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偏财什么意思:河南南阳公安局长霸占警花 财色兼收获刑11年(楚天金报 200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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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公安局长霸占警花 财色兼收获刑11年

2009-04-30 21:51:13 来源:楚天金报 本文已影响25173人 创投圈核心提示:警花老婆被霸占,霸占她的是老婆所在单位河南南阳某县公安局的局长。2007年6月,愤恨难平的张军决定举报陈中天,他打印了几十份有关陈中天威胁强暴妻子的举报信,分别给当地有关部门寄去,但都石沉大海。    警花老婆被霸占,霸占她的是老婆所在单位河南南阳某县公安局的局长。怎么办?身为丈夫的张军决定,要扳倒这个一手遮天的公安局长!忍受多年的屈辱之后,现在可以让张军欣慰的是:这个公安局长已锒铛入狱,获刑11年。

  公安局长证婚

  32岁的张军是河南人,在县城做电料批发生意,有房有车,日子过得滋润。2004年,张军娶了老婆——时年23岁的县公安局民警陈娟是局里公认的警花。时任县公安局长的陈中天为他们主持婚礼并当证婚人。

  2005年10月,夫妻俩的儿子降生了。为了让日子过得更好,张军一心扑在生意上,经常很晚才回家。他没有留意到妻子的变化——天生丽质又添少妇风韵的陈娟已引起陈中天的“兴趣”,经常以谈工作为由接近她。

  经常安排警花“值夜班”

  2006年8月的一天晚上,轮到陈娟值夜班,陈中天以谈工作为由把她叫到办公室后强行占有。事后,陈娟想了很多——她得罪不起局长,为了儿子为了家,她决定把这份耻辱埋藏心底。但没想到,陈中天更加放肆,经常安排她值夜班,以便让她去自己住处过夜。

  陈娟和陈中天的风言风语很快传到张军耳中。在张军的“审问”下,陈娟将事情全盘托出。张军怒喝:“我要杀了陈中天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陈娟泪流满面地说:“你斗不过他的!”

  拍枪威胁警花老公

  色胆包天的陈中天频频发短信或打电话让陈娟到他住处过夜,陈娟的一次次拒绝令他恼怒。2007年5月的一天晚上,陈中天再次约陈娟遭拒后大发脾气:“你今晚胆敢不过来的话,看我明天怎样收拾你!”果然,第二天陈中天就在会议上公开批评陈娟工作涣散,不求进步。

  听了妻子的哭诉,张军怒火难平:“真是欺人太甚!”说着就冲出了家门。

  张军冲进陈中天办公室大骂:“陈中天,你真不要脸!如再给陈娟找茬的话,我非杀了你!”陈中天从抽屉拿出一把手枪,拍在办公桌上,吼道:“你胆敢再来撒野,小心我毙了你!”说完,便命令门卫把张军轰了出去。

  2007年6月,愤恨难平的张军决定举报陈中天,他打印了几十份有关陈中天威胁强暴妻子的举报信,分别给当地有关部门寄去,但都石沉大海。

  财色兼收终落马

  事情终于有了一线转机。10月的一天,张军从报纸上看到河南周口警察破获一个盗车团伙,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将盗来的80多辆轿车卖给了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由其通过陈中天的关系把车转卖给公安局的下属单位。

  张军觉得机会来了。他赶到周口,通过关系从当地公安机关获取了详尽的材料。之后他又找到与陈中天关系暧昧的另两名女警的丈夫,对方答应“联合”。

  在搜集陈中天犯罪证据的过程中,张军曾被陈中天指使的社会人员打得住院一个月,但张军还是得到了一个“意外收获”:2006年11月29日,犯罪嫌疑人王清、张海等5人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其家属托人送礼给陈中天,在陈的干预下,二人被取保候审。

  2008年5月,在掌握了一系列证据后,张军又到河南省纪委反映陈中天的罪行。与此同时,有关陈中天的举报线索汇集到很多部门,引起上层注意。河南省公安厅介入调查。7月初,陈中天被“双规”。

  7月21日,陈中天归案,检察机关掌握到其受贿60.19万元的事实。2008年12月6日,陈中天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http://www.wabei.com/news/200904/195775.htmlhttp://news.sina.com.cn/c/2009-04-30/060615550253s.shtml 

公安局长霸占警花岂能以受贿罪了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30日14:54  国际在线

  作者:何桂山

  2003年,32岁的张军经人介绍与县公安局民警陈娟相恋,两人生活幸福美满,哪知陈娟的上司局长陈中天贪婪其美色,长期霸占陈娟,丈夫张军经过重重困难,多方调查取证后举报该局长。2008年12月6日,原局长陈中天因受贿6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楚天金报》4月29日)

  相关评论:公安局长霸占警花:假如局长不好色、不贪污

  好色的公安局长受到了法律制裁,罪犯得到了惩罚,正义得到了伸张,结局似乎很完美。

  然而,对于好色的公安局长,这样的制裁实在是不值一提,因为其霸占女警的行为未得到任何惩罚;对于被霸占的女警及其家人,局长虽然入狱,法律的公正却丝毫未见。

  因为,虽然局长受贿被追究法律责任,却未见追究局长的其他法律责任。

  其一,公安局长还涉嫌强奸罪。女警并非自愿与局长发生关系,而是在局长的威逼下被迫屈从,第一次局长更使用了暴力,以后又多次以权力进行胁迫,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强奸罪。而公安局长涉嫌强奸的女警可能并非一人,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若是强奸妇女多人,则应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现在,公安局长涉嫌强奸而未见任何处理,对于被霸占的女警及其家人而言,公理何在?法律何在?

  其二,公安局长也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长指使人将女警丈夫的肋骨打断两根,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女警丈夫已经构成轻伤,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安局长涉嫌故意伤害没受到任何处理,那么,对被打者来说, 是被白打了,因为他根本没看到法律的光芒。

  据报载,检察机关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最终掌握陈中天在担任公安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共计60.19万元。那么,对于陈中天涉嫌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检察机关并未掌握,更谈不上法院处理了。现在,媒体已经曝光了陈中天涉嫌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的部分犯罪事实,检察机关理应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追究陈中天强奸妇女和故意伤害他人的法律责任。

http://news.sina.com.cn/o/2009-04-30/145415553667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