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马的今年几岁2017:胜算—“十六字方针”解决老板八大财务难题(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2:14:43

胜算—“十六字方针”解决老板八大财务难题(三)

2009-06-02 23:14:46|  分类: 企业管理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胜算——“十六字方针”解决老板八大财务难题(七)

  一、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与原则

    (一)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近期,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Forbes)发表的2005年度的“税负痛苦指数(Tax Misery Index)”在财经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一用来度量全球雇主与雇员的综合税务负担的调查报告称,2005年,在全球52个国家及地区中,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第二。

  把税负痛苦指数进行排名,它的依据主要是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财务税率、增值税率、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依据这些指标进行的综合性评判,形成了税负痛苦指数。

  排名第一的是法国,这是一个高福利国家。第二就是中国,中国强劲的竞争对手印度排第43名。

  对于企业与雇员来说,交税越多就越痛苦。税负痛苦指数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其排名和吸引外资能力成反比,排名越高的国家,吸引外资的能力越差,但是中国例外。

  一个国家吸引外资的前提是向其提供比其在其他地区发展更多的优惠,比如成本优势、税收优势。

  我国对外资企业实行所得税的两免三减,从盈利年度开始计算,两年之内免税,接下来的三年减半征收,非常优惠,这比对本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还优惠。这是国家吸引外资的一个手段。

  当纳税人面临沉重的税收负担,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纳税人一般只有三条路可以走:

  一是违法偷税,即通过违法行为实现规避税负的目的。纳税人的偷税行为并非完全由于自身的原因,国家税法政策上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纳税人选择偷税。但是,偷税是违法的,随着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违法偷税的风险将不断加大,最后注定了这种行为只能是“死路一条”。

  二是消极对待,压缩经济活动规模,最终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的萎缩。这一点根据“拉弗曲线”也可以得到印证。按其观点,只有较为合理的税负才会扩大生产,从而使税基增大,税收收入增加,而较高的税负只会抑制生产,最终破坏税基。

  第26节:账外运筹(1)

  正所谓“源远才能流长,根深方能叶茂”。但是,在国家宏观税负不能立即减轻的条件下,选择这种做法,国家宏观经济必然受到影响,而企业最终也只能被市场竞争所淘汰,从而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

  三是积极进行纳税筹划,实现合理避税。这才是企业迎接市场经济严峻挑战、依法纳税的必由之路,是面对目前政策法规的明智之举。

  任何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都希望能用合法的手段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合理避税表明了企业管理者对待纳税的正确态度,它会促进企业有效地开展财务控制和合理开展经营活动,从而既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水平,又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

  企业经营效益越好,国家的财源税源就越丰富。总的来说,企业合法避税只要是适当的,不仅会促进企业的发展,还有助于社会财富的增加,这同国家的利益是不矛盾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外企业将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企业竞争国际化的趋势使得纳税筹划意义更为重大。

  国外企业的财务机制已经较为成熟稳健,可以通过各种纳税筹划方法使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降低,从而相当于增加了盈利水平。

  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开源”即以增加销售的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分庭抗礼,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节流”即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作为财务成本很大一块的税收支出,如何通过纳税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就变得相当关键。

  因此,对国内企业来讲,合理避税问题,不管是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来看,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通过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主动营建良好的外部纳税环境,以确保自身的良性发展,是企业的理性选择。我们提出的财务管理“十六字方针”中的“账外运筹”,主要帮助企业解决税收问题。

  (二)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

  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老板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第27节:账外运筹(2)

  1.挣“放心钱”的原则,即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老板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老板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并及时做出调整,这样才能挣到“放心钱”。

  2.服从于财务管理战略的原则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

  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局部利益要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即老板们要会算“大账”,不能局限于某一具体税种的计算。

  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回报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

  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惟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3.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

  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

  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

  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老板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第28节:账外运筹(3)

  4.账外运筹的原则账外运筹中心思想是:合理避税不在账内而在账外,在账内空间有限的情况下,老板要跳出账内的框框,到账外寻找空间,而不是在账内避税。

  本章主要讲解账外空间的寻找与运用。

  二、主动营建企业外部纳税环境

  3.1 合理避税不在账内而在账外

  某企业是2003年3月创办的拥有汽修经营权的企业,股东由两个自然人和一个法人组成,属于汽修行业的一般纳税户。由于行业的原因,劳务费占其收入的比例高达40~60%。

  而作为一般纳税企业,汽修行业只允许配件部分抵扣,劳务费不能抵扣。

  这家企业的经营情况非常好,6月份正式营业,到9月份就达到900多万的营业额,营业额增长得非常迅猛,但是税负也压得老板喘不过气来。

  用老板自己的话讲:“有些老板挣不到钱发愁,我是挣到钱也发愁。”

