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挑战主持人视频:甲午战争史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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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马关议和与三国干涉还辽

第一节 日本破坏广岛会议

 

二 日本广岛拒使

 

张荫桓、邵友濂等于一月二十八日抵长崎,三十日转神户,三十一日乘小轮船尾张丸至宇品,当天赴广岛,分驻春和园和洗心亭。

在张荫桓一行抵日本之前,所聘之和谈顾问前美国国务卿科士达已先期至日本。先是在张荫桓离京之前,以“倭人动援西例,侈言公法”,而“科士达人极公正,熟谙各国条例”注1,因奏请聘为顾问。朝廷批准了张荫桓的请求。科士达于一月二十一日至横滨,转赴神户,以待张、邵二使至。科士达曾在中国驻华盛顿公使馆充法律顾问,故同中国有一定关系,但他更倾向于日本。当日美两国修改条约谈判陷于停顿时,他为陆奥宗光充当说客,使美国国务卿格莱星姆的态度有所转变。栗野慎一郎调任驻美公使之初,陆奥又把栗野介绍给他。此后,科士达同栗野保持着经常的联系。当十二月二十三日科士达接到中国的邀请电报后,便急不可待要会见栗野。此日为星期日,科士达至日本公使馆时,正值栗野外出,因留言谓有要事面谈。当晚,栗野往访科士达,“秘密进行推心置腹之谈话”。在交谈中,科士达向栗野保证:“此次虽应清国之聘而东行,固与陆奥大臣有亲交之谊,对日本所怀之友谊一如既往。”注2
一直警惕第三国插手中日和谈的陆奥宗光,接到栗野的电报后感到不安。二十六日,他复电栗野说:

“虽然,我认识到,作为我的私人朋友,(科土达)会在一些事情上对我们有所方便这一事实。但我认为,让我的一位私人朋友站在我们的敌人一边,是很失策的。因此,如有可能,我特别希望能阻止他来。为达此目的,需要花费必要的费用,我不会反对的。务望尽最大的努力,千方百计地阻止他协助中国的全权代表。应让他充分了解,在取得如此巨大成功的战争中,目前日本所处的地位和具有的伟大雄心,是很重要的。即使在三个月前,当英国政府做出努力时,日本尚不愿接受以朝鲜独立、战争赔款作为终止敌对行动的条件,时至今日更加不可能了。因此,极为明显,在今日取得双倍胜利之时,日本至少要多得些东西。事实上,中国尽其最大努力而给予者,在日本看来仍是不够的。科士达应该记住这些,这是很重要的。但务必小心,勿以官方身分,而以个人意见告诉他。”注3

二十六日夜半,栗野接到陆奥的电训。二十七日,科士达至日本公使馆告别,栗野趁机将陆奥电训的内容作为一己之见告诉了他。科士达当即表示:“尔来日本政府所取之措施至当。军国之机运将由此而起,乃势所难免。此示为本人所充分了解者。故本人对清国之境地将予以相当之忠告,并不得不尽力斡旋,以使日本政府满意而许诺媾和。”本来,栗野也想到按陆奥的指示,用金钱收买科士达。但是,派探“秘密侦知,该氏有以此次出行,一举置办终生家产之计划,故以若干金钱左右该氏之进退,决无希望”。注4结果,栗野没花一分钱而达到了收买的目的,而清政府花重金礼聘的顾问却成了敌人的帮凶。

当日本政府获悉张荫桓一行由上海起程后,也连忙召开会议研究对策。一月二十七日,日本大本营召集当时在广岛的阁员及大本营的高级幕僚,就两国媾和问题举行御前会议。新补参谋总长陆军大将小松彰仁亲王,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陆军大臣山县有朋、海军大臣西乡从道、海军军令部部长桦山资纪、参谋本部次长川上操六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确定了“以此次中日两国开战主因之朝鲜独立、割让土地、赔偿军费及将来帝国臣民在中国通商航海之利益等问题为重点”的媾和条约方案。明治天皇阅览后,即批准以该方案为媾和条约的基础。三十一日,又任命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为全权办理大臣。

