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元庆举鼎驯狮:怎样让县域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6:55:09
栏目名:论文荟萃   作者:闫启义  添加时间:2006-11-20
[摘要]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其中。如何通过提升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来促进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双赢的发展模式。妥善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民营企业发展的关系,真正找到企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及农民增收的结合点,为民营企业充分发挥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找到一条的新路。
[关键词] 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新农村建设、双赢
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经过多年的努力,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企业群体,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强大的生力军。如何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增添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工业化思维引导农民,用工业理念建设新农村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深化和发展,龙头企业的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股不可或缺的新兴力量。县域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促进了农村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变了农村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1.县域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牢固的产业支撑。县域民营企业的发展,可以有力地促进城镇的发展,带动城镇建设迅速上规模、上台阶、上品位。充分发挥县域民营企业对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作用,不仅可以使工商企业反哺农业、支持农村、带动农民,彻底改变农业弱质、农村落后、农民弱势的状况,让广大农村和农民也能共享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实惠。同时,也可以把民营企业的资金、信息、市场、管理、技术与农村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经济合作关系,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从而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设社会主义农村要求把解决“三农”问题的视野,扩大到统筹城乡发展上来,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使工业和城市非农产业不断向农村渗透,在农村寻求和建立产业支撑,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拓展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从而改变农村经济单纯依靠农业支撑的格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和物质基础。
2.县域民营企业为农民就业增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意。县域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使许多农民就地、就近进入二三产业,为农民就业和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能够加工转化农产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功能,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龙头企业多以劳动力密集型为主,具有较强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能够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到企业中就业,拓宽其就业空间,逐渐成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近几年来,县域民营企业每年安排1.5亿左右的农民就业,占当地就业的70%以上,同时为农民增收贡献了30%以上的份额。县域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有力地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为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3.县域民营企业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县域民营企业在充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可以将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先进技术等要素传授给农民,用现代工业的科学技术装备农业,用工商企业的经营理念引领农村,用科学文明的思想素养培养农民,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的强弱决定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的快慢。在那些县域民营企业比较发达的地方,不仅县域财政比较殷实,而且县域经济的扩张能力比较强、发展后劲比较足,农村公共品供给增长比较快,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容易形成。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了农业规模经营,通过资金支持,提高了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龙头企业,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了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和营销网络建设,延长了农业的产业链条,进而促进了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了现代化农业的迅速发展。
4.县域民营企业为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做出了贡献。县域民营企业在充分促进农民就业的同时,能够把科技意识、合作意识、民主意识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导入千家万户,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引导农民树立市场意识和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新农村建设发掘重要的人力资源。广大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智慧和创造性,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才能真正将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深入,最终取得实效。
二、县域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制约着在新农村建设中作用的发挥
在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过程中,县域民营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生力军。然而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也面临动力不足、风险意识不强、人力资源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县域民营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作用发挥。
1.县域民营企业市场机制仍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在实践中,许多县域民营企业对产品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没有正确的认识和明确的目标及计划,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缺乏在创新上的有效合作。许多民营企业仍在走着依靠进口设备、扩大规模等外延扩大再生产的老路,没有真正把加强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等作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而有的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认识不足,对侵权行为的防范和打击乏力,企业一直受恶意抢注商标、商标冒用、伪冒假劣等行为侵扰,致使企业缺乏追求技术自主创新的压力和动力。同时,因为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院校之间、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对接与交流不够充分,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存在缺陷,难以直接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持。
2.县域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不足。据调查,民营企业平均科技经费投入远远低于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自主创新普遍处于小范围和小规模。县域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融资渠道单一、不畅,资金投入仍以自有资金为主。民营企业很少能从政府部门得到研究开发经费。由于种种原因,民营企业大多较难从银行获取贷款,同时县域民营企业从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机率较低,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3.县域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风险太大,不敢创新。科技创新难以预期,风险较大,一旦创新失败,企业可能面临破产的危险。因此,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创新恐惧心理”。同时,面对市场风险和技术流失风险,民营企业由于无力改变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从而选择放弃自主创新。
4.县域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有限。县域民营企业科研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致使企业难以取得技术上的突破和创新。许多企业对现有的科技人员缺乏有效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无法充分调动其科技创新积极性。另外,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忽视在职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整个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储备不足,不能满足企业对自主创新的需要。
三、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提高民营企业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1.进一步完善县域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机制,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深化民营企业内部改革,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强化科技奖励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支持和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创名牌,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产学研联合,支持民营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共建研发机构、委托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形成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联合体。健全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不断完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2.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为民营企业造就大批创新人才。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创新的关键是人才。重视实施教育和人才战略,为自主创新提供智力基础。首先,民营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人才资源管理和开发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其次,民营企业要建立与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吸引人才、集聚人才,为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再次,加强民营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的联合与协作,实现产学研的深度合作,建立产学研联合的长效机制,为企业利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创造有力条件。
3.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的杠杆作用,完善民营企业创新的市场融资机制。创新资金不足,融资渠道单一是制约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为了扶持县域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政府加大财政支持是必然之举。一是要制定必要的地方财政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加大财政对企业的研发支持力度,增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信心。二是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形成资金投入合力。地方政府要建立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启动资金制度,整合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等各项财政性专用资金,形成合力,提高资金利用率。三是逐步完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等以多种形式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分化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投资风险。
4.充分发挥政府的正确引导及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环境。地方政府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切实措施,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使其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积极查处各类专利侵权案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创新企业的合法利益,保护创新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5.正确处理好利益关系,充分调动民营企业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双赢的发展模式。企业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充足的资金等,新农村建设可以给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更多的商机、充足的人力资源。因此,我们要妥善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民营企业发展的关系,真正找到企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及农民增收的结合点,为民营企业充分发挥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