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家扫地机器人怎么用:县委书记腐败的现状、成因及监督刍议--中国共产党新闻-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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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腐败的现状、成因及监督刍议

樵夫 2010年02月01日16:4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县委书记腐败的现状、成因及监督刍议--中国共产党新闻

  县委书记的权到底有多大,县委书记可以说手握重权,除了军队,县级行政机构基本具备了一个国家所有的行政职能,你能说县委书记的权力不大吗?县委书记是近年来违纪的一个高发群体,目前案发的一些市、厅级领导或政协、人大领导相当一部分都是在原来县委书记位置上犯的错误,这个群体也是中央抓监督的一个重点群体,县委书记出现违纪问题可能在哪些方面呢?

  在用人上,县委书记有着绝对的权力。

  其一,县管领导干部在县级行政区内是一道路坎,多少部门的中层股级干部或普通干部奋斗一辈子就是希望跨上县管领导岗位这个台阶,在县级,只要迈上县管领导这个台阶,基本上就算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因为县管领导正职毕竟不多,只有那么几个部门,就那么几个“一把手”,所以,只要混上个县管领导干部,无论从待遇上,还是面子上,在县级内,也能算是出人头地了。但从股级干部跨上科级干部这个台阶,是非常不容易的。

  其二,部门好坏又存在区别,就算已经是县管领导干部,谁不想到好的部门?于是乎,一些好的部门干部尽量想办法保住现成的位置,一些干部想办法能去好的部门,一些部门领导使用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一些县委书记如果在这方面把握不住,就会被这些不良风气推动着向前走,甚至还会因此而反复地调整干部和提拔干部,来了却“人情债”,民间有谚戏云:要想富,动干部。而在县级,县委书记几乎都直接掌管着干部的提拔,一位曾经的县委书记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警告一些干部就说过:你以为你真的是大家选出来的呀,是组织给你的,组织是谁,我说了算!当然这话太直白,实际情况也的确如此。如果在稍大一点的城市,提拔一个副处或副局,市委书记也许还不知道他谁呢,因为面积太大,干部太多。而县级就那么大一个地方,大家人头都熟,县委书记不想知道谁与谁都难,不想干预都不行。况且就那么大的地方,谁也不敢不先通过县委书记而擅自提拔哪一个。在一些落后地区,动一个小科长都找到县委书记或一个常委头上。

  第三,现在许多县委书记是异地任职,许多精明者从朋友、战友那里都能找上县委书记,或为了要官,或为了亲友安排工作都能找到你,况且由于是异地任职,不容易被人发现,名正言顺、堂而皇之地将人事安排搞定。

  在工程领域中,可以直接干预工程建设。一个县级本身工程量就小,就那么几个工程,天天摆在手上盘算,作为一个县委书记可以作主的就是那么几个工程,不想干预都难。况且在一个县,一点大的事都会找上县委书记,七大姑八大姨,几个人在桌上吃饭,一理关系,原来都能扯上亲戚。县级范围小,蛋糕就那么大,谁不想分一块,这裙带关系就有用场了,你来说情,他来找关系,一说还真或是亲戚或是战友或是朋友之类,反正给谁都是做,况且有时县委书记还不一定明说,只是问问:这家公司怎么样,或云让某某正常来参与吧,或云按正常程序来,这样一来,调子已十分明了,谁还敢按“程序”来。不像在大的城市,工程多、人口众、部门杂,权力也较为分散,一些工程由部门就可以作主,无须市长或书记来直接干预,除非是特大工程才有可能到市委书记面前进行讨论。因此,在县里如果有些大项目,县委书记就是不过问,也会有人主动找你商量,想不干预都不可能。