  行业的因素和自身迅猛的发展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基增大,增值税税负提高。该企业的税负问题如果仅仅从账内来考虑,没有什么较好的办法。

  运用国家对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

  采取了上述措施之后,该企业的所得税税基大大减小,增值税税负明显降低,到年终汇算的时候财务状况就基本好转了。该企业老板认为,上述建议不仅对他们,对整个行业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账内避税等于钻税法的空子

  为什么该企业自有的财务人员束手无策,而我们却轻而易举地就解决问题了呢?主要是思维角度的不同。

  一般财务人员的思维局限于账内避税,而我们却是跳出账内,到账外寻找解决企业税务问题的办法。那么,为什么说账内避税有局限性呢?主要是因为账是税收的载体,账受税法的严格控制。

  一般的企业在经营中通常会遇到28个税种,基本上在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会遇到。比如,在设立的时候,企业要租赁经营场所,就要缴纳房产土地税。

  前面的案例提到过,由于税务知识的缺乏,30000元注册的公司一年要交35630元的房产土地税,可见企业一设立就要面临税的问题。在企业开始营业但还没有挣到钱时,要交纳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

  流转税是什么概念呢?

  就是说不管企业是否有盈利,只要有营业额,就要按一定的比例纳税。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企业开始有了利润后,要交企业所得税。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对于企业股东而言,股东分红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从我们仅举的这几个税种中,大家便可以看到,这些税种是从企业设立、到运营、到盈利、到利润分配的各个环节上,以不同的方式方法、在不同的时间范围内对企业征税,而主要依据就是企业的这套账,所以说账是税收的载体,而税收又是有法律严格规定的,是纳税人必须遵守的。

 

胜算——“十六字方针”解决老板八大财务难题(八)

    第42节:账内规范(3)

  其实,就执行过程来看,没有查不出来的账。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4.2 企业没有账怎么查?

  某家主营矿石开采业务的企业,其老板与当地税务局领导关系密切,自以为后台很硬,所以没有把账目规范的事放在心上。前不久,一场“地震”发生了——该市领导的腐败案件被曝光,许多领导被撤职查办,上级部门派出调查组查办整个案件。

  在调查税务局官员腐败问题时,就查到了这家企业头上。该企业原来是采用定率征税的方式,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缴税。税务部门认为这样的征税方式不合理,要改为查账征收,但是该企业根本没有账。税务部门遇到了难题,这位老板暗自得意。

  可是没多久,税务部门又找到了这个老板,拿出了电力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的耗电量记录,老板一下子傻了眼,因为采矿企业的开采量通常和所耗电量是成正比的,通过耗电量可推测企业的产销状况和利润。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没有查不出的账。即使没有纸面上的账,也能通过其他方方面面的渠道把账查出来。

  从财务专业角度来看,第一,即使没有账,银行也有对账单,最起码企业的基本账户得申报给税务部门。第二,企业经营肯定得有发票。第三,支票根肯定是要有的。把所有这些单据放在一起,企业的账就出来了。

  (三)人情关系未必靠得住

  有些老板对于账目规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认为账目不规范没什么,一旦有了事,到工商和税务部门找找人就可以了。我们认为这种思想同样靠不住,请看下面的例子。

  4.3 人情避税,偷鸡不成反蚀米

  于老板于2001年在上海成立了一家公司,刚开始经营时,对于对账目处理的问题没有重视,所以收入少入账、费用多支出的情况比较多。因于老板与当时税务局的王局长关系密切,2001年该公司有65万的企业所得税没有交。于老板当时很高兴,时间一长,就把这事忘了。但在2004年6月份的时候,税务局下达通知,要对该企业2001年至2004年的账目进行稽查。于老板此时想起有65万所得税没有交,急忙到税务局找王局长,可是王局长退休了,局长已经换人。新上任的局长要求对该企业的账目进行严格的税务稽查。于老板想尽了办法也没有解决问题,最后连滞纳金带罚款交了170多万。

  这不是个别现象,很多企业在经营中对税务问题的处理方式是:账目不规范,依靠人情关系解决问题。这种方式有时是靠不住的,更何况企业的账目要保留10-15年之久。

  这件事情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究其原因,当然是账内不规范,该交的税不交,以为靠人情关系可以绕过法律。这里要强调一点,人情关系靠得了一时,靠不了一世。从原则上来讲,老板还是应该把账目处理清楚。

  在做财务咨询的时候,有些老板会很直接地问我:“你们做这行的,在税务局有没有人哪?”

