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子捕食:春江区加快文化发展,建设文化春江实施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07:31:42

春江区加快文化发展,建设文化春江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好《炬大市贯彻〈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全面提升春江文化软实力,打造文化春江,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炬大市贯彻〈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实施意见》,围绕建设文化春江这一目标,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保证,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全民文化素养;不断完善城乡公共文化体系,促进城乡公共文化事业均衡发展;努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提升春江文化形象;有效整合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与旅游、农业、商贸等产业的有机融合,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全面提升春江文化软实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在全社会更加牢固树立,民族精神和新时期广东人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公民法制意识、道德规范普遍确立,知识水平、审美能力、健康素质上新的台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事业与城市建设、商贸、旅游等产业实现有机融合,文化产业形成规模,文化市场开放有序、特色文化品牌效应凸显,文化对外交流水平、文化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工作任务,打造形成人文生态休闲旅游、户外运动、文化创意三大基地,建设形成粤北特色文化产品街市,使春江真正成为粤北特色文化产业聚散区和特色文化产品展示区、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的主力区、炬大文化“走出去”的生力军。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5%以上,到2020年,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以上。

二、工作任务  

按照《炬大市贯彻〈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应注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全民文化素养,提升春江文化形象

1、培育春江人文精神。大力培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灵魂、以粤北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为底蕴、以现代文明素质为特征的新时期春江人文精神,筑牢新形势下全区人民热爱春江、建设春江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引领,加强现代公民教育、文明礼仪教育、道德品格教育,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大力宣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时代文化精神。加强青少年人文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青少年素养全面提高。加强科学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养。

2、建设文明和谐家园。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高社会文明和谐程度。广泛开展“创文在行动,我该做什么”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着力营造“八大环境”,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为我市按期迈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行列作出应有的贡献。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争取到2014年全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85%以上,到2020年覆盖面达到95%以上。推进窗口服务行业创优工作,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到2014年文明窗口行业创建覆盖面达到100%。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实现志愿者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到2011年,全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5%。倡导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文化品位,实施“清、和、美”工程,推进环境优美镇(街道)、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和绿道网建设;开展“低碳生活”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文化的教化功能和人文关怀,重视公民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公民良好的社会心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关注留守儿童等活动国,促进社会和谐。

3、提高全民文化艺术素质。

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继续推进“一月一演、一周一活动”以及重大节庆文艺活动,打造文化活动品牌,组织流动舞台车开展文化艺术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巡演、“三下乡”、“四进社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使全民文化活动参与率逐年提高。从青少年抓起,积极实施国民艺术教育普及工程,引导培育良好的文化消费习惯,培养全民热爱文学艺术、参与文化活动的高雅志趣和文化氛围。要进一步创新文艺精品生产机制,完善奖励措施,力争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要以创全国文明城市、炬大好人先进典型、爱区创业为题裁,精心策划推出一批现实题材的文艺作品;要鼓励和引导企业、机关和社会团体建设文化设施和场所,发展自身特色文化,让广场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百花齐放,丰富多彩。

4、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整合信息、网络、教育等学习资源,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村镇、学习型家庭的创建活动,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加大舆论宣传和典型推广,引导干部群众提高学习意识。健全干部读书日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各种读书学习演讲比赛,举办读书会、读书节、创办学习简报及搭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读书活动,活跃读书氛围,提高读书成效,进而带动全民读书活动的开展。实施科学知识普及工程,加快“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和“党员书屋”建设,组织送书下基层,不断满足基层干部群众的阅读需求,形成全民读书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综合素质。

5、实施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倡导生态文化理念。围绕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推进生态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工业、进队伍,实现全社会人人参与的生态文明意识。利用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会、绿色企业、生态示范镇创建活动。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核心,培育建设企业生态文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在农村开展“乡村清洁美”为主题的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扶持一批农村生态文化重点项目。推进生态文化旅游活动,将生态示范区建设与生态教育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具有生态教育、生态科普、生态旅游、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示范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教育基地和生态旅游基地。结合纪念“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世界土地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类型多样的生态文明展示活动和生态文化体验活动。

6、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加强应用对策研究,继续加强与韶大等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发挥专家学者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为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以人文生态文化为重点,加强对生态文化、客家文化、名人文化、红色文化、水上人家文化等特色文化的研究,加大对春江文化的推广力度。扶持培育张九龄(春江)研究会等一批民间文化研究团体和社会科学类学术社团,大力建设一批社科普及平台;建立健全区社科联机构,壮大我区社科研究力量,提高对春江特色文化的研究、发掘和推广水平。

