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岚妖歌贴吧:金融工具相关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2:09:26

金融工具

百科名片

金融工具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用来证明融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条约。金融工具又称交易工具,它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是货币资金或金融资产借以转让的工具。

目录
[隐藏]

 

基本介绍

基本内涵

基本分类

基本特征

确认计量

创新发展

重要意义

基本介绍

基本内涵

基本分类

1.      具有完全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2.      具有有限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基本特征

1.      偿还期

2.      流动性

3.      安全性

4.      收益性

确认计量

1.      金融工具的确认

2.      金融工具的计量

创新发展

1.      需求方面

2.      供给方面

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

基本介绍

  金融

工具( financial instruments)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是用来证明贷者与借者之间融通货币余缺的书面证明,其最基本的要素为支付的金额与支付条件。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金融工具分为2大类:现金类和衍生类。现金类分为证券类和其他现金类(如贷款,存款)。衍生类分为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和柜台(OTC)金融衍生品。另外,金融工具也可以根据财产类型分为债务型和所有权型。

[编辑本段]

基本内涵

  金融

工具又称交易工具,它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是货币资金或金融资产借以转让的工具。形成一个企业金融资产或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两大类。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第32号准则对金融工具定义如下:“一项金融工具是使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资产,同时使另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的任何合约”。这一定义将基本金融工具也包括在内,但更侧重于表达衍生工具的特征。第32号准则对定义中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作作了列举说明:

  (1)金融资产泛指如下任何一类资产:①现金;②合约规定的从另一企业收到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③合约规的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另一企业金融工具的权利;④另一个企业的权益工具。

  (2)金融负债泛指如下任何一项负债:①合约规定的转移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另一企业的义务;②合约规定的不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企业交换金融工作的义务。

  权益工具表示对企业资产抵消相关的负债后的净资产权利的合约。

  美国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第105号财务准则公告(SAS105)指出,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在另一企业的所有权益(ownership inc )以及如下两种合约;①某一个体向其他个体转交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或在潜在的不利条件下与其他个体交换金融工具的合约规定的义务。②某一个体从另一个体收到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的合约规定的权利。

  第105号公告限制了金融工具的范围。一项资产,在未来可能的惠益是收到商品或劳务,而不是收到现金或其他个体的所有者权益,则不是金融工具,如预付账款和预付费用。同样,一项负债,其未来可能的代价是转移商品或劳务,而不是转交现金或另一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不是金融工具,如预收账款、递延收及产品质量担保义务,含有用苛一项金融工具交换实物资产的权利或义务的期权和远期合约不是金融工具,例如,两家企业签订了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购货方同意在六个月后接受一定数量的小麦或黄金,并在交货日支付100000美元,这一远期合约就不是金融工具;可能在将来需要企业支付现金但尚未从合约中产生的或有事项,也不是金融工具。

[编辑本段]

基本分类

  金融工具按其流动性来划分,可分为两大类:

具有完全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这是

指现代的信用货币。现代信用货币有两种形式:纸币和银行活期存款,可看做银行的负债,已经在公众之中取得普遍接受的资格,转让是不会发生任何麻烦的。这种完全的流动性可看作金融工具的一个极端。

具有有限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这些金融工具也具备流通、转让、被人接受的特性,但附有一定的条件。包括存款凭证、商业票据、股票、债券等。它们被接受程度取决于这种金融工具的性质。

  1.长期债(一年以上)

  (1)证券类(securities)=债券(bonds)

  (2)其他现金类=贷款(loans)

  (3)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类=债券期货(bonds futures)

  (4)债券期货选择权(option on bonds futures)

  (5)柜台金融衍生品类=Interest rate swap

  (6)Interest rate cap and floors

  (7)Interest rate option

  (8)Exotic instrument

  2.短期债(一年以下)

  (1)证券类(securities)=钞票(bills,CommercialPaper)

  (2)其

他现金类=存款, 定存(CD)

  (3)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类=短期利率期货(short term interest rate Futures)

  (4)柜台金融衍生品类=Forward rate agreement

  (5)所有权(equity): 证券类(securities)=股票(stock)

  (5)其他现金类=无

  (6)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类=股票选择权(stock option)

  (7)期货(equity futures)

  (8)柜台金融衍生品类=Stock options/Exotic instruments

  3.外汇交易:

