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输入法词库下载:中国教育界教师强奸女学生丑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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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界教师强奸女学生丑闻录 转载 

            甘肃一教师强奸18名女学生一审被判处死刑
                       新华网 记者 宋常青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常河镇某中学教师成来福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对18名女学生进行了70多次强奸,近日被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成来福在2001年秋季入学到2005年3月11日期间,采用以让学生为他干活、让学生背课文、给学生辅导功课为借口,将学校三年级、四年级的女学生叫到自己宿舍、教导处等隐蔽的地方,采用暴力、诱骗等手段将18名女学生(其中16名为幼女)奸淫70余次,其中4次未遂。 

  据介绍,此案在当地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江西一小学代课教师强奸猥亵12幼女被判12年
作者:胡锦武 刘华石 发布时间:2004-10-28 10:42:11 


    在不到两年时间内,江西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某村小学代课教师曾宪材,竟公然在课堂上强奸猥亵12名女学生。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曾宪材有期徒刑12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上半年至2004年3月18日,曾在两所村小学任代课老师期间,多次以辅导做题或看学生做作业为由坐在女学生身边,共强奸猥亵8至12岁女生12名。其中,一人被强奸,另有2人各被猥亵8次,1人被猥亵7次,2人各被猥亵3次,7人各被猥亵1次。

 

陕西一小学校长猥亵强奸6名女学生获刑14年

2007-09-02 12:45:38 来源: 华商网(陕西西安)
核心提示:陕西一名小学校长李建国,借单独辅导作业之机多次猥亵6名女学生,并将其中两名女学生强奸。案件日前公开宣判:李建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来自城固县1200余名教师参与了旁听。 

    华商报9月2日报道备受关注的城固县桔园镇原贾山小学校长李建国强奸、猥亵儿童案,8月31日上午在城固县进行公开宣判,李建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来自城固县1200余名教师参与了旁听。 

    今年49岁的李建国,原系城固县桔园镇贾山小学校长。去年10月至今年5月间,李建国借给学生单独辅导作业之机,多次将贾某等6名女学生叫到自己办公室猥亵,并将其中两名女学生强奸。今年5月23日群众举报后,经调查核实,5月24日城固县公安局将李建国刑事拘留。 

城固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李建国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被告人和各附带民事原告人均提出上诉。

 2005-01-18 05:09:26 来源: 新华网


    日前,高淳县教育局对东坝镇某小学原班主任傅爱明,作出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决定。此前,傅爱明因犯有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于2004年9月28日被高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回放】

孤女哭诉揭开禽兽丑行

2004年5月9日下午,高淳县东坝镇某小学三年级一名10岁女生,放学回家后一头扑进父亲高先生的怀抱,放声痛哭。在高先生夫妇的一再追问下,女儿终于说出了令父母感到震惊的事实:当天下午,班主任傅老师把她带到一个无人的地方,用双手摸她的小乳房。高先生闻听此言,一下子惊呆了——平日一向老实的女儿不可能说谎!高先生像发怒的狮子一口气冲到了学校。

5月10日,高淳社会福利院的一名孤儿、三年级女生在孔副院长的询问下,也道出了受班主任傅老师非礼的实情。孔副院长当即报警,愤怒地对警方说,这对孩子伤害太大了!孤儿没有父母的关爱,已经够可怜了,居然又遇到这种禽兽老师,你们一定要让他受到法律的严惩!

【警方】

班主任对罪行供认不讳

事情发生后,三年级女生的家长们开始人人自危,经询问,不少孩子称自己也受到了傅老师的非礼。一名男生讲,有一天他看到老师在春游时扒下一位女同学的裤子;而另一位同学则称,他也看到老师摸其他女同学的身体。警方在调查时,竟接到数名家长的报案,都称傅老师曾经非礼过自己的女儿!

2004年5月10日上午,傅爱明被警方带去讯问,随后被依法刑事拘留。审讯中,傅爱明还交代了强奸女生的罪行。2004年9月28日,高淳县人民法院以“(2004)高刑初字第117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傅爱明有期徒刑11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校方】

出了这种事情深感痛心

学校出了这种丑事,教职员工深感痛心。该校王校长介绍说,傅爱明今年50岁,已婚并有一女,曾在多所小学任教,服刑前为三年级语文老师、班主任,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平时在校表现一般,也算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他所教的三年级58名学生中,男女生约各占一半,年龄最大的也不过11岁,傅老师怎么会做出这些丑事呢?!

