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芷若和张三丰:人与狗的价值、尊严异位杂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5:36:16
人和狗,谁更值钱些,谁更有尊严?    有很多人看了这个题目后,会笑笔者提出这么个弱智问题。
   
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个问题经常出现,无时无刻不在困扰着我们。比如,一条狗价值千多万的报道屡见媒体,而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款法定数是二十万元;矿难的赔偿款也就几十万,最近云南曲靖师宗县私庄煤矿确认35人遇难,赔偿款也只66万元。这是人命只有狗命价值的18至50分之一的明证。我常常假设:万一千万元的狗与他的主人同时遭遇车祸,又都不幸了,该怎么赔偿?如果人按人价,狗按狗价,狗的主人岂不在会地下气死(哈哈,再死一回)
   
人价不如狗价,特别是普通老百姓的人价,更是远远不抵一只狗价。这已经是做为万物之灵的人的悲哀。更哪堪有时候,人的尊严也远远抵不上狗的尊严,这就更使进化为有思想、有灵魂、知荣耻的“人”,悲痛欲绝了。
   
看过契科夫《变色龙》的人都知道,警官奥楚蔑洛夫因狗主人身份的变化而六次脸色的变化,就揭开了笼罩在这个世界上的神秘面纱。我国语言里说明人与狗关系的就有“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打狗得看主人面”、“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等。去年,就有一个有钱人,400万买了一条狗。这狗坐飞机归来时,这个有钱人用30辆奔驰车去飞机场迎接,浩浩荡荡、威威风风,那场面,那气势,那排场,不用说我等小民,就是县委书记也自叹弗如。在人主宰的世界里,狗高贵于人,看似离奇,实则自然。盖狗随主人的地位而升降,人随钱财的多少、权势的大小而定位耳!
     
今年初,“苏州两小伙撞死狗,被逼当街给狗下跪一小时”,已经丢尽了人的尊严。那是因为两小伙穷,毕竟尊严当不得饭吃。但如果两小伙是个亿万富翁,随手甩百万元于地下,命令:“跪下拣起!”然后长笑而去。5000元的狗主人一定会战战兢兢地跪着把钱拣起。只是,尊严随着钱的多少就异位了。在旧社会,穷人打死富人的狗,被逼披麻戴孝、当狗的孝子去给狗送终的也有。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其实这就是是穷人和富人的根本区别。
     
13日新华网又报道靖江市刘国均学校的校长施继东,指使家人到袁凤家门上烧纸,并逼近60岁的父亲袁旭坤为4条小狗披麻戴孝,下跪哭丧,甚至给小狗立碑,上书“袁旭坤家人之墓”。又一次上演了人狗尊严的异位。结果使受耻辱的袁旭坤老人一直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只不过这一次是封建迷信的作崇。
     
尊严是有钱人的专用品,穷人是消费不起的。它毕竟没有饥饿时的饭菜,寒冷时的棉衣来得实惠。人穷到极致,可以低声下气去乞讨,不是他们不想要尊严,是体面、尊严这些光彩字眼都是势利眼,历来不愿眷顾穷人。后来贵为三齐王的韩信,不得志时也选择跨下之耻,伍子胥也做过沿街吹箫乞讨的事,名人尚且如此,何况小民?所以,我们不必去责备两小伙的膝盖软,膝盖硬不起来是有原因的。也不必非难袁旭坤老人给狗披麻戴孝,下跪哭丧,甚至立碑的没有骨气。
      
狗的尊严,是他的主人给的;人的尊严,是他的地位和金钱给的。只要是等级社会,穷人既不会值钱,也不会有真正的尊严。我们应该记住这个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