  我当即表示:从事财务工作这么多年了,如果说在税务部门一个朋友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的业务不是靠人际关系来维持的,“打铁先得自身硬”,企业的账目要经得起税务部门的稽查。

  账内规范了,其他的事情都容易办;账内不规范,熟人再多也难办,特别是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公务员违法的成本越来越大,风险越来越高,因此靠人情避税的路只会越走越窄,说不定哪天就会像于老板那样被追缴。

  综上所述,企业的账目必须规范,老板们也应该把账目规范作为一条铁律,要把这个作业做好。撒切尔夫人有句名言:“非干不可的事情还是干好为妙。”我们认为,作为企业老板在账目处理上还是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既然企业的账目不能不规范,那么我们还是把它做好为妙。

  第四,帮助老板理清财务思路。因为增值税是避税空间不太大的税种,在增值税税负问题上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平衡税负,把税负从0.35%调整到1%,避免给企业的贷款申请和长远利益带来麻烦。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企业很难做到各种利益和目标的兼顾,因此就要有所取舍,“抓大放小”。

胜算——“十六字方针”解决老板八大财务难题(九)

  第32节:账外运筹(7)

  整体来讲,相对于流通领域,生产加工这个环节利润是比较薄的,靠的是规模效益。因为这是一家服装业的生产型企业,33万的所得税极大地挤压了该企业的利润,企业经营变得无利可图。如果这种情况不改变,老板的积极性就会消退,企业就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除纳税方式之外,该企业财务上需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包括财务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等等,但首先要改变的还是纳税方式,如果纳税方式不改变,企业一点发展空间都没有。

  对该企业来说,只有解决了外部环境问题,建立一个良好的税收空间,才有可能解决其他问题。通过努力,我们首先帮助企业改变了纳税方式,然后才开始解决其他财务问题。

  3.3 无意识营造的纳税环境

  北京的房地产业是一个规模很大的行业,房地产行业有一个特征:广告费支出非常大,一个项目几百万广告费是家常便饭。有一位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就考虑,自己与其一年要向广告公司支付成百万乃至上千万的广告费,干吗不自己成立个广告公司?于是他自己出资注册了一家广告公司。广告公司成立后不久,国家开始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这个老板看到房地产业利润率降低了,就开始考虑转项。他看到北京的餐饮业利润很高,于是就注册了一家餐饮企业,最后,这位老板同时拥有三家居于不同行业的企业。

  读者从这个案例可以发现,这个老板在设立上述三家企业时,完全是按照什么行业盈利干什么的原则来做的,基本没有考虑税收的问题。但即使没有考虑税收问题,他也在无意识中给自己设定了企业的外部纳税环境,相对于房地产公司而言,其他两个公司就是它的外部纳税环境,只不过这种盲目设定的环境对他不见得有什么好处而已。

  上述这两个案例很简单,但是却提示我们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要考虑的不仅仅是业务因素,还要加入税务筹划的因素,加入财务管理的因素。一定要主动为企业营建一个外部的纳税空间。

  那么企业的外部环境有哪些?我们如何主动去营建这些环境呢?经过我们长期的财务实践,总结出七大账外空间:优惠政策空间、不同法人主体空间、合同空间、区域空间、关联企业的空间、经营品种的筛选、业务链的再造。

  三、账外运筹的七大空间

  (一)优惠税收政策空间

  除了税法以外,国家还有一系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大多记录在国税、地税的公报上附带的文件里面,林林总总有上万条。对企业来讲,如果想合理避税的话,除了争取税法范围之内的优惠政策,还要注意的,就是这些文件中的优惠条款。如果把优惠政策选对了,就很可能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了。

  第33节:账外运筹(8)

  下面简单举几个企业常用的优惠政策。

  第一种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从设立年度开始算,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三免三减。上文曾提到,企业所得税的几档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是15%,前三年免税,之后的三年减半征税,税率是7.5%,六年之后才恢复到15%的税率。试想,如果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还需要考虑所得税避税问题吗?恐怕根本不用过多地考虑了。

  第二种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就是从盈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然后减半征收三年,它的所得税税率是15%、24%、30%,获利的前两年是零税负,后三年是减半征收。

  这里要提到的是税法改革的一个大趋势。我国加入WTO以后,在企业所得税问题上要内外统一,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最终要取消,这一做法是完全合理的。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对外商企业的优惠政策。加入WTO以后,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开始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参与国际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取消给予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就等于没有把内外资企业放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参与国际竞争。

  国内企业的基础本来就比较弱,起点比较低,没有外商的雄厚资金,没有成熟的管理经验,非但如此,国家还给他们增加了负担:国内企业要交纳的所得税比外商企业还高。这种状况不改变,我们的企业就没有竞争力。所以国家要统一税负,给外商投资企业以“国民待遇”。

  在国家不久就将取消对外商的优惠政策的预期下,有些老板已经开始想办法抢注外商投资企业,以期从其拥有的五年税收优惠权利中获益。但是国家具体什么时候取消、以什么方式取消还是未知数,还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决定这个问题。