傅爱明的行为对学生身心造成了很大伤害,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对学校和学生家庭的声誉也造成了严重损害,影响十分恶劣。2004年12月31日,高淳县教育局撤销傅爱明的小学教师资格,并开除其公职。

 

湖南禽兽教师强奸多名学生猥亵21名幼女判20年
2004年02月10日02:59  长沙晚报

 

  本报永州讯 身为小学教师却禽兽不如,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竟多次奸淫多名女学生,还强制猥亵幼女21名。记者昨日获悉,宁远县人民法院日前已对这个震惊永州的“禽兽教师”雷绍恒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雷绍恒系宁远县保安乡鲤鱼潭小学教师,现年54岁。据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下学期的一天中午,雷以交试卷费为名,将班上11岁的女学生刘某叫进自己的房间,对其实施了强奸。此后,雷又以各种借口多次将女学生谢某、夏某骗至自己的房间进行奸淫。其间,雷绍恒还利用教学之便,多次用手抚摸、抠挖21名女生的下身,并造成多名女学生尿路感染。去年上半年,因学生家长举报,雷绍恒东窗事发,被绳之以法。

  

湖南永州教师摧残8名少女获轻判

2006-10-14

 

一个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本应是很神圣的,却成了推残学生的凶犯,他就是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普利桥中学教师王俊伟。这名“禽兽教师”摧残8名女生,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猥亵儿童罪3项罪行。可是,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却认为该教师“犯罪情节不属恶劣”,最终,王俊伟仅被判刑5年。
   判决一出,立即引起舆论大哗。

8名女生遭摧残

近日,记者赶赴永州进行调查。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普利桥中学,记者找到了其中一名受害者——小英。

据了解,2005年3月10日午休时间,小英正在教室写数学作业。这时,班主任王俊伟将她叫到教室走廊说:“你的学习成绩校领导不是很满意,像你这种家境,成绩要优异,没有我帮助是不行的。”随即,王俊伟便叫小英拿着生物书和英语书到他的住处去补课。王俊伟以补习女生生理知识为由,强奸了13岁的小英。事后王俊伟要求小英不准告诉任何人。

小英没有想到,她心目中一直像父亲一样的老师会做出这样的事。从此以后,小英变得沉默寡言,精神恍惚。

王俊伟得逞后的第四天,又以让小英当体育委员为由,要小英到他房间写当好体育委员的措施,并再次强奸了小英。

小英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她感到极度恐惧,总感觉抬不起头来。慑于王的淫威,她没敢和家人说。

被王俊伟摧残的不仅是小英一个人。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3月中旬,他又以辅导功课为由,将班上女生小华强奸,一周后,又以同样办法再次对小华实施奸淫。此后的6月到11月,又有女生小阳、小王、小郭、小苏4名女生5次受到王俊伟的猥亵,4人年龄均在15岁左右。另外,还有小路、小李两名未满14岁的幼女遭其强制猥亵。先后遭其性侵犯的女生达8人之多,她们都不敢向外透露情况。

2005年12月25日,几个饱受王俊伟凌辱的女生结伴离校出走。学校找回了这些学生,在追问她们出走的原因时,王俊伟的恶行才浮出水面。

校方:此事纯属罪犯个人行为

12月26日,王俊伟被冷水滩教育局监审保办公室扣押。3天后,冷水滩公安分局将王俊伟刑事拘留。2006年1月25日,经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冷水滩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俊伟逮捕。

根据受害人反映,学校里遭到侵犯的女同学,可能不止8名。小英说,事发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时,有很多女孩子都哭过。她判断,肯定还有同学不敢站出来。

一位受害者家长质问校方:为什么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内都没有发现问题?该校王校长表示,正是他发现了王俊伟的恶行,并且马上报告了教育局。但王校长表示,出现这样的事情跟学校无关,不存在什么监管不严,这纯属王俊伟的个人行为。

犯罪情节并不恶劣?

