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指期货代理:文革史料:中央关于成立地专级县级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修改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2: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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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史料荟萃文革史料: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
关于成立地专级、县级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和
革命委员会的审批权限的修改规定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军管会,各大军区、省军区、各野战军党委会:
关于成立地专级、县级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审批权限,暂规定如下。
一、关于尚未建立省、市革命委员会的地区的规定:
成立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地专级由省军区或军审查,报大军区批准;县级由省军区或野战军批准,均报中央备案。
成立革命委员会,地专级由军区审查,由大军区批准,报中央备案;县级由省军区或野战军审查批准,报大军区和中央备案。
二、关于已建立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地区的规定:
成立地专级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由省革命委员会审查、批准,报中央备案;成立县级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由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报中央备案。
成立地专级革命委员会,由省革命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报中央备案;成立县级革命委员会,由省革命委员会审查批准,报中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