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仁贵的生肖:帛书《周易》根(艮)宫八卦释译 - 儒学经解 - 国学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0:09:17
9、根
【经文】
根其北[1],不濩其身[2];行其廷[3],不见其人[4]。无咎。
【注释】
[1]根,卦名,今本、上博简本、阜阳汉简本并作艮,《归藏》作狠。根、狠皆从艮声,音近而假。《归藏》作狠者,《说文》:“艮,很也”,《经籍籑诂》:“很,俗作狠”,狠是很之俗字,且与艮音近义同,故得互假。《归藏》此作亦当是以象定字,《说卦》:“艮为狗”,故字从犬作狠;又为“黔喙之属”,《集解》引马融曰:“黔喙,肉食之兽,谓豺狼之属”,孟氏逸象里有艮为狐、为狼、为豹,即谓此,《归藏》之《初经•狠》爻辞曰:“噭噭鸣狐”,亦用狐象也。兽类字多从犬,故此卦用字从犬也。古释艮为止,然在爻辞中止义捍格难通。根(艮)在爻辞中用为动词,艮象为手,故其本字当从手作拫,《汉书•灌夫传》注:“吴楚俗谓牵引前却为拫格”,《广韵》:“拫,急引也。”《集韵》:“拫,《博雅》:‘攎引也’。或作艮。”是拫、艮古通用。拫为牵拉之意。根、狠、艮并拫之假借。北,今本作背,《汉书•高帝纪》:“项羽追北”,颜注引韦昭曰:“北,古背字”,即脊背。又高亨《古经今注》曰:“艮字当重,《艮》:艮其背者,上艮字乃卦名,下艮字乃卦辞,此全书之通例也。”
[2]濩,今本作获,二字古音同而假,此当从今本作获,《说文》:“获,猎所得也”,王注:“《夏官•大司马》:‘获者取左耳’,郑注:‘获,得也。’”此言抓获。
[3]廷,今本作庭,《左传•定公十四年》:“夫差使人立于庭”,《释文》庭作廷,云:“本亦作庭”;《汉书•古今人表》:“大廷氏”,颜注:“廷读曰庭”,是二字古通用。《说文》:“廷,朝中也。”《广雅•释宫》:“廷,宫也。”《说文》又曰:“庭,宫中也。”《文选•张衡〈东京赋〉》:“龙辂充庭”,注:“庭,朝廷也。”
[4]人,这里指庭中的君臣。
【译文】
筮得根卦,拉住了他的背,却没有抓获他的人;行走在其宫廷,却不见其君臣。没有灾殃。

【经文】
初六,根其止[1],无咎。利永贞[2]。
【注释】
[1]止,趾之本字,今本作趾。止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即脚趾的象形,二者古本一字。
[2]永贞,永,长也,上博简本作羕,改永字之假借。永贞谓贞卜长久之事。
【译文】
筮得根卦之初六爻,拉住了其脚趾,没有灾患。利于占卜长久之事。

【经文】
六二,根其肥[1],不登其隋[2],其心不快。
【注释】
[1]肥,今本作腓,二字古音同微部唇音,音近而假,此当从今本作腓,《说文》:“腓,胫腨也”,段注:“《咸》六二:‘咸其腓’,郑曰:‘腓,膊肠也。’诸书或言膊肠,或言腓肠,谓胫骨后之肉也。腓之言肥,似中有肠者然,故曰腓肠。”本来腓是指小腿肚子,这里泛指小腿。上博简本作足,在甲骨文中,“足”的写法是画了一条腿,包括小腿和脚,所以足的本义应该是小腿和脚的统称。
[2]登,上博简本写作左从阝右上为升右下为止,《上博简释文》云:“从阜、从止、升声,读为陞,《集韵》:‘陞,登也,或省,亦从足,通作升。’或读为抍,《集韵》:‘抍,古或作承、撜、拯、丞’。”今本即作拯。此当读为拯,救也。隋,今本作随,皆当读为堕,古籍中随、隋都可通“堕”,如《战国策•魏策三》:“随安陵氏而欲亡之”,帛书本随作堕;《国语•晋语八》:“是堕其前言”,《补音》本作隋,云:“隋亦作堕”。是随、隋皆通堕之证。堕者落也,故云坠落。“不拯其随(堕)”即其堕不拯,不拯谓不救,此言其坠落之危不得拯救也。
【译文】
筮得根卦之六二爻,拉住了他的小腿,却没有把他从将要坠落的情况下拯救起来,那人心里不高兴。

【经文】
九[三,根其限][1],戾其胂[2],厉[3],薰心[4]。
【注释】
[1]限,《释文》:“马云:‘限,要(腰)也。’郑、荀、虞同。”王弼注:“限,身之中也。”指腰部。
[2]戾,今本作列,二字为双声音近假借。当从今本作列,《说文》:“列,分解也”,实际上就是分裂、撕裂之裂的本字,此义为撕裂。胂,今本作夤,《释文》:“引真反。马云:‘夹脊肉也。’郑本作{月寅},徐本又音胤。荀作肾。”上博简本作同徐本作胤。今本之夤上所从之夕实际上乃月(肉)之形变,此夤亦即郑本之{月寅}字的异构,而固非夤字也(《说文》:“夤,敬(警)惕也。”非夹脊肉)。帛书本之胂之义则为夹脊肉,《说文》:“胂,夹脊肉也。”《集韵》:“{月寅},夹脊肉也”,是二字义同。上博简本、徐本之“胤”亦当是“胂”之假借。
[3]厉,上博简本厉均作砺,下同。
[4]薰,今本、阜阳汉简本同,上博简本作“同”,《上博简释文》以为“同心”当读为“痛心”,以此虑之,则“薰”当读为“慇”,二字古音影晓旁纽、同文部叠韵,音近而假。《说文》:“慇,痛也。”段注:“《柏舟》:‘耿耿不寐,如有隐忧’,《传》曰:‘隐,痛也。’此谓隐即慇之假借。”薰心即慇心,也就是上博简本之“同(痛)心”。
【译文】
筮得根卦九三爻,拉住其腰部,撕裂了其夹脊肉,结果危险,痛彻心肺。

【经文】
六四,根其竆[1]。
【注释】
[1]竆,帛书原字从宀躳声,故书无此字,当即竆字之或体,竆是窮的本字,《说文》:“竆,极也。从穴,躳声。”段注:“或假为躳(躬)字,如鞠躬古作鞠窮”。在这里就当读为躳(躬),上博简本正是作躳,《说文》:“躳,身也。从吕从身。躬,俗从弓身。”躳(躬)即身,今本作身,义同。此爻仅言所艮(拫)之部位,没有占辞。
【译文】
筮得根卦之六四爻,牵拉其身体。

【经文】
六五,根其{月父}[1],言有序[2]。悔亡[3]。
【注释】
[1]{月父},从月(肉)父声,上博简本作{父页},故书无此二字,阜阳汉简本作父,今本作辅,《释文》:“辅,马云:‘上颌也。’虞作{面甫},云:‘耳目之间也。’”《说文》:“{面甫},颊也”,知帛书本、上博简本之从父声之字均是{面甫}字之异构,而阜阳汉简本之父则是音假。义皆为面颊。
[2]序,今本同,《集解》本作子,盖误。上博简本作舒(原字上舍下吕,即舒之异构),当是序之音假。“根其辅”是人在讲话中进行思考时的习惯动作,即用手卡住面颊和下巴轻轻抚摸拉动,一面拉动一面进行思考,这样言语就有序不乱,故曰“言有序。”如果依照上博简本作舒读亦通,谓言词舒缓有序。
[3]悔亡:占卜属于。无悔谓不会产生后悔之事,而悔亡则谓已经产生的后悔之事可以消失。
【译文】
筮得根卦之六五爻,牵拉其面颊,言语舒缓有序。悔恨之事消失。

【经文】
尚九,敦根[1],吉。
【注释】
[1]敦,今本同,上博简本作享(原字的写法是上亯下羊,与《说文》同,读若纯。该写法电脑打不出来,此从俗隶),《说文》:“享(上亯下羊),孰(熟)也,从亯从羊。读若纯。”段注:“今俗云‘纯熟’当作此字。”在这里当从上博简本作享(上亯下羊),“享根”即纯拫,意为熟练地牵拉,因为熟练故牵拉能恰到好处,故占曰吉也。
【译文】
筮得根卦之尚九爻,纯熟地牵拉,吉利。 知生文中说道:"盖六十四卦之中,只有键卦有通体皆九而变为通体皆六之现象,凡遇此卦象则以迵九爻辞占之。"此说存在一些错误."用九(迵九)"表示乾(键)卦六爻之数均为九是动爻这是正确的,但变卦规则九动而变为八,非为六,先生于此恐怕有失考校. 孔子删没删易,目前谁说也没有根据,不必争论这些问题.如果有幸考古发掘出西周时期的<周易>文本,自然就有了依据和结论.
再者,目前发掘出来的帛书和竹书本<周易>,虽然用字有些差别,各卦序列有所不同,但各卦系辞意义是完全一样的.各位学者只要真正精通阴阳之道,能够用易道认识汉字,就能看出鄙人上述结论为真.所以提醒诸位,研易重在理解阴阳之道,重在理解易卦本身.如果只在文字上下功夫,那是舍本求末.

先生这一点有点苛求了。
其实我这里说的九、六不过是阳爻、阴爻的代名词。要是按筮法的术语来说那该是老阳为重为九,老阴为交为六,少阳为单为七,少阴为拆为八。老阳、老阴也就是《周易》爻辞中的九、六,因为筮得该爻,无论阳爻、阴爻都是动爻,所以在爻辞中阳爻均称九,阴爻均称六。老阳动变为少阴,为八;老阴动变为少阳,为七。如果在爻辞解释中这样说一是太复杂,二是容易产生歧义让人误解。所以就用九代替阳爻,用六代替阴爻,通体皆九变为通体皆六就是通体的阳爻(老阳)变为通体的阴爻(少阴),仅此而已。先生说“如果只在文字上下功夫,那是舍本求末”,这话不敢苟同了。清代朴学主张解经由文字入手,以音韵能训诂,以训诂能义理,首先要求通过文字学、音韵学和训诂学对经文作出正确的解释,然后才能正确地来阐发其义理,所以研究古代典籍,首先要在文字上下功夫,精通训诂,正确读懂古文,这是一切的基础,曾国藩在“八本”家训中的第一“本”就是“读书以训诂为本”,这是其亲身体会出来的致言,说明读书“在文字上下功夫”才是本,而“理解阴阳之道”则是在这个“本”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末”,明矣!试想连经文都读不懂、读不对,还能指望发挥的义理正确吗?理解阴阳之道恐怕更谈不上了。