2006年4月30日,这起永州校园强奸案在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这份引发强烈争议的判决书写道:“纵观本案,被告人王俊伟在奸淫两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时,只是利用了特定的师生关系,并未使用恶劣手段和残忍的暴力行为,也未长期对被害人进行强奸,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此,其犯罪情节并不属恶劣,故对公诉机关的这一指控,本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王俊伟犯有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

看到如此判决结果后,各方都大吃一惊。记者了解到,在当地电视台报道此案后,不少民众纷纷拨打新闻热线,表示这样处罚太轻。当地一律师表示,该案明显属于轻判。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强奸14周岁以下幼女,应该从重处罚,如多次强奸,判刑应该在10年以上,或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对此,该案主审法官罗青青称,强奸14周岁以下的幼女确应重判,但她觉得判决适度,原因是有一个女孩处女膜没有破,而且事情是一年前的事了,没有造成很大影响。

对法官的解释,律师提出了反驳意见。他指出,强奸14周岁以下的幼女,只要双方发生性器官接触,就构成强奸既遂。对奸淫幼女应从重处罚,多次强奸幼女者,也要按照刑法从重处罚。

湖南省法学权威、湘潭大学教授马长生教授看完案件的判决书后也认为,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显然太轻了,因为利用师生关系奸淫学生本身就属情节非常恶劣,判处刑罚至少应该在20年以上。

对于判决书中提到的被告人王俊伟有自首情节,一受害者家长郭女士一口否定。她愤怒地说,王俊伟是在自己住处猥亵一名女生,因该学生极力反抗挣脱跑到教室大哭,受害的另7名女学生都吓得离校出走,此事才被班上的唐老师(女)发现。唐老师马上报告了校长,校长又报告了区教育局,区教育局采取措施将王俊伟关在监审保办公室,王俊伟本人并没有投案自首。

受害人未被通知开庭索要判决书遭拒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和判决书的送达都没有通知被害人,8名受害女生至今也没能从法院拿到判决书,判决两个月后,他们才知道王俊伟仅仅判刑5年。可这个时候,上诉期已经过了。

被害人及其亲属多次反映,他们是在判决已经生效近两个月后才知道判决结果的。就连促成该案开庭审理的妇联,也是在1个月后才得知判决结果的。

对此,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一负责人的解释是:没有规定要给判决书。主审法官承认,被害人家属来过几次,她没有给判决书。因为当时案卷已经封存了。

罗秋林律师据此认为,这种行为应该属于不作为,不通知受害人开庭,客观上造成了受害人无法在庭上指证被告、追索自身权利,甚至导致上诉期的延误。

马长生教授表示,受害人有知情权,法官不送达判决书本身就侵犯了受害人的法定权利。受害人向法官索要判决书而不给,法官就是严重的渎职。

马长生说,虽然现在该案件判决已经生效,但是被害人可以认为该案件属于“错案”,向当地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检察院对该案件进行抗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通过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该判决。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案卷已经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走。永州中院刑事庭庭长张胜广表示,该案案卷现在还在审查,目前还没有启动监督程序。

(文中受害者均为化名)

 

 

湖北京山一教师强奸数名女学生被判死刑

 

  湖北省京山县某中学47岁的教师崔全兵,因在校任教期间,疯狂强奸任教班级数名不满16岁的女学生,前日被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查,1999年6月至今年1月,崔全兵在该中学任教期间,先后多次对任教班级的8名女学生实施奸淫,后被家长发现而案发。

 

 

湖北竹山县一禽兽教师强奸女学生被判刑7年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4月4日电 (王林章胜荣樊斯坦涂文竞)竹山县法院日前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竹山县宝镇黄粟中学教师喻腾飞有期徒刑7年。至此,竹山县一禽兽教师得到了应有惩罚。

  2004年5月25日晚9时许,被告人喻腾飞利用班主任的身份,以找其学生史某某(生于1990年4月16日)有事为由,将其带至校外河边大桥下的柳树林外,将史某某奸淫。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喻腾飞还于2004年6月13日晚、6月16日晚分别以同样的手段将史某某奸淫,但因无充分证据,法院未予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喻腾飞身为人民教师,利用师生关系,违背女学生的意志,奸淫女学生,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七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四川一小学教师强奸猥亵幼女16名最小者仅8岁

2008年04月01日13:21   内蒙古新闻网

 

