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排应俊微博:国法就是橡皮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2:02:21

掇刀政府有威力,国法就是橡皮泥。
捏在官员手心里,各色各型随心拟。
百姓生存足无立,维持生计必送礼。
说理必然遭不利,糊涂才保命不离。

A:自由和人格权

一、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二、政府权力

2008年8月8日掇刀街办《在全处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主持词》孔书记作强调讲话:“坚持做到‘一收三同’即收身份证,同吃同住同行,将他们盯死看牢... 。” 在之前
    2008年7月18日我一家上荆门购物,区政府派人追击,几班人马满街寻找。
  2008年7月25日下午3点40分我去理发,说我没向他们请假大发脾气不准理发。
老年夫妻(吴官海57岁、刘金华53岁)24小时受政府监视(主要是防止上访检举掇刀区违法占基本农田万余亩和野蛮拆迁无数户的行政行为)。安分守己的失地老农受不了这种打击,于2008年7月26日凌晨躲过政府人员的监视前往武汉妹妹家散心。却惊动了掇刀区政府,以区宣传部长邱宝山为首。组织了约三百人车辆上百,在全国各大城市的车站、码头、旅店、公园等布守,为抓一对老年夫妻还用卫星定位。
    2008年7月29日早上6点多钟,以掇刀区宣传部长邱宝山为首的数十人将我们拳打脚踢(就连陪同在武汉紫阳湖公园散步的妹夫也被打伤),强行推入车内用脚朝肚子、脸部猛踢,用四人架住,还不准喊疼,不准喝水和小便。由警车(掇刀司法鄂HD0016警)开道,出武汉换车,到沙洋圈了多个圈,秘密拉到偏僻的一个水库隔离关押。一天不准小便和坐,还不准喝一口水、吃一点东西。手机被抢,衣服撕破、鞋子拖掉、帽子打落,手、脸、头、腰全被打伤,全身至今在家疼痛。老年夫妻的亲戚们得知后到掇刀区政府要求他们放人,他们的回答是:吴官海必须接受补偿条件(比国家标准低90/100;只有干部亲友的1/50),否则要上政治学习班直至完全服从为止。在亲戚们保证不让外出,才将其释放。
老年夫妻的女婿罗国伟受牵连,早在2008年7月26日中午被掇刀区政府强行关押在荆门市白云大道48号金鹏电力宾馆二楼,衣服被撕破,手机被抢。见微软网盘中的图:门内手握门齿的是吴官海女婿罗国伟,门内左边是派出所副所长张孝平逼罗国伟交代手机上的电话号码威胁吴官海亲戚.门外右边是吴官海女儿吴娟娟,左边是吴官海小妹张汉英。
2009年1月20日掇刀区政府就将吴官海爱人刘金华(自己交钱买)的养老保险强行收入囊中,刘金华该拿的养老保险费变为零。地方政府的野蛮行为令人吃惊。
B:生存权
一、耕地
1、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第四十二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补偿安置。要严格界定征地补偿费的用途,并合理确定支付发放比例。土地补偿费支付给享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不能调整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费主要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中扣除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后,其余部分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门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发展二、三产业,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出路,兴办公益事业。土地补偿费必须实行专款专用。
   经被征地农民申请,并与享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全额发放给被安置人,由其自谋职业。”
2、政府权力
    2007年1月11日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在《关于吴官海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中说:“由于目前具体分配比例没有相关文件,村委会只能将土地补偿费专储,待省文件出台后按文件规定执行。”
    2007年5月22日掇刀区纪委编号:2007017在《群众信访调查回复表》中说:“安置费,现在法律明确规定未出台前,不能干涉村民自治形成的方案,只能按此方案执行。”
掇刀区党委、政府多次下同纪委编号:2007017相同的答复于吴官海
    2009年4月22日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掇刀区分局编号:2009001《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关于你所反映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信访事项。掇刀区纪委在2007年5月22日对你提出的同一问题进行过答复‘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只有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没有具体分配安置费的实施细则,无现成摸式可操作,双泉村两委采取村民自治、民主决策,反复多次讨论,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补偿方案,代表了绝大多数村民利益。吴官海作为村民代表也参与了该方案的酝酿讨论。现在法律明确规定未出台前,不能干涉村民自治形成的方案,只能按此方案执行’”。

二、房屋
1、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政府权力
2008年6月25日荆门日报、荆门晚报根据2008年6月23日荆门市规划管理局掇刀分局、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掇刀分局、掇刀区建设局、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同时刊登《关于拆除吴官海违法建筑的公告》 “该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决定2008年6月29日强行拆除我女儿一家三口人,唯一三间居住房屋(总面积约70m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
我女儿结婚, 2005年10月30日她一家在我的宅基地上建设三间房屋(总面积约70m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还没有施行。我吴官海是怎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找不到这部法律。能说吴官海违反了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吴官海是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违反了那一条?
亊实是掇刀区政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抗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住房【2007】135号。要强行拆掉被能为我女儿一家三口人遮风避雨的房子。
    荆门市掇刀区。区政府官员说全国各地占地都不需批准,样样都依法城市就没法扩大。掇刀石街办近几年占基本农田约一万五千亩,都未经批准。要么弄一个土地部门的函,也从不征求被占地农民的意见,向上汇假报,交假听证材料。房屋拆迁从没有拆迁许可证,根本不与被拆迁户达成协议。补偿多少由村干部自己决定,干部亲友的补偿高普通百姓几十倍;公开的安置补助费每亩8000元,村还截留5%后全民均分;土地补偿费失地农民一分未见。
占地那个要求合理补偿,就遭到政府几百名打手殴打成伤,补偿永远无法得到。拆房那个要达成协议,补偿得不到,马上用挖机叫房屋变成废墟。上访遭关押,腿子也打断。就用我家的遭遇说给你听:我家38亩耕地政府强占,我要求合理补偿,结果他们就不给补偿。政府私设公堂还将我和爱人骗去区政府殴打成伤,住医院治疗也不准治愈。我头骨被打裂,大关节整成股骨头坏死。我女儿吴娟娟的脚被推土机压伤,膝盖骨被打破。上访数百次无人主持公道,有理无处说,受冤无处申。我就学会上网,买了一台电脑。我注册了200多个博客和网站,把掇刀区政府违法的事上网。掇刀区政府十分害怕,他们想尽办法,二00七年关闭了我在荆门社区的追日博客,当时3个月就有15000多人浏览;2008年9月15日,他们又关了我主要博客天涯博客,官海观天http://struggler.blog.tianya.cn/,天涯博客我写有246篇文章,访问数71848人次,评论数31次。
    我耕地被毁靑苗被铲,欠青苗费150490元。我起诉到法院,三年官司。终审判决我150490元只判青苗补偿费55490元。到今日地也没批文还是闲置荒芜,见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掇刀分局编号:2008002(2008年10月27日给吴官海的回复)。荆门市掇刀区房地产管理局不执行终审判决,荆门市掇刀区房地产管理局向高申请再审。荆门市掇刀区说要执行终审判决,你吴官海就要拆除你的房子(400平方米)。政府要挟我几十亩耕地、400平方米的房子,想用这荆民三终字第00051号青苗补偿费55490元全解决。青苗费150490元只给55490元还算400平方米的房屋钱,我要命也不接受,区政府就将我爱人的养老金截走。终审判决我55490元青苗补偿费至今拿不到。
    在掇刀区法律法规,政府把她当成橡皮泥,任意捏型。
中国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双泉村三组失地农民吴官海 0724-2442398 15872193133
个人博客 http://blog.zol.com.cn/wu5558888/
二00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