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传万圣节任务:防伪税控专用发票的开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49:19
一、防伪税控企业必须按规定开具加密票,购货方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出具购货方国税机关核发的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戳记和粘贴当年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标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方可开具;对购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未验明真实身份的购货单位一律不得开具加密票。
   二、防伪税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加密票,不得虚开、代开。打印压线、错格或密码不清晰的,应作废重开。

   三、防伪税控企业在领票和写卡后,必须将发票的号码和代码读入金税卡内,才能进行发票填开操作。具体操作时:先将IC卡插入读卡器中,点击"发票管理图标"后,将光标移至"新发票读入处",双击鼠标左键,屏幕提示"发票已成功读入金税卡!",并显示发票类别、名称、起始号、份数及购票日期。企业办税人员审核提示内容无误后,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将IC卡中发票起止号读入金税卡黑匣子中。

   四、加密票的填开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入开票窗口。开票时选择系统快捷菜单上的"发票填开"选项,屏幕就会弹出"发票号码"确认窗口,按"《确定》"后,系统首先要求确认屏幕上显示的发票号及10位发票代码和打印机上当前要打印的发票号及发票代码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点击"取消"按钮,用户应将打印机上待打印发票调换为屏幕上所显示的发票;按"<不一致>"处,屏幕出现提示信息,提示用户将打印机上第一张发票调换为屏幕上所显示的发票;若一致,点击"确认"按钮,屏幕上弹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窗口"<一致>"处,屏幕上弹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窗口。

  (二)填制发票内容。

  1、购货单位信息的输入。购货单位信息可用键盘输入也可从客户编码库中取数据。采用键盘输入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是:直接在相应栏目中填入购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行及帐号等内容。第二种方法是:如果客户信息库中已经记录了该购货单位的信息,可将光标移到"纳税人登记号"一栏,敲入客户的纳税人登记号,则该客户的其它信息自动弹入到待填的相应栏目中。             

  2、商品信息的输入。商品信息只能从商品编码中选取,而不能直接有键盘输入实现。所以要求企业必须事先建立好相应的商品编码库。

  3、税率的确定:一张发票上第一行商品的"税率"便决定了本张发票的税率。同一张发票只能填开一个税率的商品。

  4、打印发票。确认屏幕上当前发票的所有信息都输入正确后,点击工具条上"打印"按钮,即可进行打印参数设置并打印发票。如果企业在发票填开时未打印发票,也可以在发票查询过程中执行打印,并可以连续打印多张发票。一般情况下,要求企业填开后必须立即打印出发票,以防止错误的发生。

  (三)负数发票的开具。如果跨会计区间发生退货、折让或者发票开错,购货方将原发票退回,但销售方已抄税并已对发票作帐户处理的情况,销售方应按规定先开具销项负数发票将原发票进行冲销,然后再开具按购销双方商定的金额开具发票。对原开具的正数发票一律不得在电脑中进行作废处理,否则将会造成电脑报税少报销项税金。负数发票开具的操作程序如下: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窗口,鼠标点击工具条上的"负数"按钮,窗口会跳出"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框,必须输入相对应的正数发票代码、号码,然后点击"确认",打印时系统会把正数发票的代码、号码信息自动填入发票备注栏内。同时,系统还调出那张发票的购货方信息.商品信息并将所列商品的单价、金额、税额自动转换成"负数"发票显示出来,直接打印后,开具负数发票的工作就可完成。一张正数发票可以分多次红冲,但所开全部负数发票的总金额、总税额必须与对应的正数发票一致。

   五、发票的作废。发票的作废可分为已开发票的作废和未开发票的作废。在同一开票会计区间内(开票会计区间统一规定为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因退货或发票开错等原因,购货方将已开具的加密票(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销货方除了将纸质发票作废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外,还必须于本开票会计区间内在电脑开票系统内进行作废处理,否则会导致企业帐面申报数与电脑报税数据不符,从而无法正常申报。已开发票作废按如下程序进行操作:进入"选择发票号码",选中欲作废的发票后点击"作废"按钮,系统还会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框,请用户再次确认是否真要作废该发票,如果点"确认",发票才会真正作废。

  当尚未使用的实际纸质发票遗失、污毁或揉皱时,可利用"未开发票作废"菜单功能将金税卡中尚未开具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处理。未开发票作废按如下程序进行操作:进入"未开发票号作废、发票号确认"菜单,屏幕显示将要作废发票的类别和号码,操作人员经与欲作废的纸质发票的类别和号码一致后,点击"确认",此时金税卡内的此张发票已经作废。

   六、防伪税控企业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加密票;对使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破坏、擅自改动、拆卸税控系统进行偷税的,要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