  (1)证券类(securities)=无

  (2)其他现金类=无

  (3)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类=Spot foreign exchange

  (4)外汇期货Currency futures

  (5)台金融衍生品类=Foreign exchange options/Outright forward/Foreign exchange swap/Currency swap

  对于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或已按成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包括套期工具),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应从混合工具分拆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将其从混合工具分拆并单独处理,但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对于企业发行的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将负债和权益成份分拆,但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编辑本段]

基本特征

  一般认为,金融工具具有以下特征:

偿还期

  偿还期是指借款人拿到借款开始,到借款全部偿还清为止所经历的时间。各种金融工具在发行时一般都具有不同的偿还期。从长期来说,有l0年、20年、50年。还有一种永久性债务,这种公债借款人同意以后无限期地支付利息,但始终不偿还本金,这是长期的一个极端。在另一个极端,银行活期存款随时可以兑现,其偿还期实际等于零。

流动性

  这是

指金融资产在转换成货币时,其价值不会蒙受损失的能力。除货币以外,各种金融资产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完全流动性。其他的金融资产在没有到期之前要想转换成货币的话,或者打一定的折扣,或者花一定的交易费用,一般来说,金融工具如果具备下述两个特点,就可能具有较高的流动性:第一、发行金融资产的债务人信誉高,在已往的债务偿还中能及时、全部履行其义务。第二,债务的期限短。这样它受市场利率的影响很小,转现时所遭受亏损的可能性就很少。

安全性

  指投资于金融工具的本金是否会遭受损失的风险。风险可分为两类: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债务人的信誉以及债务人的社会地位。另一类风险是市场的风险,这是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随市场利率的上升而跌落的风险。当利率上升时,金融证券的市场价格就下跌;当利率下跌时,则金融证券的市场价格就上涨。证券的偿还期越长,则其价格受利率变动的影响越大。一般来说,本金安全性与偿还期成反比,即偿还期越长,其风险越大,安全性越小。本金安全性与流动性成正比,与债务人的信誉也成正比。

收益性

  是指金融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给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金融工具收益性的大小,是通过收益率来衡量的,其具体指标有名义收益率、实际收益率、平均收益率等。

  由于金融工具具有表外风险,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均要求操作金融工具的企业在财务报表的主体和附注中披露金融工具的信息。规定的会计处理大多数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则包含在应付债券、投资、股东权益等准则之中。

[编辑本段]

确认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二条,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采用如下办法:

金融工具的确认

  第二十四条 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第二十五条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

  (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二)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第二十六条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企业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能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第二十七条 企业(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企业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第二十八条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九条 企业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应当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的计量

  第三十条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第三十一条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二)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二)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三)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第三十四条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五条 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 对按照本准则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企业应当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本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或持有期限已超过本准则第十六条所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企业可以将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改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该成本或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也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二)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仍应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八条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套期保值有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

  第三十九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相关的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

[编辑本段]

创新发展

  金融工具创新通常受到金融市场供求因素的影响和推动。金融市场供求因素的变化是西方金融工具创新的动因。从金融工具创新的过程来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工具创新开始于20世纪于60年代,70年代以及80年代到了迅猛发展,其动因主要来自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

需求方面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通货膨胀日益加剧,利率、汇率波动幅度增大,金融机构强烈地感受到资产价格变化给金融头寸带来的风险,于是产生了价格风险转移创新的需求。80年代以来,能源市场的衰退和严重的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使许多国际银行信用度受到怀疑,投资者强烈地感受到金融头寸的信用恶化,于是产生了信用风险转移创新的需求。70年代以后期的高利率大大增加了用传统方式进行交易的流动性的机会成本,因而要求用新的技术来提供交易的流动性,再由于投资者担心银行信誉或期望更多收益,使投资选择由存款转向流动性较小的资本市场工具,这种流动性的损失又刺激了对流动性创新的需求。一些国家金融当局对银行增加资本的要求,导致对股权融资的强烈需求,于是有了股权创造创新。⑤对信贷需求总量的增长导致地信用创造创新的需求。

