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争不抢的下句:2010年高考语文浙江卷文言文·《胡叟传》精准翻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7:35:25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7-21

胡叟,字伦许,安定临泾人也。世有冠冕(冠冕:冠族,仕宦之家),为西夏著姓。叟少聪敏,年十三,辨疑释理,知名乡国(乡国:家乡)。其意之所悟,与成人(成人:德才兼备的人。犹完人)交论,鲜有屈焉。学不师受,友人劝之,叟曰:“先圣之言,精义入神(精义入神:精研事物的微义,达到神妙的境地)者,其唯《易》乎?犹谓可思而过半。末世(末世:一个朝代的衰亡时期)腐儒(腐儒:迂腐的儒生,只知读书,不通世事),粗别刚柔(刚柔:阴阳)之位,宁有探 未兆(未兆:尚未显示迹象)者哉?就道之义,非在今矣。”及披读群籍,再阅于目,皆诵于口。好属文,既善为典雅之词,又工为鄙俗之句。以姚政(姚政:姚氏政权,介于北魏与东晋两大政权之间)将衰,遂入长安观风化,隐匿名行,惧人见知。时京兆韦祖思,少阅典坟,多蔑时辈(时辈:当时的著名人物),知叟至,召而见之。祖思习常,待叟不足。叟聊与叙温凉,拂衣而出。祖思固留之,曰:“当与君论天人之际,何遽而反乎?”叟对曰:“论天人者,其亡久矣。与君相知(相知:相互了解),何夸言(夸言:说大话)若是也。”遂不坐而去。至主人家,赋韦、杜二族,一宿而成,时年十有八矣。其述前载无违旧美叙中世有协(协:符合)时事而末及鄙 人皆奇其才畏其笔。世犹传诵之,以为笑狎。

叟孤飘坎壈(坎壈(lǎn):不平,喻不顺利),未有仕路,遂入汉中。刘义隆梁、秦二州刺史冯翊(冯翊:地方名)吉翰,以叟才士,颇相礼接。授叟末佐(末佐:低级官僚),不称其怀。未几,翰迁益州,叟随入蜀,多为豪俊所尚。时蜀沙门(沙门:梵语的音译。出家的佛教徒的总称。也指佛门)法成,鸠(鸠:聚集,鸠合,亦作“纠合”;鸠集,亦作“纠集”)率僧旅(旅:众人,众子弟),几于千人,铸丈六金像。刘义隆恶其聚众,将加大辟。叟闻之,即赴丹阳,启申其美,遂得免焉。复还于蜀。法成感之,遗其珍物,价直千余匹。叟谓法成曰:“纬萧(纬萧:编织蒿草。萧,蒿类,可以织为帘箔)何人,能弃明珠?吾为德请,财何为也?”一无所受。(节选自《魏书·胡叟传》)

【注】①探赜:探索深奥的道理。②鄙黩:轻贱侮慢。

17.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是

A.鲜有屈焉       屈:屈辱。

B.鸠率僧旅       :聚合。

C. 将加大辟       大辟:死刑

D. 遗其珍物       遗:赠送

[答案]A

[解析]屈:屈服。

18.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来源:Z.xx.k.Com]

A             B

C.                        D.

[答案]B

[解析]B中两个“而”都是连词,表修饰。A中两个“其”都是副词,前一个表揣测,译为“大概”,后一个表反问,译为“难道”。C中前一个“焉”是语气助词,表陈述,不译;后一个“焉”是兼词,相当于“于之”,译为“在那里”。D中两个“于”都是介词,前一个“于”表趋向,译为“到”;后一个“于”表对象,译为“对”。

19.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胡叟与友人的交谈,显示出他对经典的独特见解,以及对当时那些缺乏真才实学的读书人的不屑。

