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鉴定机构查询:“和”的观念与儒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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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的观念与儒家思想

作者:陈来 | 原创 | 2007-07-29 03:18 | 投票 投票人 标签: 陈来 “和”的观念与儒家思想   

    面对21世纪纷争的世界,儒家传统中的“和”的观念的价值,日益受到普遍重视。“和”是儒家传统的一个重要价值,按其内容,可分为五个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天与人,也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第二个层次是国与国,也就是国家间的和平。第三个层次是人与人,也就是社会关系的和睦。第四个层次是个人的精神、心理,也就是境界的平和。第五个层次,是文化或文明,也就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协和。这几种关系不仅是有史以来的人类基本关系,现代人面临的生存环境和生存质量的主要挑战仍然来自这几种关系中显露的危机。

    “和”虽然是儒家文化的基本取向,但从儒家的价值结构来看,“和”还不就是儒学的究极原理。在这个意义上说,“和”是用,而不是“体”。“和”的后面还有一个基础,这就是“仁”。“仁”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道德基础,而“仁”倾向于内在地产生出“和”的性向。在儒家的价值体系中,“和”是在“仁”的基础上发出的要求,故可说是“以仁为体,以和为用”。 “和”的关系没有“仁”作为基础,就可能模糊了其中的道德关系与普遍正义。“仁”而不能发用为“和”的体现,仁的价值就不能实现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