伊藤博文接受任命后,曾对陆奥宗光密谈:“详细观察目前国内外形势,不能不说媾和的时机尚未成熟,且中国政府是否具有真心亦难揣测,若我们稍一疏忽,不仅媾和之目的未达,反将使我国对中国要求之条件传播于外,恐将引起内外议论。因此,我们与中国使节会晤之日,如不明察他们的才能和权限,绝不可轻易开始媾和谈判,且回顾中国政府过去付与其使节的全权,往往不符国际公法上的一般惯例,这也是我们应该深加考虑的。”对此,陆奥立表赞同。经过他们二人的进一步密议,最后决定:双方会晤后,“第一步先查阅他们携带的全权委任状的形式如何,如有不符国际公法一般惯例的规定,在未进入正式媾和谈判之前,即拒绝与之继续谈判,宣布此次谈判失败。这样,就可在不暴露我国媾和条件下使谈判决裂。他日中国如果真心悔悟,重派具有位高资深的全权大臣时,再与之会商,也决不为迟。”注5这真是机关算尽!在双方使节还未会晤之前,他们就挖空心思要破坏谈判了。


中国议和代表到达日本

中国议和代表既抵日本,即处于日本弁兵的监守之下。中国使节书信往来,日人“先拆阅而后送”。张荫桓到广岛后,欲往北京寄密电,日方不允;中国国内有电一份,亦扣压不送。中国使节提出交涉,日方竟然答称,“欲收发密电,须先将密码书送交译看,方可接递。”中国头等参赞官伍廷芳看到中国使节蒙此耻辱,不禁感慨系之,云:“我将卒苟能奋勇于疆场,不容其猖披,何致就彼而受此欺慢?欲消此恨,其在将与兵焉!和局易成与否,亦在战争之胜负判也!”注6就是在这种不正常的气氛中,中日使节开始会晤的。

二月一日上午十一时,中日两国全权大臣会晤于广岛县厅。双方互相交换敕书。日廷颁给伊藤博文、陆奥宗光的敕书,谓:“受命为全权办理大臣,与大清国全权委员会同协议,便宜行事,缔结媾和预定条约,并予以记名调印全权。其所议定各条项,候朕亲加检阅,果真妥善,即便批准。”清廷颁给张荫桓、邵友濂的敕书,谓:“著前赴日本,与日本所派议和全权大臣妥商一切事件,电达总理衙门转奏裁决。”当双方交换敕书时,陆奥将事前已经准备好的信件从身边取出,交与中国使臣。原函称:“本大臣等奉我国天皇陛下敕书,载明一切条规,准令便宜行事,毋须奏请裁决。是本大臣实有全权也。至贵大臣所执敕书,虽经捧读,其中文义未及深察,将来恐多误会。究竟敕书中曾否载明便宜行事全权字样,贵大臣等能否遇事自专,毋须电请裁决?特先函问。”注7本来,日廷敕书中“朕亲加检阅,果真妥善,即便批准”与清廷敕书中“转奏裁决”,实际上是一种意思。双方代表的所谓“全权”,其实都是不完全的。而伊藤、陆奥二人却抓住清廷敕书中的“裁决”二字,咬定中国代表无全权,而声称日本代表则实有全权。

二月二日上午,中国代表复函日方,称:“本大臣于会议处接贵大臣陆奥氏亲交手函,询问全权。本大臣等所奉敕书,已于会议时互易恭阅,是明授以商议条款便宜画诺之权。和议一成,即可电请大皇帝俞允,约期签字,带归敝国,恭呈御览,再相调换。”注8日方的目的是要破坏会议,怎么解释也是无用。当天下午四时,中日使节
再次会晤于广岛县厅。伊藤首先宣读一份英文说帖,指责中国无讲和之诚意,不能与议。最后又提出:“中国如真诚求和,对其使臣授与确实全权,并遴选负有重望官爵并足以保证实行缔结条约之人员当此大任,我帝国当不拒绝再开谈判。”注9随后,伊藤博文与张萌桓之间有一段对话:

伊藤:“贵国敕书不足,不能开议。”

张:“中国既派全权,一切权利包括在内。”

伊藤:“这是中国自己所说,与公法不合。”

张:“贵国初复田贝电云,中国派全权大臣,持有国书,本国亦派全权与议。中国即照此办法。……”

伊藤:“本国敕书,悉照公法办理,两相比较,自知不同。”

张:“贵国敕书亦有‘亲加检阅,果能妥善,即便批准’是约本必须候旨核阅,然后批行。两国所奉全权,都是一样。若嫌简略,我可补请电旨。……”

伊藤;“总以敕书为凭,不照公法,断不能行。贵国不过试探消息。……”注10

此时,陆奥宗光取出预先拟好的声明,向中国代表宣读,谓:“奉有日本国天皇陛下所授与的正式而且完备的全权委任状之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不能同意与只携有会商事件、咨报总理衙门随时请旨遵行的敕令之中国钦差全权大臣谈判。因而,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不得不宣告此次谈判至此停止。”注11遂关闭了会谈的大门。

当中国使节退出会场时,伊藤博文特将伍廷芳留下,托其代向李鸿章致意。一八八五年伊藤赴天津时,曾与伍廷芳相识,故趁机将他留下来谈话。伊藤对伍廷芳说:“贵国何不添派恭亲王或李中堂(鸿章)同来会议,郑重其事?”又说:“现在兵攻威海卫,南边一带已得,但海面及刘公岛各炮台现尚鏖战,胜负未分,大约指日可全
取。军情万变,时刻不同,早和为宜。”注12一则胁以兵威,一则指名要奕訢或李鸿章到日本议和。伊藤留下非全权大臣的伍廷芳单独谈话,是日本方面在广岛会议中的最得意之笔。所以,陆奥颇为自得地说:“这虽然不过是一次谈话,但后来李鸿章之所以能出任中国全权使臣亲赴马关,未尝不与这一席话有关。”注13

日本方面既拒绝了中国使节,便以广岛为屯兵之所为由,不准其在广岛停留。二月四日,张荫桓一行离开广岛,至宇品乘尾张丸至长崎等船回国。离开广岛前,张荫桓、邵友濂致书伊藤博文、陆奥宗光,提出四点:一、“会晤时,本大臣面商,如以敕书语句略有简缺,愿即电奏补足,贵大臣又不见允”;二、“查中国敕谕,往外国议约,其格式向与此次相同,向未闻他国不接受也”;三、“贵大臣说帖多有诋汕之词,惟本大臣此来系欲仍复旧好,无烦置辩”;四、“议和大臣向来应得之权利,本大臣不能照享,实出意外。”最后说:“惟荷贵国派船迎送接待之雅。本大臣现将起程,理当鸣谢。”注14