供给方面

  70年代以来,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改善,是导致供给条件发生变化的重要源泉,它有力地刺激了金融工具创新。因为,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进步,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使得金融机构愿意创造出更多的新的金融工具以谋求更多的盈利。②金融竞争的加剧。竞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国家的金融系统之间;二是各国金融系统中同类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加剧使各金融机构无法从传统业务中获得丰厚的利润,只有通过金融工具创新来开拓新市场,寻找新客户,通过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来获取更多的盈利,从而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金融管制压力,由于银行业转之于其他行业受到更为严格的管制,比如在资本充足、法定准备、存款利率等方面的要求,这使得银行业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处于劣势,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绕开管制,开发新的金融工具来赚取利润。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为了顺应市场供应因素的变化,西方金融工具创新真可谓是层出不穷,种类繁多的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现,不仅大大增强了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了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规避风险、谋求盈利的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推动的相关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国际化。

[编辑本段]

重要意义

  (1)金融工具创新能增强金融市场上金融商品的种类,完善中国金融市场类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工具创新速度逐步加快,新的金融工具不断涌现,这大大地丰富了中国金融市场上金融商品的种类,与此同时,由于国库券、商业票据、债券、股票、基金等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现,带动相关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目前,一个由同业拆借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大额存单市场等货币市场以及国债市场、公司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资本市场构成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确立。但是,也应当看到,由于中国金融工具创新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创新方面还很不够,因而,金融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故此,加大金融工具创新的力度,必将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中国金融市场类型。

  (2)金融工具创新能增加金融市场主体规避风险,投资盈利的机会和手段,扩大中国金融市场的规模

  不同的金融工具,由于其在偿还期、流动性、安全性以及收益率等方面各不相同,因而可以满足市场参与者不同的金融需求。通过金融工具创新,金融市场主体能够有更多选择的余地,以形成自己的资产组合,大大地增强了他们规避风险,投资盈利的机会和手段,进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到金融市场中来,不断地扩大金融市场的规模。

  (3)金融工具创新能够为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接轨创造条件

近二十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已获得了较大的发展,金融工具种类不断增加。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甚至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目前,中国金融工具种类仍然偏少,金融市场规模小、类型不齐、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仍未能实现可自由兑换。因此,加大金融工具创新的力度,逐步丰富金融商品的种类,对于扩大中国金融市场的规模、完善金融市场的类型,进而推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使中国国内金融市场融入国际金融市场之中,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实现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有着重大的意义。

 

衍生金融工具

百科名片

衍生金融工具(deriativefinancialinstruments),又称派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等,顾名思义,是与原生金融工具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是在原生金融工具诸如即期交易的商品和约、债券、股票、外汇等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目录
[隐藏]

 

简介

特征

分类

作用

影响

信用风险

衍生工具

 

  

[编辑本段]

简介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从传统金融工具中派生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股票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债券期货合约都是衍生金融工具。

[编辑本段]

特征

  1、跨期交易

  2、杠杆效应

  3、不确定性和高风险

  4、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共存

[编辑本段]

分类

  

(一)按基础工具种类

  1、股权式衍生工具

  2、货币衍生工具

  3、利率衍生工具

  (二)按风险—收益特性:

  对称型与不对称型

  (三)按交易方法与特点:

  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

[编辑本段]

作用

  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加速经济信息的传递,其价格形成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资金的有效流动,还可以增强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能力。有分割,转移风险,提高金融市场经济效率的作用。

  1.投机获利

  2.套期保值

  对于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或已按成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包括套期工具),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编辑本段]

影响

  信用风险对形成债务双方都有影响,主要对债券的发行者、投资者和各类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有重要作用。

  1对债券发行者的影响

  因为债券发行者的借款成本与信用风险直接相联系,债券发行者受信用风险影响极大。计划发行债券的公司会因为种种不可预料的风险因素而大大增加融资成本。例如,平均违约率的升高的消息会使银行增加对违约的担心,从而提高了对贷款的要求,使公司融资成本增加。即使没有什么对公司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经济萎缩也可能增加债券的发行成本。

  2对债券投资者的影响

  对于某种证券来说,投资者是风险承受者,随着债券信用等级的降低,则应增加相应的风险贴水,即意味着债券价值的降低。同样,共同基金持有的债券组合会受到风险贴水波动的影响。风险贴水的增加将减少基金价值并影响到平均收益率。

  3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当借款人对银行贷款违约时,商业银行是信用风险的承受者。银行因为两个原因会受到相对较高的信用风险。首先,银行的放款通常在地域上和行业上较为集中,这就限制了通过分散贷款而降低信用风险的方法的使用。其次,信用风险是贷款中的主要风险。随着无风险利率的变化,大多数商业贷款都设计成是是浮动利率的。这样,无违约利率变动对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而当贷款合约签定后,信用风险贴水则是固定的。如果信用风险贴水升高,则银行就会因为贷款收益不能弥补较高的风险而受到损失。