(二)构建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1、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不断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区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

——推进标志性文化场馆设施建设。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宜居城市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功能完善的标志性文化设施。重点推进区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院等文化场馆设施建设,使之成为我区具有时代特色、功能完善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和场馆。

——完成各级文化场馆设施达标任务。到2013年,尚未建成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文化室的要如期完成。到2015年,区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全部达标。到2020年,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到省二级站以上标准,行政村(社区)按照“五个有”标准建成文化设施,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按常住人口计算,不含室外文化设施设施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各类文化广场建设,丰富广场文化活动。完善启明文化广场电子彩屏等相关文化设施,打造我区综合性多功能文化宣传平台。加快对犁市公园、帽峰公园等城乡户外公共活动场所的改造建设,增强户外公共场所的文化活动功能。优先安排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文化项目,规划新建东河办、风采办二个中老年人活动场所,启动春江工业园(东莞产业园)外来工活动中心建设,配套建设体育场、阅览室等文体活动设施,使之成为炬大现代企业文化建设和粤北“双转移”文化建设的新亮点(争取在2012年建设完工)。

——打造城乡特色文化景观。加强辖区城市雕塑、城市夜景、文化广场、文化商业街等城市特色文化景观的规划、建设、管理,丰富我区宜居城乡建设文化内涵。通过在辖区主要交通要道建地标、树牌子等形式,实施亮牌子工程,凸显我区城区文化中心地位。要加快推进市区“百年东街”项目建设,将风采楼、曲江园、图书馆一带打造成为展示炬大历史文化的“文化长廊”。以传承龙舟文化为切入点,积极规划建设犁市沿河景观带;推进粤北特色文化产品街市建设,全力打造春江南路文化产品一条街,使之成为一条特色鲜明、文化气息浓郁的文化艺术创作、鉴赏、交流和文化产品流通的平台。

2、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村村通广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文化站(室)、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国家、省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建设,着手实施一批新的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2011年犁市镇建立起固定电影放映点,全区54个村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到2015年,实现20户以下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辖区至少有1座多功能厅数字电影院,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套以上数字电影放映机;到2020年农家书屋基本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社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基本覆盖到每个行政村(社区)。

3、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程。制定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合理开发民间艺术、民俗文化、历史文物古迹等资源,形成一地一品、一地一特色的民间文化品牌,使之与风采楼和正在开发的百年老街等新老景点一起成为炬大人文形象的标识和城市旅游的金名片。加强对九龄文化、客家文化、龙舟文化、水上人家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和研究,加快九龄祠石碑的挖掘和犁市当铺、余汉谋公馆、北伐遗址等一批历史文物的修缮和开发工作,力促省委粤北省委机关旧址及历史陈列馆相关设施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标准、“犁市当铺”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督促抓好曲仁、田螺冲棚户区改造时的文化建设规划,做好矿区文化资源的发掘和保护工作。积极规划打造犁市龙舟节项目,定期举办客家山歌、舞龙舞狮等民间艺术种类的汇演,做好“舞春牛”、“划龙舟”等非物质遗产传承、申报工作,保护和传承好濒危和稀有民间文化艺术品种,有效促进文化与旅游、商贸、农业等经济活动结合,将遗迹、景点连成一线,打造一条红色革命文化、历史文化旅游、农业休闲观光精品线路。

4、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强化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服务效率。各级财政安排足额经费,逐步实行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充分利用流动图书馆、流动舞台车、数字电影机等设备,开展文化流动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实施文化数字化工程,加快推进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用现代传播技术和先进科技手段,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活力和效能。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扶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加快发展,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服务外包、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后勤服务社会化,鼓励经营文化场馆实行连锁经营和联盟合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社会化。

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加大边远镇村的文化建设力度,积极开展符合地方习俗和具有地域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设置方便残障人士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各类文化设施,向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全社会各个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到2015年,努力实现全区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和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每半年参观1个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5、积极打造文艺精品。整合现有文艺资源,组建文艺创作工作室。实施文化精品战略,以推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着力点,制定文艺精品创作计划,完善文艺创作激励机制,走政府引导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促进文艺创作繁荣。重视同辖区内各大校园的协作,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加强原创性作品的创作生产,扶持发展具有春江特色、乡土韵味的文化艺术,积极组织策划各类文艺调演、汇演、交流活动,促进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从根本解决我区文艺节目老化单一的问题。