10、泰蓄
【经文】
泰蓄[1],利贞[2]。不家食[3],吉。利涉大川。
【注释】
[1]泰蓄,卦名,今本作大畜,上博简本作大{土竺},从土竺声,当是築之或体,蓄、畜、竺、築古音都是觉部舌头音,为音近假借。《归藏》作“大毒畜”,卦名三字,而且毒、畜音近,甚可怪。按,《归藏》本晋代司马参军薛贞注,《归藏》卦名当作“大毒”,犹帛书本小畜作少毒也(详下少毒卦),毒、畜古音定透旁纽、同觉部叠韵,音近而假。其下面的“畜”字当是薛贞之注文,盖薛贞知道《归藏》“大毒”之“毒”即《周易》中的“大畜”之“畜”,故于“毒”下注曰“畜也”,谓大毒即大畜也,后因《归藏》流传之中简次残缺讹乱,误将薛贞之注文“畜”混入了正文,则成“大毒畜”了。故当从今本作“畜”。《周易》卦名中有大畜、小畜,虽皆名“畜”,但意义判然有别。这里的“畜”当读为“兽”,《玉篇》:“兽,六兽,牛、马、羊、犬、鸡、豕也。养之曰兽,用之曰牲,今作畜。”《集韵》:“兽,……或作畜。”《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疏:“家养谓之畜,野生谓之兽”,畜就是在家里畜养的动物。畜古又通蓄,为蓄积之意,《周易》为示区别,称家养动物为“大畜”,盖古代家畜为资财之大者也。称蓄积财物为“小畜”,故本卦之内容多与牲畜有关。
[2]利贞,《易纬坤灵图》曰:“《经》曰:‘乾下艮上,大畜’,天灾将至,预畜而待之,人免于饥,故曰‘元亨’;上下皆通,各载其性,故曰‘利贞’”,根据此,则《坤灵图》的作者所见之本的本卦经文为“大畜,元亨,利贞”。
[3]不家食,上博简本作“不家而食”,《说文》:“家,凥(居)也。从宀豭省声”,段注:“凥,处也;处,止也。窃谓此篆本义乃豕之凥也,引伸假借以为人之凥,字义之转移多如此。”段玉裁以为“家”的本义是“豕之凥”,可谓至确,甲骨文、金文中的“家”字都是从宀从豕,不从豭,“家”当是圈养牲畜之“圈”的初文,二字见群旁纽双声、鱼元通转叠韵,实一声之转。《说文》:“圈,养畜之闲也。”段注:“畜,当作兽,转写改之耳。闲,阑(栏)也。《牛部》曰:‘牢,闲养牛马圈也。’是牢与圈得统称也。”在这里“家”就是用的本义,即圈。食,《左传•文公十八年》:“功以食民”,杜注:“食,养也”。此卦辞中的“家食”即“圈养”,“不家食”或“不家而食”谓所饲养的牲畜不是圈养,乃是放牧也,放牧宜于牲畜蕃息,故占卜结果曰“吉。”
【译文】
筮的泰蓄卦,利于贞问。牲畜不圈养,吉。利于涉渡大川。

【经文】
初九,有厉。利巳[1]。
【注释】
[1]巳,上博简本同,今本作已,《释文》:“已,夷止反,下及注已则能巳同。或音纪,姚同。”巳、已古音形并近而假。此当读为祀,《损》之初九爻曰:“巳事遄往”,《释文》:“巳,虞作祀”,《集解》本即作祀,是巳、祀古通用。《说文》:“祀,祭无已也”,即祭祀。
【译文】
筮得泰蓄卦之初九爻,有危险。利于祭祀。

【经文】
九二,车说緮[1]。
【注释】
[1]车,上博简本同,今本作舆,古通用,如《论语•乡党》:“舆中不内顾”,《释文》:“舆,本作车”;《大有》之九二:“大车以载”,《释文》:“车,蜀才本作舆”,《说文》:“舆,车舆也”,盖车、舆古音同鱼部,音近义同,故可通假。说,今本同,《释文》:“说,吐活反,注及下同。马云:‘解也’。”是把说读为脱,说、脱古通用,如此爻《说文•车部•輹》下引此爻作“舆脱輹”,是其证;上博简本作敓,即夺,此读为脱,敓(夺)古亦通脱,详见第三卦《掾》之六二爻“莫之胜夺”注。緮,今本作輹,上博简本作复,并音同而假,此当从今本作輹,《释文》:“輹,音服,车下缚也,作畐者音福,《老子》所云:‘三十辐共一毂’是也。”《说文》:“輹,车轴缚也。《易》曰:‘舆说輹’。”段注:“谓以革若丝之类,缠束于轴,以固轴也。缚者,束也。”《中华大字典•车部•輹》下曰:“按颜注《急就章》云:‘缚在车下,主缚轴,令舆相连,即今所谓钩心也。’”盖輹本以革或丝为之,故帛书本从糹作緮。朱震《汉上易传》作辐,云:“辐当作輹,舆下横木,輹也”,亦可备一说。
【译文】
筮得泰蓄之九二爻,大车的輹(缚轴绳)脱落了。

【经文】
九三,良马遂[1],利根贞[2]。曰阑车[卫][3],利有攸往。
【注释】
[1]遂,阜阳汉简本同,今本作逐,上博简本作由。《广雅•释言》曰:“遂,育也”,《国语•齐语》:“遂滋民”,韦注:“遂,育也”。今本之“逐”当是“遂”之形误,上博简本之由则当是育字之音假,二字古音同余母双声、幽觉对转叠韵,音近而假。良马育谓良马得繁育也。
[2]根,今本作艰,上博简本作堇,并音近假借,此当从今本作艰,利艰贞谓利于贞问艰难之事。
[3]曰,《释文》:“音越,刘云:‘曰,犹言也。’郑人实反,云:‘曰’。”此当读为{车月},《集韵》:“车釭也。”《说文》:“釭,车毂中铁也。”段注:“谓毂空壶中也。按壶中,谓三十辐菑所趋,非以铁鍱裹之,惧其易伤也。其裹之之鍱曰釭。因之壶中亦曰釭。”此指包裹车毂的金属片。阑,今本作闲,二字古音同元部,《说文》:“闲,阑也”,《广雅•释言》:“阑,闲也”,是二字音近义同,此当读为闲,《左传•昭公六年》:“闲之以义”,《疏》:“闲,谓防卫也。”《家人》之初九爻曰:“闲有家”,《释文》:“闲,防也”。此用为防护之意。上博简本作班,当是闲或阑之音假。车,上博简本同,今本作舆,古字通。卫,今本同,上博简本作岁,按:此当读为辖,卫、岁、辖古音皆在月部,音近而假。车卫或车岁即车辖,《说文》:“辖,车声也。一曰:辖,键也。”段注:“键下曰:‘铉也。一曰车辖。’此键、辖二篆为转注也。舝下曰:‘车轴端键也。’然则舝、辖二篆,异字而同义同音。”颜注《急就篇》:“辖,竖贯轴头,制毂之铁也。”用金属的车釭防护车辖防止损坏,利于远行,故占曰“利有攸往”。
【译文】
筮得泰蓄卦之九三爻,良马繁育,利于贞问艰难之事。用车釭防护车辖,利于有所往。

【经文】
六四,童牛之鞫[1],元吉。
【注释】
[1]童,《释文》:“无角牛也。《广苍》作犝。”上博简本作僮。之,《尔雅•释诂》:“往也。”鞫,今本作牿,二字古音皆在见母觉部,音近而假,此当读为牿,《说文》:“牿,牛马牢也。《周书》曰:‘今惟牿牛马。’”《通训定声》:“当作牛角木也。牛触人,角著横木。《易•大畜》:‘童牛之牿’,侯注:‘楅也。’虞注:‘牿谓以木楅其角。’”但是,童牛本为无角之牛,何言“角著横木”或“以木楅其角”?可见《通训定声》之言不可从,当从《说文》训牛马牢,即畜圈也。童牛无角,最易遭遇危险,进入畜圈则安全,故贞曰元吉。
【译文】
筮得泰蓄卦之六四爻,无角的童牛进入畜圈,事情开始即吉。

【经文】
六五,◎(上吅下分)豨之牙[1],吉。
【注释】
[1] ◎(上吅下分),帛书原释文释作“哭”,但细审帛书此字,下部乃“分”字而非犬。◎(上吅下分)字乃从吅分声,故字书无此字,当是吩字之繁构,《正字通》以为即俗喷字。上博简本作芬,下面正是从分声。今本作豮,喷、豮古音皆从贲声(分、贲古音同帮母文部,古音最近,故古从分之字亦得从贲),故得通假。此当从今本作豮。豨,上博简本、今本并作豕,楚人为豕为豨,帛书为楚国人所抄,故多写作豨也。豮豨之牙,《疏》引《正义》曰:“能豮其牙者,观注意则豮是禁制损去之名。褚氏云:‘豮,除也。除其牙也。’然豮之为除,《尔雅》无训。案《尔雅》云:‘墳(坟),大防’,则墳是堤防之义,此豮其牙,谓防止其牙。古字假借虽豕傍土边之异,其义亦通。豮其牙,谓止其牙也。”《集解》引崔憬曰:“《说文》:‘豮,剧豕’,今俗犹呼剧猪是也。然以豕本刚突,剧乃性和,虽有其牙,不足害物,是制于人也,以喻九二之刚健失位,若豕之剧,不足畏也。”知北游案:《正义》之说似太迂曲,崔憬之说庶几近之。今《说文•豕部》云:“豮,羠豕也”,段注:“羠,騬羊也;騬,犗马也;犗,騬牛也,皆去势之谓也。”以此,豮豨就是阉割过的公猪。盖古人所饲养的猪大部分乃由捕获的野猪驯养而来,野猪为极凶猛的野兽,其獠牙很可怕(东北猎人中流传着“一猪二熊三老虎”之说,以为野猪的凶猛还在熊、虎之上),而阉割过的猪性情比较温和,所以虽然有獠牙也不会产生危害,故筮曰吉。
【译文】
筮得泰蓄卦之六五爻,就像阉割过的公猪的牙齿,不会造成伤害,贞问的结果是吉。

