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redist下载: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 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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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 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9年3月12日 9:17  来源:楚天风纪  点击量: 2734次 【字体显示:  小】        【纠错】

杨秀杰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根本上破除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

  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和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长期性的认识处于低层面、低水平,对腐败现象的危害程度和在社会上的蔓延趋势认识不清、估计不足。二是认为由于改革时期有些大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尚未完全到位等多方面的原因,腐败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所以对与腐败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信心不足,导致抓惩治腐败工作主动性不强,创新精神不够,存在畏难应付思想。三是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走势预测把握不到位,对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认识不足,跟不上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如何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研究不够,跟进措施不力。

  党员干部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才能认清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寻求新发展。各级党组织都应该加强对党员干部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充分认识到腐败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充分认识到只有旗帜鲜明地反腐败,长期不懈地抓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为路局的科学发展扫清障碍;充分认识到通过严惩腐败分子,可以纯洁队伍,促进和谐稳定,维护企业利益;充分认识到通过总结发案规律,可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避免或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职责,首先要监督党员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是否认真深入,更要引导好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要通过学习,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清所从事的事业是神圣的、高尚的、极端重要的,从而热爱本职工作,珍惜纪检监察岗位,甘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事业付出毕生心血。要通过学习,使纪检监察干部学会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看问题、想办法,立足自身,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纪律监督保证职能作用,创造新业绩。

  二、严肃查办案件,突出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确保企业科学发展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确保企业健康发展,而确保企业健康发展重在建设一支为政清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因此,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严肃查处发生在企业内部的各种腐败现象和违规违纪行为,在企业内部激浊扬清、扶正祛邪,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要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收受好处费、借机敛财、私设“小金库”、失职渎职等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效果取信于职工群众。二是要通过查办案件,达到治本的功效。坚持以查促教,对每一起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原因教训,编发案例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坚持以查促建,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建章立制的建议,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坚持以查促帮,对举报件初核中发现有问题苗头的干部,及时予以诫勉谈话;对举报件初核不属实的干部,坚持予以澄清,鼓励和支持干部大胆工作。三是抓好预警防范,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围绕职工关注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劳务费发放、招待费使用、废旧物资处置、二次分配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效能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防止发生问题。定期组织财务、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检查,加强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通过财务审计及时发现问题,规范管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状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个人奖惩情况以及其它有关廉洁自律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情况。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家庭财产、个人收入、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落实干部任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定期轮岗交流、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制度。通过采取以上预警措施,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可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源头治理,健全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腐败问题必须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要通过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来确保企业持续发展。在这方面,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落实。

  第一,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铁道部党组《实施办法》,制定并严格落实路局的《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各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和机制,使反腐倡廉工作在制度和机制下有效运行。

  第二,抓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制约,使权力始终正确行使。一是加强对人、财、物、车皮、车票、工程以及其他权力机关部门的日常监督。要切实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落实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提高会计委派、财务集中核算等措施和办法的落实力度,使资金、账户得到有效监管,坚持个人收入由银行直接支付,切实防范资金风险。要加大对物资设备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车皮车票公开、其他权力机关部门等工作的监督力度,防止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的重点监督,抓住重点带动全体。要抓好对权力相对集中的领导干部和主要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对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三是督促部门内部按要求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经常检查部门内部控制机制的执行情况。一方面要求部门内部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总要求界定权责,对权力结构进行分解、优化和确认,实行分权制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业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具体工作人员人人有责的模式,把“权”和“责”有机结合,形成分工清晰、责任明确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强化流程监控,进一步规范、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流程制约。谁的流程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第三,不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集中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一是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资金资产监管、车皮车票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共性问题,统一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二是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提供便利条件、借操办个人重大事项之机敛财、违规占用或购买公房和小汽车、私设“小金库”等方面的专项清理纠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进行纠正。三是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路风路誉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上的政令畅通、持续稳定,经营管理上的依法合规、增收创效,路风路誉上的有序可控、形象良好。

  四、狠抓干部作风监督检查,突出解决干部作风不实问题,促进企业安全优质高效发展

  干部作风体现着党风政风,影响着民风,也是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能不能确保安全生产、能不能完成运输任务,对于实现路局的安全优质高效发展至关重要。

  抓好干部作风督导检查,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勇于承担责任,不断改进检查督导的方式,提高检查督导的实际效果。一是要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阶段性的突击督导检查转化为常态的工作规范,完善有关制度,从严考核问责。对干部作风要做到经常讲、讲经常,反复抓、抓反复,始终保持一种务实高效的常态。二是要注重在重要敏感时期、重大关键阶段中监督考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在重要时期、关键阶段强抓干部作风是确保安全生产和重要任务完成的行之有效的措施,也是监督考察干部工作能力的有利时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善于督导干部的能力,善于发现有能力的干部,为各级党组织考核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三是要拓宽检查视野,细化检查内容,修改完善督导检查方案。要把干部履行管理职责情况、解决问题情况、产生实效情况纳入检查内容,细化检查项目。要强化对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情况的问责,狠抓不落实的事、严处不落实的人。

  五、以人为本,重点解决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企业稳定和谐发展

  纪检监察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以人为本和执纪为民的理念贯穿整个工作全过程,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平时要掌握了解的重要内容,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强化信访举报工作,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来化解群众矛盾、理顺群众情绪,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信访举报接访、登记、分析、办理、回复等环节的制度和规定。二是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按照超前预访抓隐患、主动下访解民忧、公开办访顺民意、跟踪督访查落实、协调息访促稳定的要求,善于从信访稳定工作中拓展案源、发现案情,通过查办案件化解信访矛盾。三是要始终坚持“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理念。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要做到热情接待,积极受理。要落实首问负责制,让群众诉求有门、敢于投诉。要严格落实《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在信访稳定工作中落实责任。四是对群众利益问题要高看一眼,严紧一扣。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入分配、住房、社保、医保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领导干部从业不廉、办事不公、决策不当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重点投入办案力量,做到快核快立快查快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影响的程度,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作者系武汉铁路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