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矮的武大郎电影:马寅初的人口论:毛泽东为什么会先赞同后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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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9日 09:29 文汇读书周报 【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17条
核心提示:如果说马寅初先生是从经济体制的角度来谈计划生育的必要性,那么毛主席以人民要求来理解计划生育的必要性可以说道出了一个普适价值观,就是以人为本、以民为贵。追根溯源,至少应该说,毛泽东支持人民自觉的避孕节育这样的思想是一贯的,而由政府出面进行计划生育则是一种设想。
“大跃进”的到来是毛泽东的一个思想转折点。毛泽东陶醉于“大跃进”的喜悦之中,以为事实再一次证明了他的预见,“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
1958年4月15日,毛泽东在《介绍一个合作社》一文中提出“人多力量大”的著名观点,指出:“除了党的领导之外,六亿人口是一个决定的因素。人多议论多,热气高,干劲大。”

本文摘自:《文汇读书周报》2010年12月24日第16-17版,引自《人物》2010年第12期,原题:《马寅初誓死坚持“新人口论”:毛泽东为何由赞成转而强力反对》

1949年,全国政协筹备会常委合影,毛泽东后左为马寅初。(来源:资料图)
在20世纪中国人口思想史上,有一位铁骨铮铮卓然而立的人物,他就是明知寡不敌众,依然单枪匹马誓死坚持“新人口论”的马寅初先生。
建国之初,马寅初发现了人口增长过快的危害
1949年3月,马寅初应中国共产党电召,经香港转道北上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筹备会议,成为建国之初我国财政和教育文化领域及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
建国之初,我国人口开始了快速的“转变增长”,即死亡率下降、出生率居高不下,结果人口增长加快。根据孙沫寒先生编撰的《中国计划生育纪事》,195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37。00‰,死亡率18。00‰,自然增长率19。00‰,年增人口1039万。到1953年时,全国人口出生率37。00‰,死亡率14。00‰,自然增长率23。00‰,年增人口1337万。1953年,为了配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同时也为了制定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于1953年6月30日零时进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1954年1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人口调查结果的公报显示,全国总人口为6。02亿,其中城市人口为13。26%,农村人口占86。74%;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36%,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3。6%,属典型的年轻型人口。至1954年,全国人口出生率增至37。97‰,死亡率降至13。18‰,自然增长率增至24。79‰,年增人口1475万。人口逐年增长的态势十分明显。
第一次人口普查采取的是抽样调查的方法,马寅初认为这种调查方法还不能准确概括全貌。
1954年,已经73岁高龄的马寅初先后三次到浙江视察,深入调查。这一年的5月25-30日,他以全国政协常委、人大代表的身份回到故乡浙江省黄岩、乐清、永嘉、温州市郊调查,发现农村的儿童特别多,这令他很担忧。此行回来后他写了《浙江温州区视察报告》,对农村孩子太多表示忧虑。当时,浙江各地的人口增殖率都偏高,每年增长22‰,甚至达到30‰,每年净增人口1300万,这些数字让马寅初感到人口问题的严重性。通过实地调研,马寅初发现并抓住了人口增长太快与国民经济不相适应的种种矛盾。他认为,国家还比较穷,不可能一下子就建设起来,如果人口不控制一下,将来国家负担很重。在经济发展形势大好的情况下,他极其敏锐地发现了人口盲目增长的危害和挑战。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都表态赞成节育
其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也看到了避孕节育的必要性,邵力子等著名爱国民主人士也写文章呼吁普遍避孕。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一些群众特别是妇女干部强烈要求摆脱多子女的拖累,参加经济建设,要求避孕节育。1953年8月,邓小平明确指示卫生部要改正限制节育、禁止避孕药品和用具进口的做法,并敦促下发了《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1953年9月29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基本任务》中表达了这样的忧虑:“我们大致算了一下,我国人口大概每年平均要增加一千万,那么十年就是一万万。人多,这是我们的一个优点。但是,优点也带来了困难,这样多的人口,要满足他们的需要,就是一个很大的负担。”1954年5月28日,邓小平在全国妇联副主席邓颖超的来信上批示:“我认为避孕是完全必要和有益的,应当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他指示卫生部放宽对人工流产和绝育手术的限制、对进口避孕药的限制。这是我国建国后提倡计划生育的开端。1954年9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邵力子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发言,提议传播避孕的医学理论,指导避孕方法,供应避孕药品。1954年12月27日,刘少奇在政务院召开节制生育问题座谈会上强调:“现在我们要肯定一点,党是赞成节育的。”1955年2月,卫生部党组递交了《关于节制生育问题向党中央的报告》,明确表示:“根据党中央指示的精神,我们认为在中国今天的历史条件下,是应当适当地节制生育的;在将来,也不应反对人民群众自愿节育的行为。我们这样主张,和反动的马尔萨斯人口论以及新马尔萨斯主义者毫无共同之点。”
1956年是一个转折年,开始公开、频繁提倡“避孕节育”并首次提出“计划生育”的说法。1956年1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1956年至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其中第29条第3项规定:“除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使家庭避免过重的生活负担,使子女受到较好的教育,并且得到充分就业的机会。”明确提出了“计划生育”的思想。
这一年的9月27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周恩来总理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很好地教养后代,以利民族的健康和繁荣,我们赞成在生育方面加以适当的节制,卫生部门应该协同有关方面对节育问题进行适当的宣传,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其时政府倡导避孕节育,也是为了避免人工流产对妇女的伤害。1956年10月12日,毛泽东接见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时提问:“在南斯拉夫是否实行计划生育?”毛泽东说:“过去有些人批评我们提倡节育,但是现在赞成的人多起来了。夫妇之间应该订出一个家庭计划,规定一辈子生多少孩子。这种计划应该同国家的五年计划配合起来。目前中国的人口每年净增1200万到1500万。社会的生产已经计划化了,而人类本身的生产还是处在一种无政府和无计划的状态中。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对人类本身的生产也实行计划化呢?我想是可以的。”由此可见,毛泽东其时产生过有计划地生育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