  四川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原小学教师黄世明,长期借谈心、辅导学习,或到寝室内拿东西等名义,在任教期间,竟涉嫌强奸、猥亵幼女16名,达35次。记者近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这起震惊盛市政法系统的特大强奸、猥亵幼女案,目前已进入公诉阶段。黄世明已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发前,黄世明任大英县回马镇小学英语教师和口中心小学体育教师。检察院查明,从2004年4月至去年9月30日,黄世明在任教期间,以帮助“学生解答难题”、给作业本、“关心生活”等借口,采取威胁和恫吓等手段,利用下课、学生睡午觉等时机,在自己寝室和教室内,对女生苏某、张某等6人先后实施奸淫达17次。据介绍,被奸淫的女学生最小年龄才8岁,最大不过11岁。

  与此同时,黄世明还以“谈心”、帮助辅导“学习”或到寝室内拿“东西”为由,采劝打、杀”等语言威胁被害女生,恐吓她们不能将此事告知家人。黄世明还先后对邝某、彭某等10名女生有过猥亵。直到去年10月19日,不堪受辱的一名学生在其家长带领下,终于向警方告发。

  案发后,黄世明潜逃。去年11月初,遂宁警方获悉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发现黄世明在广东揭阳市出现。为逃避警方追查,黄世明已化名赵伟在当地打工。11月6日,揭阳警方在黄世明暂住地,将其缉拿归案,并随即移交遂宁警方。目前,当地检察院正对黄世明提起公诉,法院近期将开庭审理此案。

湖北武汉一教师奸淫多名学生判刑12年
来源:正义网作者:晓亮、周克新

 

一名奸淫多名女学生的禽兽教师在检察机关依法立案监督下终于受到法律制裁。近日,湖北省江夏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

今年4月5日,江夏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听到群众强烈反映,该区某中学初一年级某班班主任张某,利用给学生补习功课之机对多名女生实施了性侵犯,但张某只是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故此,该校一些学生家长到处联系其他学校,为自己的孩子转学,一些学生更是感到人心惶惶不敢去上学了。

这一情况立即引起该院的高度重视,当日,该院便抽出专人着便装进行暗访。检察官排除有关方面阻力,不到3天就取证锁定了张某的劣行:自2003年9月至 2004年4月,均利用为本班学生补习功课之机,多次分别在自己住宅、办公室及学生家中对3名未满14岁的女生进行猥亵,其中还对1人实施了奸淫。事后,一名家长听到孩子哭诉后到学校告发了张。张某随即受到该校停课、停发工资处分后,便又到另一学校谋职代课。

4月8日,该院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了《说明不理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十分重视,当日即对张某立案侦查,随后将张某依法逮捕。

 

北京一小学体育老师强奸学生案引起关注

陈君 高彤荣 朱兰

  日前,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以涉嫌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罪对北京市某小学的体育老师翟某提起公诉。24岁的翟某在不到2年的时间内,在该校体育器材室、广播室等地,分别将本校3名女学生奸淫,3个小姑娘平均年龄才9岁,此案再次引起各界人士对校园中小学性侵害案件的关注。

体育老师强奸女学生

24岁的翟某是北京市某小学的体育老师。据同事反映,他在工作中很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生活上,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是他同事,两人平时挺恩爱。可不知为什么,翟某的眼睛老在小学女生的身上打转转,在1999年3月至2001年1月间,他以做“实验”为名,在该校体育器材室、广播室等地,分别将本校3名女学生奸淫,3个小姑娘平均年龄才9岁。在此期间,他还以量衣服、做“实验”为名,猥亵了14名不满14岁的该校女生,他作案后每次都吓唬小女孩,“不许对别人说,说出去就杀了你。”

这些受害的小姑娘们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她们有的人被这个色魔蹂躏过数次,事后受害的小姑娘经常哭泣、做恶梦,其中有个勇敢的孩子向其他老师告发了此事。翟某的无耻行径终于败露了。日前,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以翟某涉嫌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北京一教师强奸猥亵16名小学生 被判19年

2002-05-23 15:58:36

 

北京市通州区永顺小学教师陈有海强奸猥亵16名小学生案昨天公开宣判,通州区法院一审判处陈有海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个月。