  第三个就是对“双软”企业的优惠政策。

  双软企业是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享受税负3%以上即征即退的优惠。增值税是其违法处罚上升到刑法的税种,一般来讲,在合理避税中不做过多的考虑。正常增值税税负是17%(也有13%、10%、7%的,因行业和产品不同有差异),可是国家对“双软”企业优惠到3%以上即征即退,即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全部返还,而且交税之后马上就可以拿到退税部分,所以对双软企业的优惠政策就显得十分珍贵。

  那么什么是“双软”企业呢?“双软”企业指的是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成为“双软”企业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包括软件产品的认证和软件企业的认证,企业获得这两项认证以后就可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

  第34节:账外运筹(9)

  第四项优惠政策是国家对单位或个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程序是先征后返。

  企业将营业税先交到税务部门,然后税务部门再将其返还给企业,这之间的间隔大概是三四个月左右。这是营业税方面很好的优惠政策。

  另外国家为鼓励企业聘用下岗职工、复员军人等,也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等。

  总体来说,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是不少的,但是我们大部分的财务人员对于税法比较熟悉,对于国家的相关的政策却知之不多,应该花一定的精力研究这些政策,在此基础之上才有可能为企业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二)不同法人主体空间

  不同法人主体空间指根据企业不同经营范围将业务进行拆分,将不同项目注册成不同的公司,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例如,某企业经营楼宇自动化业务,有硬件销售的一般纳税项目,同时有后期服务的营业税项目,合同签订时用一份合同,最容易产生的问题是混合销售,怎么办?

  我们建议:

  第一,将一般纳税项目、营业税项目进行拆分。

  为什么呢?企业经营项目中既有营业税,又有一般纳税,最容易形成混合销售;一旦形成混合销售,在区分不清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一般按照从高征收的原则处理。因此建议企业把一般纳税项目和营业纳税项目进行拆分,再将不同项目注册成不同的公司。

  第二,在签订合同时用营业税公司和增值税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比如说,在签订一个合同时,原来是甲、乙两方签订合同,现在是甲、乙、丙三方签订合同。在原来一个法人主体的情况下,营业税项目和增值税项目是一个会计核算主体下的两个项目,现在拆分以后,就形成了两个会计核算主体下的两个项目,就不容易形成混合销售。通过上述调整,我们就可以利用不同法人主体当中的空间规避混合销售的问题。

  对于不同法人主体空间,在后面“一账统领”部分中,我们还将进一步利用它来解决两套账的问题。

  (三)合同空间

  合同在企业税务运筹中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果不能很好地理解和运用,将可能导致很严重的后果而自己还不清楚。

  例如,南京一家建筑公司,它的业务关系挂靠在江苏某建筑公司名下,用江苏建筑公司的名义接工程,在给江苏的公司交一些管理费用之后,就完全用自己的队伍施工。

  建筑业应该上缴的营业税是三大流转税之一。流转税交纳的一个基本原理是按照流水额的一定比例上税,但在营业税中也有差额上税的特殊情况。如在广告业的营业税当中是差额上税的,是它的广告业收入减去它付给有广告发布权的其他广告公司或者机构的差额以后上营业税。旅行社的营业税也是差额上税,是前一个旅行社总体收入,减去中间转包给另外一个旅行社的差额进行上税。还有一个差额上税的情况就是建筑业的总包和分包之间是差额上税,分包的公司只对总包与分包的差额部分交纳营业税。

  第35节:账外运筹(10)

  在这个案例中,双方的合作关系不是总包和分包的关系而是挂靠关系。在挂靠关系下,总包公司应该全额交纳营业税,挂靠公司也应该对其承担的工程交纳营业税,这就形成了重复交纳营业税的问题。因此我们判断他有可能存在漏税问题。后经税务部门查账,果然漏交200多万的营业税。

  那么如何界定是总包还是挂靠关系?界定的依据基本上是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解决的办法就是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将挂靠关系改为总包与分包的合作关系。由此可见,合同在企业税务运筹中也是相当重要的。

  (四)区域空间

  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是有差异的,这就形成一些区域上的空间,一般分为国际空间和国内区域空间两种。能不能很好地利用区域空间,将使企业的税收结果大相径庭。

  先举个国际体制空间的例子——影子公司。

  2004年,我们给山西一家公司做纳斯达克上市时,老板就问,我是一家国内的企业,我的资产如何转到国外进行上市啊?我们的解释是:在英属某群岛免税区里给你设一个和你国内企业的规模、股东结构等都一模一样的公司,这个公司我们称之为影子公司,是通过影子公司到美国上市,这就是运用了国际区域空间。

  在区域空间当中,国际之间的区域空间是最大的空间。前几年有一家企业收购了国外的某某钢铁公司下属企业,当时作为一个政治性新闻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就像2005年联想收购IBM一样,我想它的政治意义大于它的经济意义。实际上,在这个背后,除了它的政治意义之外,还有它的税务筹划的意义在里面。

