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天气预报一周:网易解读:电荒源于“纵向价格双轨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3:59:31
电力行业因市场化不完全产生“纵向价格双轨制”,此为电荒根源
电煤定价与电力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几乎是同步进行
对于电荒的原因,各界普遍归因于因电价改革滞后于煤价改革造成的“市场煤、计划电”的矛盾。但若追溯二者改革历程,其实电煤改革几乎是与电力体制改革同期进行,甚至在最初电力体制改革更早见成效。
虽然从1993年开始,政府就部分放开了对煤炭价格的管制,但对电煤价格一直实行政府指导价。2002年,政府取消了电煤指导价,但仍然没有完全放松对电煤价格的干预,2002年、2003年的电煤订货会都是在国家多次协调下才达成一致的。
直到2006年,政府才真正取消了价格干预,让电煤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彻底由“计划煤”转为“市场煤”。
而电力体制改革与电煤价格改革一样,都始于2002年。2002年国家颁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厂网分开”在2003年就已初见成效,但在发电环节初步实现竞争后,更深层次的改革则停滞不前。
但电力改革只实现了局部市场化,造成了“纵向价格双轨制”
在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电价被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电价、配电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其中与发电企业直接相关的是上网电价。上网电价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收回固定成本投资)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收回其它成本及盈利)组成。但自2002年改革至今,上网电价仍是由国家制定,几乎没有市场竞价因素。
电煤和发电企业分属于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而电煤价格的市场化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计划性,促成了电力行业的“纵向价格双轨制”。通常所说的价格双轨制是“横向价格双轨制”,即同一种产品存在计划定价和市场定价两种价格形成机制;于此相对应的“纵向价格双轨制”是指在同一产业链的不同生产阶段,存在计划定价和市场定价两种机制,它比横向价格双规制更具隐蔽性,也更难破除。
“纵向价格双轨制”是电荒的根源,它也存在于中国其它经济领域
“纵向价格双轨制”割裂了同一产业链中“成本——售价”的传导机制,造成价格体系扭曲,催生了发电企业的“价格倒挂”,恶化资源配置,令一些发电企业宁可停产以避免亏损。
《2010年度电力监管报告》显示,从2008年开始,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火电连续3年累计亏损分别都在85亿元以上,合计亏损达600多亿元。因为火电业务的亏损,部分省区出现过半以上的火电产能因为亏损停机。
这种不完全的市场化改革,并不比未进行改革之前优越多少。一些行业往往把产业链某个环节的市场化成果视作全行业的进步,停滞于“半开放”的阶段沾沾自喜,固步自封,以至于“纵向价格双轨制”长期存在,令存在于竞争环节中的企业饱受“夹板气”,最终令消费者利益受损。
在真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本不应该出现“供给荒”,而近年来中国出现的“电荒”、“粮荒”甚至高房价问题,其背后都是“纵向价格双轨制”在作祟:“粮荒”是因为种粮成本攀升而粮食收储价格不变;高房价则与政府掌握土地资源的定价从而产生“土地财政”有关。
电煤和发电企业分属于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而电煤价格的市场化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计划性,促成了电力行业的“纵向价格双轨制”。
电网公司是“纵向价格双轨制”最大受益者,需首先取消其垄断地位
电力行业的“纵向价格双轨制”不仅体现在电煤价格与上网电价的割裂,还体现在发电企业与终端销售电价的割裂。
2002年至今,电力行业实现了“厂网分开”,发电环节初步实现了竞争,但电力的输、配、售环节则一直由电网企业垄断。在此机制下,发电企业生产的全部电量都需出售给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转售给用户,发电商和用户被电网公司隔离开,并不直接交易,这就给电网企业留下了赚取利差的空间。
按照规定,“输、配电价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机制。”在此定价机制下,政府对于电网企业的收入是有所限制的,即“合理成本加(政府界定的)规定利润”,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和民众很难弄清楚其中电网部门输配电价的真实成本,同时由于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保持联动,国家每次上调上网电价时,都会相应的上调终端销售价格(包括居民用电和非居民用电),所以电网企业并不受煤价上涨的影响。
国家统计局曾公布2010年前11个月的统计数据:电网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9万亿元,占整个电力行业的65%;实现利润总额592亿元,同比增长1828%,占行业比重为42%。同时,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两大电网企业之一的国家电网资产总额为2.1万亿,实现利润450.9亿元,同比增348.3%。
可以说,电网企业是目前电力行业“纵向价格双轨制”的最大受益者,若要消除这种不合理的定价机制,必须首先取消电网企业对终端电力销售的垄断,否则电网企业的垄断利润将长期存在。
电力行业“纵向价格双轨制”还体现在发电企业与终端销售电价的割裂。
在定价机制上贯穿整个电力产业链,才能真正缓解电荒
电力产业链的定价割裂,不可能通过“煤电联动”等政府定价方式解决
“煤电联动”是一种在计划和市场间折中的定价机制: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以弥补发电企业成本的增加;上网电价调整后,将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
这一定价机制与目前国内成品油“22工作日+4%”定价机制非常相似,其效果也和成品油定价机制一样令人不敢恭维。首先,这种措施难以把握时机,措施出台难免被动和滞后;其次,从历次的调价效果看——2005年5月和2006年7月两次实行煤电联动,销售电价共上涨了约5分/度。2008年两次上调上网电价,并于2009年上调销售电价;2011年4月、6月分别上调部分省市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种定价机制和成品油定价机制一样具备“助涨不助跌”特性,很有可能造成煤价、电价的螺旋式上升。
令电网公司退出配售,施行发电企业“电力直供”
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应该不仅仅是放开上网价格,而是发电企业可以接触终端市场,和用户直接交易;而电网公司则退出电力交易,只负责输电服务,并以此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2002年颁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就已提出了大户电力直供试点,“直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事实上,电力直供是发达国家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时,普遍选用的方法。英国1989年议会通过了关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电力企业的民营化计划,开始了电力体制改革。在改革初期规定最大用电功率在1000kW以上的大用户可以选择供电商,并随着电力市场化的进程,逐渐降低了大用户的标准。1998年开始分阶段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竞争售电。目前英国任何一个用户,无论用电量大小,都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商。
澳大利亚从l994年其允许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之后不断降低大户标准,到l999年,全部家庭用户都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商。
日本1999年起实行电力购销自由化后,许多企业开始经营电力零售业务。而原有的10家电力公司为了留住大用户,纷纷加强服务,采取对双方都有利的优惠电价,同时关停落后产能,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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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应该不仅仅是放开上网价格,而是发电企业可以接触终端市场,和用户直接交易。
微争议,亮出你的态度:煤电联动能解决电荒吗?

电力行业的“纵向价格双轨制”是引发持续多年的“电荒”的基本原因。对此,“煤电联动”等折中措施难免被动和滞后,加速体制改革才是根本:放开上网电价管制,令电网企业退出销售领域,逐步实现电力直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