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扬三个高手:朔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22:10:05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农民最关心、最关注的核心问题,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收入、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已成为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少数村由于集体“三资”管理、分配而引发的矛盾,严重地影响了这些村的社会稳定,并且由此引发的上访牵制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领导的大量精力。因此,管好用好集体“三资”势在必行。按照省农廉办《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我市农廉办抽调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力量,深入六县区,就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查找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今后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下面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      朔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举措朔州地处大宁煤田腹部,矿产资源尤其是煤炭资源极其丰富。煤田面积达160平方公里。国营股份、集体等各种类型的煤矿136座,年产原煤达2800万吨,已发展成为全省及至全国著名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全市六县区73个乡镇1684个自然村中,资源型农村达到177个。2009年朔州市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446元,资源型农村人均纯收入4808元。由于资源型农村资源集中,生产力发达,经济总量份额大,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由此带来的各种负面效应相对复杂,矛盾也越来越凸现。因此,我市着眼于源头治理,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入手,以建立健全“三资”台帐为基础,以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管好用好资金为关键,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和谐发展为目的,牢牢抓住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1、健全“三资”台帐,打好农廉基础近年来,我市许多农村得益于当地的资源优势,农民整体致富,农村集体经济也得到迅速发展,健全“三资”台帐,既是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又是搞好当地农村农廉工作的前提条件。一是清查登记。资源型农村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地下工业向地面工业的跨跃,单一产业向多元产业的迈进,都需要进行新的核实和清查。我们根据实际制定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坚持帐内账外相结合、实地勘察与账面相结合的原则,逐笔逐项进行清查核实、盘点校对,避免漏查、漏登。做到“四到”、“四清”。“四到”是资源清理到村、到户、到人、到地头。“四清”是资源底数清、存在问题清和承包费兑付清、发包合同鉴定情况清。二是张榜公示。农民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对村集体经济底数最关心,最为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我们将清查情况向全体村民公示,接受监督。在公示无异议后,对各村组统一建立了资产台账、资源台账。详细登记每一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建立“三资”台账的动态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源型农村的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更多趋于不同所有制之间的重组和股权配置的变更等。我们根据不同权属,依法进行产权登记,责成占有、使用“三资”的单位和个人,定期报送资产情况表,对“三资”发生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台账登记。各级农经管理部门经常通过普查、抽查、互查等,检查农村“三资”台账是否完整、规范。2、加强“三资”管理,维护群众利益“三资”是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基础,攸关村民的切身利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着眼“三资”管理深入开展,使“三资”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造福当地群众中发挥更大功效,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落空套、不走过场,实现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群众长久得到实惠。一是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群众利益。煤炭资源型农村是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点。我们依法清理、规范煤矿的承包、托管合同,保障村集体利益不流失。近年来,煤炭价格上扬,有些村矿合同在煤炭市场不景气时所签,如果继续执行过去的合同,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利益很大程度受损。去年,我们对全市一些乡镇和村办煤矿的承包、托管合同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对“问题合同”依法加以规范,并依法挽回乡镇集体和农民应得利益。如山阴县马营乡观音堂村有一座村办煤矿,原承包费用每年仅有十万元,随着煤炭市场的上扬,群众对此很不满意,村两委经与矿主协商,将合同条款加以修改,合同变更后不仅承包费增加到150万元,而且添加了乡村文明、社会稳定、环境治理、文教卫生等新农村建设内容,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农民权益得到保障,2009年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700元,农民每人每月还领取200元的生活补助。同时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要求煤矿企业带动当地新农村建设,并通过签定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随着驻村煤矿企业的发展壮大,工业反哺农业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通过廉政教育、制度规范等,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驻村煤矿自觉帮扶新农村建设中,实施一矿一村(乡)的工矿企业和驻地乡村协调推进。让先行发展的和有了一定积累的工矿企业,回头帮扶为工矿企业发展提供资源、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驻地乡村。煤炭企业还优先就地转移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其在推进企业发展和当地乡村文明进步方面发挥双重作用。用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效,影响和带动驻地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如山阴县玉井镇东庄村180名剩余劳动力全部被周边煤矿吸纳,东庄村民不仅经济上致富,村容村貌、乡风文明、社会稳定也走在其它村前列。二是抓住公开环节,管好用好资金。