【经文】
尚九,何天之瞿[1],亨[2]。
【注释】
[1]何,《集解》引虞翻曰:“何,当也”,《集解纂疏》曰:“何与荷通。梁武帝读音贺,是也。训当者,犹担当也。”上博简本写作{力可},《上博简释文》云:“疑‘抲’字,《集韵》:‘抲’通‘荷’、‘何’。”瞿,今本作衢,二字古音同其俱切,为音同假借。上博简本写作上丘下木,《上博简释文》云:“字待考,疑兵器”。案:此字从木丘声,释为兵器恐不确。高亨《古经今注》认为衢当读为休,云:“《诗•长发》:‘何天之休’,休即庥字,谓受天之庇荫也。此云何天之衢,即何天之休也。《诗•长发》有云:‘何天之宠’,《信南山》、《桑扈》、《下武》并云:‘受天之祐’,《仪礼•士冠礼》云:‘承天之休’,又云:‘承天之祜’,又云:‘承天之庆’,其句法文意皆相类。”此爻之“何天之瞿(衢)”即“承天之祜”,何(荷)义为担当,承义为承受,意思大略相同;“瞿(衢)”当读为“祜”,祜与瞿(衢)古音匣群旁纽双声、同鱼部叠韵,音近而假;《信南山》、《桑扈》、《下武》“承天之祜”《笺》、《仪礼•士冠礼》“承天之祜”注并云:“祜,福也”;上博简本之从木丘声之字当是读为祐,祐、丘古音匣溪旁纽双声、同之部叠韵,音近假借。《说文》:“祐,助也”,《汉书•扬雄传下》集注:“祐,福也”,其义与祜大致相同。同时丘声与瞿(衢)旁纽双声、之鱼旁转叠韵,亦一声之转。
[2]亨,今本同,上博简本作卿,当是鄕若饗之假借(鄕是饗的古字)。亨同享,古籍中享、饗亦通用,如《书•无逸》中的“享国”,《史记•鲁周公世家》皆作“饗国”。此用为占卜术语,亨通也。将“何天之瞿(祜)”系于泰蓄卦,盖此卦本言畜养蕃息家畜,家畜古代用以祭祀者曰牲,家畜多则祭祀用牲多,用牲多则神降福佑,故于泰蓄卦言“何天之瞿(祜)”也。
【译文】
筮得泰蓄之尚九爻,受到上天的福佑,诸事通顺。文字训诂于读古籍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文字演变,古人所用的字的意义与现代人理解的意义不尽相同.然而训诂存在方法的问题,是完全相信并依据前人的训诂而训诂,还是求诸古文字象而训诂,两者做何取舍,相信先生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11、剥
【经文】
[1],不利有攸往。
【注释】
[1]剥,卦名,今本同,《归藏》与阜阳汉简本作仆,今本《旅》之六二曰:“得童仆”,帛书本作“得僮剥”,盖剥、仆双声,为音近假借。尚秉和《周易尚氏学》曰:“《归藏》作仆,仆与扑通。《庄子·人间世》:‘螽蝱仆缘’,仆缘即扑缘。扑,击也。而《豳风》:‘八月剥枣’,《传》:‘剥,击也’,是仆与剥义同也。”段玉裁于《说文·刀部》“剥”字下注云:“《豳风》假剥为攴,‘八月剥枣’,毛曰:‘剥,击也’,《音义》云:‘普卜反’,故知剥同攴也。”《说文·攴部》:“攴,小击也”,段注云:“《手部》曰:‘击,攴也’,此云‘小击也’,同义而微有别。……经典隶变作扑,凡《尚书》、三体鞭扑字皆作扑。”故剥卦之剥当读为扑,小击也。
【译文】
筮得剥卦,不利于有所往。

【经文】
初六,剥臧以足[1],幭[2],贞凶。
【注释】
[1]剥,敲击也。臧,今本作床(古文作牀),二字古音同阳部音近而假。此当从今本作床,《说文》:“床,安身之几坐也”。甲骨文中的“爿”(今音戕)字乃床之象形,即是“牀(床)”之本字,知床这种卧具自殷商时代已有之。

[2]幭,帛书原字的写法是从下从目、巾,于豪亮《帛书周易》(载《文物》1984年第3期)以为是幭之或体,所以可假为蔑。今本作蔑,高亨曰:“蔑疑当读为夢(梦),古字通用,《谷梁传·昭公二十年经》:‘夏,曹公孙会自夢出奔宋’,《释文》:‘夢,本或作蔑’,即其证。”高说是也,当释为梦,此意为做恶梦,古人以为恶梦都不是好兆头,故曰“贞凶”。

 

【译文】
筮得剥卦之初六爻,用脚敲击床榻,是在做恶梦,贞问的结果为凶。

【经文】
六二,剥臧以辩[1],幭,贞凶。
【注释】
[1]辩,《集解》本同,阜阳汉简本、今本并做辨。《集解》引虞翻曰:“指间称辩(辨)。”此辩或辨则皆是“釆”字之假借,《说文》:“釆,辨别也。象兽指爪分别也。凡釆之属皆从釆,读若辨”,段注:“釆字取兽指爪分别之形。”
是辨、釆古音义皆同,故能互假。在这里意为手掌。

【译文】
筮得剥卦之六二爻,用手掌敲击床榻,在做恶梦,贞问的结果是凶。

【经文】
六三,剥[1],无咎。
【注释】
[1]剥,今本作“剥之”,阮元《周易注疏校勘记》云:“《释文》出剥无咎云:‘一本作剥之无咎’,非。”今以帛书本校之,正无“之”字。此处之剥意为随意敲击。
【译文】
筮得剥卦之六三爻,敲击,没有灾患。

【经文】
六四,剥臧以膚[1],凶。
【注释】
[1]膚,今本同,阜阳汉简本作父,为音近假借,当作膚,《说文》:“臚,皮也。从肉盧声。膚,籀文臚。”也就是皮肤之肤。在这里当读为《狗(姤)》卦九三爻“臀无肤”之“肤”,是臀部的肥肉,在这里指臀部。此爻言人在睡梦中身体抽搐踊跃翻转,臀部敲击床榻,是做了很可怕的恶梦的样子,故占曰“凶”。
【译文】
筮得剥卦之六四爻,用臀部敲击床榻,占卜结果是凶兆。

【经文】
六五,贯鱼食宫人,笼,无不利。
【注释】
[1]贯,《释文》:“徐音官,穿也。”《广雅·释言》:“贯,穿也。”贯鱼即穿鱼成串。食,今本作以,以古音在之部,食在职部,之职对转,音近而假,此当从帛书本作食,《字彚》:“食,以食食人也”,就是把食物给人吃叫做食。宫人,高亨《周易古经今注》曰:“宫中妃妾之属也。”
[2]笼,今本作宠,二字皆从龙声,音近而假。此当从今本作宠,宠爱之意。过去释此爻为君王宠幸妃嫔之事,如《集解》引何妥曰:“夫宫人者,后夫人嫔妾,各有次序,不相渎乱,此则贵贱有章,宠御有序。”高亨曰:“君使用宫人如贯鱼,轮流当夕,则宫人无怨言,虽宠之亦无不利。”但从帛书本作“食”观之,其意则为把鱼穿成串送给宫人吃,这是宠幸的表现,故占曰“无不利”也。
【译文】
筮得剥卦之六五爻,把鱼穿成串送给宫人吃,这是宠幸的表现,于事没有不利。

【经文】
尚九,石果不食[1],君子得车[2],小人剥蘆[3]
【注释】
[1]石,今本作硕,二字古音同禅母铎部,双声叠韵,音近而假。《文选·阮瑀〈为曹公作书与孙权〉》:“明弃硕交”,李善注:“《史记》:‘苏秦谓齐王曰:此弃仇雠而得石交者也’,硕与石古字通。”此当从今本作硕,《诗·考槃》:“硕人之宽”,《笺》:“硕,大也。”石果即硕果,大果子,这里指主要的粮食作物。食,养也,不食为不够吃。这是说年成不好,收获的大果子(代指粮食)不够吃。
[2]君子,指贵族。车,今本作舆,帛书本多以车假舆。此当从今本作舆,读为藇,并音近而假。《集韵》:“薯藇,草名。藇,或作蓣。”《本草纲目》曰:“一名山药。入药,野生者为胜;供馔,则家种者为良。”即山药。
[3]蘆,今本作庐,音同而假。此当从帛书本作蘆,《说文》:“蘆,蘆菔也。一曰荠根。”此意当为荠根,其味甘可食。剥蘆,敲打荠根,因为刚弄来的荠根沾有泥土,要敲打干净才能吃,故曰“剥蘆”。此爻说遭遇了荒年,粮食不够吃,贵族们可以得到山药来吃,而平民之能去挖野菜根(荠根)来充饥了。相比较而言,山药要比野菜根好吃,因此分出贵贱之间的不同待遇。《归藏》之仆卦曰:“良人得其玉,小人得其粟”(日本汉文古类书《秘府略·百谷部·粟》引作“良人得其粟。其玉亦瘕,其粟亦沙”,“良人得其粟”有残缺,当作“良人得[其玉,小人得]其粟”,故下文言“其玉亦瘕,其粟亦沙”),与此爻的含义大致相同,谓不同身份的人得到不同的东西。剥卦是十二辟卦之最后一卦,此最后一爻乃是数穷之爻,故《连山易》之剥卦上七爻曰:“数穷致剥而终吝”,象曰:“致剥而终,亦不知变也。”
【译文】
筮得剥卦之尚九爻,荒年大果子不够吃,君子得到山药吃,平民挖荠根充饥。

剥卦(一)

11、剥(艮上坤下)
【经文】
[1],不利有攸往。
【注释】
[1]剥,卦名,今本同,《归藏》与阜阳汉简本作仆,今本《旅》之六二曰:“得童仆”,帛书本作“得僮剥”,盖剥、仆双声,为音近假借。尚秉和《周易尚氏学》曰:“《归藏》作仆,仆与扑通。《庄子·人间世》:‘螽蝱仆缘’,仆缘即扑缘。扑,击也。而《豳风》:‘八月剥枣’,《传》:‘剥,击也’,是仆与剥义同也。”段玉裁于《说文·刀部》“剥”字下注云:“《豳风》假剥为攴,‘八月剥枣’,毛曰:‘剥,击也’,《音义》云:‘普卜反’,故知剥同攴也。”《说文·攴部》:“攴,小击也”,段注云:“《手部》曰:‘击,攴也’,此云‘小击也’,同义而微有别。……经典隶变作扑,凡《尚书》、三体鞭扑字皆作扑。”故剥卦之剥当读为扑,小击也。
【译文】
筮得剥卦,不利于有所往。

【经文】
初六,剥臧以足[1],幭[2],贞凶。
【注释】
[1]剥,敲击也。臧,今本作床(古文作牀),二字古音同阳部音近而假。此当从今本作床,《说文》:“床,安身之几坐也”。甲骨文中的“爿”(今音戕)字乃床之象形,即是“牀(床)”之本字,知床这种卧具自殷商时代已有之。

[2]幭,帛书原字的写法是从下从目、巾,于豪亮《帛书周易》(载《文物》1984年第3期)以为是幭之或体,所以可假为蔑。今本作蔑,高亨曰:“蔑疑当读为夢(梦),古字通用,《谷梁传·昭公二十年经》:‘夏,曹公孙会自夢出奔宋’,《释文》:‘夢,本或作蔑’,即其证。”高说是也,当释为梦,此意为做恶梦,古人以为恶梦都不是好兆头,故曰“贞凶”。


【译文】
筮得剥卦之初六爻,用脚敲击床榻,是在做恶梦,贞问的结果为凶。

【经文】
六二,剥臧以辩[1],幭,贞凶。
【注释】
[1]辩,《集解》本同,阜阳汉简本、今本并做辨。《集解》引虞翻曰:“指间称辩(辨)。”此辩或辨则皆是“釆”字之假借,《说文》:“釆,辨别也。象兽指爪分别也。凡釆之属皆从釆,读若辨”,段注:“釆字取兽指爪分别之形。”
是辨、釆古音义皆同,故能互假。在这里意为手掌。

【译文】
筮得剥卦之六二爻,用手掌敲击床榻,在做恶梦,贞问的结果是凶。


剥卦(二)

【经文】
六三,剥[1],无咎。
【注释】
[1]剥,今本作“剥之”,阮元《周易注疏校勘记》云:“《释文》出剥无咎云:‘一本作剥之无咎’,非。”今以帛书本校之,正无“之”字。此处之剥意为随意敲击。
【译文】
筮得剥卦之六三爻,敲击,没有灾患。

【经文】
六四,剥臧以膚[1],凶。
【注释】
[1]膚,今本同,阜阳汉简本作父,为音近假借,当作膚,《说文》:“臚,皮也。从肉盧声。膚,籀文臚。”也就是皮肤之肤。在这里当读为《狗(姤)》卦九三爻“臀无肤”之“肤”,是臀部的肥肉,在这里指臀部。此爻言人在睡梦中身体抽搐踊跃翻转,臀部敲击床榻,是做了很可怕的恶梦的样子,故占曰“凶”。
【译文】
筮得剥卦之六四爻,用臀部敲击床榻,占卜结果是凶兆。

