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婚姻经历:当前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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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1 作者:房美创 被阅读1153次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于确保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和国家对腐败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预防和整治,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对腐败行为起到了一定的治理和威慑作用。但是,当前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工作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因此,必须正视当前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剖清根源,对症下药,做到在重拳出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加大治本工作力度,从体制、法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切实把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一、当前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反腐败工作从侧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不同程度地得到遏制,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但是,有些领域、有些地方、有些单位腐败现象仍很严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首先,人权、财权和审批权等权力运行中的腐败问题相对集中、多发。行政审批领域中出现的权力商品化、权力私有化、权力官僚化、权力特殊化,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跑官、骗官、买官、卖官等腐败行为,成为诱发其他腐败现象的直接根源。例如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为他人在录干招工、提拔任用、工作调动、土地批租、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中,实行批条子或打招呼等形式,索贿受贿。
其次,腐败行为出现了组织化和集体化的势头。现阶段腐败现象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由个人腐败向团伙和集体腐败发展。有组织的团伙性腐败活动,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成为腐败活动的重要特征和表现形式。在一些腐败案件中,往往涉及几个、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腐败分子,并发为大案要案,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
再次,伴随改革的深入,出现了一些手段更为隐蔽的新的腐败问题。一些腐败分子对我国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了然于胸,通过钻空子、打“擦边球”,既捞取腐败利益,又逃避惩罚 。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改革过程中,由于缺少规范的反腐败措施,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腐败行为。例如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暗透标底、假公开和暗箱操作,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明招暗定,政府集中采购中缺少监督制约等问题。
此外,反腐败工作存在着年年搞年年有成效,但形势年年严峻的异常现象。一方面,各种反腐败主体和反腐败力量虽然机构众多,反腐败措施全面,反腐败队伍庞大,但是由于他们相互之间缺少必要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行动机制,没有形成对腐败行为高压态势的反腐败合力和反腐败网络,因而在反腐败实践中没有收到与之相称的反腐败效果。另一方面,现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治国方略和行政方针虽已实施,但落实情况差距很大,由于“人治”阴影没有彻底消除,在这样的阴影笼罩之下,权力能否得到公正行使完全取决于领导者个人素质,“人治”现象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由此导致了反腐败工作存在着年年搞年年都能取得成效,但形势年年依然严峻的异常现象。
二、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分析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可以看出,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法制、机制和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体制上的弊端给腐败行为造成可乘之机。体制是国家权力配置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它对国家权力的划分和配置、组织机构的设置、国家机器的运转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国当前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大多与现行体制的弊端有关。可以说,这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条件和土壤,也是当前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而形势依然严峻的根本原因。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转型期,其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漏洞。主要表现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客观上为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可能,国家参与市场调节为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机会,分配不公是导致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改革与管理措施不配套,客观上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此外,“双轨制”是产生腐败的又一重要诱因。
二是制度上的缺陷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空间。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各级政府对健全法制、依法行政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但是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有些地方虽然制度有建立,但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执行制度未有足够的认识,不愿按照制度办事或者没有心思抓好制度落实,建立规章制度仅是做做样子,根本上没有发挥制度应有的作用,因此往往给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空间。例如沈阳的“慕马”案件中,慕绥新、马向东等人利用手中权力,直接插手土地批租、工程承包、大额资金使用,越权决策,违规审批,暗箱操作等行为,就是钻了制度的空子。
三是法制建设的滞后使反腐败工作缺乏稳定性。法制是宪制民主的基石,它保证了政府能以合理而非独裁的方式进行运作。它引入适当的制约和平衡机制来使滥用国家权力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目前我国尽管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发生转型期,原有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被打破,而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又尚未建立健全起来,即使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也尚未形成常态机制,缺乏稳定性,导致短时间内国家的管制出现了许多新的空隙,使腐败现象的泛滥有了可乘之机。
四是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使反腐败工作缺乏外部保证。监督是制约腐败的关键。如果对掌权者不实行有效的监督,就会导致掌权者的变质和腐败。目前,我国行使监督权力的部门很多,主要有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但是,由于监督机构分散,重复交叉,关系没有理顺,往往是各自为政,缺乏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未能形成合力,存在着对腐败现象的监督软弱无力的状况。尤其是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力度不够,致使一些领导行使权力处于“天马行空”、“虚监”、“弱监”的状态。
三、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反腐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着眼于深化改革,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做到在重拳出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加大治本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把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一要深化体制改革。现行体制的某些弊端是产生腐败的客观因素,如果不加以改革,腐败现象就无法遏制。因此,必须抓住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加快机构改革步伐,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作,减少行政权力对市场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权力运作要制度化、程序化和公开化。另一方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大力推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轮换交流和实行推荐考核任用干部责任制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评价和考核干部,形成“优者上、平者让、劣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要加强法制建设。实践证明,法制化是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高级形式,离开了法制和规范,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就缺乏稳定性和权威性。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从法制这一根本着眼点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廉政法制建设。①加快反腐保廉法规建设。根据当前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尽快制订出台一些反腐保廉法规,以规范权力运作和行政行为。如《监督法》、《财产申报》规定等,对一些已与形势发展不适应的法律法规,应及时组织修订,为依法治国提供足够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②加大执法执纪工作力度。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因此,执法执纪部门要抓好协调配合,使法制监督形成合力。对重点法规制度建设项目,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协调配合,共同完成,从而形成统一协调、多方联系、责任明确、连续运转的良性机制。同时,要加强执法执纪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敢于碰硬、坚决维护法纪尊严的干部队伍,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要完善监督机制。廉政监督机制是规范监督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的总和。当前大量的违法违纪案件和一些腐败现象的蔓延,都与我们的监督机制不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应定期分析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努力构建切实有效的防腐保廉机制,抑制、消除腐败现象的产生。同时,把党内监督、法制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才能有效地惩治腐败。①加强党内监督。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采取有效手段实现“党管干部”,坚决改变党内个别地方存在纪律松散和软弱涣散的现象,认真实行组织考核、民主评议和测评、内部审计等各种法规,把干部任免作为重要的监督手段,把好“入口关”。例如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等。其次,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通过正常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作用,筑牢组织监督防线。再次,实行严格的纪律监督检查。例如对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事前应征求纪律检查和监察部门的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②加强外部监督。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动群众对腐败分子的揭露和举报。要在民主评议、群众举报的基础上不断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开辟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增强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的广泛性和真实性,真正形成广开言路、广泛参与,使腐败行为置于公众视线之中,营造一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反腐败社会氛围。例如实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等都是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较好形式。③加强思想教育。当前要把反腐败工作与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树立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鞭鞑腐败。并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形势,坚定信心。同时,利用重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长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要狠抓制度落实。落实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土地出让和批租、建筑工程、产权转让等要素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运作;改革分配制度,例如对住房、公务用车实行分配货币化,打破行业的垄断地位,建立比较合理的分配制度;完善税务征管新体制,强化中央财政的控制力度,逐步将部门的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加快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防止以权谋私和税收的流失;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改革企业会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推行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制度,杜绝和减少权力的封闭运作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