  比如说收购钢铁公司这件事,被收购的钢铁公司就在当地有着非常大的免税优惠条件,中国的这家公司由于有进出口业务,通过收购国外的公司,一方面打开了国际市场渠道,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国际之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另外就是国内的区域差异,也存在着空间。比如一些高新技术开发区,像北京的亦庄开发区、昌平工业园等,都有一些优惠政策,如果在注册企业时选择在这类区域,就能享受到很大的税收优惠。

  (五)关联企业的空间

  转移定价与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中比较常见,上市公司在年报中经常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什么是关联交易呢?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和义务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中存在着一定的避税空间,但是某些关联交易也存在不规范之处,所以企业在运用时要慎之又慎。

  我们举例说明这个问题。

  几年前,某地有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免税期间,账上一直是赢利1000万左右,过了免税期以后,税务部门发现这家企业每年有5000万的产值,而它的所得税居然是亏损几十万。

胜算——“十六字方针”解决老板八大财务难题(十)

    第36节:账外运筹(11)

  查账时发现,该企业免税期间原材料是直接从美国进口的,到了减税期时,所有的原材料都从注册地英属百慕大群岛免税区的一个公司进口的。进口渠道改变以后,由于它在国外的注册地是一个免税区,它就通过抬高原材料价格的方式使中国深圳企业的成本提高、利润减少。实际上,它通过这种方式把利润转移到了国外,因此中国的税务局根本征收不到税款。

  2005年我还碰到这样一件事情:某饮料企业,总公司在某地,在北京设立了分公司。年终找我们审计时,我发现它今年分公司账上在营业额5000多万的情况下却亏损500多万。我们从收入确认和成本核算等环节仔细审查也没有发现问题,感到非常奇怪。后来在审核产品定价以后找到了原因。原来该公司把饮料在从某地销售给北京分公司时将价格进行了调整。比如,该饮料正常出厂价格本应该2.6元/听,但是由于该企业在当地能够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返还优惠政策,于是就将出厂价格调整到了2.8元/听,用内部关联交易,把所有的利润都留在了总部所在地了,北京分公司的账上因此而发生亏损。这就是关联交易,是通过转移定价达到避税的目的。

  (六)经营品种空间

  经营品种空间的选择指通过整合不同的经营品种,相互取长补短,从而对企业进行优化,以选择一个最佳的账外空间。通过经营品种的合理组合,可以实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保持财务健康的目的。

  1998年注册的一家企业,申请了一般纳税人资格,主营机电产品出口,兼营古玩和地毯出口。这家企业连续五年税负保持在2%左右。这是为什么?

  它是通过经营品种的整合、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经营品种空间达到的。它的第一个经营项目是机电产品,机电产品利润比较低,但也导致增值税税负比较低,一般保持在1%左右。它的另一个经营项目是地毯出口,利润比较高,导致增值税税负比较高,大概在4%左右,企业正是通过这两种经营品种高低税负不同使整体税负保持在2%左右,从而起到了平衡税负的作用。

  该公司经营品种的设计一方面是出于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避税的需要。由于在经营品种选择上下足了功夫,所以它能保持2%的税负。当然,经营品种的设计和选择对企业来讲是比较重大的决策,除了税负,企业还要对行业的准入难度、企业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七)业务链再造的空间

  所谓业务链,指的是企业产、供、销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形成的业务链条。目前中国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业务链结构不合理,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业务链各环节协调效率不佳,业务的实物流和资金流自成体系,相互支持不够。如何使业务的实物流与资金流有效配合,既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又能在财务上减轻不必要的负担,是我们要着重研究的问题。

  第37节:账外运筹(12)

  3.4 巧设业务链,“绕开”经营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行业和企业不断涌现,典当就是其中之一。但是私人开办典当公司困难不少,因为典当属于金融业,国家对金融的控制比较严,另外私人企业在融资方面也很困难。但有一家企业巧妙地解决了上述问题。

  该公司老板与国营资本合作,以少量参股的形式合资建立典当公司,并且在设立典当公司后又注册了两家公司,一家是投资公司,一家是拍卖公司。因为典当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典当公司就办不起来,但申请贷款又很困难。于是这位老板注册投资公司,通过股份融资形式筹集了大量的资金,解决了资金问题。

  在典当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有的典当者很顺利地把典当品赎走了,有的典当者无力赎回典当品,对这些物品就要进行拍卖。于是拍卖公司的设立也就合情合理了。通过巧妙的业务链设计和严格的管理,这三家公司运营良好,产生了丰厚的利润。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开放了绝大多数行业。在这些开放的行业中,市场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市场的作用很强大。但国家同时对某些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和战略性行业实施严格的控制。金融就是目前控制比较严的一个行业。典当属于金融业,民营资本难以进入,营业执照很难获批,但这位老板以合资的方式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他的思路很清晰,通过设立三家公司,使企业业务链的上下游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这就是业务链的再造。