【经文】
六五,贯鱼食宫人,笼,无不利。
【注释】
[1]贯,《释文》:“徐音官,穿也。”《广雅·释言》:“贯,穿也。”贯鱼即穿鱼成串。食,今本作以,以古音在之部,食在职部,之职对转,音近而假,此当从帛书本作食,《字彚》:“食,以食食人也”,就是把食物给人吃叫做食。宫人,高亨《周易古经今注》曰:“宫中妃妾之属也。”
[2]笼,今本作宠,二字皆从龙声,音近而假。此当从今本作宠,宠爱之意。过去释此爻为君王宠幸妃嫔之事,如《集解》引何妥曰:“夫宫人者,后夫人嫔妾,各有次序,不相渎乱,此则贵贱有章,宠御有序。”高亨曰:“君使用宫人如贯鱼,轮流当夕,则宫人无怨言,虽宠之亦无不利。”但从帛书本作“食”观之,其意则为把鱼穿成串送给宫人吃,这是宠幸的表现,故占曰“无不利”也。
【译文】
筮得剥卦之六五爻,把鱼穿成串送给宫人吃,这是宠幸的表现,于事没有不利。

【经文】
尚九,石果不食[1],君子得车[2],小人剥蘆[3]
【注释】
[1]石,今本作硕,二字古音同禅母铎部,双声叠韵,音近而假。《文选·阮瑀〈为曹公作书与孙权〉》:“明弃硕交”,李善注:“《史记》:‘苏秦谓齐王曰:此弃仇雠而得石交者也’,硕与石古字通。”此当从今本作硕,《诗·考槃》:“硕人之宽”,《笺》:“硕,大也。”石果即硕果,大果子,这里指主要的粮食作物。食,养也,不食为不够吃。这是说年成不好,收获的大果子(代指粮食)不够吃。
[2]君子,指贵族。车,今本作舆,帛书本多以车假舆。此当从今本作舆,读为藇,并音近而假。《集韵》:“薯藇,草名。藇,或作蓣。”《本草纲目》曰:“一名山药。入药,野生者为胜;供馔,则家种者为良。”即山药。
[3]蘆,今本作庐,音同而假。此当从帛书本作蘆,《说文》:“蘆,蘆菔也。一曰荠根。”此意当为荠根,其味甘可食。剥蘆,敲打荠根,因为刚弄来的荠根沾有泥土,要敲打干净才能吃,故曰“剥蘆”。此爻说遭遇了荒年,粮食不够吃,贵族们可以得到山药来吃,而平民之能去挖野菜根(荠根)来充饥了。相比较而言,山药要比野菜根好吃,因此分出贵贱之间的不同待遇。《归藏》之仆卦曰:“良人得其玉,小人得其粟”(日本汉文古类书《秘府略·百谷部·粟》引作“良人得其粟。其玉亦瘕,其粟亦沙”,“良人得其粟”有残缺,当作“良人得[其玉,小人得]其粟”,故下文言“其玉亦瘕,其粟亦沙”),与此爻的含义大致相同,谓不同身份的人得到不同的东西。剥卦是十二辟卦之最后一卦,此最后一爻乃是数穷之爻,故《连山易》之剥卦上七爻曰:“数穷致剥而终吝”,象曰:“致剥而终,亦不知变也。”
【译文】
筮得剥卦之尚九爻,荒年大果子不够吃,君子得到山药吃,平民挖荠根充饥。

损卦(一)

12、损(艮上兑下)
【经文】
损[1],有复[2],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舝之[3],用二巧可用芳[4]。
【注释】
[1]损,卦名,今本同,《释文》:“孙本反。亏减之义也。”《疏》引《正义》曰:“损者,减损之名。”秦简本《归藏》、阜阳汉简本同,传本《归藏》作员,黄宗炎《周易象辞》曰:“损为员”,损本从员声,为音近假借。《说文》:“损,减也。”损卦爻辞所言多与祭祀有关。
[2]复,今本作孚,当从今本。《周易》单称“孚”是指俘虏,而言“有孚”则谓在战争中有所俘获。由金文观之,古人在战争中无论抓获俘虏还是缴获物品均曰“孚(俘)”,如《兮甲盘铭》:“殴孚士女、羊牛,孚吉金”,从敌人那里得来士(男人)、女、羊、牛、吉金(青铜)均曰“孚(俘)”,即“有孚”也,此是获胜之象,故占曰“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也。
[3]舝,帛书原字的写法是上夂下呙,今本作曷。于豪亮《帛书周易》以为即舝字,也就是车辖的辖字,在《损》卦中读为曷,在《左传》中读为害,与曷、害同为匣母,又同为祭部字,故得通假。按:于说是也,不过在这里亦当读为害,《淮南子•修务训》:“时多疾病毒伤之害”,注:“害,患也。”祸患也。之,《诗•柏舟》:“之死矢靡它”,《笺》:“之,至也。”
[4]巧,今本作簋,二字古音同在幽部、喉音,为音近假借。此当从今本作簋,《说文》:“簋,黍稷方器也”,即盛粮食的一种方形器皿。芳,今本作享。由帛书本以芳假享可知,帛书本读享为烹,芳、烹古音皆滂母阳部,双声叠韵,故得通假。烹古本作亨,但帛书中凡是作占断术语之字皆作“亨”,而用为祭祀名之字则假“芳”为之,可知帛书二者之读不相同。盖读占断术语之字为许庚切,古音晓母阳部;读祭名之字为抚庚切,古音滂母阳部,故其所用字有异也,此不可不辨。此当从今本作享,即享祭,古代的一种祭祀方式。
【译文】
筮得损卦,在战争中有所俘获,开始即吉,没有灾患,宜于贞问,利于有所往。祸患到了,用二簋的祭品就可以举行享祭。

损卦(二)

【经文】
初九,巳事端[1],往,无咎。酌损之[2]。
【注释】
[1]巳,今本同,《释文》:“音以,本亦作以。虞作祀。”此当从虞翻本作祀,祀事即祭祀之事。端,今本作遄,二字音近而假。此当从帛书本作端,《广雅•释诂一》:“端,正也”,即正规、严整之意。
[2]酌,当作礿,二字均从勺声,音近而假。《说文》:“礿,夏祭也”,是古代在夏季进行的一种祭祀,字也作禴,《尔雅•释天》孙炎注:“禴,薄也。夏时百谷未登,可荐者薄也。”是一种祭品较少的祭祀。酌损之,谓只要祭祀是规范严整的,人心诚恳,即使是象礿祭这样的薄祭仍可减少些祭品也。
【译文】
筮得损卦之初九爻,祭祀之事严整规范,到别处去没有灾患。在礿祭时亦可减少祭品。

【经文】
九二,利贞。正凶[1]。弗损,益之[2]。
【注释】
[1]正,远行。
[2]益,《广雅•释诂二》:“益,加也”,增加。此处所言损、益皆谓祭品之数量。
【译文】
筮得损卦之九二爻,利于贞问。远行则凶险。祭品不要减少,要增加。  

损卦(三)

【经文】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1]。
【注释】
[1]李镜池《通义》曰:“三人同行,难免意见分歧,有一人被孤立,故损一人;一人走路,孤单寂寞,遇人可以作伴,即‘得其友’。”
【译文】
筮得损卦之六三爻,三人同行要减少一人,一个人出行则会得到朋友。

【经文】
六四,损其疾[1],事端有喜[2]。无咎。
【注释】
[1]损,减轻。疾,病。
[2]事端,即“祀事端”的简语。有喜,喜同饎,饭菜,有喜谓能够吃饭,疾病痊愈之象。
【译文】
筮得损卦之六四爻,其疾病减轻,是因为祭祀严整正规,病人已经能吃饭了。没有灾患。

【经文】
六五,益之[1],十傰之龟弗克回[2]。元吉。
【注释】
[1]益之,今本作或益之。之,指祭祀使用的祭品。益之谓增加祭祀中的祭品。
[2]傰,今本作朋。《周礼•士师》:“七日为邦朋”,郑玄注:“朋党相阿,使政不平者,故书朋作傰。郑司农云:‘傰读如朋友之朋’。”是二字古本通用。此当从今本作朋,为古代的货币贝的计量单位,王国维《说玨朋》曰:“贝制虽不可考,然古文朋字确象二系,康成云:‘五贝为朋’,五贝不能分为二系,盖缘古者五贝一系,二系一朋,后失其传,遂误谓五贝一朋耳”(见《观堂集林》卷三),即古代一朋就是十个贝,贝是十分贵重的货币,故后人以“宝贝”联称。十朋之龟就是价值十朋的大龟甲,龟甲是用来占卜的物品,古代也是很贵重的物品,称为“宝龟”。弗,不;克,能也;回,今本作违,《集韵》:“回,《说文》:‘转也’。或作违”;《书•尧典》:“静言庸违”,《论衡•恢国》作“靖言庸回”,是回、违古通用。此当从今本作违,《广雅•释诂二》:“违,背也”。古人占卜,获得的结果与占卜者意愿不合曰违,如占卜战争欲其胜也,结果如果是要失败,则为违也。一曰:违读曰遗,二字古音同微部,音近而假。《庄子•外物》:“乃刳龟,七十二钻而无遗筴”,成《疏》:“前后钻之,凡经七十二筭,计吉凶曾不失中”,占卜不中谓之“遗”也。此爻言祭祀时增加祭品,得到神的护佑,诸事顺心,占卜皆遂心愿,故占曰“元吉”也。
【译文】
筮得损卦之六五爻,祭祀时增加祭品,占卜时用价值十朋的大宝龟而没有能违背意愿的结果,从开始即吉祥。

【经文】
尚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有攸往。得仆无家[1]。
【注释】
[1]仆,今本作臣,帛书本每以仆为臣,如上《掾(遯)》卦之九三,今本作“畜臣妾吉”,帛书作臣仆。无家,家谓家室,古以男人娶妻生子为有家,反之则为无家。
【译文】
筮得损卦之尚九爻,祭祀时祭品不要减少,要增加,没有灾患。有所往。得到一个仆人没有家室。 "巳事"中也不是用"巳"字而是用"已"字,且"已"字表示停止,"已事"表示停下手中正在从事的事情.且该句占辞应断句为"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其意思是说筮得本卦,将有十分紧急的事情要处理,此时只有赶快停下手中的事情去处理这种紧急事变,才不会有后患,同时要适当地拿出一些自己的财物.这种情形就如同汶川发生了强烈地震,温总理只好放下一般性事务,赶紧去组织救灾,同时要为灾区贡献一些中央政府的财物,只有这样才不至于留下后患.

