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高手电子书下载:天涯观察第22期:赴京自首,钉子户为何不信任当地警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0 00:36:42

“赴京自首”,钉子户为何不信任当地警方

武汉洪山区土库村村民童贻鸿,在11月18日因为面对强大的拆迁队伍,在自己的房子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攻击时,扔砖块以图维护身权利,但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警方就以前一天晚上扔的砖块伤人重伤为由,传唤其做笔录。面对合法权益受损又要被控寻衅滋事的罪名之下,童贻鸿连夜赴京自首。在11月20日下午15时,前往北京市朝阳双井派出所“自首”。后北京警方移交给武汉市洪山公安分局关山派出所警方,11月22日,当地警方向其家人出示了跨省自首的童贻鸿被控以涉嫌寻衅滋事拘留。12月6日,当地警方向其家人送达通知书,其罪名为故意伤害。

据童贻鸿本人所讲,在11月18日下午,看到不明身份的30多人,开着巨型的破拆机,强行冲破铁丝网,快冲到门边,于是从楼上扔下砖块,由此僵持了五分钟,并没有看到有人被砖块砸中!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在事隔十多小时后的第二天,当地警方却以重伤一人为由以寻衅滋事罪传唤童贻鸿做笔录。

究竟是谁犯法,警方该拘捕谁

公民有捍卫私有财产的权利

那么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传唤童贻洪的理由是否成立?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根据此定义,童贻鸿用砖砸得是一伙不明身份之人,而这伙人在冲到其家门时,根本没有亮明身份,也没有打招呼,而是强行冲破童家的铁丝网,而童采取的行为是为捍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生命安全不受到侵害的前提下才进行砸砖,根据法律定义,公民有捍卫自己生命和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应为正当防卫;更何况事发时,在短短的五分钟对抗时间里,不明身份的强拆者并没有留下一具重伤的人体;即便有人被砸中,童贻鸿的行为也是出于保护自己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实施的正当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为何警方却要偏信一面之词,要对童贻鸿控以寻衅滋事罪呢?

强拆方的行为是否合法,警方到底该拘捕谁呢?三十多人跟随一辆破拆机来到其住宅楼下,在没有表明身份的前提下,强行撕开童家房子四周的铁丝网,将破拆机开到楼边,他们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拭问武汉洪山警方,难道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做小孩过家家的游戏吗?这只能表明一个事实,那就是打算强拆。针对这些不名身份的人物的行为,根据法律定义,在未经主人允许的情况之下,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而据童家人所言,强拆方一直与童家未签订补偿协议,那么这种单方面欲拆毁他人的房产,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在明知屋内有人居住,还要动用大型破拆机拆房,却枉顾他人生命安全,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罪!但为何警方在对童贻鸿控罪的时候,却对强拆方的行为视而不见,这种行为如何来稳固一个执法机关的公信力?这样的执法行为,如何来亲和警民之间的关系?

“重伤”之人已成谜

强拆有理抗拆有罪

当地警方在北京警方移交童贻鸿后又以重伤的理由,对原控罪寻衅滋事更改为故意伤害批捕;而关于重伤者为何人,重伤的程度几何,当地警方都拒绝透露消息。这种不能面对舆论的保密做法,无法使人确信警方对童贻鸿控罪的成立理由,反而使人联想到罪名的更变,是当地执法机关对童贻鸿赴京自首的挟私泄愤之作,表现出来的也是公然藐视公众舆论监督的行为,是对赴京自首损害地方形象的童贻鸿公开报复。

为何警方在第二天才表示强拆方有人受重伤?强拆方是在18日向洪山警方报警还是第二天?受重伤之人何时入院,送往哪家医院?由哪位医生做出签定?由哪些值班护士在场?重伤一说,经过哪个法医部门签定?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伤情构成几级,必须在其伤痊之后由司法部门指定法医做出签定。洪山警方所谓的重伤一说,理由和依据来缘于何处?缘何伤者无法面对公众和媒体?更重要的在于,强拆方在什么时间段向警方报警?洪山警方有理由向媒体和公众交待清楚。更何况,强拆方并不有出示相关的强拆证明,显而易见此行为不合法;那么房主在保卫自身财产不损害的前提下造成的结果,也就是说砸了也是白砸!

为什么当地警方对强拆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并公然为强拆方保驾护航,不对拆迁方实施强制手段,反而对拥有合法权利解释权的抗拆户童贻鸿用法呢?或许警方的这种动作可以解释为地方执政者为强拆保驾护航才有强拆遏而不止的现象!而警方的这种行为,已经超越了执法的基本框架,使法理彰显不出公理与正义!难道,这真的是,强拆有理抗拆有罪吗?

当地执法者与强拆者已成为一体

跨省自首会越来越多

5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我们有理由相信童贻鸿赴京自首是为获得更多的舆论支持,把抗拆和强拆的事情公开化,让舆论的焦点聚焦于该事件之中,使当地执法者能在执法的过程中秉持公理与正义按照国家政策依法办事。此次跨省自首背面呈现出来的,绝对是当地执法机构公信力的失败。

或许,从此前曝光的一系列的强拆案中,我们都看到了那些泼粪、砸窗、放蛇、断水、断电、挖沟、劫持住户抛到荒郊野外回来后房屋成为一堆废墟,而相关事发地的公安机关表现出来的方式,让人有一种彻骨深寒的感慨!而正是这么多的强拆,使童贻鸿看不到地方执法者秉持公义的一面,没有任何可以确信的基础,才不得已赴京自首!从这些案件中,也使人看到当地执法者与强拆者已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走正常程序已经得不到重视。

结束语

只有建立起公平的、人人都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只有国家的法律能够真正的执行,居民的合法财产都得到保护,“跨省自首”一幕才不会重复上演。

出品:天涯观察编辑部 监制:伊文 美工:盼盼 本期责编:伊文 主笔:柳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