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仿手表批发:《读者的十项权利》有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7:17:43

读者的十项权利

    面对一本书,你可以发出“读,还是不读”的疑问,当然也可以行使“读,或者不读”的权利?阅读的权利是基本人权之一,据《书中书》转引法国一位小说家的“读者的权利单”,它包括十项:

一、读的权利;

二、跳页的权利;

三、不读完的权利;

四、重读的权利;

五、读任何东西的权利;

六、消遣的权利;

七、随处读的权利;

八、浏览的权利;

九、大声读出来的权利;

十、不必为自己的品位辩护的权利。

       照此一说,我貌似在剥夺学生们作为读者的某些阅读的权利了。比如,“读任何东西的权利”,偶曾在班里强调,低俗刊物不要看,网络小说不要看,玄幻小说不要看,口袋书不要看……结果,学生们偷偷摸摸地看,由公开转为地下了。想想也是,越杜绝,越好奇,这是人的本性啊!偶不也有过类似的行为吗?想当初,初三的偶不也偷看《射雕英雄传》吗?电视看得断断续续,不过瘾。于是,借了本小说狂看了几晚上。琼瑶作品90%都是在师范里看的,那真叫“通宵达旦”啊。同时,偶也结识了三毛、张爱玲,还有后来的……好多哦,现在已记不得了。还有,儿子读初三那会儿,疯狂地迷上了《哈利.波特》,好几集呢!看了一遍又一遍,甚至,趁偶们到南京去两天,一晚上将《哈利.波特》从网上下载打印下来,直至油干墨净。当时,恨得偶牙痒痒的。外甥也到了初三时,喜欢看书也“疯”了,听说中考结束后,要到图书馆呆一个月呢!

      青春年少很给力!

      看来,家长和老师的担忧其实是多余的,一味强调所谓的“品位”大可不必,随着知识和阅历的增长,自然会有所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