行的资本内生性补充机制。”一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士告诉记者,但从利润中撇出一块记入资本,很难在短时期内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除了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之外,商业银行最青睐的方式就是股权融资了。”韩复龄告诉记者,事实上,很多银行已通过增发、H股上市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了。

  上周,民生银行称,民生银行将于在H股上市,预计募集资金300亿,本次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此前早些时候,浦发银行也发布公告称,该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经证监会发审委审核。据了解,浦发预计募集资金150亿。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通过股权融资补充资本是好事。”吕立新表示,但此种做法容易给二级市场造成压力,商业银行业在业绩上的压力也增加了。

 

 

 

作者:聂伟柱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09年10月27日责任编辑:郭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