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站长网站提交:记者“被嫖娼”告赢百度 未及时删帖存过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3:02:16

  百度贴吧爆料外省某报编辑部主任姜先生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但经行政复议发现纯属子虚乌有,为此姜先生将百度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元。

  近日北京一中院终审宣判,判决百度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1万元。

  行政复议撤销处罚

  姜先生现为外省某报编辑部主任、高级记者,专业工作曾获得国家及省级奖励多次。2005年3月18日,公安机关对他进行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处罚理由为涉嫌嫖娼。两个月后,报社将姜先生“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05年8月24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对这一处罚作出复议,认为依程序违法,撤销原直属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06年1月6日哈尔滨市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撤销原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2008年8月4日,报社撤销对其双开,恢复职务。

  自称被百度贴吧“逼疯”

  而就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的第八天,2005年3月24日在百度贴吧北京吧发表“名记寻欢作恶篇”及相应的回帖(以下简称嫖娼帖),发帖及回帖人均不详。

  2005年4月7日,百度吧又发表了“姜某嫖娼案处理结果今揭晓”及相关回帖(以下简称双开帖),发帖及回帖人均不详。

  姜先生认为,这些纯属捏造的诽谤文章和照片出现在网上后,导致他在单位和亲友中间的评价一落千丈。2005年5月17日,姜先生与妻子离婚,2006年7月他被诊断为神经症。

  姜先生要求百度网站在首页刊登致歉声明,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及赔偿各项损失约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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