(三)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打造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

1、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立足春江特色资源,制定和实施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确立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加快产业发展步伐。此中,要实施“大项目,促进大发展”的战略,通过招商引资,重点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拓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大力发展文化休闲娱乐产业。推动文化与商业融合,大力发展时尚文化产业。力争5-10年内发展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建立一批具有地域优势的文化产业基地。

2、着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和引导社会各类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旅游、艺术培训为代表的主导文化产业,积极发展内容健康、娱乐性强、科技含量高的广告、娱乐、印刷、发行、会展、中介服务、体育、网络制作、艺术品等大众性娱乐产业。要重点引进和扶持有实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的文化产业集团,构建地域特色鲜明、发展重点突出、相关行业联动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春江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3、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构筑市场交易平台,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和现代文化流通体系。要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一方面要适应市场需求,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拓宽民营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促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体育、文化与其它产业的结合,鼓励生产和提供多品种、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群众的文化消费,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注重文化安全,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净化文化环境。继续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4、扶持重点文化产业。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和领域,形成以重点文化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的格局。

壮大发展现有文化产业。重点是推动具有传统优势的文化产业升级转型。要充分利用我区地处城市中心、炬大交通枢纽、商贸流动业发达、辖区内人才资源丰富等优势,加强引导,规范管理,倡导特色经营,做大做强娱乐休闲业、出版印刷业、中介培训业、文化演艺业、设计等传统产业,加快产业技术升级,培育一批上档次、上规模的娱乐文化企业和连锁网点,提高产业的整体层次和经济比重。

培育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重点是整合我区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与旅游、商贸等产业的融合,培育发展特色文化品牌和龙头产业项目,将特色文化产业打造成为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着力规划发展文化旅游业。利用“大丹霞山游”的有利时机,大力促进文化和旅游的结合,以山水名城为主线,以名人、名居、名街、生态休闲以及美食购物等为主要内容,开发历史人文旅游系列,打造人文旅游干线。

——着力打造“休闲旅游和户外运动基地”。以炬大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围绕我区独特的山水观光,规划推出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完善户外运动设施和标识,提高户外运动服务保障能力,形成一批户外体育休闲运动基地,使春江成为省内乃至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生态休闲和户外运动基地。

——着力打造龙舟文化节。以龙舟文化为载体,通过对龙舟文化进行挖掘梳理,把龙舟文化演绎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市场化运作,开发龙舟艺术展演赛、龙舟竞渡、龙舟文化论坛、龙舟工艺模型及民俗文化图片展、摄影赛、书法展等项目。在此基础上,规划发展春江水上文化创意,建立春江水上博物馆,邀请国内外知名导演、文化创作工作室等有影响力的创作人才帮助打造映像春江山水实景文艺晚会,形成一条以了解水上人家习俗、重游古春江水道、沿江赏丹霞风貌为主线的特色人文风情旅游线路。

——着力打造十里春江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利用我区地处市区中心、近丹霞旅游景区,内有炬大大学,自然环境优美的得天独厚的条件,通过对我区关转并停旧企业厂房的改造、亮化和旅游社区设施的整合利用,以文化创意为主体,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区。引进民俗手工艺品、绘画、摄影等方面的创意企业、名人工作室,发展涉及酒吧、工艺品、服装服饰设计、茶具茶庄等业态,重点推进传统文化和时尚元素相结合的创意产品设计、制作和销售,打造一个从创意到设计,从影视到软件,从网络到动漫,从开发到市场化的完整的文化产业链,使创意产业基地不仅成为文化创意生产的基地,还是创意产品的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着力打造五十平方公里旅游文化度假区。充分利用丹霞山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影响力,规划以湾头古村为基础打造成丹霞休闲第一镇;以矮寨为中心的20平方公里核心景观资源开发成“丹霞第一寨”;以扩大现有东山樱花基地到2000亩,使公园融赏樱游乐、休闲度假、文化表演、娱乐互动、有机种植、参观教育等为一体,成为粤北地区度假、会议、团体聚会的绿色大厅,让我区优美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生态资源得到充分展现,丰富丹霞山旅游景区,挖掘岭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大型民俗类主题公园,用文化旅游来点睛丹霞山水,让世界了解岭南民俗。

  (四)提高现代文化传播能力,增强春江文化辐射力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始终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弘扬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重视新闻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利用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的影响力,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对网上热点问题、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控和研判、引导。推进网络问政工作,构建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网络民主平台。

