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攻略:男神宠妻指南:天涯观察第260期:世界新闻报“窃听门”带给社会的3点反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24:03

让我们仰望天空奢谈一小会儿权利

截止今日,备受关注的世界新闻报窃听门丑闻还在不断深化,世界新闻报最终将受到什么制裁,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是无论结果如何,都不影响一个我们不得不面对并且必须深思的一个现实,即:非法窃听实际上就是非法侵犯个人隐私权。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否认------在方方面面的生活中,我们不断的被侵犯隐私权,同时我们也不断在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让人遗憾和反思的是,尽管法律和公众都认为隐私权是无可置疑的人的基本人格权并不该被侵犯,但实际上,一方面法律本身并没有具体的明文条例来认定和保障隐私权,侵犯隐私权的认定和保障,更多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上,这在世界新闻报“窃听门”事件发生以来各界人士的评论中就可窥知一二,连人民日报发表的专题评论也只是在道德层面上呼吁“新闻媒体不应该模糊道德界线”,而事实上,社会发展到今天,一种人权的确认和保障光靠道德来支撑是极其可笑的。另外一方面,公众本身对隐私权存在着两种态度,严于律人,宽于待己。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问题使得这个社会每天都发生着隐私权的互相践踏。

要杜绝和减少这种惨不忍睹的互相践踏隐私权,我觉得以下3个群体都要进行反思。

新闻媒体需要反思

新闻自由并不意味可以侵犯隐私权

新闻媒体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他负有特殊而重大而崇高的使命,他必须遵守基本的职业守则,比如忠实公正的报道新闻事实,比如不得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取和收集信息,比如避免迎合任何低级趣味。但是纵观现实,人们无法不哀叹和愤怒。

现在的新闻媒体业早已经失去崇高的光环,大部分媒体俨然成了商业机构,他们的动机和目的不再是服务于大众利益,而是像一个妓女一样仅仅为了赚钱,不惜放弃尊严和无视法律和道德,狗仔队丛生,煽情主义泛滥,八卦绯闻充斥,为了迎合低级趣味市场,他们公然践踏个人的隐私权而对其进行窃听,跟踪,偷拍,有时候甚至是强行侵犯,比如欺骗和恐吓他人而获取隐私。窃听跟踪偷拍等等这些非法获取信息的方式绝不仅仅是个别现象或者小媒体的伎俩,而早已经是整个新闻业界的惯例,世界新闻报在短短几年间单就非法窃听的次数就高达2000余次,这有力的证明了新闻媒体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这些行为的性质使得这些新闻媒体的从业人员看起来根本不像个记者,而是商业范畴里的业务员,而且是道德败坏目无法纪的业务员,当新闻媒体业成了商业机构,新闻记者成了业务员。那么可想而知,其造成的社会影响是多么恶劣。

这样的新闻媒体,你还配称之为新闻媒体吗?

公众需要反思

尊重、捍卫隐私权从我做起

既然公众认可和尊重隐私权的存在以及重要性,那么公众应该一方面自觉的去尊重人家的隐私权,另外一方面去坚决捍卫自己的隐私权。但是,遗憾的是,公众既不坚决捍卫自己的隐私权,更不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人们用一种错误的方式来对待和处理隐私权,既以侵犯的方式来应对被侵犯,结果就是大家熟视无睹的互相践踏,隐私权大多数时候成了一种有名无实的权利。

这种大家熟视无睹的互相践踏在2个事件中得以明证,一是腾讯非法扫描用户硬盘事件,二是网络上隔三差五的人肉事件。腾讯非法扫描用户硬盘事件是明显的侵犯公众隐私权,但是对于这样的被侵犯,公众抗议了一阵就听之任之了,这显然就是没有坚决捍卫自己的隐私权,而网络上的人肉事件则是不尊重他人隐私权的鲜明体现,大部分人肉参与者都知道:不管你动机如何,人们无权去通过非法方式获取他人隐私,但是人们还是明知故犯了。这不是对隐私权的不尊重还是什么?

所以我觉得,公众在一边喊着隐私权被侵犯的同时,一边也该反思自己是否是个尊重他人隐私权的人,在道德的层面上,我们应该自觉地去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在法律的层面上,我们也应该坚定的捍卫自己的隐私权。尽管,关于隐私权的法律还不足以保障公众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但是无论如何,以侵犯来应对侵犯,这不可能有利于保障和享有个人的隐私权,相反这是一种恶性循环,一种消极的含有报复心理的面对,结果只会是越来越没办法享有自己的隐私权。

法律部门需要反思

感谢,我们被赐予的活着权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自我隐私保护的观念也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同。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程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法制和文明程度。世界各国对公民隐私权保护都有相关的立法,但是直至目前,法律对此的界定和赏罚细则是模糊笼统的,尤其是在我们这个国家,根本还没有相关隐私权的具体的明文条例,这种法律上的模糊笼统和不当缺失是造成目前社会大家隐私权名存实亡的罪魁祸首。这种缺失导致公众根本无法去分辨和判断哪些是隐私权包含的内容和对象,如果连内容和对象都不予明确的认定和告知,又如何让整个社会去认定自己是否被侵犯隐私权,以及如何去捍卫自身和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所以,法律部门应该勇敢正视和承担这种失责和过错,并积极快速有效的制定出有关隐私权的相关条文,使得公众在处理侵犯和被侵犯时有的放矢,有法可依。

当然,任何文明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的健全都会有个过程,但是我希望无论是新闻媒体还是法律部门以及社会公众,都会积极的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来。

结束语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也许我这个楼主更应该反思,既:我们的法律部门会去反思吗?如果压根就不愿意或者不屑,那么我这不是扯淡中的超级扯淡吗?同时,是不是有种方法可以强迫我们的法律部门去反思?

出品:天涯观察编辑部 监制:金波 美工:盼盼 本期责编:周零壹 主笔:自言自愚自乐 邮箱:yiwen@tiany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