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掌门人结局一览:工会经费拨缴方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0:34:14
工会经费拨缴方式

    目前工会经费支付存在两种形式,一是由企业自动拨付,企业应按工资总额2%计算的,全部拨付给企业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再将其中的40%上缴上级工会。这种形式下的支付也可以由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工会经费分别将60%拨付给企业工会,40%拨付给上级工会。二是由税务机关代征。近年来,由各级工会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是全国总工会依据《工会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按照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国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如《》对征缴范围的规定为: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除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均是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缴费单位。其中,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筹备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省地税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统一代征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8〕18号)规定,地税机关代征工会经费的票据统一使用全国总工会印制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分别由各级总工会提供,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票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领用、保管及缴销。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后,规范了企业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下不易掌握的问题。

  综上所述,依据《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只能由工会组织管理和使用,国家对于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以法的形式来保障的来源。无论是采用何种方式拨缴工会经费,都可以依据《》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即“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对没有建立工会且税务机关又没有代征工会经费的企业,如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