现在农村所涉及的资金,除农村各项转移支付资金、惠农政策资金外,还有煤炭资源开发的收益资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群众最为关注,村集体资金既表现为流动的生产要素,又表现为公益事业的固定投资,我们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了“三个公开”。其一、公开收入,村集体及时公开每笔资金收入来源、收入金额、收入时间;其二、公开支出,村集体定期公开每笔资金的支出流向、所办事项、支出金额,支出时间;其三、公开债务,村集体定期公开每笔债务用途,债务金额,债主等。“三个公开”,抓住了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流转的关键环节,保障了资金的安全和合理投向,同时消除了在资金运营中村民对村干部的猜疑和不解,限制了不合理开支,保护了干部,促进了干群关系的融洽。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资产效益。村级集体资产若疏于管理,很容易造成资产的流失和浪费。我们主要通过健全制度,加强资产监管。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实行了按台账进行维护责任制,对可投入市场运营的资产采取租赁、入股等实现资产增值,对村集体资产的台账,全部进行公示,接收村民监督,防止村干部以权谋私。四是在坚持“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下。县乡有关部门帮助资源型农村代管“三资”,提升“三资”管理水平。农村 “三资”运营,既涉及村企、村民等多种利益关系的处理,又为群众最敏感和关注,规范“三资”运营,成为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环节,我们借助县乡涉农部门的管理优势,成立由县纪委牵头,政法、监察、公安、检察、财政、人事、审计、农工办、民政等单位参加的农村“三资”管理领导组,乡镇建立代管中心,并配齐了“三资”代管人员。为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实现民主理财,在县涉农部门、乡镇、村设立举报箱,随时听取和接受群众对“三资”管理的意见和呼声。“三资”领导组还抽调专人定期不定期深入乡村,检查“三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种“三资”管理模式,凸显了上下互动和以人为本,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发挥“三资”效应,促进农村发展。农村在快速致富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发展问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些煤炭企业驻地村发展受制于企业,过度依赖于企业,极易出现企兴村兴、企衰村衰的不利局面。鉴于此,朔州市要求煤炭资源型农村采取措施,早作准备,全力应对。一是发挥“三资”运营的导向功能,提升资源型农村经济发展的规模化、特色化水平。我们坚持“着眼长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稳步推进”的原则,明确各资源型农村发展定位,发挥各自优势,推动资源型农村发展各具特色的工矿型经济。二是发挥“三资”运营的促进功能,提升资源型农村经济发展的产业集聚水平。我们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资源型农村“三资”运营为基础,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吸收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通过资金要素的积聚,带动产业积聚。因此,我们考核资源型农村的农廉工作,既看廉政制度落实的怎么样,更看“三资”效应发展如何。这一农廉工作考核导向,促进了资源型农村干部跳出资源找资源,跨越传统求发展,这不仅打破了资源型农村经济发展的传统窠臼,而且为资源型农廉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二、存在问题:1、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当前,村务公开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没有做到真公开、及时公开,特别是群众非常关注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没有认认真真地去公开,该公开的不够公开,该透明的不够透明,或者公开的内容空泛,避重就轻,致使广大群众难以了解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真实情况。2、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仍有不规范之处,主要表现在:实物性、资源性资产管理不规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田水利、道路、房屋等设施日渐增多,很多资产在发包和出租管理过程中,操作简单,有的合同不规范,有的无书面合同,有的合同要素不齐全,条款不明确,留下纠纷和矛盾的隐患,承包款回收不及时,承包款拖欠现象较多。3、其他问题一是土地资源减少和损害问题,土地是农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基础,开矿占地造成土地减少,开采塌陷造成土地损害。二是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煤矿生产开发的是地下不可再生资源,集中连片开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生态环境渐趋恶化,生产经营的粗放更加剧了这种情况。三是经济富裕而精神贫穷的反差问题,有些村依托资源优势,集体有了积累,村民致了富,但由于自身素质的原因,经济上的富有更加折射出精神上的贫穷,这在当地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四是长远发展问题,多数矿仍是粗放式生产经营,对矿产资源的掠夺式开采较为严重,只看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和生态保护效益。三、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建设,改善党群关系,发展农村经济的推进器,必须认真加以完善,逐步提高,我们认为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各级领导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市纪委要加大纪检监察力度,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通过举办三资管理的培训和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村民要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发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村民的利益,密切干群关系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和意义。二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管理。各级财政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水平。各乡镇村实现财务电算化,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 三是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一要制定监管规程。本着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原则,建议尽快出台一些相应的监管规程、流程,规范指导三资监察制度。二要强化民主理财。组织农村报账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经常培训,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财务公开检查。三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形成“在监督下公开,在公开中监督;在指导下规范公开,在公开中加强指导”的良性态势,通过监督、指导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各项事务规范公开、及时公开、正常公开、重点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