  当然,我们不能只考虑业务发展的需要,还要从合理避税的角度进行业务链的设计。

  从这位老板的做法当中,我们还应该得到另外的一些启示。

  我们国家有很多垄断行业,以前民营资本是无法进入的,但是现在情况有了变化:2005年“两会”前夕,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民营资本“非禁即入”,“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

  根据该文件精神,国家开放了很多垄断行业,包括航天、军工、石油等等。这就要求我们民营企业家们,除了埋头苦干,还要抬起头来看一看周围的宏观环境,充分了解国家的宏观政策导向,主动为自己寻找和创造有利的发展空间。

  老板发工资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怎么给员工发工资?可能很多老板没有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他们的想法很简单:该怎么发怎么发,该发多少发多少。其实,怎么发工资的学问可不小,其中涉及一系列复杂的因素。

  第38节:账外运筹(13)

  首先要区别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

  以北京地区为例,个人所得税的税前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人/月(2006年起实施,以前为1200元/月),而企业所得税每月抵扣标准为960元,他们涉及的是不同的两个所得税税种,老板们非常容易混淆这两者的含义。

  其次要注意工资和劳务的区别。

  从税法上看,工资和劳务的区别在于有没有雇佣关系,如果有雇佣关系,企业支付的就是工资;没有雇佣关系就属于劳务的范畴。决定是否存在雇佣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劳动合同。工资和劳务适用的税法体系不一样,财务上的处理也就相应地不同。

  第三个是社会保险的税前扣除问题。

  社会保险有两部分,税法允许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应缴纳的部分也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表3.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5〖〗0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表3.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02〖〗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每次应纳税所得=(每次收入额-200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时,每次应纳税所得=每次收入额×(1-20%)×20%

  3.5 创业初期老板该不该领工资?

  2003年初,北京的王先生和李先生两人共同出资30万元创办了一个公司。作为管理者,两人给自己定下的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250元,每人全年该领取工资(税前)15000元。但是两人想到,反正自己是公司的老板,公司业务刚起步,盈利状况不会太好,现金流也还紧张,这种情况下给自己发放工资不大合适,索性就不发了。

  到了2003年底,公司实现税前利润42000元。有了利润就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会计给他们算了一笔账:王先生和李先生每月发工资和不发工资该企业当年所得税应纳税额差额为7927.2元,王先生和李先生两人听了以后很后悔当初没有给自己发工资。

  第39节:账外运筹(14)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管理者自身缺乏税法知识。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企业的经营所得,通俗地讲,也就是收入与成本的差额。这个差额越小,企业纳税额就越小;差额越大,企业纳税额就越大。而管理者的工资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员工的工资可抵扣企业所得税的额度为960元/月(北京地区)。下面我们来看看,该公司在是否给老板发工资的情况下应缴所得税额度的差异:

  如果不给两人发工资,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2000×27%=11340元。

  如果给两人发工资,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2000-(960/人.月×12月×2人)}×18%=3412.8元。

  两种情况下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相差:11340元-3412.8元=7927.2元。

  对企业来讲,这笔钱也许不算多,但是仅因为工资不入账就多缴纳近8000元的税款对于初创企业者来说多少也增加了负担,而且让人觉得“冤枉”。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人会问:“如果年初没有核算工资,到年底时工资一次性入账行不行”?税法规定:工资的核算应该在当月进行,本月没有核算的,本来每个月可以进入成本的工资从会计核算的角度不能再补提,只能是在一个月中进行核算。

  就本案例中个人所得税而言,如果按月计提工资每人每月1250元,按照当时1200元的个税税前扣除标准,应缴纳税款为2.5元,全年只有30元。但是如果把这15000元集中到一个月计算,每人交纳个人所得税为2385元,差额是2385元-30元=2355元。因此这种财务处理方法虽然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但是对于王先生和李先生而言却增加了个人所得税负担。

  作为管理者的老板在发放工资时要尽量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合理合法地减少所得税额。

胜算——“十六字方针”解决老板八大财务难题(十一)

  一、企业账内不规范的表现4.1 账务缺失让王老板三起三落王老板的公司销售日用塑料制品,主要向三十多个大商场供货。塑料制品的特点是品种多、规格多、颜色多,要基本满足商场对塑料制品的要求,大概要储备一千多个品种。

  王老板做这行生意好几年了,由于是学数学的,脑子很好使,在业务规模做到两三百万的时候问题不是很明显,他可以依靠记忆把这些项目都记下来。但是当营业额超过300万以后,就全乱套了,库存有多少货物,商场有多少货物,哪家商场拖欠了货款,王老板完全记不清楚了。

