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歌飞扬 苏勒亚其其格:第三节 分类索书号与分类检索系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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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为每个取种次号的类号设置一卡。每用一号,在号码右边空格中打一“√”号,表示此号已用去。此卡可双面使用,一张号码用完,再添新卡。但由于种次号记录卡通常须按分类号单独排列成一个系列,以备查找使用,比较麻烦,许多文献单位往往使用代号卡的方法代替。图7—2 种次号记录卡使用代号卡是一种直接依据分类目录确定种次号的方法。编号时,先在分类工作目录中查出该类已取的种次号,在确定新的种次号同时,在取种次号的位置上插入一张卡片,表示已取的种次号,作为文献编目过程中其他同类文献取种次号的依据。该代号卡代表的文献完成分编后,在将正式卡片收入目录的同时撤消此卡。这一过程可以结合分类工作程序进行,适用于以每个类目作为取号起点的文献单位。使用种次号的特点是:号码简短,取号方便,可以把同一种文献集中在一起,有利于按类对文献进行统计。其不足主要是:不能集中同类同著者的文献;号码的确定具有偶然性,各馆无法统一;同时,种次号从属于特定类目,在分类法修订后,必须同时改变种次号。使用种次号一般还需进一步区分同 种文献的不同版本、卷次等。
(3) 按著者姓名字顺排
按著者姓氏字顺排一般需首先将姓名字顺转换成号码。代表著者姓名的号码,称为著者号。著者号的获取一般需以一定的著者号码表为工具。所谓著者号码表,是一种以著者姓名的音或形为依据,按照一定的取号方式编制的表。著者号码表的编制是与著者姓氏所采用的文字的特点相联系的。各国一般均根据其文字的特点编制自己的著者号码表。例如:英文采用的克特著者号码表、俄文采用的哈芙金娜著者号码表等。中文文献由于汉字排检方法多样等原因,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著者号码表。按照号码编制方式,我国的著者号码表大致可以分为查号法、拼号法两种。
查号法著者号码表通常按汉字的音或形,将常用著者姓名,按一定的顺序列入表中,使用时,可以像查字典一样按照一定的检字方法查找。按检字法的不同,主要有汉语拼音著者号码表与笔划笔顺著者号码表两类,其方法大同小异,一般都在一定汉字排检顺序的基础上,按照各种姓氏出现的频率分配号码,供查检使用。下
上表中,根据频率的不同,有的一个号码几个姓,有的一个姓几个号码。使用时,后一种情况一般应同时按作者的姓及名的第一个字确定。例,按照上表,下述作者的号码如下:
目前我国正在推广使用的《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就属于按拼音方式组织的查号法著者号码表。
拼号法著者号码表则是根据汉字音或形的特点,划分成若干组,每一组分配一个号码,使用时,根据姓氏音或形的组成特点,按所属的组取号。按照取号所依据的不同特点,也可分为音序和形序两类。如:蒋完奎的音序拼号法著者号码表将26个汉语拼音字母分成9组,以0表示空位如图7—3所示。
图7-3 拼号法著者号码表

使用时,如按著者姓名的首字取号,则可以首字母开头,同时使用后两位字母取号,如(GUO)的号码为G86,李(L1)的号码为L03。如按著者姓名的首字母取号,则郭沫若(GUOMORUO)的号码为357;李准(LIZHUN)的号码为409。
最典型的形序法著者号码表是将四角号码检字法用于著者号的获取。使用这种方法,只要规定在著者姓氏中取号的位置,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著者号码。
著者号的优点是:可以集中同类同著者的著作,这是任何其他同类排列法所不可能做到的;如果能采用统一的著者号码表,就有可能实现书次号的规范化。但使用著者号一般须熟悉著者号码表,同时必须解决取著者号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如不同情况下著者的确定问题,不同类型著者的号码确定问题,以及出现相同著者号或同一著者号的情况下不同种文献的进一步区分问题等。目前我国国内影响最大的著者号码表是《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
3.分类索书号的编制
分类索书号是表示一文献在分类收藏中位置的号码。它是文献单位中文献分类排架、用户检索和藏书清点的依据。分类索书号通常是在分类号、书次号的基础上确定的。但在书次号采用著者号、种次号的情况下,对同类书的区分只进行到著者或同一种著作,同一著者下还存在着不同种的著作,同一种著作下还存在着不同的版本、译本、卷次等,并没有实现个别化。为了适合文献组织和检索的需要,一般仍需要进一步区分,并赋予相应的辅助区分号。因此一个完整的分类索书号通常包括分类号、书次号、辅助区分号三个层次。分类索书号可分三行书写也可分两行。
下面按照《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的规定,简单介绍在采用著者号的情况下,尚需进行的辅助区分及相应的确定辅助区分号的方法。包括:
(1) 著作种次号。用以区分同一著者的不同著作。通常从第二种起依次编号,以辅助符号“/”结合数字标示。
(2)注释本、译本区分号。用以区分同一著作的不同注释本、译本,通常从第二种起依次编号,以辅助符号“一”结合数字标示。
(3)版本号。用以区分同一著作的不同版本,从第二种开始依次编号,以辅助符号“结合数字标示。
(4)卷册号。用以区分同一著作的卷次、册次。以辅助符号“:”结合数字区分。如需同时区分卷、册,可以辅助符号“.”标示分
年鉴、年刊、年度索引等按年代出版的著作,直接使用年代作辅助区分号。如在年代后还需要区分卷、册,再使用卷、册号区分。
除使用上述符号进行辅助区分外,文献单位一般还使用以下辅助符号:
(1) 类型符号。用以揭示特殊藏书的类型。类型符号一般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特定符号表示。例如,以拼音字母“(;”表示工具书,以“T’’或“#”表示图谱等。此类符一般标示在分类号上方。
(2) 文种号。用以揭示文献所使用的文别。一般用在将不同文字的文献统一组织检工具的文献单位。为便于识别,对中文图书外的文献加标文种号。可将规定的大字母置于分类号之上,如“E”表示英文,“J”表示日文等,也可直接标示(英)、(日(德)等。对不同文种的文献分别组织目录的文献单位,不必采用文种符号。
此外,有的文献单位还对收藏同一种文献同一版本、卷次的复本加以区分并赋予复号。但这种号码对文献组织和揭示的意义不大,一般可以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