张荫桓等被送到长崎后,当即致电田贝,告以日本破坏广岛会议情况。二月五日,枢臣将张荫桓等的电报呈交慈禧。慈禧令孙毓汶、徐用仪二人前往美国公使馆,商议办法。当天,由田贝致电张萌桓和邵友濂:“务在长崎暂住候信,俟转电日本政府,请其听任暂住长崎候信。”同时转电日本政府:“中国现拟更换国书,声叙明晰,请允留张、邵二大臣暂住长崎候信。”注15六日,慈禧召见枢臣于养心殿,首谓:“战事屡挫,令使臣被逐,势难迁就,竟撤使归国,免得挫辱。”奕訢与孙毓汶、徐用仪嗫嚅委婉而言:“宜留此线路,不可决绝。”并复述美国公使田贝言:“若决绝,则居间人亦无体面。”慈禧曰:“若尔,中国体面安在?”诸臣略劝慰。翁同龢云:“定约画押,既添入国书,则批准一节亦宜叙入,或稍可维持。”慈禧以为然,谓:“顷间上请安时,亦言若不待批准,则授权一介矣。”注16于是,决定改国书,添定约画押字样,并将“批准”二字亦轻笔点出。七日,由田贝转电东京,略云:“中国愿换国书,将议妥定约、画押、互换各节全权叙人,仍交张、邵二大臣收执备验。惟转寄稍需时日,请令张、邵二大臣在长崎等候,与日本所派大臣先行开议,不必由崎回沪。”一封电报,当然不会使日本当局回心转意,而改变其既定方针。张、邵亲历其境,知道事情已不可挽回,在日本也不可久留,便经美国驻长崎领事转电田贝云:“总须回沪,在崎未便报明。拟于西二月十二日,即搭首开轮船回沪。”果然,到九日,日本政府便下了逐客令,经谭恩转电北京:“虽允可再开商和议,总须中国派从前能办大事有名之员,给予十足全权责任,方可再行开办。现派之二大臣既未得商此事,即不准仍在日本候信。”注17清政府无可奈何,只好于十日令张、邵回国。张荫桓一行于十二日离开长崎,十五日回到上海,即将被拒回国情形奏报,并谓:“惟伊藤词意,中国若复遣使,自非名位极崇能肩重担者,不足与议。”注18

由上述可知,日本方面拒绝中国使节,以破坏广岛会议,是经过精心策划的预谋。所谓中国代表全权不足,只是日本用以掩饰其真实企图的一个借口而已。日方之破坏广岛会议,其真实目的有二:

一是等待占领刘公岛并最后消灭北洋舰队。伊藤博文认为,待日军全取刘公岛及威海港内的北洋舰队之后,就可以在和谈中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在日方宣布拒绝中国使节的第二天,日本外务省外交顾问端迪臣访问了科士达。会见后,科士达得到的一
个印象,日本拒使的原因之一是“日方已经派出一支军队去攻袭威海卫炮台,击毁或捕捉在那里避难的中国海军的剩余部分。当着使臣在广岛举行会议时,在该炮台正进行着激烈的战事。无疑,日本人感到在这一仗胜利结束后,他们可以处于一个较优越的地位来签订和约。”注19他的观察是正确的。

一是迫使清政府改派奕訢或李鸿章来日本和谈。如果说日方在与中国使节会晤时已经多次暗示这一点的话,那末伊藤博文在与伍廷芳的个人交谈中便和盘托出了。

基于以上两个目的,日本政府破坏了广岛会议。日本之决定破坏广岛会议,不是不想跟中国和谈,而是要举行一次真正能够实现对中国最大限度地掠夺的和谈。


注1 《张荫桓延聘美律师科士达片》,《朝鲜档》(2509),附件4。

注2 《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77号。

注3 《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74号。

注4 《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77号。

注5 陆奥宗光:《蹇蹇录》中译本,第119、121--122页。

注6 《伍廷芳致盛宣怀函》,《盛档,甲午中日战争》(下),第390--391页。

注7 转见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见《中日战争》(1),第80-81页。

注8 转见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见《中日战争》(1),第81页。

注9 陆奥宗光:《蹇蹇录》中译本,第124页。

注10 《出使大臣张荫桓邵友濂来电四》,《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2601),第32卷,第35页。

注11 陆奥宗光:《蹇蹇录》中译本,第125页。

注12 伊藤博文与伍廷芳问答节略》,《盛档.甲午中日战争》(下),第393页。 

注13 陆奥宗光《蹇蹇录》中译本,第126页。

注14 《张荫桓、邵友濂致伊藤博文、陆奥宗光函》,《盛档·甲午中日战争》(下),第395页。 

注15 北京美国公使馆:《节录中日议和往来转电大略》,见《中东战纪本末三编》第2卷,第33页。

注16 《翁文恭公日记》,乙未正月十二日。

注17 北京美国公使馆:《节录中日议和往来转电大略》,见《中东战纪本末三编》第2卷,第33页。

注18 《出使大臣张荫桓邵友濂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2598),第32卷,第35页。

注19 《科士达外交回忆录》,《中日战争》(7),第4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