  最后,业务一片混乱,产品滞压严重,公司的销售很快会落下来。如此反复三次,每当业务规模发展到300万左右的时候,这家公司就陷入了业务迅速下降的怪圈。

  第40节:账内规范(1)

  王老板创业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财务管理一直不到位,相信自己的脑袋而不相信财务,财务上的不规范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由于长期以来中经营轻财务,账目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到位,王老板对于自己的产品哪种畅销、哪种滞销不能及时地统计出来。因为商场是事后结账,他不知道哪个品种卖得快,等过了一两个月,商场把信息反馈过来以后,进货已经来不及了。

  当王老板向我们求助时,我在了解了他的情况后,建议他加强财务管理,通过财务手段控制整个企业管理过程:

  第一,彻底清理库存,引入财务管理软件,对库存的商品用财务软件进行核算,把一千多种商品的库存状况输入电脑,利用现代技术进行库存管理。

  第二,加强财务核算,先把基础工作做好,同时根据企业特点专门设立一个应收账款会计。因为其业务涉及30多家大商场,要和他们分别结账,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

  以前王老板总是亲自去商场结账,由于事务繁忙,结账的事情就越来越乱,到最后他甚至记不清各商场到底欠他多少钱了。设立了应收账款会计之后,专人负责,财务核算就到位了。

  采取了这些措施以后,该企业整体的财务管理、核算就比较规范了。现在企业的状况是,只要有出货,很快就会得到反馈,到底哪些品种赚钱,哪些品种不赚钱,哪个品种库里还有多少存货等等,一清二楚。王老板彻底走出了营业额超不过300万的怪圈。

  上面举了企业账目不规范的例子,说明账目不规范给企业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下面我们把企业账目不规范的现象做一个简单概括。

  第一,业务与核算脱节

  前面讲的“三角债”的案例说过,企业实际收入是1700多万,但是账上能确认的收入和支出只有470万。核算是核算,业务是业务,这可能导致业务的发展超前或滞后于核算,业务与核算严重脱节。

  第二,账目不健全

  有些一般纳税人,尤其是小型的商贸企业,不重视库存商品明细账的建立,但税务部门在稽查的时候,不光是查总账和其附带的报表,肯定还会查明细账,因为这个环节最能发现问题。就一般纳税人而言,账目不健全会引起税务机关重点观注的。

  账、表、凭证不相符。会计基本原则要求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但是很多企业账、表、凭证都不相符,凭证上面是一个数,表是一个数,账是另一个数。

  核算的原则前后不一致。即使在做到了账表相符的企业中,有很多在核算原则上前后不一致。有些企业用毛利率法进行核算,比如说一开始毛利率是15%,可是核算完了,到季度申报的时候,企业发现账上有利润了,又觉得15%太高了,于是把毛利率降低,比如降到10%。毛利率降到了10%之后,成本从原来占价格的85%上升到90%,利润就降低了,应交的所得税就减少了。这违反了会计核算原则中的一贯性原则,也会导致账目不规范。税务部门来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如果发现毛利率从年初的15%降到了第一季度的10%,就会要求企业立即进行调整。从税务部门来看,如果企业改变了核算方式,就意味着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改变,所以说在核算原则上,不能前后不一致,这是财务人员在核算当中应该注意的。

  第41节:账内规范(2)

  第三,原始凭证签字不规范问题原始凭证需要会计、老板、经手人签字,但是很多企业的账只有会计签字,老板根本不签字,经手人也不签字。有时候现金支出出纳也不签字,或者出纳签完字以后,上面没有盖“现金付讫”的印章。企业收到款项时,也没有盖上“现金收讫”的章。

  像这样的签字缺乏不仅是签字问题,更是一个财务制度欠缺的问题。这些企业没有一套完整的财务支出、现金管理制度,老板打个电话现金就出去了,没有签字过程。

  但是一旦出了问题,就一定会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账目不规范当中,不签字是个现象,背后的本质是财务制度不健全。

  第四,票据不规范

  这方面的例子有白条、收据入账,还有自制凭证的缺乏。白条、收据入账的现象在餐饮业里面比较普遍。餐饮业在原料采购的时候,通常是没有开发票的,所以只好用收据或白条入账。

  在核算当中,有的时候需要进行折旧,很多企业在进行折旧和摊销的时候没有自制凭证,比如买一辆车,其价值按照十年摊销,后面必须有自制凭证,标明车的原价是多少,残值率是多少,折旧年限是多久,要在这张单子上非常清楚地列出。

  第五,账内避税

  有些老板只习惯于账内避税,但是通过账内来避税是很容易被发现的,甚至从账上就看得出来。如后面案例4.3中的李老板,税务部门从他账内算出65万所得税没有交,最后连滞纳金带罚款交了170多万。可见,账内避税的后果有时是很严重的。