  据检察日报报道,陈有海于2000年6月至2002年1月间,利用担任永顺小学教师的便利条件,以补课等为由,先后多次对其任课班级的16名学生进行猥亵,并对其中2名年龄均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多次实施奸淫,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法院审理认为,陈有海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应从重处罚。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贵州教师42次强奸12名女生 全班仅三人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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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4日14时41分  来源:  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锦屏县河口乡中仰小学51岁教师姜齐光,因涉嫌对16名小学一、二年级女学生多次实施强奸、猥亵,于11月22日一审被判处死刑(本报昨日曾报道)。审理此案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案件详情,被告人姜齐光的兽行令人发指,让人警醒。

 

  判决书长达26页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姜齐光先后42次强奸12名女学生、35次猥亵16名女学生,在短短的1年多时间、3个学期内累计作案多达77次,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记录其罪恶的一审判决书长达26页、约2.7万字。

  据了解,姜齐光从今年3月16日案发被刑事拘留到今年8月31日法院开庭审理的5个多月时间内始终声称“被冤枉”、“被嫁祸”,但凭借61份被害人陈述、医院医学证明、目击小学生等证人证言以及姜齐光所批改的作业等证据,法院据此认定了其罪行。

  被告人姜齐光任班主任兼科任老师的班级共有女学生19名,从2002年9月开学后不久,一直到2004年3月案发,他对该班女学生的非人摧残达到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地步。19名女生中,仅有3人幸免于姜的魔爪。

  恶行,许多人早有耳闻目睹

  姜齐光在强奸、猥亵女学生时,无论是上课或下课后,在教室,还是在其宿舍,都先后被多名男生看见。

  众多被姜齐光施暴的女生中,普遍存在神情呆滞的反常现象,甚至有的女生不止一次地对家长说过“老师不好,不敢上学了”。遗憾的是,这一切都并没引起家长的重视。直到今年3月,一名被害女生的家长到学校大骂姜齐光后,案情才暴露出来。

  其实,无论是校长、老师,还是作为家长的村民,在此之前都对姜齐光的恶行早有耳闻。被害女生小锦的36岁父亲说:“姜齐光也是我的小学老师,那时我也看见他摸我们班女同学。去年11月,我儿子放学回家就跟他奶奶讲‘姐姐他们老师烂死了,脱她们班女生的裤子’,我联想到姜齐光以前的行为,估计是真的,但我想也只是摸摸抱抱。”

  与中仰村相距不远的九佑村支书林顺贤证实,上个学期期末考试时,姜齐光调换到九佑村小学监考,在考试中曾骚扰两个女学生。

  中仰小学校长龙运煌也证实,关于姜齐光的问题去年就有反映,学校也着手调查了部分女生,但没有进展。此外,该校几位老师也通过不同渠道对姜齐光的所作所为有所耳闻。

  如果说因为孩子们年纪太小不谙世事,可以原谅的话,那么学校领导和老师,还有家长、村民等,在听闻此事后没能及时予以重视,才更令人深思和警醒。

  据介绍,姜齐光案发后,锦屏县对全县中小学出台了“禁止一名男教师辅导女学生”等规定,但愿“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贵州务川一小学教师强奸4学生被判12年

05-10-17 05:41   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14日,记者从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该自治县一乡镇小学老师在任教期间,先后多次将多名学生骗到家中奸淫,日前被终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12月的一天晚上,杨小波借故自己外出打牌,将一名初二女生杨某骗到自己开的门市部里,以留宿看店为名,趁杨某熟睡后,将其奸淫;1998年秋的一个下午,杨小波将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徐某骗到家中强奸;从2002年到2003年9月,杨小波还几次以拿学习资料等为由,在仓库、水池边等地将两名学生强奸。

务川法院一审判定杨小波强奸罪名成立,判处12年有期徒刑。宣判后,杨小波提出上诉。遵义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杨小波上诉理由不成立,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教师夫妇强迫学生卖淫案宣判妻子死刑丈夫死缓
2007年12月18日 11:52:20  来源:金黔在线

 

强迫23名女孩卖淫犯罪团伙主犯赵庆梅

2006年3月初以来,贵州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海龙及其妻子赵庆梅、李辉艳等人多次组织、强迫、引诱23名女孩(22名为中小学生)到
六盘水、纳雍等地卖淫,震惊了全国。12月14日上午,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威宁县对驰垚、赵庆梅等1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其丈夫驰垚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侄女成第一个牺牲品

28岁的赵庆梅是威宁县雪山镇银光村人,嫁给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曾用名彭云)后,曾在威宁县新发乡中心小学任代课教师,由于嫌工资太低,赵庆梅后又在学校里摆摊卖零食。