  在土地审批中扮演着重要的权力角色。因为任何招商都没有卖地来钱快,因此,一些县主要经济来源和指标就靠卖地,而不在发展经济或招商引资上下功夫。在卖地时,在县里,点头的只有县委书记,即使有些障碍,下面的部门和领导也会根据县委书记旨意通过所谓技术处理,变通手续,因为在县里只有县委书记点头才起作用,或为集体“发展”、或为私人谋利,但都必须由县委书记点头。近几年土地开始实行“招、拍、挂”,相应好一些,而在前几年,在一些县几乎就是书记们完全依据自己的想法,用手一指,某块地就划给了某开发商,投之挑,必然报之以李,因而,在相对独立的县级里,由于滥卖土地,违规用地,为开发商或外来企业谋利,其中存在违纪问题也就是迟早而自然的事了。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着令人吃惊的违纪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不顾实际情况,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不顾实情,想方设法把企业卖掉。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县简直像在搞运动式地企业改制,由于工作调研不深入,生搬硬套地将企业贱卖或变相贱卖。有些则是伙同一些不良企业主,将企业半卖半送地给了一些人,使一些人一夜成为爆发户,在这个过程中县委书记几乎成了盗窃国有资产的伙同者和帮凶。为何在一些地方,好端端地企业一夜之间变成亏损企业,好几千人瞬间下岗,都是由于县委书记们或工作方法简单,或为少数人谋利,不顾工人死活,因而造成一些群众体性事件也就必然。我们常说的权力期租,这当中存在的期租是相当惊人的,发迹后,这些一夜暴富的企业主谁不知道吃水不忘挖井人的道理呢?而且一些县委书记不仅在改制的名义下大量地使国有资产流失,收受好处,还落得改革先锋的美誉。

  当然,还有许多方面可能造成县委书记腐败,但上述列举的只是他们容易违纪的几个主要方面而已。

  何以在县委书记身上发生违纪现象?原因也很复杂,我想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我们研究和重视。

  县委书记缺少监督。在县里,不同于在市级大城市,相对于大都市,县还是比较独立的一个行政单位,对上,县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相对独立,用群众的话说是“山高皇帝远”。而县委书记可以针对县里的任何事、任何人说了算,上级对下面的监督仅仅停在听取汇报,至于下面的人事和财政也不好多加干预,这就使县委书记的监督存在许多缺位;对下,县委书记可以一竿子插到底,也就是说大事可以抓,小事也可以抓,谁也不好监督一位“县太爷”,因为他一句话,就有可能让你丢乌纱、丢饭碗。虽然在县里工作有分工,但相对独立而偏小的行政单位,又使县委书记什么都能顾及到、干预到。可以直接上通到中央,也可以下达一名村干部家中,几乎是任何方面都能兼顾到。市里不可能对县里部门或镇村干部进行任免的。根据具体情况,县委书记完全可以决定县里一切干部的生杀大权,谁也奈何不得。用群众的话说,对于县委书记的监督是:上级监督太远、平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

  权力过于集中。在县级一般来说,县委书记的权力过于集中,无论人事,还是财政,甚至司法,完全由县委书记一人说了算。尽管有分工,但最后拍板的还是由县委书记点头才行。从人事安排、到资金使用、到土地的出让租赁,甚至对干部的处理或量刑,无不要向县委书记请示才能进行。甚至于司法县委书记也能干预,从司法部门来说,为了工作开展还不得不考虑县委书记的意见,否则今后要在县里独立开展工作将会遇到许多梗阻。况且,传统的思想以为百姓的事到了县委书记这里就算是捅到天了,一般有事在县内都能解决,不可能到市里或省里,而省市的人事或财政相对目标大,监督者多,媒体发达,各类高层次人才或人物也多,而县级谁也不可能越过县里这个坎到市里去解决问题,当然极个别人案例也有,这也无形也加剧了一些县委书记膨胀心理。在工作中就是有些举报到省市,最后还是回到县级,甚至到县委书记手上,举报被打击报复的事也不是无所闻。

  县委书记不学习造成违纪的结果。这是一个常规性的话题,任何一名领导干部不学习,不强化党性修养都会犯错误,他们往往借口发展经济,放松对自己的学习要求,一味地追求经济,或因不懂法纪而不自觉地违法违纪,或因缺乏学习、追求金美色而犯错误。特别是一些县委书记在任时还能进行自律,一旦风闻岗位要调动、或要从位置上下来,产生一种想趁此机会赶紧捞一笔再走的想法,否则,觉得自己在县委书记岗位上白辛苦一场,有种吃亏委曲的感觉。此种危害论述已经多见于报端,在此按下不表。