蒙卦(一)

13、蒙(艮上坎下)
【经文】
[蒙[1],亨。匪我]求童蒙[2],童蒙求我。初筮吉[3],再参{扌賣}[4],{扌賣}即不吉[5]。利贞。
【注释】
[1]蒙,卦名,今本同,上博简本作尨,蒙、尨双声,音近而假。此当作蒙。旧释蒙为蒙昧,但是放在卦爻辞中根本讲不通。在这里当是一个国名,夏代有蒙山国,亦作岷山,《楚辞•天问》:“桀伐蒙山,何所得焉?”《古本竹书纪年》:“后桀命扁伐岷山,岷山庄王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受二女,无子。”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云:“《韩非子.难四》曰:‘是以桀索崏山之女,……而天下离。’‘崏山’即‘岷山’。《左传.昭公十一年》:‘桀克有缗以丧其国。’是‘岷山’亦即‘有缗’。《楚辞.天问》:‘桀伐蒙山,何所得焉?’‘岷’、‘蒙’又一声之转。诸书所记,皆当以《纪年》为其注脚。”不过,在《周易》中多用殷人的故事,如王亥丧羊于易的故事,高宗(武丁)伐鬼方的故事,帝乙归妹的故事等等,不见有用夏代故事者。故此处释为蒙山国似乎亦未当。余谓此“蒙”当即殷墟卜辞中之髳方,“髳”之原字象人戴羊角帽之形,叶玉森《殷墟书契前编集释》释为“蒙”,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为髳,以为即《书•牧誓》中“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之髳,亦即《诗•角弓》“如蛮如髦”之髦。知北游按:甲骨文中的“髳”字实际上就是兜鍪之“鍪”的本字,就是象人戴兜鍪之形。叶玉森释为“蒙”亦对,确切地说应该是“冡”字,《说文》:“冡,覆也。”段注:“凡蒙覆、童蒙之字,今字皆作蒙,依古当作冡,蒙行而冡废矣。”盖其原字之隶定为上部之二角象艹,中部是冃,下部是人,其隶定之形与“蒙”最近,同时戴兜鍪而蒙其首,亦有蒙覆义,故后人假蒙为之,其原字写法遂废;后为示与草名之“蒙”区别,又去掉上面的羊角形作“冡”;因其字被借为冡覆之冡,遂又造一“鍪”字代其本义。鍪、髳古音都从矛声,故其国名后世典籍假髳字为之。髳、髦古音相似,故又或假髦为之。鍪、髳、髦与冡、蒙并双声音近,一声之转,在后世典籍中“蒙”每与“矛”声字通假,如《书•洪笵》:“曰蒙”,《周礼•大卜》作蟊;又《集韵》:“雺,《尔雅》:‘天气下地不应曰雺’,或作蒙”,蟊、雺和髳一样都从矛声而与蒙字通假。故此卦中之“蒙”当即殷墟卜辞中之髳方,商王武丁(殷高宗)时期,经常对髳方进行征伐,如:
丁巳卜,殻贞:王学(教)众伐于髳方,受有右(佑)。(《甲骨文合集》32正)
囗午卜,殻贞:王伐髳,帝受我右(佑)。一月。(《合集》6543)
贞:今者王比仓侯虎伐髳方,受有右()。(《合集》6554)
这些卜辞都是武丁时期的,武丁或亲自征伐髳方,或命令众人伐髳方,或和自己的大臣仓侯虎一起征伐髳方,可见当是的髳方是大商的一个重要的敌国,故而多次征伐。但是武丁以后就没有伐髳方的记载了,应该是武丁时期已经把髳方征服。本卦应当是以武丁伐髳方为背景的,故爻辞中多与征伐蒙有关。
[2]童蒙,旧释为童子,不通。今观蒙卦之爻辞,初六曰“废(发)蒙”,九二曰“枹(包)蒙”,六四曰“困蒙”,六五曰“童蒙”,上九曰“击蒙”,其中“废(发)”、“枹(包)”、“困”、“击”都是动词,而独于“童蒙”以为名词,殊不类也。按:此处童亦当是动词,应为“冲”之假借,冲字繁体作衝,从行重声,而据《说文》其本字是从行童声,也是撞之本字,郭沫若说:“衝、撞古为一字”(《卜辞通纂》第427页),是也。殷人的一种征伐的方法就叫做“冲”,如:
贞:王曰“冲贡方,其出不册”。(《合集》6080)
壬戌贞:禽以众冲伐召方。受右(佑)。(《屯》1099)
[王令]众冲伐……(《屯》3913)
第一条卜辞是商王说:“只要是冲伐贡方,出去的时候就不要报告。”也就是说你们可以随时随地冲伐贡方;第二条卜辞主要是说商王的大臣禽用征集来的众人冲伐召方,希望能受到神灵的保佑;第三条是商王命令众人去冲伐某一个方国,但是方国名残缺掉了。这个“冲”或“冲伐”就是用突袭的方式突然对敌人进行攻击的征伐方法。因此,这里的“童蒙”就是“撞蒙”或“冲蒙”,也就是用冲伐的方式征伐蒙方。卦辞说“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意思是不是我要冲伐蒙方,而是冲伐蒙方这件事在逼迫我。由于事情犹豫不定,所以反复来占卜,下面说“初筮吉,再三渎”,就是这个意思。
[3]吉,今本作告,当从帛书本作吉,占卜结果为吉也。
[4]{扌賣},《集韵》:“抽也”。今本作渎,二字古音同而假,此当从今本作渎,亵渎也。古人认为占筮是很神圣的事情,一般占筮一次,一次或一人占筮,或三人同时占筮,即《书•洪笵》所谓“三人占从二人之言”,但只能占筮一次,如果再三再四地占卜就是亵渎神灵,就不吉利了。
[5]{扌賣}即不吉,今本作渎则不告,当作渎则不吉,谓亵渎神灵就不吉利。
【译文】
筮得蒙卦,事情顺利。不是我要冲伐蒙方,而是冲伐蒙方这件事在逼迫我。第一次占筮结果吉利,再三占筮就是亵渎神灵,亵渎神灵就不吉利了。利于贞问。

蒙卦(二)

【经文】
初六,废蒙[1],利用刑人[2],用说桎梏[3]。已往[4],閵。
【注释】
[1]废,今本作发,当从今本作发。卜辞中的“发”字写作上口下癶(癶的甲骨文和篆文的写法是两个反背的止),赵诚《甲骨文简明词典——卜辞分类读本》曰:“在卜辞里,商王讨伐敌对的方国、击伐野兽,可以用正,也可以用发。而方国来攻打商王室却只能用发,可见发有侵略、进犯之义,与后代征伐之征相去更远。”按:卜辞中的“发”象两个相背的止围绕城邑之形,本身既有攻击、击杀之义,亦含有践踏、破坏、扰乱之意,商王去征伐敌国,进入敌国境内既击杀敌人,又践踏破坏扰乱,可言正(征),也可言发,发实际上相当与后世典籍中的“践伐”;而敌人来征伐大商,则纯是践踏破坏扰乱,故唯言发。用为狩猎野兽则仅用其击杀之义。后世发字依然有伐义和乱义,如《诗•噫嘻》:“骏发尔私”,《笺》:“发,伐也”;也与伐通用,如《逸周书•官人》:“发其所能”,《大戴礼记•文王官人》作“伐其所能”,是其证也。《诗•谷风》:“无发我笱”,《释文》引《韩诗》曰:“发,乱也”。此爻之发蒙即谓发伐蒙方。
[2]刑人,《管子•正篇》:“罪人当名曰刑”,刑人就是受刑之人,即罪人、囚犯。利用刑人,在发伐蒙方的战争中利于使用刑徒之人,就是使用罪犯去打仗。
[3]用,《一切经音义》引《苍颉》曰:“用,以也。”说,焦循《易章句》曰:“说,读如脱去之脱”。桎梏,《说文》:“桎,足械也;梏,手械也”,即戴在犯人脚上和手上的刑具。
[4]已,今本作以,古字通用,如《礼记•檀弓下》:“则岂不得已”,郑注:“以与已字本同。”此当从今本作以,以往,以刑徒之人前往作战之前线也。
【译文】
筮得蒙卦之初六爻,发伐蒙方,利于使用刑徒之人,因此可以脱掉他们手脚上的刑具。只是前往前线的时候,比较艰难。

【经文】
九二,枹蒙[1],吉。入妇[2],吉。子克家[3]。
【注释】
[1]枹,今本作包,当从今本作包,《汉书•贾谊传》集注引晋灼曰:“包,取也”;又《叙传下》集注引刘德曰:“包,取也”,《左传•庄公十一年》:“覆而败之曰取某师”,《公羊传•昭公四年》曰:“其言取之何?灭之也。”包蒙就是消灭了蒙方的军队取得胜利,故占曰吉。
[2]入,今本作纳,《广雅•释诂》曰:“纳,入也”,《广韵》:“入,纳也”,二字义同。《尚书•尧典》:“寅饯纳日”,而《尚书大传》引作“寅饯入日”,卜辞亦作入日,可证入、纳通用。入妇即纳妇,《尔雅•释亲》:“子之妻曰妇”,纳妇就是娶儿媳妇。
[3]子克家,克,能也,克家即能承担照顾家的责任。“入妇,吉,子克家”是本爻附带的占辞。
【译文】
筮得蒙卦之九二爻,消灭了蒙方的军队获胜,吉利。娶儿媳妇,吉利。儿子能承担照顾家庭的责任了。

蒙卦(三)

【经文】
六三,勿用取[女[1]。见金][2],夫不有竆[3],无攸利[4]。
【注释】
[1]取,《释文》:“本又作娶。娶,取妇也。”
[2]见金,见同现,出也。高亨曰:“金谓匳金也。《诗•氓》:‘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易》之金即《诗》之贿也。”见金为女方已经拿出嫁妆之资也。
[3]不有竆,有,上博简本作又,又、有古字通。竆,今本作躬,上博简本作躳,为躬之本字。当作躬,身也。详见上根卦六四爻注释。夫不有躬,谓丈夫为事情所累,身不由己,这种情况不利于娶妻,故占曰无攸利,即无所利。
[4]无攸利,上博简本作亡卣利。
【译文】
筮得蒙卦之六三爻,不要行施娶女之事。女方拿出了嫁妆,而丈夫那边却因事情所累身不由己,没有什么好处。

【经文】
[六四,困]蒙[1],閵。
【注释】
[1]困,今本、上博简本通,《释文》:“困,穷也”,《广雅•释诂四》:“困,穷也”。困就是困住对方使之陷入山穷水尽的境地。因为困敌己方也要有很大的消耗,属于对付敌人较难的办法,故占曰閵,艰难也。蒙,上博简本作尨。
【译文】
筮得蒙卦之六四爻,困住蒙方,事情艰难。

蒙卦(四)

【经文】
六五,童蒙[1],[吉]。
【注释】
[1]童蒙,今本同,即冲蒙,冲伐蒙方。上博简本作僮尨,僮当是徸字之假借或形讹,《玉篇》:“徸,昌容切,行貌”,是读与冲同。
【译文】
筮得蒙卦之六五爻,冲伐蒙方,吉。

