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baby回归跑男:正义网:中纪委、监察部要求重点查处非法强拆、逼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8:04:34


       3月24日,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消息,中纪委、监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畅通被征地拆迁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征地拆迁。

  通知指出,《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通知还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相关决策】

  国务院:集体土地征收将提修法议案

  3月25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强调,要治理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群众权益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要切实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允许行政强制拆迁,不得采取暴力和威胁等手段强迫搬迁;抓紧研究修改《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将尽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舆情传播】

  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漠视群众利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采取非法逼迁、“株连”式劝迁、甚至滥用警力暴力强拆等多种手段,成为多起恶性舆情突发事件的直接诱因,进一步激化了官民矛盾,严重威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中央纪检监察部门要求规范地方政府拆迁行为的通知一经发布,就受到媒体、网民和各方专家的高度关注。

  少数地方政府以职位相要挟、要求“钉子户”在机关工作的亲属做动员工作的“株连”式拆迁手段,成为媒体转载此通知时关注的焦点。3月24日,南方网以《两部委发文规范拆迁 重点查处“株连”等强拆》为题对这一通知进行转载,但并未引起舆论关注,各大门户网站的微博上也只有少数网友转发。3月25日,《新京报》刊发报道《中纪委将重点查处“株连”式强拆》,迅即被新华网、人民网等多家网媒转载80余次。除“株连”式拆迁外,“动用警力拆迁或追责”、“绝不姑息官商勾结”等也都成为媒体转载时新闻标题中的高频用语。

  在规范地方政府的征地拆迁问题上,与严办不法行为同样重要的是完善立法和监督现行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也自然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在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问题上,由于现行《土地管理法》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补偿偏低,由此引起的征地纠纷成为激化官民矛盾的重要原因。3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文《新拆迁条例暂时“兼管”集体土地拆迁》援引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北大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北大法学教授沈岿等多位法学家的观点称,遏制违法、保护农民利益非常迫切,《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与“新拆迁条例”出台不能相差太久,二者最好能紧密衔接,以对拆迁作出整体性的规范,须抓紧对《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作出修改。当天,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也作出决定,将尽快就修改相关法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在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不能解决的背景下,对于中央纪检监察部门的通知在各地的执行力和相关法律的修改进度,舆论认为不容乐观。3月25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栏目邀请国内知名房地产律师秦兵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分别对此进行了解读。秦兵在节目中表示,中纪委的通知主要是对身为党员的公职人员有效果,但到现实中很难实现;参与暴力拆迁的公职人员受制于地方政府,真正要产生具体的效果,可能需要地方党委、地方政府有更具体的通知;地方政府彻底不再依赖于土地财政才是根本的办法。对于《土地管理法》修订的“难产”,孙宪忠指出三大原因:首先须明确国家土地使用权,政府该不该收取土地出让金,怎么收,收多少;其次,土地复垦问题长年解决不好,尤其是煤矿挖掘,煤挖完了,矿山怎么恢复;第三,立法协调,《森林法》、《矿产资源法》等有些相互矛盾,有不少争论。

  “强拆几乎已成公害,其治理已不存在方法论上的悬疑,问题只是能否执行到位”。3月26日,《南方都市报》发表社论《政府与民为善,强拆可以避免》称,中纪委发文规范政府拆迁,尽管拆迁之实情非常复杂,其间乱象非一纸文件即能彻底根治,但可以证实一个变化:即使在政府的话语体系中,强拆已沦为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劣质词语;如果再肆意发动强拆强征行为,不仅为民间所谴责,也将在行政内部落得被追求问责的下场。文章呼吁,各地政府应以合肥五年来以民为本无强拆、拆迁发展两不误的经验为借鉴,摒弃“拆迁至上”的怪论,释放更多政策善意,解开梗阻官民沟通的“强拆”心结。

  除了对地方政府善治的期待外,也有文章表达了对法治社会公民个体理性维权、舆论有序引导的希冀。3月27日,《南方都市报》刊发社论回应文章《应以法律来衡量城市征地中的善恶》认为,政府应当善治,个体也要善为。文章称,在现代法治社会的征地拆迁工作中,政府要依法办事,规范行为,维护被征地主体的合法利益;被征地的公民也要正确认识权利的边界,不能漫天要价;在法治框架内讨论这个问题,那就是社会中任何一个成员的权利都应该得到保护,任何违法的行为都应得到惩罚。文章分析,在计划经济时代强势的做法已难以为继、而适应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共决策机制尚未形成的过渡转型期,政府决策的困境破解,需要执政理念的转变和执政行为的规范,需要广大民众认知水平的提升和权利的有度行使,也离不开广大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引导和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已对中央的通知作出积极回应。3月25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纪委监察局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留言,针对通知精神,结合该区旧城改造拆迁现状,向广大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这种通过新媒体网络问政的方式,受到了网民的支持:网友“碗面001”表示,“办群众乐意看到的事,群众就会更支持政府工作”;网友“盘古山人”则建议,“中纪委、监察部通知精神应得到贯彻落实,保障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但应严厉打击非法乱建行为,节约社会资源,为建设美好城市减小代价。”

【微博热议】

  微博观点分布图

  (抽样:120条,来源:正义网舆情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