[编辑本段]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CreditRisk)是银行贷款或投资债券中发生的

  

一种风险,也即为借款者违约的风险。在过去的数年中,利用新的金融工具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CreditDerivatives)发展迅速。适当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可以减少投资者的信用风险。业内人士估计,信用衍生市场发展不过数年,在95年全球就有了200亿美元的交易量。 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例如:产品的质量诉讼。举一具体事例来说:当人们知道石棉对人类健康有影响的的事实时,所发生的产品的责任诉讼使Johns-Manville公司,一个著名的在石棉行业中处于领头羊位置的公司破产并无法偿还其债务

[编辑本段]

衍生工具

  信用衍生工具是一种金融合约,提供与信用有关的损失保险。对于债券发行者、投资者和银行来说,信用衍生工具是贷款出售及资产证券化之后的新的管理信用风险的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主要有信用互换(CreditSwaps)、信用期权(CreditOptions)和信用关联票据(Credit-LinkedNotes)三种主要形式。

  1信用互换

  信用互换是双方签定的一种协议,目的是交换一定的有信用风险的现金流量,从而以此方式达到降低金融风险的目的。信用互换是一种非零售的交易,每个互换合同资产约为2500-5000万美元,合同资产可以从数百万元到数亿元,期限从1到10年均可。

  2信用期权

  信用期权是为回避信用评级变化风险而设计的信用衍生工具,信用期权有类似于保险的套期保值的功能,可以防止因为企业信用评级的向不利于自己的方向转换而带来的损失。信用期权的主要特征与其它金融资产的期权相同,都是一种在约定条件(例如:特定时刻,特定情形)下以约定价格买(或卖)某种一定数量对应资产权利。

  3信用关联票据

  信用关联票据是信用衍生工具的另一类型,债券发行者可以以之作为回避信用风险的一种工具。信用关联票据是由一个普通的债券和信用期权的一个组合。对于一个普通债券,信用关联票据承诺在一定的条件下,给付投资者相应的利息。例如,某信用卡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债券。为降低信用风险,公司可以采取一年期信用关联票据形式。此票据承诺,当全国的信用卡平均欺诈率指标低于5%时,偿还投资者本金并给付本金的8%的利息(高于一般同类债券利率)。该指标超过5%时,则给付本金并给付本金的4%的利息。信用卡公司则是利用信用关联票据减少了信用风险。若信用卡平均欺诈率低于5%,则公司业务收益很可能提高,公司可付8%的利息。而当信用卡平均欺诈率高于5%时,则公司业务收益很可能降低,公司则可付4%的利息。某种程度上等于是从债券投资者那里购买了信用卡的保险。债券投资者则因为可以获得高于一般同类债券的利率而购买。

  4信用衍生工具的风险及其监管

  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减少信用风险的同时,也给客户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并引起了相应的监管问题。正如其它柜台交易产品一样,信用衍生工具为法人间的金融合约。这些合约会使客户有操作风险(Operatingrisk)、交易对方风险(Counterpartyrisk)、流动性风险(Liquidityrisk)和法律风险(legalrisk)。另外,对信用衍生工具的监管和规范不完善也限制了信用衍生工具市场发展。

  

5中国银行业应用信用衍生工具思想管理信用风险的初步设想

  美国联邦储蓄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就金融衍生工具曾经发表评论说:“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批衍生产品提高了金融效率,这些衍生合约的经济功能是使以前被绑在一起的风险分解成不同的部分,而把一部分风险转移给那些最愿意承担和管理这些风险的人……”。信用衍生工具之所以有活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它满足了一种重要的商业需求,为银行、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以较低成本管理信用风险的有效工具。

  尽管中国尚未开办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但是利用信用衍生工具的思想和操作方式在管理中国信用风险过程中同样有积极意义。1997年底,中国专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已占贷款总量的20%左右。尽管造成巨额不良贷款有经营机制和非金融原因,但也说明中国金融领域存在相当大的信用风险。往往在金融活动中的借款尽管有抵押的要求,但违约仍然发生,对抵押品在违约后处理同样显得被动和烦琐。在中国当前信用风险相当大的情况下,采用信用衍生工具的思想管理中国信用风险,把对贷款偿还违约和其他信用问题的被动承受变成主动控制,不失为一个较好的解决思路。