【经文】
[尚九,击蒙[1],不利为寇],利所寇[2]。
【注释】
[1]击蒙,攻击蒙方。上博简本作毄尨,《说文》:“毄,相击中也。如车相轚。”与击义同。
[2]所,今本作御,上博简本作从辵卸声,即御之或体。所、御古音同鱼部,音近而假。此当从今本及上博简本作御,抵御。寇,《说文》:“暴也。”《吕氏春秋•贵公》:“大兵不寇”,高注:“寇,害也。”《书•舜典》:“寇贼奸宄”,孔传:“群行攻劫曰寇”,就是集体去用暴力剽掠伤害对方,侵犯之意。
【译文】
筮得蒙卦之尚九爻,攻击蒙方,不利于去作为侵犯者去侵犯别人,利于抵御来侵犯者。 针对蒙之九五的系辞,再发表一点个人意见,就教于诸位国学大师.
蒙,现今人们知其有蒙蔽,遮蔽之义.换一个角度想想,则被蒙之人也可以说是受到了某种保护或防护,所以蒙字也含有保护之义.童者,小孩子也.于是"童蒙"二字组合,就含有"某个对象象小孩子受到大人的保护而成长那样"这种意义.这种关系是内外友好的一种良性状态,所占对象如果处于这种情形,其吉可想而知,故经曰"童蒙,吉".当然,这种状态只是本卦象征的正反两种可能性之一种可能情形,如果内外情形相反,就不一定吉.
知生以音声为据,依照自己的见解,勉强改童为冲,非也.
童,原意统指受到成年保护的年幼的动物,包括人类在内.上博简本写作僮,意在偏重于或强调人类之幼童,于经文原义无大害,只是涵盖的范畴狭窄一点而已,故亦可用僮字.再论一下汉字。持通假之说者,遇到解释不通的文字时,往往以为古人是在借用发音近似的汉字。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其实,汉字之所以能够同化象日语等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根本原因就在于汉字只重象意而不重发音,不管您表达某种概念时如何发音,都可以用某个(组)汉字表达其意义。这也是汉字未来有可能成为世界文字的一种优势所在。况且许慎之前,对于某个汉字发什么声音,好象并无确切的证据,后人不过是依据自己的发音去推测古人的发音。就如“童”与“冲”的关系,谁能知道秦之前中国各地的古人是如何发音的,是否如后来所读的那样,韵母相同?实际根本无从考证。对于“蒙”的解释,需要从整个卦爻辞来看,不要局限于古人的解释。古人的解释我看的很多,并非不知道他们对“蒙”的释义,但是他们的解释放在卦爻辞中根本讲不通。正因为讲不通,所以才做出这样新的解释,并且尽量做到言之有据,此即符合本栏“古经新解”之初衷。
《周易》产生于何时直到现在争论仍很大,迄无定论,但是它里面使用了很多古语、古事,后人解释不通,是因为这些古语、古事失传之故。现在我们发现了甲骨文和金文,知道了部分古语、古事,其中一些原来解释不通的爻辞得以通解,比如上面的“同人”卦,实际上就是卜辞中“共人”和“登人”,但是周代已经不用这个词了,《周易》用之,所以自汉代以来就不可通解,今知其为“共人”或“登人”,在爻辞中便豁然贯通。此其明例。对于“蒙”的解释也是如此。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所以花了大量的篇幅去论述《周易》之“蒙”即卜辞之“髳方”,《蒙》卦其所据即殷高宗武丁伐髳方之事,以说爻辞,亦豁然贯通。
对于读音的问题,看来先生对古音韵学无所了解,这是比较专业的东西,对专业者一说就明白;对不了解音韵学的人很难讲清楚,因为在“小学”里音韵学相对复杂、深奥一些,比如我这些帖子里的“双声”、“旁纽双声”、“叠韵”、“旁转叠韵”、“通转叠韵”之类的术语,没有研究过音韵学的人很难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也是大学里几乎不讲音韵学的原因之一。
考察汉字的古读音不是没有根据的,所有的古代文献都是研究的根据,古汉字的读音是完全可以推拟出来的。不过这个更复杂,这里就不多说了。
如果先生真的想研究古代典籍,研究易学,建议还是在训诂上多下下功夫,文字学、音韵学都要尽量学习一些,这些是搞古代文化研究最基础也是最常用的工具,离开它简直寸步难行,不则就谬说横生,贻害无穷——这并非危言耸听啊! 知先生对蒙卦的解释是关于历史上的某次战争,在此不讨论是否如是。假定是这么回事。但本人对其译文有一些译文与先生探讨。
(筮得蒙卦,事情顺利。)这象是筮得的结果。(不是我要冲伐蒙方,而是冲伐蒙方这件事在逼迫我。)这句是什么意思,卜筮不可能得到这样的断词,这是筮的原因,是一种表白,那么在向谁表白,其用意是什么。(第一次占筮结果吉利,再三占筮就是亵渎神灵,亵渎神灵就不吉利了。)这象是卜筮的常识,可这里不是在教卜筮的注意事项。(利于贞问。)贞问不存在利不利的问题,有事就要贞问,这是那时候人的流行。贞问的结果可以告诉所贞之事对贞问者是否有利。 先生所问是有这方面的问题。
我个人的理解是,作《周易》的人引用了一些古代故事、古人的语言、谚语、诗歌之类的东西作成爻辞,作为卜筮结果的参考。
“非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就是一句古人的话,我的推测就是引用了商王武丁的话,他在要冲伐蒙(髳)方的时候向众人说的话,解释为什么要冲伐蒙方,大概的意思就是不是我要故意挑衅要去侵略攻伐别人,而是蒙方不断地来侵略我们,所以伐蒙方这件事逼迫得我不得不为之了。就像商汤在要伐夏桀的时候作誓:“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周易》也是用了这么句话,同时也是指这个故事。当时武丁伐蒙(髳)方多次龟卜(卜辞可证),也可能经过了多次占筮(这个没有证据,只是推测,但古人对于重大的事件往往是卜、筮并用的,看看《左传》就可以知道),情况就是“初筮吉,再三渎,渎则不吉”,《周易》的作者用此作爻辞作为筮得蒙卦的参考。
“利贞”是附辞。与前面的内容可有关、可无关,但是武丁伐髳方最终是取得了胜利的,那么他的卜、筮必定都是有利于大商一方的,所以附辞“利贞”也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些都是个人对此问题的理解,不一定正确,希望多多指教。

补充说一下:
还有一种理解,“初筮吉,再三渎,渎则不吉”也是武丁的话,古人占卜的结果要向众人通报,像《尚书》里面说的“乃卜三龜,一習吉。啟龠見書,乃并是吉。”大约当时武丁第一次占筮是吉,众人觉得不可靠,要求再占一次,武丁就告诉他们:第一次占卜已经是吉了,要是再三占卜就是亵渎神灵,就不会吉了。其实说明武丁已经下了伐蒙方的决心。
jimingren (噬嗑) 先生的问题对我深入考虑《蒙》卦卦辞起了很大的提醒作用,十分感谢。将在稿中重新做一下修订。

蘩卦(一)

14、蘩(艮上离下)
【经文】
[蘩[1],亨。小利]有攸往。
【注释】
[1]蘩,卦名,阜阳汉简本、今本并作贲,《归藏》作分,贲、分古音同并母文部,双声叠韵,音近而假。蘩,古音并母元部,与贲、分为双声假借。此当从今本作贲,古训为饰,但放在经文中讲不通。此贲当读为燌,《归藏》之分当作炃,都是焚烧之焚的或体字,《玉篇》:“焚,烧也。燌,同上;炃,同上。”贲卦为山下有火,乃火焚山林之象,故曰燌(炃)也。故本卦爻辞多与火焚有关。
【译文】
筮得蘩卦,事情通顺。小利于有所往。

【经文】
[初九,蘩其趾][1],舍车而徒[2]。
【注释】
[1]趾,阜阳汉简本作止,古字同。《通义》曰:“趾,脚趾,代指脚。”
[2]舍,弃也。车,今本同,《释文》:“郑、张本作舆”。徒,《说文》及虞翻注并曰:“步行也。”此是某人本乘车而行,车着火了,都烧到了脚,车不能用了,只好舍弃了车徒步走路。
【译文】
筮得蘩卦之初九爻,车子着火烧到了脚趾,只好舍弃车子徒步行走。

蘩卦(二)

【经文】
六二,蘩其[须][1]。
【注释】
[1]须字本残缺,据今本补。此言大火烧到了胡须。初九言焚其趾,其火势尚小,此言焚其须,则火势升腾,更大了。
【译文】
筮得蘩卦之六二爻,火烧到了胡子。

【经文】
九三,蘩茹濡茹[1],永贞吉。
【注释】
[1]茹,今本作如,音同而假,《吕氏春秋•直谏》:“荆文王的茹黄之狗”,《说苑•王谏》茹黄作如黄,是其证,下同。屯卦之六二曰:“屯如邅如”,《释文》引《子夏传》曰:“如,辞也”;又《太玄经•饰》:“言无追如”,司马光注:“如,辞也”,也就是语气词,没有意义。濡,《汉书•谷永传》集注:“濡,溼也”,溼同湿。这是说着火了,用水来救火,着火的地方都被水泼湿了,说明火已经被扑灭,故占曰“永贞吉”。
【译文】
筮得蘩卦之九三爻,着火了,用水将着火处泼湿,占问长久的事情则吉。

【经文】
六四,蘩茹蕃茹[1],白马榦茹[2],非寇[3],闽诟[4]。
【注释】
[1]蕃,阜阳汉简本、今本并作皤,二字均从番声,音近而假。此当读为燔,《汉书•东方朔传》:“燔之于四通之衢”,颜注:“燔,焚烧也。”《汉书•宣帝纪》集注:“燔,焚也。”蘩(焚)茹(如)蕃(燔)茹(如),言点着火,即打着灯笼、火把之类的照明之物。
[2]榦,阜阳汉简本、今本并作翰,二字古音同元部,音近而假。此当读为駻,《说文》:“駻,马突也”,段注:“駻之言悍也”,白马强悍冲突。
[3]非,今本作匪,同。寇,侵犯劫掠也。
[4]闽,今本作婚,二字古音同文部,音近而假,今本除本爻外,屯卦六二和震卦上六之“婚媾”之婚帛书本并作闽。当从今本作婚。诟,今本作媾,屯卦六二“婚媾”,《释文》:“媾本作冓”,诟、媾古音同侯部,为音近假借。《说文》:“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又曰:“媾,重婚也”,段注:“重婚者,重叠交互为婚姻也。”古代娶亲都是在晚上进行,所以叫做“婚”(古书中或写作“昏”,如《诗•谷风》:“燕尔新昏”),这里“婚媾”连文,谓男方来女家迎取新妇,即迎亲。
【译文】
筮得蘩卦之六四爻,一群人打着燃烧的火炬,骑着强悍的白马冲突而来,不是来侵犯劫掠的,是来迎亲结婚的。

蘩卦(三)

【经文】
六五,蘩于[丘园[1],束]白戋戋[2]。閵,终[吉]。
【注释】
[1]丘,《说文》:“土之高也,非人所为也。一曰:四方高、中央下为丘。”园,《说文》:“园,所以树果也。”此处的丘园指生长桑树的地方,谢承《后汉书》曰:“园中有桑,以食蚕何如?”蘩(燌)于丘园谓生长桑树的地方着火被焚毁。
[2]束白,今本白作帛,《诗•六月》:“白旆央央”,《公羊传•宣公十二年》疏引此句作白作帛,是二字古本通用。《仪礼•公食大夫礼》:“公受宰夫束帛以侑”,注:“束帛,十端帛也。”或简称为束,《后汉书•第五伦传》注:“束,帛也。”此处束帛即指帛,《说文》:“帛,缯也”,《急就篇》颜注:“缯者,帛之总名,谓以丝织者也。”这里的意思就是丝织品。戋戋,《释文》:“《子夏传》作残残”,《王君庙门断碑》曰:“束帛有琖”,作琖。朱熹《周易本义》曰:“戋戋,浅小之意”,《白话解》曰:“戋戋,即残残。指很少。”按:丘园本植桑之所,桑所以养蚕,今丘园被焚,桑树尽毁,不能养蚕,则丝织品产量必定要减少,故曰戋戋(残残)。
【译文】
筮得蘩卦之六五爻,丘园被焚毁,导致丝织品产量减少。目前很艰难,而结果是吉。

