璃王宠妃子绝色倾天下:中国人 为什么永远不认 “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4 06:05:37

 

——探讨中国人尊“杀人犯”为“圣人”的原因? 黎 鸣

西方人的文化“始祖”都是“烈士”,例如摩西、耶稣、苏格拉底;印度的“佛陀”是众生平等的激进的提倡者;惟独中国的“圣人”——孔丘是个确确实实的“杀人犯”。关于孔丘的杀人(杀少正卯)是历史上有确切记录的,无论后来儒家的徒子徒孙们如何为他们的“始祖”进行辩护、否认,或索性就认为少正卯“该杀”,这种“圣人”“杀人”的历史记录总归是横梗在中国人良心深处的一道“坎”,中国人怎么就能够越过这道“坎”,而把一个明确的“杀人犯”尊为“圣人”呢?问题的本质到底在哪里?问题的本质就在于,后来接受了“独尊儒术”的中国人全都被“摘”除了“大脑”,他们对于人间的一切有关“真善美”的人性精神问题的深层次的“感觉”全都已经被“麻木”了。这立即使我想到,中国人两千多年来为什么竟然产生不了自己的“思想家”,更不要说“哲学家”了。两千多年来,中国人基本上就已经与“思想家”、“哲学家”绝缘了,这究竟是因为什么?

我来告诉我亲爱的同胞关于这个问题的最终的答案:就因为我们永远都只尊“杀人犯”为“圣人”,不仅有孔丘,更有历代的皇帝,他们全都是“圣人”。我还可以告诉我亲爱的同胞:什么是“圣人”?中国的“圣人”,其实就是“光明正大”杀人的“人”。

无论西方文化的“始祖”,还是印度的“佛陀”,他们都是经得起后人“较真”地不断进行良心“推敲”的人,因为他们要么是烈士,是为人类的真善美的追求而牺牲了自己生命的人,例如摩西、耶稣、苏格拉底;要么是为人类的真善美的追求而终生鞠躬尽瘁的人,例如佛陀。所以,尽管他们在生之时或许也会有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是他们的心灵最终是纯净的、利他的、高尚的,至少至少,在他们的生平记录之中,不存在任何曾经主动害人,特别是主动杀人的痕迹。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圣人”孔丘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与他们相比拟的。中国人尊“杀人犯”为“圣人”,这本身即是中华民族的永远都“洗不清”的耻辱和恶心。中国人把自己的文化建立在一个“杀人犯”的“花言巧语”的基础之上,这本身就已经预示了中华民族(儒家)传统文化的天生的“卑鄙”和“无耻”,这同时也即是中国(儒家)文人长期以来“无知”、“无能”、“无行”、“无用”和“无耻”的最深刻的历史根源。

我只要请我亲爱的同胞自己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您知道您周围的某人是个曾经主动“杀人”的“人”,您会尊他为“圣人”吗?我相信,您肯定不会。为什么作为古人的孔丘,尽管我们已经知道他确实主动地杀害了少正卯,我们却能够毫无良心芥蒂地全都尊他为“圣人”呢?这就不能不促使我们考虑,在我们的心灵里究竟是因为什么,让我们竟然毫不介意他的“杀人”,而仍旧尊他为“圣人”呢?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呢?如果说中国人从来就“麻木不仁”,那也应该有一个让中国人永远“麻木不仁”的理由或原因吧!!!

我今天在此只谈一个“原因”,或许这也很可能是让中国人普遍“麻木不仁”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即:中国人“做”人“做”事从来就不认“真”。中国人过去不认“真”,今天依然不认“真”;这个不认“真”的文化传统的恶习彻底害苦了中国人。

我在前面的文章之中,曾经非常多次地强调,无论做人做事都必须遵行“真理—真实—真诚(成)”的逻辑规律,以后我还会专门就这个“逻辑”问题继续进行讨论,这不仅可以作为“人”的生命、智慧的规律,而且也可以是与宇宙万物、普遍生命的运动规律具有着高度“同一性”的“总规律”。从上面对于“规律”的描述之中,我们立即可以看到,“真”是贯穿其中所有环节的最根本的轴心。如果没有了“真”,也根本就没有了“理”、没有了“实”和没有了“诚(包括‘成’)”。令人痛心的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严重地缺乏“真”。而造成这种严重地缺乏“真”的文化缺陷的“祸根”,即是孔丘以及他的“儒家”。据说,在孔丘的“六经”之中根本就找不到一个“真”字,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的,我还没有进行过全面的验证。但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孔丘及其儒家的的确确是全面否定了中国文化的“真”的价值的“始作俑者”,而且他还更有意地推崇对“真”的“隐”——“子为父隐”、“臣为君隐”。说得透彻一点,从来的儒家,事实上就是一群为了维护“大人”、“圣人”的政治“权威”而坚决隐去一切“真”、取消一切“真”、遮蔽一切“真”的文化“奴才”。

