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九一八的资料:高职创业教育目标如何定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13:35:43
高职创业教育目标如何定位

  创业教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为教育的“第三本护照”,被赋予了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其目的是培养人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技能等,并最终使受教育者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以前,创业教育在高职院校往往被当作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各学校的“自选项目”。但自从今年5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之后,创业教育就成了高职院校的“必选项目”。从“自选”到“必选”,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的目标会有怎样的变化?它又该如何定位?

  《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可见,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应有两个现实目标:一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其中,“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创业教育作为高职院校“自选项目”时的目标,而促进就业则是成为“必选项目”后新增的目标。

  据报道,我国每年有600万之多的大学毕业生,仅有几百人能成功创业。既然如此,教育部为何还要求各地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呢?笔者认为,教育部此举固然有“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育人目标,但还有一个重要目标,那就是“分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相比,高职院校毕业生虽有一定的技能优势,但要想实现高质量就业也绝非易事,很多学生要么不停地奔波于各个招聘市场,要么去做工作环境和待遇较差的操作工。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创业,虽然可以起到对毕业生进行“分流”、缓解就业压力的作用,但不能把创业教育的目标仅仅定位于“分流”毕业生,而应该定位成“育人”。因为“分流”只是暂时缓解就业压力,是治标,“育人”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更有利于毕业生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高职院校在开展创业教育时,应着重培育“创业型人才”。所谓“创业型人才”,是指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技能和创新意识,能够应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动员和组织生产要素去创办实体,或在应聘岗位上不断创新,提高岗位价值,为应聘企业或部门创造更高效益的高级专门人才。也就是说,“创业型人才”包括实体创业人才和岗位创业人才两类。前者是高职创业教育的直接目标,后者应为高职创业教育的主要目标。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创业教育学院 何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