2、加强文化交流平台建设。加强文化传播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好利用好网络等新兴媒体,提升对外传播能力。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加强文化活动的多元化融合,通过组织策划文艺演出活动、学术研讨会、文化节等形式,推动不同地域、不同类别、不同形式的文化相互交流。加强与中、省、市文化部门和有关文化机构的合作,组建以高校、企业、民间艺术团体为主体的文艺创作、人才培训、文化交流与研究基地。支持各类协会发展和开展省内外文化交流,广泛借鉴和吸收优秀文化思想。

   (五)推动文化改革创新,形成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强大合力

1、改革文化宏观管理体制。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和社会服务功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创办文化企业、举办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对信誉好、操作规范的文化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2、创新文化单位运行机制。加快文化单位改革步伐,2010年全面完成区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发展民营经营性文化单位,培育新型文化市场竞争主体。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绩效目标考核,事业拨款由“养人”向保障项目和发展转变,引入用人竞争机制,激发内在活力。

  3、构建富有活力的全民参与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文化发展新格局。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扶持活力强、影响大的优秀社会文化组织和民间文艺团体,鼓励民间文艺团体和个人进行文艺精品创作。 

(五)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构筑文化人才高地

 1、大力培养文化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积极实施人才强文战略,实施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项目,把文化人才建设纳入区人才计划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培养造就一批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文化人才;逐年加大对文化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杰出人才的培养资助力度,每年重点培养一批文化优秀人才。加大对宣传文化干部队伍轮训力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文化行政管理人才队伍。重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培育文艺创作基层新苗,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评选民间文化技艺大师,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大力发展文化职业教育,利用高职优势,积极推动各类文艺培训机构建设,培养各类文艺专业人才。支持院校与文化企业、园区合作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动漫、工业设计、传统工艺美术、新传媒等专业。

2、引进优秀文化人才。出台《引进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办法》。创新文化人才引进机制,充分发挥“十里春江文化创意园区”人才集聚功能,争取通过提供优惠的经济政策、建立优秀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文化优秀艺术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的优秀人才,使春江成为富有吸引力的文化人才洼地。

   三、组织政策保障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发展观念优先、规划布局优先、政策支持优先、资源配置优先”的理念,加强对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省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区直机关绩效考核指标,实行党政“一把手”工程,从2011年开始实行年度考评。区、镇(街道)二级要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文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人大、政协和区政府督查办每年要加强对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 

2、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文化事业发展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要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稳步增长。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标准,确保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足额投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的规定,出台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文化设施的相关规定。实行按项目拨款和以奖代拨投入方式,从2011年起至2015年,采取政府加大投入,争取上级补助、本级财政投入、资产置换等多渠道筹资的方式投入文化发展建设资金。其中:从2011年到2015年区财政五年共5000万元用于区文化场馆建设;五年共安排2500万元用于设立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免费开放文化场馆补助、文化精品创作、增加图书馆藏书等。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使全区财政文化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1%以上。

3、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机制。拓展文化建设融资渠道,通过争取项目扶持资金、开展文化招商引资、吸收社会捐助等方式,广泛吸纳文化建设资本,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充分运用联合重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革重组,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4、落实文化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研究制定支持文化建设的配套经济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文化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时加计扣除。到2013年12月31日前,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按规定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符合条件文化企业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响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等文化产品应给予退税优惠政策;重点文化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应减免进口环节税;文化企业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将文化企业设备购置费、经营收入中支持采编业务经费等方面费用,参照研究开发费政策予以加计扣除;延长现行对动漫企业减按3%征收营业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期。

——文化建设用地要纳入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按照方便群众文化生活的原则,确保文化建设用地规模,重大基础设施和标志性文化工程、高新技术文化产业项目用地要优先予以安排。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所需用地,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全部或部分免交各项工程的二类费用。符合法定条件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用地可采取划拨、出让、租赁、有偿使用等方式,在返还土地收益、减免建设规费方面给予优惠。

5、健全政策法规保障机制。认真执行《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广东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以及《炬大市贯彻〈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等文件法规,修订完善现有我区关于文化建设的政府规章制度,加强文化法制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破坏文化建设行为,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设置,落实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尤其农村基层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保证人员工资、事业经费和重大文化活动专项经费,保障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有效运转。推行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准入和证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人员准入机制,提高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比例。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辅助队伍,鼓励和支持成立各类民间文化社团,组建全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文化建设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发展的新格局。

附件:春江区文化十项工程建设责任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