  第六,两套账并行,内部一套账外部一套账

  很多企业由于避税等原因做两套账,给企业带来了隐患。针对两套账的问题,后面有专门论述,在这里不做过多的阐述。

  二、做账的铁律——账目必须规范

  (一)账被税法和会计法等严格控制

  在前面“账外运筹”部分我们曾经讲到过,账是税收的载体,账内是受税法严格控制的范围。

  从会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对企业账目有严格科学的界定,任何人想从账内解决财务难题的话,等于钻法律的空子,很难行得通。

  从国家对企业的具体管理来看,企业每个月必须向税务部门报税,每年必须到工商部门年检,企业必须要面对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检查,“丑媳妇总要见公婆”,账目不规范过不了关。

  因此,如果我们的账目不规范的话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二)没有查不出来的账

  很多老板在账目规范的问题上往往心存侥幸,总认为自己的账目不规范没什么,即使税务局查账也不一定就能一下子查出来。

胜算——“十六字方针”解决老板八大财务难题(十二)

    第42节:账内规范(3)

  其实,就执行过程来看,没有查不出来的账。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4.2 企业没有账怎么查?

  某家主营矿石开采业务的企业,其老板与当地税务局领导关系密切,自以为后台很硬,所以没有把账目规范的事放在心上。前不久,一场“地震”发生了——该市领导的腐败案件被曝光,许多领导被撤职查办,上级部门派出调查组查办整个案件。

  在调查税务局官员腐败问题时,就查到了这家企业头上。该企业原来是采用定率征税的方式,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缴税。税务部门认为这样的征税方式不合理,要改为查账征收,但是该企业根本没有账。税务部门遇到了难题,这位老板暗自得意。

  可是没多久,税务部门又找到了这个老板,拿出了电力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的耗电量记录,老板一下子傻了眼,因为采矿企业的开采量通常和所耗电量是成正比的,通过耗电量可推测企业的产销状况和利润。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没有查不出的账。即使没有纸面上的账,也能通过其他方方面面的渠道把账查出来。

  从财务专业角度来看,第一,即使没有账,银行也有对账单,最起码企业的基本账户得申报给税务部门。第二,企业经营肯定得有发票。第三,支票根肯定是要有的。把所有这些单据放在一起,企业的账就出来了。

  (三)人情关系未必靠得住

  有些老板对于账目规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认为账目不规范没什么,一旦有了事,到工商和税务部门找找人就可以了。我们认为这种思想同样靠不住,请看下面的例子。

  4.3 人情避税,偷鸡不成反蚀米

  于老板于2001年在上海成立了一家公司,刚开始经营时,对于对账目处理的问题没有重视,所以收入少入账、费用多支出的情况比较多。因于老板与当时税务局的王局长关系密切,2001年该公司有65万的企业所得税没有交。于老板当时很高兴,时间一长,就把这事忘了。但在2004年6月份的时候,税务局下达通知,要对该企业2001年至2004年的账目进行稽查。于老板此时想起有65万所得税没有交,急忙到税务局找王局长,可是王局长退休了,局长已经换人。新上任的局长要求对该企业的账目进行严格的税务稽查。于老板想尽了办法也没有解决问题,最后连滞纳金带罚款交了170多万。

  这不是个别现象,很多企业在经营中对税务问题的处理方式是:账目不规范,依靠人情关系解决问题。这种方式有时是靠不住的,更何况企业的账目要保留10-15年之久。

  这件事情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究其原因,当然是账内不规范,该交的税不交,以为靠人情关系可以绕过法律。这里要强调一点,人情关系靠得了一时,靠不了一世。从原则上来讲,老板还是应该把账目处理清楚。

  在做财务咨询的时候,有些老板会很直接地问我:“你们做这行的,在税务局有没有人哪?”

  我当即表示:从事财务工作这么多年了,如果说在税务部门一个朋友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的业务不是靠人际关系来维持的,“打铁先得自身硬”,企业的账目要经得起税务部门的稽查。

  账内规范了,其他的事情都容易办;账内不规范,熟人再多也难办,特别是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公务员违法的成本越来越大,风险越来越高,因此靠人情避税的路只会越走越窄,说不定哪天就会像于老板那样被追缴。

  综上所述,企业的账目必须规范,老板们也应该把账目规范作为一条铁律,要把这个作业做好。撒切尔夫人有句名言:“非干不可的事情还是干好为妙。”我们认为,作为企业老板在账目处理上还是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既然企业的账目不能不规范,那么我们还是把它做好为妙。

  第四,帮助老板理清财务思路。因为增值税是避税空间不太大的税种,在增值税税负问题上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平衡税负,把税负从0.35%调整到1%,避免给企业的贷款申请和长远利益带来麻烦。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企业很难做到各种利益和目标的兼顾,因此就要有所取舍,“抓大放小”。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