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凰后孩子篇:法律要与诗书通·南方周末数字报·南方报业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8 22:07:19
法律要与诗书通法律治国,诗书化人

法言法语

何兵

我与自己的研究生相约读点经典作品,每周用半天时间讨论。学生十余人,吃点喝点,闲话书事与人事,偷得浮生半日闲。目前已读完《共产党宣言》,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除此之外,还读了《贞观政要》、《论语》、《老子》,现在开读《孟子》。有人不解,以为这些与法律无关。前段时间,游南阳府衙,偶见一副对联:吏民莫作长官看,法律要与诗书通。感觉莫逆于心,增强了自己的信心。

法律人训练,其一是知识和技术,其二是思想和人格。两者孰轻孰重?近来盛行一种观点,以为法律训练就是技术训练,加上司法考试的强势引导,法科生除对法条作机械理解外,几无历史、文学修养,无大局观,成了法律匠人。此弊不除,贻害必大。

先说《老子》。老子说:人多智巧,而奇物滋起;法物滋彰,而盗贼多有。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不欲而民自朴。

老子强调返朴归真,强调“静”和“不欲”,反对追求身外无益之物。人们的欲望如果无限膨胀,最终必然无法满足,盗贼因此群起,法令因此不彰。几十年来,法治建设存在一大误区,以为法令越多,法治越发达。结果,国家法令密如蛛网,社会纠纷多如牛毛,公民道德全面沦丧。有人归罪于教育,有人归罪于西化。开出的药方是,强化道德教育,抵制西方思潮,而实际收效几乎为零。道德教化重在躬行。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儒家是以“治人者”和“士”为对象,要他们修己然后治人,而不是治人再来修已。

再以经济发展而言。孟子说:“王何必曰利?”白居易也说:“上苟好奢,则天下贪冒之吏将肆心焉;上苟好利,则天下聚敛之臣将置力焉。雷厉风行,日引月长。上益其侈,下成其私。其费尽出于人,人实何堪其弊?”一个国家,如果一味追求经济发展,将经济作为国家唯一追求的指标,从上到下,利欲熏心。仁义之徒,何以存身?不仁不义,何以治国?

几十年来,社会以财富多寡论英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择手段地发家致富,遂成社会共识。对此,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有明确告诫:“不惜一切代价发财致富的欲望、对商业的嗜好、对物质利益和享受的追求,便成为最普遍的感情。这种感情轻而易举地散布在所有阶级之中,甚至深入到一向与此无缘的阶级中,如果不加以阻止,它很快会使整个民族委靡堕落。”胡锦涛同志提出“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有多少官员深省和落实了?“三公消费”至今不能公开,岁末突击花钱已成惯例,如此奢靡之风,源自政府而流布全民,几成大祸。

反贪是当今难题。唐太宗在《贞观政要》中说:“为主者贪,必丧其国;为臣者贪,必亡其身”。反对官员贪婪,并不是要求官员固守贫穷。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其间有一个度的把握。除了对官员进行反贪教化,太宗对于官员采取厚养政策。官员俸禄、品秩都很优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务省官员”成为唐太宗的第一干部政策。贞观元年,太宗对大臣说:官员贵精不贵多。滥竽充数的官员,如同画地作饼,徒劳无益。

反思我们的干部政策,官员多,薪水低,贪官层出不穷。为了反贪,又不断地增加官员,步入某种恶性循环。由于工资低,为了调动官员积极性,国家设置多种官阶,对其进行精神安慰。一个县,竟有几十个县级干部。这又迫使官员不安于位,不安于事。官员为了升迁,对领导鞍前马后,小心翼翼。人格既损,正义何来?

唐太宗说:从今往后,假如搞艺术或杂务工作的人,技艺超群,可以赏点钱帛,一定不许破格授予官爵,与朝廷上的贤臣们并肩而立,同坐吃饭,使士大夫感到耻辱。按照这一政策,电视台的主播一定当不了市长——免得贤臣良相们耻辱。处级和尚之类的事,唐太宗肯定不为。

法律技术训练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大局观,以及对这些价值观和大局观的坚守。这需要对历史有深刻的关怀和洞察,对人性有深刻的理解和同情。法律治国,诗书化人——法律要与诗书通。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