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绵绵的故事:租50亩农地盖“小产权”别墅受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4:02:52

张玉东受审,当庭认罪。本报通讯员谢伟辉摄
本市首例被提起公诉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本报曾报道),昨天在西城法院开审。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原村委会主任兼经济合作社社长张玉东,被控租赁农地后,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了39栋“小产权”别墅,造成41亩林地植被、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庭上,张玉东表示认罪。
租邻村土地50亩建“小产权”
张玉东,案发前任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村委会主任兼经济合作社社长。在其当选村主任前,曾因寻衅滋事罪获刑3年。昨天上午,现年49岁的张玉东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2006年4月间,张玉东与怀柔区桥梓镇峪口村村委会主任陈有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非法改变峪口村农用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并由张雇用他人在其承包的农用地上建设别墅。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确认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林地植被、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的面积达41.07亩。
“我认罪,就是对面积有意见”,昨天,张玉东在听完检方的指控后如此表示。
张玉东称,2002年,因朋友租用该村一小学的旧址搞民俗接待,他过去帮忙经营。2006年,“我看到后面还有一片荒坡地,就想租过来经营旅游、民俗接待等”。他找到时任该村村主任的陈有海商量,后经村里协商同意,双方签订合同,张租用这块约50亩的土地,租期50年,前5年的租金是每年1.5万元,5年后租金每年递增8%。
林业部门曾两次开出处罚书
合同签订后次年,张玉东就在这片地上建起别墅,并同时开始售房。镇政府、相关林业部门曾找到张玉东,告知他在农用地上建别墅违反了相关规定,但张玉东并未理会。“停工施工队都不干,我也怕资金链断了,没钱给施工队”,张玉东庭上解释。
2008年6月,怀柔林业局首次给张玉东下发了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恢复土地的原貌,并对其罚款3万余元。次年,林业局再次下发处罚决定书,罚款数额增至5万余元,但这两份行政处罚均未让张停手。
截至去年案发时,张玉东建设的39栋别墅已全部售罄。因土地的租用期限是50年,担心客户买房时有顾虑,张玉东向峪口村提出在售房协议上加盖村委会公章作为见证,陈有海同样予以同意。检方透露,陈有海也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