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为什么会有红血丝:中国盐业总公司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2 15:44:49

    2010年,中盐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国资委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强管理、降成本、增效益”,以构建和完善惩防体系为主线,重点抓好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制度建设、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和信访举报等方面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保障和促进总公司新一轮“两步走”发展战略落地和企业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一、加强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管理
    (一)加强廉洁从业教育。与企业党组织建设、文化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人员培训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业教育;按照参照执行的要求,组织学习领会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全年接受廉洁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认真学习和全面把握廉洁从业规定、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领干部队伍加强廉洁自律修养,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深化廉洁从业监督机制。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实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具体落实监督主体、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监督责任,注重过程监督,促进廉洁从业规定与经营管理制度的衔接和融合,推行阳光操作,消除监督死角。落实纪委书记统一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审计、监事等监督力量的要求,形成监督合力;落实和执行《中国盐业总公司企业厂务公开内容目录》,保障职工民主监督权利;开展监督效果研究和情况反馈,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重点事项监督。一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二是产权交易、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财务资金管理等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三是继续规范和纠正违规持股、兼职取酬、职务消费等问题;四是认真执行《中国盐业总公司党员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加强个人有关事项监督,防止利益冲突。
    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要按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总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贯彻执行《中国盐业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制度,各二级企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结合企业年度或单项重要经营管理任务,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方式,明确各级领导人员和重要管理岗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加强责任考核和追究。结合企业半年和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总结以及干部考察工作,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认真执行《中国盐业总公司述廉议廉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各级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和工作落后的,要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在2009年组织开展专项监察的基础上,巩固提高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一是没有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二级企业,年内要把这项制度建立起来。要根据企业实际,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明确界定主体决策范围和职责权限,明晰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监督执行和责任追究机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单项制度和配套制度。要依据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现行单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董事会以及项目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定标等专门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大额度资金限额标准及其运作权限。
    三是加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企业纪委、监事会要依纪依规监督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点监督企业党政会议按照程序和规则进行决策情况和董事会有效运转情况。
    (三)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要根据反腐倡廉和加强经营管理风险管控的需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2010年总公司将制定出台总部机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管理办法;配套制定出台总公司招标监督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二级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促进建立和完善债务管理、担保管理、投资后评价等风险管控制度;根据国资委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相应研究制定总公司的实施制度。二级企业要以加强对“人、财、物”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核心,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抓紧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控制职务消费等制度。
    (四)提高制度执行力。各级领导人员要树立和增强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执行和维护制度。企业党委、纪委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动作、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放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
    三、努力搞好效能监察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加强效能监察作为保证和服务企业新一轮“两步走”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围绕企业年度经营管理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一)围绕贯彻落实总公司重要部署和提高集团管控能力开展效能监察。一是及时跟踪监督新一轮“两步走”发展战略落地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和促进转变工作作风,督促提高执行力,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监督落实集团内部采购原则和切实建立同类产品销售市场协调机制,促进集团内部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三是根据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监督落实清理、剥离寄生在企业主业上没有效益的生产单位和附属机构的工作,查处违规关联交易和以权谋私问题;跟踪监督四级以下企业撤销、退出工作规范运作,防止企业利益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监督总公司关于亏损企业及其经营层福利待遇、职务消费、非生产性支出等限制性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问责制。
    (二)保证低成本战略贯彻执行,继续对企业降本增效和成本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一是继续加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重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招标、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工程建设和煤炭等大宗物资采购上全面实行招投标,推行招标、采购、供应精细化管理,加强对过程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杜绝在招标、采购供应岗位任用亲属或特殊关系人,杜绝指定供应商和施工方,制止绕道向中间商采购,促进企业从生产经营源头上降低成本,防止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二是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挖潜增效、预算管理、产品销售、存货管理、废旧物资处理、生产和非生产性支出、应收账款管理、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持续改善基础管理效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控制成本能力,降低生产、销售和管理成本,努力落实总公司关于各企业2010年管理费用降低5%以上、总成本下降5%和应收账款必须下降10%以上的要求。
    (三)按照国资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非主业投资项目效能监察,防范投资风险。各企业纪检机构都要在本企业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对非主业投资项目特别是非主业宾馆酒店经营管理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对非主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决策过程、投资金额、项目管理和风险管控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强化投资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风险管控,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要通过效能监察,落实总公司关于未经总公司批准不得进行非主业投资活动的规定和长期回报过低的非企业核心主业坚决压缩、及时退出的要求,纠正并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提出监察建议。
    四、认真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中央、国资委的部署,结合总公司加强集团管控,治理内部管理突出问题的需要,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好反腐倡廉专项检查工作。
    (一)继续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一是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完成全面排查工作。凡属于2008年以来实施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二级企业都要按照中盐办发监审[2009]15号文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向总公司报告排查情况,不留死角。其他二级企业也应按照文件精神对本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工程管理规章制度。二是重点督查。选择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查找和纠正问题、完善工程管理机制,防止走过场。三是健全制度。各企业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效能监察以及工程审计,重点完善项目决策、立项审批、工程招标、工程预算、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主要环节的规章制度,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杜绝违规拍板上项目、先建设再审批、虚假招标、严重超预算建设等现象,确保项目一流、人员廉洁。
    (二)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一是按照国资委纪委统一部署,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对中盐企业2008年以来“小金库”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清理、自查自纠和不低于20%抽查面的重点督查。二是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和严格执行总公司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纠正私设和隐瞒账户等违纪违规行为,健全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原则处理“小金库”问题。三是配合落实总公司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的要求,在清理“小金库”的基础上,2010年二级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率要达到80%。
    五、努力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一)切实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领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要信访和案件要亲自过问和督办。各级纪检机构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和案件查处定期分析制度,坚持有案必查、违法违纪必究。
    (二)健全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纪检机构要加强与工会的协调配合,监督落实厂务公开,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联系,建立咨询、培训、案件线索移送、追缴涉案资金和联合办案等合作关系。充分运用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和案件剖析通报的手段,发挥警示和预防作用,促进企业发现经营管理风险点,堵塞漏洞,完善管理。
    (三)明确查办案件重点。根据国资委要求,2010年要重点关注和查办三类案件,一是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案件,特别是违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利的案件;二是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招标、采购环节违纪违法案件;三是私设“小金库”案件。同时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企业稳定和健康发展。
    六、提高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
    (一)重视和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作用。各企业在改革发展中,要切实重视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落实国资委纪委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适应和胜任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人员;纪委书记要进领导班子并承担同级监督的责任;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积极探索纪委书记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述职,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调动前必须征求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
    (二)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总要求,弄清和明确在新一轮“两步走”战略实施和企业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并主动发挥保障、促进、服务等职能。要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努力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四种能力,勇于学习、探索和实践,着重讲正气、树形象,着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