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股借贷方向:反垄断调查致官媒内讧:“凭什么拿最好的行业开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0:38:05
http://www.nbd.com.cn2011-11-12核心提示:《人民邮电报》在昨日的头版刊登了文章《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驳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矛头直指央视。文章用“震惊!冤枉!委屈!无奈!”连续4个惊叹号,表达对央视的不满。“电信行业这些年一直在改革,这些年资费一直在下降,为中国经济发展、解决国内通货膨胀出了力,凭什么拿最好的行业来开刀?”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国字号电信企业日前遭到国家发改委立案调查的新闻成为此间舆论关注的焦点。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整治这两家企业有敲山震虎、稳定社会情绪之效。但《人民邮电报》及中国信息产业网昨日(11日)却发文章,直指央视“混淆视听,误导公众”,引发了内地官媒之间的论战。

  意在打破国企垄断

  《香港商报》报道,此次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反垄断调查案,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认为,就本案而言,受到触动最大的恐怕就是国有企业,尤其是处于垄断行业且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央企。反垄断执法不会也不应因企业的所有制而异,也要适用于包括央企在内的所有国有企业。

  有业内专家指出,互联网接入市场因缺乏竞争,消费者利益受损,产业升级被延缓。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中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但是平均1兆/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虽然电信、联通的行为引起市场极大不满,但有专家指出,目前还很难得出两家公司就是垄断行为的结论,只能说涉嫌垄断行为。

  也有专家认为,整治两大电信对国企中垄断行为效果明显。也会提升民营企业的市场信心。

  坊间人士称,此次对国家发改委向联通、电信“开刀”,百姓寄予厚望,希望此举能最终推动市场形成有效竞争,让百姓从中受益,促使包括央企在内的其它企业依据反垄断法检视自己的经营行为和竞争策略。

  垄断行为引官媒论战

  对于央视的报道,同样是内地官方媒体的《人民邮电报》及中国信息产业网表示强烈反对,并掀起了中国内地官媒间的大战。《人民邮电报》在昨日的头版刊登了文章《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驳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矛头直指央视,并称央视的报道犹如“突如其来的当头棒喝”,“令两家公司的股票狂跌,也让几十万电信与联通员工难以接受。”

  文章用“震惊!冤枉!委屈!无奈!”连续4个惊叹号,表达对央视的不满。文章访问中国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主任史炜指出,“电信行业这些年一直在改革,这些年资费一直在下降,为中国经济发展、解决国内通货膨胀出了力,凭什么拿最好的行业来开刀?”

  文章表示,在中国的宽频业务市场,联通和电信“不能被称作为垄断者,他们还面临着铁通、广电等的竞争”,而“央视报道完全是片面之词,错误百出,与事实严重不符。”《人民邮电报》是中国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直属的中国通信产业的权威主导媒体,该报道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工信部的姿态。

  或重新划分宽带格局

  据专业人士表示,此次就SP接入市场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提起反垄断调查的举报,从常理来判断是难以理解的。因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该行业,在中国并非是最具垄断性质的,而且就算是在该行业,SP接入市场也不是最具垄断性质的。

  无论此事起因究竟如何,既然提出反垄断调查,那举报方的目的很可能是希望打破这一“垄断”格局,并从中获得更多利益。如果主要面对用户市场的宽带运营商能够在这场纷争中减轻成本压力,意味着它们将有更多资金用于开拓市场,并加快新的通信设施建设,这又能给光纤等设备制造商创造更多需求。

  而对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而言,一旦事实调查认定它们在SP接入市场具有垄断性质,则面临着罚款和市场格局变化的风险。就罚款而言,如果只是针对SP接入市场的收入,两家企业面临的罚款数额并不会太大,对公司的盈利影响相对有限,但罚款事小格局事大,一旦SP接入市场未来更具竞争,很可能会从价格和市场份额两方面挤压这两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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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人民邮电报》刊发长篇文章,反驳中央电视台此前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文章认为,国家发改委此次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起的调查,主要是针对SP接入市场,而不是整个互联网接入市场;在内地宽带业务市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面临着铁通、广电等企业的竞争,不具有垄断地位;“央视报道完全是片面之词,错误百出,与事实严重不符”。

  这篇文章可以视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以及电信业有关方面对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作出的“反弹”。虽然其中的严厉措辞和激烈的情绪表达并不可取,但文章代表电信业对涉嫌价格垄断一事作出答辩,这对发改委正在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对公众充分、完整地了解事实真相,都是有帮助的。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和国际反垄断法律实践公认的标准,判断企业是否在某领域实施了价格垄断,需要考察两个内容:第一,企业在该领域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第二,是否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行“价格歧视”。《人民邮电报》文章认为,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主要针对SP接入市场,而且电信、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面临其他企业的竞争,因此不构成垄断。这种理解,与发改委的判断是有距离的。即便发改委的调查主要针对SP接入市场,但据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介绍,发改委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它们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于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它们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它们给出的价格就要优惠一些,这个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据此认定两家企业在互联网接入领域实施价格垄断,不能说是“片面之词”。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邮电报》文章借“一些通信员工”之口提出了另一个问题:“我只能用一家的电、使一家的煤气、以别人商量好的价格加两家的油,没有人说垄断,当有一种业务(引者注:指电信)几家运营商比着提速、比着降价的时候,却有人说你垄断了!”电信业从这个角度“喊冤”,或许不难得到人们的理解,因为从实际情况看,目前石油、电力行业的市场垄断程度都比电信行业高,却没有受到反垄断调查。不过,电信业大约很快就能找回一些“心理平衡”。据新华社报道,按照发改委的总体部署,价格主管部门今后一段时期将大力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业界人士据此分析,发改委这次拿两大通信巨头“开刀”,表明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管工作将向反价格垄断升级。这也意味着,发改委接下来如果针对石油巨头、电力巨头展开反垄断执法,并非不可想象之事。

  当然,发改委的反垄断执法是一回事,电信、石油、电力等行业巨头背后的行政垄断权力难以破除是另一回事。从立法宗旨上说,《反垄断法》本身就没有承担反行政垄断的重任,以《反垄断法》为核心文本所确立的反垄断执法体系,即便能够剑指电信、石油、电力等行业的市场垄断行为,也只能针对这些行业的具体环节和具体事件。要从破解行政垄断权力的高度,遏制电信、石油、电力等行业的市场垄断行为,最终有赖于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公众参与立法改革等综合改革,推动国家经济管理权力行使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国家对电信、石油、电力等领域的产业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放宽社会资本的进入条件,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形成合理、充分的市场竞争,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

  发改委对电信企业的反垄断执法,凸显了一些大型国企、重点央企“以垄断地位赚取垄断利润”的现实状况,也进一步揭示了垄断行业与行政垄断权力之间的密切关系。放眼未来,国家调整产业政策、破除行政垄断、激活市场竞争的大变革终将到来,这是一个既已起步就不可逆转的改革方向,是任何人、任何事物(包括行政垄断权本身)都阻挡不了的大势所趋。钱永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