 

 

 

 

 

 

1998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发布的第133号会计准则《衍生工具与避险业务会计准则》将金融衍生工具分为独立衍生工具盒嵌入式衍生工具。

嵌入式衍生工具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使混合工具(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全部或部分现金流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衍生工具。

 

按交易形式划分金融衍生产品可分为两类:

 

    1.场内交易:绝大多数的期权和期货交易属于场内交易,拥有标准化的合约。可以对冲平仓,是一辆可以中途下车的火车。

 

    2.场外交易(Over the counter或OTC):柜台市场,又称店头市场。远期和互换属于场外交易,双方单独协商,签定协议。必须交割,是一架不可以在中途下来的飞机。

 

 

按产品形态划分金融衍生产品分为三大类:

 

    1.金融远期: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的一定日期按一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

 

    2.金融期货: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形式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交割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合约。

 

    3.金融期权:合约双方按约定价格在约定日期内就是否买卖某种金融工具达成协议。

 

4.金融互换: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时间交换一定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

 

嵌入衍生工具概念及与主合同的关系(一)

来源: 作者: 日期:09-10-21

  嵌入衍生工具概念及与主合同的关系(一)

  (一)嵌入衍生工具概念

  衍生工具具通常是独立存在的,但也可能嵌入到非衍生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使混合,丁具的全部或部分现金流量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衍生工具。

  1.主合同通常包括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特许权合同、债务工具合同、合营合同等。嵌人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工具,如企业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2.在混合工具中,嵌入衍生工具通常以具体合同条款体现。例如,甲公司签订了按通胀率调整租金的3年期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第1年的租金先约定从第2年开始,租金按前1年的一般物价指数调整。此例中,主合同是租赁合同,嵌入衍生工具体现为一般物价指数调整条款。除一般物价指数调整条款外,以下条款也可能体现嵌入衍生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嵌入的股份转换选择权条款(对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权益工具挂钩的本金或利息支付条款、与商品或其他非金融项目挂钩的本金或利息支付条款、看涨期权条款、看跌期权条款、提前还款权条款、信用违约支付条款等。

  3.附在主合同上的衍生工具,如果可以与主合同分开,并能够单独转让,则不能作为嵌入衍生工具,而应作为一项独立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例如,某贷款合同可能附有一项相关的利率互换。如该互换能够单独转让,那么该互换是一项独立存在的衍生工具,而不是嵌入衍生工具,即使该互换与主合同(贷款合同)的交易对手(借款人)是同一方也是如此。同样的道理,如果某工具是衍生工具与其他非衍生工具“合成”或“拼成”的,那么其中的衍生工具也不能被视为嵌入衍生工具,而应作为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例如,某公司有一一项5年期浮动利率债务工具和一项5年期支付浮动利率、收取固定利率的利率互换合同,两者放在一起创造了一项“合成”的5年期固定利率债务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合成”工具中的利率互换不应作为嵌入衍生工具处理。

  (二)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关系

  企业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合理地判断其与主合同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应先明确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如果主合同没有明确的或事先确定的到期日,且代表了在某一企业净资产中的剩余利益,那么该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即为权益工具的经济特征与风险,而且嵌入衍生工具需要拥有和同一企业相关的权益特征才能被视为与主合同紧密相关。如果主合同不是一项权益工具但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那么该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即为债务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

  其次,嵌人的非期权衍生工具(如嵌入的远期合同或互换合同),应基于标明或暗含的实质性条款将其从主合同中分离出来,其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为零。嵌入期权的衍生工具(如嵌入的看跌期权、看涨期权、上限、下限或互换期权),应基于标明的期权特征的条款将其从主合同中分离出来,主合同的初始账面金额即为分离出嵌入衍生工具后的剩余金额。

  再者,一项金融工具中的多项嵌入衍生工具通常应视同为一项混合嵌入衍生工具处理。但是,归类为权益的嵌入衍生工具应与归类为资产或负债的嵌入衍生工具分开核算。此外,如果某金融工具嵌入了多项衍生工具而这些衍生工具又与不同的风险敞口相关,且这些嵌入衍生工具易于分离并相互独立,则这些嵌入衍生工具应分别进行核算。

  1.下列情况下,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与主合同紧密相关。在这些情况下,如果符合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企业应将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分开核算:

  (1)嵌在某一金融工具中的看跌期权,使得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以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资产回购这项金融工具,其中现金或其他资产的金额随着某一权益工具或商品价格或指数的变动而变动,该看跌期权不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

  (2)嵌在某一权益工具中的看涨期权,使得发行人能够以特定价格回购该权益工具。从持有人的角度看,该看涨期权不与主权益工具紧密相关;从发行人的角度看,如果看涨期权符合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中权益工具的分类条件,则该看涨期权是一项权益工具,应按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处理。

  (3)将某债务工具剩余期限延至到期日的选择权或自动展期条款不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除非在延期的同时将利率调整至与当前市场利率大致相当的水平。某企业发行了一项债务工具,且此债务工具的持有人将该债务工具的买人期权签给了第三方时,如果发行人在行使买人期权后可以被要求参与或协助债务工具的重新流通,则发行人应将此买人期权视为债务工具的延期选择权。

  (4)嵌在主债务工具或保险合同中且与权益挂钩的利息或本金支付额(即利息或本金金额与权益工具价值挂钩),不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因为内含在主债务工具和嵌入衍生工具中的风险不同。

嵌入衍生工具概念及与主合同的关系()

来源: 作者: 日期:09-10-21

 

 

  嵌入衍生工具概念及与主合同的关系(二)

 

  (5)嵌在主债务工具或保险合同中且与商品挂钩的利息或本金支付额(即利息或本金金额与商品价格挂钩),不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因为内含在主债务工具和嵌入衍生工具中的风险不同。

 

  (6)从金融工具持有人的角度看,嵌在可转换债务工具中的权益转换特征不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从发行人的角度看,如果权益转换选择权符合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中权益工具的分类条件,则该选择权是一种权益工具,应按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处理。

 

  (7)嵌在主债务合同或主保险合同中的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或预付期权不与主合同紧密相关,除非在每一行权日,该期权的行权价大致等于主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或主保险合同的账面价值。从具有嵌入看涨或看跌期权特征的可转换债务工具的发行人的角度看,应在按照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规定拆分为权益要素前,评估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是否与主债务合同紧密相关。

 

  (8)嵌在主债务工具中,允许一方(“受益人”)将某一特定参照资产的信用风险(受益人可能不拥有该项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保证人)的信用衍生工具,不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这种信用衍生工具允许保证人承担与其并未直接拥有的参照资产相联系的信用风险。

 

  2.下列情况下,嵌入衍生工二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紧密相关。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企业不应将这些嵌人衍生工具和主合同分离开来核算:

 

  (1)以利率或利率指数为标的,且能改变带息主债务合同或保险合同须支付或收取的利息额的嵌人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紧密相关,除非混合工具的结算可能造成持有人不能收回几乎所有已确认投资,或者嵌入衍生工具可能使持有人在主合同上的初始报酬率至少加倍,并能够使回报率至少达到与主合同条款相同的合同的市场报酬率的两倍。

 

  (2)嵌人利率下限或利率上限的债务合同或保险合同发行时,若该利率上限等于或高于市场利率,而利率下限等于或低于市场利率,并且该利率上限或下限与主合同之间不存在杠杆关系,那么该利率上限或下限与主合同紧密相关。类似的合同中包含的购买或出售某一资产(比如,某商品)的条款,如果设定了为该资产将支付或收取的价格上限和下限,并且在开始时该价格上限和下限均为虚值且与主合同没有杠杆关系,则该条款与主合同紧密相关。

 

  (3)嵌入主债务工具(如双重货币债券)中的外币衍生工具使发行人以外币支付本金或利息,该嵌人外币衍生工具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这种衍生工具不应与主合同分离,因为外币折算准则规定货币性项目的外币折算利得和损失计人损益。

 

  (4)嵌入在属于保险合同或非金融工具合同的主合同(比如,购买或出售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以外币标价)中的嵌人外汇衍生工具,如果与主合同没有杠杆关系且不具有期权特征,并且规定以下述任何一种货币支付,则该嵌入外汇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紧密相关:①合同任一主要方的记账本位币;②国际商业交往中通常用以对所获得或交付的相关商品或劳务进行标价的货币(比如,对原油交易进行标价的美元);③在交易所处的经济环境中,买卖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通常使用的货币(比如,在当地的商业交易或对外贸易中使用的相对稳定以及流动性较好的货币)。

 