  有些县委书记本身就是带病上岗。一些县委书记走上领导岗位本身就是通过走上层路线,花钱买来的,当然这种情况我们不多谈,是特例,与县委书记岗位的违纪没有直接关系,他会何时何地都犯错误,只是时间长短,暴露的快慢而已。

  如何防止县委书记犯错,近年来,中央对如何加强县委书记的管理和监督倍加重视,不但加大培训力度,促其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还于09年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将县委书记的任命权上收到省,这是一个好的做法。就是从监督管理体制上,省直接对县委书记开展监督,省去了监督的中间环节,这样监督可能更到位一些,不至于出现失之于“软”或“不敢”的情况发生。但这种监督一定要到位,否则,收上去,又管理监督不到位,反而会放纵了一些县委书记,还加剧了县委书记的膨胀心理。

  应提升县委书记的思想修养境界。县委书记在某种程度上有相当的独立性,县级行政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县委书记考虑的不能仅仅是百姓的具体生活、工作和吃喝拉撒,而应该在更高层面上来考虑,即:从国家的前途和意识形态层面考虑如何带领全县人民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如何加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如何巩固党的政权等。只有在这个层面考虑如何治理好、管理好全县,才能在高层次领域、深层次范围来考虑全县的方方面面工作,否则,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稳定局面就难以维护。

  在财政机制上也要不断废除旧的机制。我们一些领导视财政资金像自己家的钱囊一样,县委书记有绝对的权力,没有制约,用于什么,用在哪里,完全是凭他个人说了算。哪一个对他好些,可能就随手一划,拨给多少,甚至于下级部门领导在酒桌上与县委书记喝一杯酒,县委书记就给多少钱,两杯又给多少,以这种方式给部门划钱,将权力视同儿戏,完全没有预算和研究方案,体现县委书记的家长制作风和独裁性,俨然一方“诸侯”。当然,现在一些省、市领导也有这种作派,下基层你正职可以给地方多少钱,我副职可以给多少;我局长可以给多少,你处长可以给多少。谁给的权力,又是谁的钱?想给多少就随着自己的性子,反正不同级别领导手中就掌握着大小不同的资金,任你花。既然从上到下都有这个惯例,说明财政体制机制出现了问题。如果不解决财政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恐怕--县委书记的权力还会滥用,甚至于泛滥成灾。

  建立健全良好的用人机制。在一些县,县委书记用人只注重结果,看见某人做事有闯劲、有魄力,就提议用他,就叫组织部门进行考察,但组织部门谁也迈不过县委书记这道坎,叫你考察实际是一种态度:想用他!组织部门还能不讲好话?当然被考察的人在使用后也许确实不错,但也可能是个庸才或歪才。但,这往往都是听了县委书记的话,而不是根据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例进行推荐人才,也没有按程序来进行选拔干部,这种用人只重结果,不注重过程,其中存在极大的偶然性。要知道,好的过程不一定有好结果,但好的结果一定要有好的过程来保证。所以在用人要坚决杜绝县委书记一人说了,要严格按照用人程序进行,实行阳光操作,程序办事,因为腐败是见不得阳光的。

  强化监督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鉴于对县委书记的监督由于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的现状,我们一要强化上级监督,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如利用巡视、述职述廉政、责任制检查等手段开展监督。这个过程一定要独立进行,否则,既听不到真实情况,还可能给讲真话的同志带来伤害。二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监督,充分调动起人民群众对官员权利监管的积极性,高度重视从人民群众中采集官员贪污腐败信息,发挥好中纪委和上级举报网站的优势,置县委书记于全县人民的监督之下。三是建立完善制度和机制。像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多次提到的用制度管人管事,让有想法的人没法腐败,县委书记也然。

  总之,县委书记是一个高危职业,只要我们认真调查研究,采取措施,既保护了县委书记,又能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服务好人民,县委书记在用好权、当好家的基础上做出表率,人民群众也一定会拥戴一位自己的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