B.文中叙述了胡叟在京城受人召见的过程,刻画出他言辞犀利,不能容忍他人怠慢自己的性格特征。

C.文章通过对胡叟为僧人解难一事的叙述,赞美胡叟敢为他人仗义执言但又不求回报的高尚品德。

D.胡叟聪明过人,少年成名,但因恃才傲物,言行偏激,得罪了京兆韦祖思,以致仕途受阻,一生坎坷。

[答案]D

[解析]D选项无中生有。文本中胡叟虽然与韦祖思有过冲突,但并非因此导致胡叟自己的“仕途受阻,一生坎坷”。

20.用“/”给文中划波浪线的部分断句。(3分)

[答案] 其述前载||无违旧美||叙中世||有协时事||而未及鄙黩||人皆奇其才||畏其笔

21.把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6分)

1)遂入长安观风化,隐匿名行,惧人见知。(3分)

 译:                                                                                      

2)吾为德请,财何为也?(3分)

  译:                                                        [

[答案](1)于是(他)来到长安观察风俗民情,不露姓名,隐藏行踪,害怕别人看见并认出。

(2)我为德行而请命,拿钱财干什么?

[翻译]

胡叟,字叫伦许,是安定临泾人。他的家中世代为官,(他的姓)是西夏著名的大姓。胡叟小时候很聪明,年方十三岁,辨析疑难解释事理,闻名于家乡。他通过思考与领悟的(事理),同德才兼备的人辩论,也很少有屈服的时候。他所学的知识没有经过师傅传授,友人劝他,胡叟说:“先圣的言论中,精研事物的微义,达到神妙的境地的,大概只有《易经》吧?(我)还是认为可以通过而领悟其中多半的道理。衰败世道迂腐的读书人,只能粗略地辨别阴阳的位置,哪里有从尚未显示迹象的事物中探索深奥道理的人呢?求师问道的道理,不能存在于今天了。”等到他翻读各类书籍,阅读两遍,就都能在口中背诵出来。(胡叟)喜欢写文章,既善于写典雅的词句,又擅长写通俗的语句。因为姚氏政权将要衰亡,于是(他)来到长安观察风俗民情,不露姓名,隐藏行踪,害怕别人看见并认出。当时的京兆尹韦祖思,从小就熟读经典,常蔑视当时的著名人物,知道胡叟到了此地,召他来相见。韦祖思像平常的态度那样(与胡叟相见),对待胡叟很轻慢。胡叟勉强与韦祖思说了几句天气冷热的寒暄话,就拂袖而去了。韦祖思坚决挽留胡叟,说:“正要与你谈论自然和人事的关系,为什么急匆匆地要返回去呢?”胡叟回答说:“谈论自然和人事问题的人消亡很久了,同你互相了解,何必像这样夸耀自己啊。”于是不落座就离开了。到了主人家,为韦、杜二族作赋,一夜就写完成了,当时他年龄十八岁。他的文章记述韦杜的过去,没有掩去其旧日美德,叙及中世则符合当时的事,而没有涉及轻贱侮慢的事。人们都惊奇于他的才华,害怕他犀利的文笔。世人还传诵他的文章,把它作为谈资。

胡叟孤独飘泊坎坷不得志,没有入仕的路径,于是进入汉中。刘义隆时梁、秦二州的刺史冯翊人吉翰,认为胡叟是才士,很是以礼对待他。授予胡叟小官职,不合(胡叟)的心意。没有多久,吉翰调往益州做官,胡叟随他进入蜀地,时常被豪士俊杰所尊崇。当时蜀地的和尚法成,聚集带领僧众,(人数)差不多达到千人,铸造了一尊一丈六尺高的金像。刘义隆憎恶法成聚集僧众,将对他施加死刑。胡叟听到这件事,马上赶赴丹阳,陈述申明这件事的好处,于是法成得以免罪。胡叟又返回到蜀地。法成感激胡叟,赠送胡叟珍贵的物品,价值一千多匹绢。胡叟对法成说:“(我是)编织蒿草(安贫乐道)的人,为何能舍弃明珠呢?我为德行而请命,拿钱财干什么?”一点也没接受法成所赠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