  (5)如果利息剥离或本金剥离最初是通过分离收取金融工具合约现金流量的权利形成的,而该金融工具本身不包括嵌入衍生工具,且不包含任何未在原主债务合同中列示的条款,则嵌入在利息剥离或本金剥离中的提前支付选择权与主合同紧密相关。

 

  (6)主租赁合同的嵌入衍生工具,如果是下述两者之一,则该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紧密相关:①与通货膨胀有关的指数,比如与消费品物价指数挂钩的租赁付款额指数(假设该租赁不是杠杆租赁,且该指数与企业自身经济环境中的通货膨胀有关);②基于相关销售额的或有租金;③基于变动利率的或有租金。

 

  (7)嵌在主金融工具或主保险合同中的单位联结特征(属于嵌入衍生工具),如果付款计价单位是以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现行单位价值计量,则该单位联结特征与主金融工具或主保险合同紧密相关。单位联结特征是一项要求付款额以内部或外部投资基金单位表示的合同条款。

 

  (8)嵌在主保险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如果与主保险合同互相依赖,使得企业无法单独计量该嵌入衍生工具,则该嵌入衍生工具与主保险合同紧密相关。

 

  企业在实务中,可能持有或发行可回售金融工具(属于混合工具)。该金融工具的特征在于,持有人拥有该金融工具回售给发行人以换取一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其中,相关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金额随着可能发生增减变动的权益指数或商品指数的变动而变动。除非发行人在初始确认时将该可回售金融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否则,发行人应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要求分离嵌入衍生工具(即,与权益工具或商品指数挂钩的本金支付),因为该嵌入和衍生工具与主合同(债务工具)不存在紧密关系。基于此,对于可随时回售以换取与企业净资产价值一定比例份额等值的现金的可回售工具(比如,开放式共同基金单位或某些单位联结投资产品),分离嵌入衍生工具并对其各组成部分进行核算的结果是,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应付赎回金额计量混合工具。其中,应付赎回金额是假定持有人在资产负债表日行使其权利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所需要支付的金额。

 

嵌入衍生工具会计的处理

发布时间 :2009-8-27 14:08:55    来源:cnnsr   作者:    添加到我的收藏

  嵌人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尽可能使嵌入衍生工具与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采用一致的原则进行处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通常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但是,主合同(非衍生工具)可能因为划分的类别不同(如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不会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因此,如果混合工具没有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应当考虑能否将其从混合工具中分拆。具体的会计处理流程见23-1(点击下载)。

 

  (一)将混合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条件

 

  企业之前已能够直接将混合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理由在于:

 

  1.当一项混合工具包括的嵌入衍生工具不止一项时,仍要求企业将这些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分拆可能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由于包括了若干衍生工具的结构化产品通常是要用衍生工具来对冲其所有或几乎所有风险,至于这些嵌入衍生工具是否由于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分拆,在风险管理中往往不太关注,因此,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指定混合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以使风险对冲在会计处理上得以真实反映。

 

  3.确定混合工具整体的公允价值往往要比确定分拆出来的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对容易。

 

  如果不加限制地由企业直接指定混合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能会被滥用。为此,下列情况下不能将混合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1)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2)类似混合工具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例如嵌在贷款中的提前还款权,其允许持有者以与摊余成本大致相等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

 

  (二)嵌入衍生工具的分拆条件  

 

  混合工具没有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负债的,如果嵌入衍生工具符合以下两项条件,应将其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在的衍生工具处理:(1)与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2)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其中,紧密关系是指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之间在经济特征和风险方面存在相似性。

 

  当企业成为混合工具合同一方时,即应评价嵌人衍生工具是否应分拆出来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随后,除非混合工具合同条款的变化将对原混合工具合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否则企业不能对是否分拆重新进行评价。混合工具合同条款的变化重大影响原混合工具合同现金流量时,应重新评价嵌入衍生工具是否应分拆。企业应在首次执行日与前述合同条款变化所要求的重新评价日两者较后日,评价是否将嵌入衍生工具从主合同分拆并单独处理。企业在确定现金流量调整是否重大时,应当分析判断与嵌入衍生工具、主合同或两者相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发生改变的程度是否重大,以及相对于合同以前预计现金流量是否有重大的改变。

 

  【例23-12】丙公司购入一批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债券合同条款注期,该债券持有者1年后可按固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发行者的普通股。此例中,嵌入衍生工具为股份转换权,与主债务合同不存在紧密关系;如混合工具整体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则应分拆为单独的衍生工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