【经文】
【尚九,白蘩[1],无】咎。
【注释】
[1]白,《玉篇》:“告语也。”《正字通》:“下告上曰禀白,同辈述事陈义亦曰白。”白蘩(燌)就是有人来报告失火了,此为别处失火,不能伤及己身,故占曰“无咎”。
【译文】
筮得蘩卦之尚九爻,有人来报告失火了,没有灾患。

颐卦(一)

15、颐(艮上震下)
【经文】
[颐[1],贞吉。观颐[2],自求]口实[3]。
【注释】
[1]颐,卦名,上博简本、阜阳汉简本、今本、《归藏》并同。根据《说文》,颐之本字不从页,从页者乃其篆文。《集解》引郑玄曰:“颐者,口车辅之名也。震动于下,艮止于上,口车动而上,因辅嚼物以养人,故谓之颐。颐,养也。”《通义》曰:“颐,面颊”,《白话解》曰:“颐,腮部”。实际上,这里颐指的是包括上颌和下颌在内的口腔,也包括外面的腮部。
[2]观,《通义》曰:“观察、研究”。
[3] 口实,即含、唅、琀,详见狗卦之九五爻注[3]。《春秋纬说题辞》曰:“口实曰唅”,”。《周礼•天官•小宰》:“受其含、襚、币、玉之事。” 郑玄注:“口实曰含,衣服曰襚”,口实就是死者口中所含之玉、珠、贝等宝物,襚为死者所穿的衣服。这句是说观察自己的口腔,自己找死后所含的口实,这样必然大小合适。故筮得此卦曰贞吉。
【译文】
筮得颐卦,贞问诸事吉利。观察口腔,自己找死后所含的口实。

【经文】
初九,舍而灵龟[1],[观]我{扌短}颐[2],凶。
【注释】
[1]舍,阜阳汉简本、今本并同,上博简本作豫,二字同鱼部而音假,当作舍,舍弃。而,阜阳汉简本同,今本作尔,上博简本作尒,均音近而假。而、尔古本通用,如《书•吕刑》:“在今尔安百姓”,《墨子•尚贤下》引尔作而,是其证。《小尔雅•广诂》:“而,汝也”;《周礼•大司徒》:“各其尔职”,贾疏:“尔,汝也”,义同。灵龟,上博简本写作霝龟。《说苑•辨物》曰:“灵龟文五色,似玉似金,背阴向阳,上隆象天,下平法地,繁衍象山。四趾转运应四时,文著象二十八宿,蛇头龙翅,左精象日,右精象月,千岁之化,下气上通,能知吉凶存亡之变。”《洛书》曰:“灵龟者,黝文五色,神灵之精也。能见存亡,明于吉凶。”这里指用来占卜的灵龟的龟甲。
[2] {扌短},从手短声,即{扌豆}字之本字,《集韵》:“{扌豆},覩缓切,与短同。”也就是短字的或体。上博简本作微(简文原字不从彳,《集韵》云:“通作微”,段玉裁亦谓微为通行字),阜阳汉简本作端,今本作朵,短、端、朵古音都是端母字,双声音近,故可互假。上博简本作微当是抄手笔误,其本字当是从攴耑声的{耑攴}字,因形近而致误。《广韵》谓{耑攴}字乃丁果切,读音与朵同,乃同音假借也。《释文》云:“京作揣”,谓京房本作揣,揣亦从耑声读丁果反,与朵音同。当作朵,《集解》:“朵,颐垂下动之貌也”,《释文》:“朵,动也”;京房本作揣者,《广雅•释诂》:“揣,动也”,与朵义同。朵颐指腮颌上下翕动,乃祷告祈求之象。盖灵龟乃富贵之人所有之物,可用以占卜吉凶祸福,平民或穷人无灵龟占卜,只好祝祷神灵以祈求避凶祸、降吉祥。今有富贵人舍弃其灵龟不用,反而来观察我这个穷人是如何祝祷要向我学,这就是不吉之象,故占曰凶。
【译文】
筮得颐卦之初九爻,舍弃你的灵龟不占卜,来观察我的祝祷,是凶兆。

颐卦(二)

【经文】
六二,曰颠颐[1],柫经于北颐[2]。正凶[3]。
【注释】
[1]曰,上博简本同,阜阳汉简本、今本并无。这里的“曰”是发语词,表示某人说。颠,今本同,上博简本作◎(从辶真声),《上博简释文》曰:“疑同遉,读为填,《说文》:‘填,塞也。’”阜阳汉简本作奠,韩自强《阜阳汉简〈周易〉研究》曰:“‘奠,’焦循云:‘读为颠实之颠,填也。’《鼎》卦‘颠止’,帛书正是作‘填止’。填,音电,《礼记•檀弓》:‘主人既祖填池’,注:‘填池,读为奠徹。’‘奠’、‘填’、‘颠’同为真部字,可以通假,故阜易借‘奠’为‘颠’。”此均当读为今本之颠,《礼记•玉藻》:“盛气颠实扬休”,《疏》:“颠,塞也”,注:“颠,读为阗”。《说文》:“阗,盛貌。”段注:“为盛满于门中之貌也。”此义为塞满。
[2]柫,阜阳汉简本作弗,今本作拂,上博简本作◎(上从弜中从隹下从心),上隹下心即惟之或体,徐在国《上博竹书(三)〈周易〉释文补正》认为此字当是一个双声符的字,“弜”、“惟”均是声符,与“柫”、“弗”、“拂”为通假关系。按:此字当是怫字之繁构(下以怫代替此字)。此当从今本作拂,《说文》:“拂,过击也”,《楚辞•离骚》:“折若木以拂日”,王逸注:“拂,击也”,《广雅•释言》:“拂,搏也”,都是搏击、击打的意思。经,此当读为颈,脖子。于,《尔雅•释言》:“于,求也”。北颐,阜阳汉简本、今本并作丘颐,上博简本作北洍。刘大钧认为,《玉篇》“丘”字又作“丠”,疑竹帛“北”字为“丠”之省(见刘大钧《今、帛、竹书《周易》疑难卦爻辞及其今、古文辨析(一)》载《周易研究》2004年第5期);廖名春认为“丘颐”不辞,丘当为北之形讹。他疑“北”当读为“背”,“北洍”即“背颐”,也就是违背颐养之道。故“征”而有“凶”(廖名春《楚简〈周易•颐〉卦试释》 载孔子2000网清华大学简帛研究专栏,2004-04-16)。知北游按:当从今本作丘颐,《广雅•释诂三》:“丘,空也”,丘颐即将口中的食物咽下使之空虚。拂经于丘颐,意思是因为口腔里塞满食物下咽艰难,就拍打脖子以求将口中的食物咽下去。这样仓促地吃饭往往吃不饱,不利于远行,故下文曰“正(征)凶”。
[3]正,阜阳汉简本作政,上博简本、今本并作征,远行也。
【译文】
筮得颐卦之六二爻,某人大声说:“把嘴巴填满!”人们就拍打脖子以求把口中的食物咽下去。远行则有凶兆。

【经文】
六三,柫颐[1],贞凶。十年勿用[2]。无攸利[3]。
【注释】
[1]柫,阜阳汉简本作弗,上博简本作怫,今本作拂。高亨《古经今注》曰:“拂颐者,有人击其颐也,与后世言批颊同意。”《白话解》曰:“拂颐,击其腮。”就是今天的打嘴巴、打耳光。
[2]勿用,勿用作事也。
[3]无攸利,上博简本作亡卣利。
【译文】
筮得颐卦之六三爻,被打了嘴巴,贞问则凶。十年不要有所作为。没有什么利益。

颐卦(三)

【经文】
六四,颠颐[1],吉。虎视沈沈[2],其容笛笛[3],无咎。
【注释】
[1]颠颐,即阗颐,塞满口腔。意为有饭吃,此为好事,故占曰吉。
[2]视,阜阳汉简本、今本并同。上博简本作见,但细审简文此字,上从目下从人,在甲骨文中,上从目下从人者为视,上从目下从卩(象人跽坐形)者为见,故此字实是“视”字而非“见”。沈沈,阜阳汉简本、今本并作眈眈,上博简本作◎(左上亯左下羊右上虽右下虫),《上博简释文》云:“疑‘蜳’字,与‘眈’音近。”此当作眈眈,《释文》:“马云:‘虎下视貌’。”《说文》:“眈,视近而志远。”段注:“谓其意深沈也。”沈、眈古音近而假。
[3]容,今本作欲,容古音余母东部,欲古音余母屋部,二字双声对转,音近而假。阜阳汉简本坐◎(左上幺左下月右犬),韩自强《阜阳汉简〈周易〉研究》认为读为{犭谷},音欲,则读与欲同。上博简本作猷,古音余母幽部,与欲双声,亦一声之转。此当从今本作欲。笛笛,上博简本作攸攸,阜阳汉简本作遂遂,今本作逐逐。此字古本多歧异,《释文》云:“《子夏传》作攸攸,《志林》云:‘攸当为逐’;苏林音迪;荀作悠悠;刘作跾。”其中苏林音迪,与帛书本笛音同;《子夏传》作攸攸与上博简本同;阜阳汉简本之遂遂当是逐逐之形讹,则与今本同。高亨曰:“逐逐当读为悠悠,《尔雅•释诂》:‘悠,远也。’……虎其视眈,其欲远,将求食以填颐也。”知北游按:笛笛当读为迪迪,《尔雅•释诂》:“迪,作也”,《义疏》:“迪者,妯之假音也。‘妯’下文云:‘动也’,动、作义同。”“其容迪迪”是老虎要有动作扑过来的样子;今本作“其欲逐逐”,《说文》:“逐,追也”,逐逐本是老虎追捕猎物之貌,这里是说老虎想要追扑过来,二者的意思是一样的。但是这里说的老虎只是有这个样子,并没有真正的扑过来伤人,故占曰“无咎”。
【译文】
筮得颐卦之六四爻,食物填满口腔,吉利。老虎远远地向这边望着,它的样子象随时要扑过来,但最终没来,没有灾患。

颐卦(四)

【经文】
六[五,柫经][1],居贞吉[2]。[不可涉大]川。
【注释】
[1]柫经,阜阳汉简本作“不经”,上博简本作“怫经”,今本作“拂经”,当从今本,即拂颈,拍打脖子,这里也是为了咽下食物之意。这样仓促吃食物不容易吃饱,但是如果是在家中则不会有什么灾患,反而表示家中食物充足,故占曰“居贞吉”。
[2]居贞,谓占卜居处之事。古人每迁居新地另觅居所,必须要占卜一下所居之新地是否适合居住,居于此是否吉祥,曰“卜居”。居贞吉,谓占卜居处之事则吉也。
【译文】
筮得颐卦之六五爻,拍打脖子快速咽下食物,占卜居住之事则吉利。不可以去涉渡大川。

