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国家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1: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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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²;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²;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²;

4、单设便器的为1.10m²。

3.4.2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 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 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²);

——套内使用面积(m²/套);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²);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²);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建筑面积(m²/套);

——套型阳台面积(m²/套)。

3.5.2 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导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同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 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 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m。

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3.6.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3.6.4 卫生间、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3.7 阳台

3.7.1 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7.4 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设雨罩。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3.7.5 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3.8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

3.8.1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在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俱。

3.8.2 套内吊柜净高不应小于0.40m;壁柜净深不宜小于0.50m;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壁柜内应平整、光洁。

3.8.3 套内楼梯的梯段净宽,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当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0m。

3.8.4 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高度不应大于0.20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边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0.22m。

3.9 门 窗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措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3.9.2 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防护措施。

3.9.3 面临走廊或凹口的窗,应避免视线干扰。向走廊开启的窗扇不应妨碍交通。

3.9.4 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3.9.5 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9.5的规定。

表3.9.5 门洞最小尺寸

类 别 洞 口 宽 度 (m) 洞 口 高 度 (m)

公 用 外门 1.20 2.00

户(套)门 0.90 2.00

起居室(厅)门 0.90 2.00

卧室门 0.90 2.00

厨房门 0.80 2.00

卫生间门 0.70 2.00

阳台门(单扇) 0.70 2.00

注:1 表中门洞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

2 洞口两侧地面有高低差时,以高地面为起算高度。

4 共用部分

4.1 楼梯和电梯

4.1.1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4.1.2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可不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