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氯苯那敏片 腹泻:妊娠期消化系统药物的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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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消化系统药物的合理应用
2011-11-18 17:17 来源 爱爱医分享到:妊娠呕吐是最常见的妊娠期消化系统症状之一。由于妊娠呕吐具有自限性且症状多不严重,大多数人不必应用止呕药,病人可通过少吃多餐、增加碳水化合物、减少脂肪摄入量,避免接触孕妇比较厌烦的食物和气味等措施使症状得到改善,对症状稍重者可加用维生素B6 并输液以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妊娠期应用适量维生素B6是较安全的,但是它对妊娠呕吐的作用尚不肯定。对通过上述措施均不能改善的严重呕吐,在征得孕妇的同意后, 临床上可选用对孕妇及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目前的资料表明,美克洛嗪、赛克利嗪和甲氧氯普胺是目前止呕药中致畸危险较低的药物。
2.1 美克洛嗪
又称氯苯甲嗪、敏可静、敏可嗪,FDA划分为B类。
为哌嗪类抗组胺药,作用可维持12小时-24小时。用于妊娠、放射治疗及晕动病引起的恶心、呕吐。美国FDA的结论是没有必要对美克洛嗪在妊娠期使用进行限制或者提出妊娠期用药警告。同其它抗组胺药物一样,产前2周内应用本品,可增加新生儿发生晶状体后纤维组织形成的几率。
2.2 赛克力嗪
又称苯甲嗪,FDA划分为B类。
哌嗪类抗组胺药,具有抗组胺、止吐、防晕动作用。动物实验发现赛克力嗪有致畸作用。但是人体实验结果显示应用赛克力嗪组的孕妇,其新生儿唇裂畸形的发生率并未增高。
2.3 甲氧氯普胺
又称胃复安、灭吐灵,FDA划分为B类。
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亦用于治疗妊娠呕吐。甲氧氯普胺能通过胎盘。近年来的研究结果表明门诊应用甲氧氯普胺治疗妊娠剧吐是安全、有效的,无致畸作用。
2.4 异丙嗪
又称非那根、抗胺荨,盐酸普鲁米近,FDA划分为C类。
吩噻嗪类抗组胺药,具有强大的中枢胆碱能阻滞活性及中枢性安定作用。
在妇产科临床用于治疗妊娠呕吐和分娩期镇痛。一般认为,孕妇应用本品并不增加胎儿的畸形率,但在孕早期应用仍应慎重。
在孕晚期,由于异丙嗪能迅速通过胎盘,静脉用药后15分钟,脐血中的药物浓度同母血中的药物浓度几乎相同,并至少维持4小时之久。有报道孕妇于分娩期应用本品可致新生儿呼吸受抑制,因此该药慎用于分娩期镇痛。
2.5 昂丹司琼
又称枢复宁、枢丹、恩丹西酮、奥单西龙,FDA划分为B类。
为高选择性的5- 羟色胺3受体(5-HT3)阻滞药,主要用于治疗因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有致畸作用。在人类,有报道用于治疗其他药物难以控制的妊娠剧吐,止吐疗效确切,但本品有否致畸作用尚无充分和可供对照的研究报道,因此临床上只限于孕12周后应用。
2.6 西沙必利
又称普瑞博思,FDA划分为C类。
为促胃动力药。在对大鼠和兔的实验中未发现本品有致畸作用,但在应用极大剂量时(分别为14倍和16 倍于人的用量)可产生胚胎毒和胎仔的毒性作用。由于目前尚无充分和可供对照的研究,孕妇勿用。
2.7 多潘立酮
又称吗丁啉、胃得乐、哌双咪酮,暂未有FDA分类报告。
外周多巴胺受体阻滞药,直接作用于胃肠壁,增强胃蠕动,促进胃排空,并能有效地防止胆汁反流。能使血浆中的泌乳素水平升高。妊娠期妇女应用本品对胎儿是否安全,目前尚无充分和可供对照的研究,孕妇宜慎用。
3、泻药与止泻药
在妊娠期,由于大量雌、孕激素的作用,使平滑肌松弛,胃肠道张力降低,蠕动减慢,同时由于妊娠子宫的机械压迫,约30%的孕妇发生便秘。泻药基本上无致畸作用,但作用较强的泻药如无特别需要,不宜用于孕妇。孕妇存在功能性便秘时,以选用润肠、缓泻药为宜。
3.1 乳果糖
又称杜秘克,FDA划分为B类。
乳果糖在小肠中极少被吸收,因此对胎儿无碍,如产科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妊娠期常见的便秘,一项多中心的研究结果表明,应用乳果糖1周后,习惯性便秘患者的大便次数及性状有明显改善,2周后可使大便习惯恢复正常,无明显不良反应。
3.2 酚酞
又称果导,FDA划分为C类。
刺激性缓泻药。本品的分子量较小,推测能通过胎盘。妊娠期应用本品对胎儿无致畸影响。
3.3 液状石蜡
FDA划分为C类。属润滑性轻泻药。口服后基本上不经胃肠吸收。按推荐剂量应用,对孕妇和胎儿是安全的。长期服用本品,可干扰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
3.4 洛哌丁胺
又称咯哌胺、氯苯哌酰胺、易蒙停,FDA划分为,B类。
属非特异性止泻药。本品不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妊娠期应用洛哌丁胺不会增加胎儿严重畸形的发生率,其对胎儿体重的影响则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3.5 思密达
又称双八面体蒙脱石,暂未有FDA分类报告。
妊娠期应用:按推荐剂量应用,对孕妇和胎儿是安全的。少数患者应用时如出现便秘,应减少用量。
4、利胆药
4.1 熊去氧胆酸
又称脱氧胆酸、优思弗,FDA划分为B类。
主要用于胆固醇型结石或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硬化,妊娠期主要用于治疗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有致畸作用,但有轻度的胚胎毒作用。目前的研究未发现其有致畸作用,或对胎儿及新生儿产生不良的影响。
4.2 腺苷蛋氨酸
又称思美泰、暂未有FDA分类报告。
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有致畸作用,但有研究显示其可致胎儿发育迟缓。在人类,有小样本研究将本品用于治疗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未发现对胎儿及新生儿有不良的影响。但有关的研究尚不充分,有待进一步的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