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挑战主持人完整版:城管打警察看点在哪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5 21:28:18

城管打警察看点在哪儿

(杨涛)据《现代快报》报道:常州勤业派出所民警王志民的妻子李玉芬在市区开了一家副食品店,2005年8月31日晚,李玉芬在店门口摆的水果摊被城管人员收走,而且什么手续、字据都没有。李玉芬说,当晚她和丈夫一起去找城管,不料身为民警的丈夫王志民在城管办公室门口被七八个城管执法人员打伤。目前,常州警方正对此进行调查。

从网上看,这一则消息的点击量很大,网友的评论也很热烈,因为城管队员打人的新闻早就有,可现在城管队员居然打起了警察。

在人们的印象中,城管队员厉害,但警察更厉害。原因在于,就公权力的掌握上,警察享有更大的权力,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等涉及剥夺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都由警察掌握,而城管顶多管管小商小贩。城管打到警察头上,岂不是“太岁头上动土”?

这一事件从客观上讲,城管确实打了一个有警察身份的人。但从主观上讲,城管并没有打警察,因为他们说了:“当时并不知道堵在大门口的就是王志民和李玉芬夫妻,更不知道王志民是警察。”因此,他们就开打了。

在我看来,城管这个说法能说得过去———不仅在于上述提到的警察享有更大的权力,而且从实践上看,城管在许多工作上,需要警方的配合与支持,有时可以说是一家人。而且,可以这样说,恰恰是城管队员因为不知道王志民是警察,所以才放心大胆地开打。

但问题是,就算王志民是普通公民,其人身、财产权利与警察一样,同等受法律保护,谁给城管队员的胆子任意殴打普通人呢?这从根子上反映了一些城管队员在平时的执法中,作风粗暴。而且,这种暴力执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助长了他们这种风气。

城管队员执法作风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随意,不仅仅体现在打人的事件上。比如他们收走王志民家的水果摊,什么手续都没有,他们是这样解释的:“由于这次是大型执法行动,来不及出具书面罚单,此前,我们在别的地方也扣留了很多摊贩的东西。”如此说来,法律规定的程序就可以随意改变,在“小型执法”中开手续,“大型执法”就可以法外用权不开手续。

其次,对于处理王志民被打的事件,城管的曹大队长准备用国家赋予城管执法权与王志民作交易,问题是,执法权是国家的,曹大队长有什么权力随意放弃,说不处罚就不处罚呢?正确的做法是,如果应该对王志民家进行处罚就应当处罚,如果要对王志民赔偿也应当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