因为取消了“真”,中国人基本上变成了一个从来都不问“为什么?”的民族,变成了一个只要“记忆”而根本就不需要“理解”和“创新”的民族,变成了一个只会对“大人”、“圣人”以及他们的“偶像”跪拜、磕头、奴颜婢膝的民族,变成了一个完全弱智、任人宰割、动辄亡国的民族,也正是因为这所有的种种,中国人变成了一个永远都把“杀人犯”孔丘尊敬为“圣人”的民族。

很显然,作为“杀人犯”的孔丘,充其量也就只能成为像中国人这样完全缺乏对“真”的精神追求的民族的“圣人”,而绝对不可能成为西方人的“圣人”。因为只要该民族稍稍具有一点点“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求“真”的精神,彻底问他个“为什么?”,孔丘的“杀人”就将绝对不可能获得任何有“良心”的人们的宽恕,更何况,孔丘的杀人(少正卯)还更具有如下的五条极其恶毒,极其反动,并从而可以毁坏人类一切文明的“理由”:

第一条理由:“心达而险”,这明明是拒绝人类一切的思想自由;

第二条理由:“言伪而辩”,这明明是拒绝人类一切的言论自由;

第三条理由:“行辟而坚”,这明明是拒绝人类一切合法的行为自由;

第四条理由:“记丑而博”,这明明是逼迫中国人只能永远唱“大人”、“圣人”的赞歌;

第五条理由:“顺非而泽”,这明明是逼迫中国人永远杜绝一切新鲜事物产生的可能。

中国人在后来两千多年的所谓文化的历史之中,基本上就是因为这“五条杀人的理由”,而永远地丧失了“老百姓”民众的思想、言论、行为等等的全部最基本的自由权利。

现在可以回答本文题目中的问题,“为什么中国人尊‘杀人犯’为‘圣人’”?因为中国人早就已经丧失了对于“真”的问题的探讨的最基本的能力和可能;更因此中国人普遍丧失了思想、言论、行为的最基本的自由权利;以至中国人的“大脑”只有“记忆”而丧失了“理解”和“创新”;所以中国人只能按照“大人”的意志,始终尊“杀人犯”孔丘为“圣人”。久而久之,“圣人”孔丘就成为了永远中国的“圣人”。一个“杀人犯”竟然成为了中国人永远的“圣人”,这本身即是一个令人类“恶心”的极端反人类文明的“事件”。

我决不会盲目地尊“杀人犯”为“圣人”,我决不会盲从“大人”们的意志,因为我有自己的“理解”能力,正是因此,我希望有更多我的同胞,也能够像我一样建立起自己的对于事物的理解的能力,进而坚决地拒绝把“杀人犯”尊为“圣人”。

事实上我更发现,孔丘不仅作为“杀人犯”成为不了“圣人”,而且就是他所做的大量的事情,所说的大量的话,他所倡导的所谓“仁义道德”的“伦理”,由于他的反自然、反历史和反逻辑而对于人类文明的几乎完全的反动,以及他和他的徒子徒孙们为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历史所酿造的大量真实的罪孽,他也根本就不应该成为中国文化的真正的“功臣”,更不要说可以成为中国真正文化“巨人”的“圣人”。孔丘,其实也只是一个历史上的“白痴”。

把这样一个“杀人犯”,把这样一个彻底反人类文明的“白痴”称作自己祖国的文化的“圣人”,这实际上表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自己“良心”上的黑暗,是自己长期以来“瞎”了文明之“眼”。中国人啊,我亲爱的同胞,让一个确确实实的“杀人犯”和一个事实上的文化“白痴”成为自己文明的“光荣”的“始祖”、文化的“圣人”,您的“良心”何在?

21世纪的中国人必须坚决拒绝以“杀人犯”孔丘作为自己文明的“始祖”,更应该彻底清算他和他的徒子徒孙们的反自然、反历史、反逻辑的大量历史性的错误和罪孽。反对孔儒、清算孔儒,更本质的意义还是在今天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脱胎换骨”,彻底与“反自然、反历史、反逻辑”的“文化传统”告别,完全开辟我们中华民族在新世纪新时代的全新的路。我们中华民族真正的历史伟人和文明“始祖”应该是伏羲,是老子,是墨子,也包括一切在后来历史之中曾经为反抗孔儒的“天命的血缘的宗法的等级的人治的极权的专制的政治传统”作出过真实贡献的人们。(2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