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主持的屈辱:文物保护不要迷信法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0:30:45

文物保护不要迷信法律

 

□    许石林

 

您懂的:法制是给社会兜底的,什么事情到了动用法律的时候,就已经图穷匕见、大错铸成了。解决其他问题,尚且好说。类似文物保护这种事儿,建立健全并细化文物保护法规,具体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如何在文物保护政策法规范围内,保护文物能延年益寿的前提下经营,是必须的。但是,文物保护出了严重事故,就打补丁似的刷新一遍文物保护的政策法规,这是远远不够的。弄不好,文物保护刷新补充新政,出发点再好,在机械的、对抗性的、钻孔子思维的主导下,文物不是死在文物保护者手里,就是死在文物破坏者手里。在死亡式保护模式为主体的中国文物保护现实里,这一点尤其需要警惕。简单说,就是:文物保护,不要迷信法制。

文物是伤不起的——文物保护这种事情,到了诉诸法律法规的时候,就已经变得不堪了。前面说了,法律法规是兜底的,严刑峻法用意不在实施,而在于威慑、在于彰显一种价值尺度。您大致数数进来发生的文物破坏事件,即便再诉诸严刑苛判,也不能还原文物于原貌,千古遗憾。

所以,文物保护法犹如一笔巨额的固定存款,它的理想状态是永远不要去动用,不要去提取、套现,更不要去透支,否则容易造成次贷危机。即它巍然屹立,但永远没人去触犯它。这需要什么人来执行文物保护,才能实现这样的理想或梦想?需要全社会都洋溢着一种珍惜故国之精神、为故国招魂的情怀和敏感细腻的文心。

可是,您懂得:悲摧的是这样的文心在一个拜金逐利社会是稀少甚至是没有的。

不要认为商业经营就保护不了文物,即交给商业操作去保护文物不是万恶的、不是一定会出事故的。虽然眼前绝大多数商业性利用文物,都是在破坏文物。但商业式保护这一方式不能全面否定。你做不好,别以为任何人都做不好。关键看什么人去做、用什么方法做,据说国外的例子很多,去查查,这里就不赘述了。

您以为文物保护单位即吃文保饭的人能保护文物?非也!您看现今出了那么多文物保护的严重事故,哪一件不是吃文保饭的人干的?大的不说,您看见文保单位那流着脏水的拖把糊在古代石狮子头上,您就不该有这个念头;您看见不可复制的古代建筑墙上被挖掉一块,再镶嵌上字体丑陋粗俗的啥啥教育基地的招牌,您就不该有这个念头;您看见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人员,那骄横粗鄙的言谈气质,您就不该有这个念头;您看见文物保护单位那种宁愿让文物死在仓库里,也不愿承担责任供展览及研究的自我免责、毫无担当的心,就不该有这个念头……

文物保护,没有了一颗天真的、在逐利拜金时代看起来傻乎乎的文心、赤子之心、天下为公之心,文物保护是没有戏的。天下文物在拜金和逐利的氛围里,无不岌岌可危。

什么是文心?张伯驹先生这样的文化俊杰就不用说了。一代英雄于右任先生那样百般搜求古代碑刻,荟萃于西安文庙的壮举也不必说了。单说小人物,一个是过去——我老家县城碑林收藏的米芾诗碑和朱熹读易经文碑,是过去一个在外地做生意的人,不忍心碑刻遗落在野,被不识字的村民践踏,于是花钱购回,雇骡车长途跋涉,奉献于文庙,供乡人子弟品读观摩,自己没有任何利益诉求,连名字都没有留下。一个是现在——某县刘先生,放着实惠的官儿不做,热衷于搜求本县文物,不忍心石器时代的文物和汉代的陶罐丢弃在洛河滩上,自己收集回家,城里的家放不下,就在城外买农家院子收藏,总在寻找机会捐赠出去,数次想捐赠给官方,奈何如今保护文物不是政绩考核的项目,至今不能如愿,且先生年事已高,徒唤奈何之余,痴心不改。

自古以来,各地都有一些好事之人,用他们的文心、情怀,保护文物,为故国保留文脉、呵护文化元气。即便有的文物是牵强附会的,但其牵强附会的“假”文物,却保藏着文化的情怀和不朽的价值。

惟此心,才能保护文物。而不管你是干什么的,有了这个文化情怀,你就能保护文物,见了文物就有珍惜呵护之心。否则,没戏!全国那么多野外文物,如果都要靠法律的威慑而不是靠文心保护,你有多少执法人员,要怎样日夜守护才能让盗贼不起盗心?同样,没有一颗赤子之文心,即便是是吃文物保护饭的,也就是吃饭而已,跟保护文物没有关系,没准会更糟。

所以,不要以为文物保护出台新政,就以为文物的安全系数增强了。逐利时代,文物保护的难言之隐,岂能用法制的药水一洗了之!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