【经文】
[尚九,由颐[1],厉,吉。利]涉大川。
【注释】
[1]由,原帛文缺,据今本补,上博简本作繇,二字古通用,如古人名许由、由余、辛由靡或写作许繇、繇余、辛繇靡等,《汉书•古今人表》颜注:“繇读与由同。”虞翻注:“由,自从也”。《礼记•礼运》:“饮食有由也”,郑注:“由,自从也”。本爻的“由颐”就是《礼运》所说的“饮食有由”的意思,就是任意吃喝,不受节制,这并非是好现象,故曰厉;但说明家道殷富,故曰吉。
【译文】
筮得颐卦之尚九爻,任意放纵嘴巴吃喝,行为危险,结果吉利。也利于涉渡大川。

箇卦(一)

16、箇(艮上巽下)
【经文】
箇[1],[元]吉,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2]。
【注释】
[1]箇,卦名,上博简本、今本并作蛊,秦简本《归藏》蛊卦有两种写法,一种是“亦”,一种是“夜”,其卦辞都是“昔者北敢夫夫卜逆女过而攴占囗囗”,传本《归藏》亦作夜,王宁在《对秦简〈归藏〉几个卦名的再认识》一文(简帛研究网站2002-10-12)中认为:“亦、夜:即蛊,传本也是作‘夜’,‘夜’是从‘亦’声,二字双声叠韵,音近故可互用。今本《周易》作‘蛊’,‘蛊’古通‘冶’,《史记•货殖列传》:‘作巧奸冶’,《集解》引徐广曰:‘冶一作蛊。’《后汉书•马融传》:‘兹飞、宿沙、田开、古蛊翚、终葵,’李注:‘《晏子春秋》曰:‘公孙捷、田开疆、古冶子事景公以勇,’蛊与冶通。’皆是其证。‘冶’古亦读为‘野’,《易•系辞上》:‘冶容诲淫,’《释文》:‘冶,郑、陆、虞、王肃作野。’《集解》本正作‘野’。‘冶’、‘野’与‘亦’、‘夜’古音同余母双声、鱼铎对转叠韵,音近而假。故《归藏》原本当是以‘冶’或‘野’为‘蛊’,音假为‘亦’或‘夜’也。”此均当从今本作“蛊”,《说文》:“腹中虫也。《春秋传》曰:‘皿虫为蛊,淫溺之所生也。’枭磔死之鬼亦为蛊。从蟲从皿。皿,物之用也。”在甲骨文中,蛊字象器皿中养虫之象,则蛊之本义乃是古人饲养的一种毒虫,以其所行之毒害杀人者。最早对蛊卦的解释是《左传•昭公元年》载医和为晋侯视疾的一段话:“(蛊)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但是在《国语•晋语八》中记载医和论蛊的这段话,与《左传》有不同:“蛊之慝,谷之飞实生之。物莫伏于蛊,莫嘉于谷,谷兴蛊伏而章明者也。故食谷者,昼选男德以象谷明,宵静女德以伏蛊慝,今君一之,是不飨谷而食蛊也,是不昭谷明而皿蛊也。夫文,蟲皿为蛊,吾是以云。”其中恰恰没有“在《周易》”那几句,所以《左传》中的那段话是否可靠还得打个问号。蛊在本卦中用的是引申义,《释文》:“事也,惑也,乱也”,盖中蛊毒之人主要症状就是惶惑迷乱,终致毙命,故引申为惑乱之义。《集解》引伏曼容曰:“蛊,惑乱也。万事从惑而起,故以蛊为事也。”
[2]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今本同,阜阳汉简本作“囗囗囗日,后甲三日”,残缺三字,余者亦同;上博简本作“选甲晶日,後甲晶日”,“选”字从辵先声(这个不是简化字中选择的选,选择的选之繁体作選),故书无此字,《上博简释文》云:“选,先之繁文”,或是也。晶,上博简用为叁,也就是三。
高亨引王引之说,意为先甲三日为辛日,后甲三日为丁日,都是古人行事之吉日。但是若如此,则直言辛日、丁日可也,何如此言乎?《集解》引《子夏传》云:“先甲三日者,辛壬癸也;后甲三日者,乙丙丁也”;《白话解》曰:“古代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循环记日,甲前三日为辛日、壬日、癸日,而乙日、丙日、丁日为甲后三日。”此说是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合并甲日一共是七日,周人以七日为一旬,郭沫若《释支干》曰:“周人月行四分制为‘初吉’、为‘既生霸’、为‘既望’、为‘既死霸’,四分则大抵为七日,故《周易》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复》),曰‘妇丧茀,勿逐,七日得’(《既济》),曰‘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震》),均以七日为来复。”周人以七日为一旬,又以旬为计日单位,故此言“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乃指一旬,此处言筮得蛊卦,当选择“先甲三日,后甲三日”这一旬亦即甲在中间(第四天)的这一旬办事则吉。后边巽卦九五之“先庚三日,后庚三日”也是七日,即一旬,言筮得此爻当选“先庚三日,后庚三日”这一旬行事则吉也。
【译文】
筮得蛊卦,开始即吉利。利于涉渡大川,需选择先甲三日、后甲三日这一旬行事。

箇卦(二)

【经文】
初六,榦父之箇[1],有子巧[2],无咎。厉,终吉[3]。
【注释】
[1]榦,阜阳汉简本同,今本作幹,上博简本作檊,并音同而假,下同。《集解》引虞翻曰:“幹,正蛊事也。”正为纠正之义。幹父之箇(蛊)谓父亲于事惑乱不明而子纠正之也。
[2]巧,上博简本作攷,今本作考,《经籍籑诂》曰:“考,古文作攷”,是考、攷古同字。又通巧,《书•金縢》曰:“予仁若考能”,《史记•鲁周公世家》作“予仁若巧能”,是其证。《谷梁传•隐公五年》:“考者,成之也”。此谓其父于事惑乱不明,有其子纠正之,但是从孝道出发,儿子又不能直接纠正父亲的错误,当父亲的惑乱行为造成后果使事难成,则有其子予以弥补而成之,故占曰“无咎。厉,终吉”也。
[3]厉,终吉,上博简本作“砺,冬吉”。
【译文】
筮得箇卦之初六爻,纠正父亲的惑乱行为,有子成就其事,没有灾患。虽然过程危险,结果吉祥。

【经文】
[九二],榦母之箇[1],不可贞。
【注释】
[1] 榦母之箇谓纠正母亲的惑乱行为。高亨曰:“此就为子者言,子不可干涉其母闺房之事,故曰幹母之蛊,不可贞。”按:其理当如《诗•邶风•凯风》毛传曰:“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安其室,故美七子能尽其孝道以慰其母之心而成其志尔。”郑笺:“不安其室,欲去嫁也;成其志者,成言孝子自责之意。”是说母亲行为惑乱不端,孝子要端正母亲的行为而又不能直接指责,只能责备自己来感化母亲,这是一种很无奈的事情,占卜也不会有什么帮助,故曰“不可贞”。
【译文】
筮得箇卦之九二爻,纠正母亲的惑乱行为,不可贞问。

箇卦(三)

【经文】
九三,榦父之箇,少有悔[1],无大咎。
【注释】
[1]少,阜阳汉简本、今本并作小,古字通。悔,帛书原字的写法为上母下心,阜阳汉简本写作左每右卜。
【译文】
筮得箇卦之九三爻,纠正父亲的惑乱行为,会有小的悔恨之事,但没有大的灾患。

【经文】
六四,浴父之箇[1],往,见閵。
【注释】
[1]浴,今本作裕,二字古音同屋部,音近而假。此当读为裕,《广雅•释诂四》:“裕,容也。”容忍。裕父之箇谓容忍父亲的惑乱行为,父有邪行不予纠正也是不对的,故占曰“往,见閵”。
【译文】
筮得箇卦之六四爻,容忍父亲的惑乱行为,到别处去就出现艰难之兆。

【经文】
六五,榦父之箇,用舆[1]。
【注释】
[1]用,《一切经音义》七引《苍颉》曰:“用,以也。”舆,今本作誉,《老子》三十九章:“故致数舆无舆”,《释文》舆作誉,傅奕本亦作誉,盖二字同余母鱼部,音近而假。此当读为誉,《说文》:“誉,称也”,称许、称赞。“榦父之箇,用舆(誉)”是说儿子纠正父亲的惑乱行为不能直接指摘责备,只能用赞誉的方式从侧面进行劝告,就像《诗•凯风》毛传所言:纠正母亲的行为也不可直接指责,而是用自责的方式来劝告母亲。
【译文】
筮得箇卦之六五爻,纠正父亲的惑乱行为,使用赞誉的方法。

箇卦(四)

【经文】
尚九,不事王矦,高尚其德[1]。凶[2]。
【注释】
[1]尚,阜阳汉简本作上,古字通。《仪礼•乡射礼》:“上握焉”,郑注:“今文上作尚”;又《觐礼》:“尚擸作啐醴”,郑注:“古文尚作上”,是在汉代所传的今、古文典籍中,古文作上,今文则作尚。德,阜阳汉简本、今本并作事,盖二字古音为之职对转,音近而假。但作“事”于义不通,当从帛书本作德,德行也。
[2]凶,阜阳汉简本、今本并无。上博简本此爻全失,无从参照。似以有“凶”于义为长。此爻辞当是用的周初齐东居士狂矞、华士昆弟的故事。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太公望东封于齐,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矞、华士昆弟二人者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至于营丘,使吏执杀之以为首诛。周公旦从鲁闻之,发急传而问之曰:‘夫二子,贤者也。今日飨国而杀贤者,何也?’太公望曰:‘是昆弟二人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彼不臣天子者,是望不得而臣也;不友诸侯者,是望不得而使也;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无求于人者,是望不得以赏罚劝禁也。且无上名,虽知,不为望用;不仰君禄,虽贤,不为望功。不仕则不治;不任则不忠。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禄则刑罚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不服兵革而显,不亲耕耨而名,又非所以教于国也。今有马于此,如骥之状者,天下之至良也。然而驱之不前,却之不止,左之不左,右之不右,则臧获虽贱,不托其足。臧获之所愿托其足于骥者,以骥之可以追利辟害也。今不为人用,臧获虽贱,不托其足焉。已自谓以为世之贤士而不为主用,行极贤而不用于君,此非明主之所臣也,亦骥之不可左右矣,是以诛之。’一曰:太公望东封于齐。海上有贤者狂矞,太公望闻之,往请焉,三却马于门而狂矞不报见也,太公望诛之。当是时也,周公旦在鲁,驰往止之,比至,已诛之矣。周公旦曰:‘狂矞,天下贤者也,夫子何为诛之?’太公望曰:‘狂矞也议不臣天子,不友诸侯,吾恐其乱法易教也,故以为首诛。今有马于此,形容似骥也,然驱之不往,引之不前,虽臧获不托足于其轸也。’” 狂矞、华士昆弟不臣天子,不友诸侯,不肯为太公望之臣属为其出力,自以德行高尚,但是因之被杀,落得个凶死的下场。此爻用其故事为背景,认为狂矞、华士昆弟这种行为也是处事不明、行为惑乱的另一种表现,所以系之于蛊卦,而曰“不事王矦,高尚其德。凶。”
【译文】
筮得箇卦之尚九爻,不肯任使于王侯,自以为德行高尚,结果凶险。
【以上帛书本《周易》根(艮)宫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