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违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要职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09:20

主要职责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是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承担全国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与评价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审核和管理全国及全球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排放数据与信息;编写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国环境质量报告、全国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报告和相关环境监测报告;开展全国及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规律、发展趋势及评价方法的研究,开展环境风险预警监测。

2、承担国家环境监测网络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技术指导。承担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能力建设规划和项目编制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国家环境监测网的日常运行维护;承担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监测中心工作。

3、承担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国环境监测技术路线、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标准,并指导各级监测站实施;拟定环境监测科技和标准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解决监测技术问题;承担全国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技术支持与指导工作;负责全国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4、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制定国家环境监测工作技术方案,依托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国界河流水质、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管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并进行预警监测;开展城市空气质量、沙尘天气对空气质量影响、酸沉降监测;管理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站、农村站,并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和环境背景值监测,开展近岸海域、物理和生态环境监测;组织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与有毒有害化学品监测;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监督监测,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承担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工业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承担环保部下达的其他监督性监测、仲裁性监测和专项调查监测工作。

5、承担全国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技术支持工作。拟订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参与对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站进行监测全程序质量考核;承担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承担省级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和计量认证的技术工作;承担进入环境监测领域的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监督检验和适用性认证工作;承担对环评甲级证书单位监测能力考评和对环境监测标准样品的质量监督。

6、负责全国环境应急监测的技术指导。承担环保部下达的重大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协助污染事故调查,承担国家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监测和国内国际重大污染事故纠纷仲裁监测。

7、承担全国环境统计的技术工作。负责全国环境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和综合分析,编制中国环境统计年报等统计报告。

8、承担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拟订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9、开展国际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国家涉外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持;承担环保部下达的环境履约监测工作。

10、承办环保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