2006年3月初,赵庆梅在与本乡女青年魏雁琴(在逃)聊天中得知带少女“卖处”可以找钱后,赵庆梅就动心了。没过几天,学生们相继开学了,两人开始伸出了黑手。而赵庆梅丈夫的侄女彭某竟成了其第一次作案的牺牲品。

3月初的一天,赵庆梅与魏雁琴共谋后,将彭某和杨某两名学生骗至赵庆梅家住宿。次日,赵庆梅、魏雁琴将两女孩带到纳雍县袁玉平的迎宾旅社内,陈胜祥(另案)、向新林(已死亡)分别先后交换强行与彭某、杨某发生性关系。事后,赵庆梅收取了陈胜祥的4900元,并威胁彭某、杨某不能给家里人讲。

教师夫妇组织学生卖淫

第一次作案得手后,赵庆梅的胆子越来越大,并且邀约与丈夫驰垚同在新发乡任教的教师海龙(曾用名张宗禄)及其妻子李辉艳参与强迫、组织、引诱多名中小学生卖淫。

没过几天,赵庆梅、李辉艳共谋后,将学生孔某、杨某、杨某某、李某分别骗到两人家里住宿。当晚,赵庆梅、李辉艳将准备带4名女孩外出卖淫的事告知了驰垚和海龙。身为新发中学的教师驰垚和海龙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参与犯罪。第二天,赵庆梅、李辉艳则将孔某等4名女孩带到六盘水市李龙香的旅社里。随后,驰垚和海龙也赶到旅社。当晚,李龙香联系了嫖客并预付定金200元,因嫖客见杨某某、李某年幼,未嫖宿。之后,李龙香又将杨某某带到韩平珍的旅社内,由韩平珍联系嫖客与杨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当日下午,赵庆梅、李辉艳、驰垚和海龙将孔某、杨某带到纳雍县袁玉平的迎宾旅社内。第二天上午,赵庆梅又通过电话与陈胜祥联系。陈胜祥随即赶到袁玉平的迎宾旅社与杨某、孔某两名女孩先后发生性关系。事后,赵庆梅收了陈胜祥4000元现金。

  帮助丈夫强奸女孩

2006年4月的一个星期五,赵庆梅将罗某、管某两女孩骗到六盘水市代顺琴家旅社。代顺琴随即打电话与重庆人沈天利(另案)联系。沈天利星期六从重庆出发,于次日赶到代顺琴家旅社。随后,沈天利在旅社里强奸了管某。事后,代顺琴收取了沈天利的1500元,并给了赵庆梅1000元。当日上午9时,在赵庆梅的帮助下,驰垚在代的旅社里强奸了罗某。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3月初至6月底期间,赵庆梅、魏雁琴、李辉艳、黄敏、徐小艳等人多次以摘蚕豆、割绿肥,到六盘水市游玩等为由,将彭某某、杨某某等23名(其中在校中小学生22人,未满14周岁的幼女6人)女孩分别带到六盘水市、纳雍县卖淫。赵庆梅等人共作案11起,其中最多一次带出5名在校女学生强迫卖淫。身为教师的驰垚、海龙明知其妻赵庆梅、李辉艳的举动是犯罪行为,却积极分别参与了强迫学生卖淫行为。李龙香、袁玉平、罗子妹、朱启群、向超琼、吕元群、余花线、戴春梅、赵仁军等人则介绍、容留强迫23名女孩与嫖客陈胜祥等人发生性关系,共获赃款32350元。

  众多案犯纷纷落网

此案发生后,引起了中央、省各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及贵州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部、省督办案件。李辉艳、海龙、李龙香、袁玉平、赵仁军等人先后被抓获。

2007年7月,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在全国通缉捉拿强迫多名女生卖淫的赵庆梅、驰垚夫妇。经过各级公安机关的艰苦调查,8月10日,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警方的支持和帮助下,驰垚、赵庆梅在潜逃近一年后在攀枝花市被贵州省警方成功抓获。

  赵庆梅一审领死刑

经审理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驰垚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辉艳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海龙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余十四名罪犯,分别以犯强迫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

12月14日上午,法院宣判前,脸色苍白的赵庆梅在威宁看守所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感到自己罪孽深重,对不起社会、对不起所有受害者及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