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者第一季美剧迅雷:老子的军事伦理思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19 23:44:18
 老子所著《道德经》寥寥五千言,却涵盖无比丰富之哲理,它对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做出了多方面的杰出贡献,尤其是其中的军事伦理思想。今据通行本《道德经》及近年出土的郭店《老子》的相关材料,试对老子军事伦理思想作一新的探析。
   
    一、“倡和反战”的战争伦理观
    “倡和反战”是老子在战争伦理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崇尚“和平”是老子的衷心向往。在国与国之间关系上,老子提倡相互间用一种“下”亦即“谦和”的态度进行交往。
然而,老子生活的春秋末期,频繁发生的战争屠杀生灵,荼毒天下,危害惨烈,强烈刺激了具有和平主义倾向的老子,使之对战争深恶痛绝。深究之,老子强烈的反战态度具有多方原因。
    第一、战争“有为”,违背了道家倡导的“无为”之道
    “‘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观念,他的整个哲学系统都是由他所预设的‘道’而开展的。”“‘道’不是一种‘物’,但它有‘状’。”而“道”的基本精神就是“自然无为”。既然“无为”合乎自然,顺乎“道”的本性要求,那么,理想的统治者就应以“清静无为”之道治国, “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任凭事物自然发展而不妄加干涉。
    “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在老子心目中,按照“无为”之道治国,其功效是极其神圣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不欲以静,天地将自定。”因此,老子提倡“无为”、“无事”治天下。他说:“以无事取天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由此,老子激烈反对“有为”、“有事”。他说:“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又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天下是神圣的,有其特定规律,不容随便干预,否则必然失败;要想治理天下,常靠无为之道。至于人为生事,政令繁多,烦扰民众,就不能够治理天下。
    在老子看来,战争,乃以“战”相“争”,是大大的“有为”之事;而战争的目的在于“以兵逞强于天下”,更是违背自然天道的“妄作”,其结果必然是“凶”,“故有道者不处”,遭到仁人君子的唾弃。所以,他认为,“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老子的这一思想反对穷兵黩武,有助于社会安定,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第二、战争可鄙,根源于统治者无尽贪欲的驱使
    社会大动荡往往伴随着道德失范而导致的人欲横流。老子深刻地揭示这一现象:“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正是“五色”、“五音”、“五味”、“驰骋畋猎”、“难得之货”等等形形色色的诱惑使人难以抵御,极大地刺激了人们的物欲,使人贪心不足,铤而走险,以至犯下各种罪错,引发各种灾祸,实是“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而这种人欲横流的状况反过来又加剧了社会混乱,必然引发彼此之间的血腥争夺和连年战争,以致“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老子对祸国殃民的罪恶战争、对作为战争根源的人欲横流深恶痛绝。他深刻地认识到,战祸起因于君主的无道,起因于其野心、多欲、不知足,为了消除战争,他试图劝告君主悟道、知足。一方面,他极力主张“少私寡欲,”提醒人们“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告诫统治者应去奢、去贪、去妄,保“六根”之清静,方可安国、保民、取天下;另一方面,他大力倡导“不争”之道,提出“不尚贤,使民不争,”“夫唯不争,故无尤,”以期达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的和平生产、自然安乐的太平盛世。
    老子有关战争根源的思想,无疑具有进步性。但他把战争的根源简单归因于人性的贪欲,实际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的战争起源说,实不足取。他指望统治者去奢、去贪、去妄,只能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空想。
    第三、战争可恶,直接表现于战争造成的巨大灾难
    连年征战,必然严重破坏社会生产,给人民群众带来无尽灾难。
老子对战争带来的祸害作了揭露。他首先批判了统治者不顾人民死活,穷兵黩武的丑恶嘴脸。他认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统治者争强好斗,其结果必然“杀人之众,”造成大量无辜民众的伤亡。然而,这些好斗分子对此却视而不见,反而获胜则“矜”、“伐”、“骄”、“强”,这种“德行”,显然有悖“厚生好德”之天道。其次,战争还会造成社会生产严重破坏的后果。老子描绘了战争祸害的惨象:“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田地荒芜、农产绝收,必然给社会带来深重灾难。
    老子看到了战争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的巨大威胁,从而极力反对战争,是他人道主义精神、反战、慎战思想的表现。《翠微先生北征录》断言:“黄老氏,好生也”,肯定老子有“好生恶杀”之德,这是很有见地的。

    二、“以道御兵”的战略伦理观
    老子主张“不以兵强天下”,反对穷兵黩武、耀武扬威,抨击“无道”的侵略战争。然而,他并非反对一切战争的空想和平主义者。针对现实中战争频繁的实际情况,他提出一套适用于弱小军队进行“不得已”的自卫战争的战略战术,其中蕴涵丰富的伦理思想。
    第一、“以慈克敌”
    在战争问题上,老子反对轻率用兵,主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首先,老子非常注重“积德”的力量,认为无论做什么事,“重积德”可以攻无不克。那么,为什么注重积德就能攻无不克?老子认为:“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物壮则老,谓之不道”,通过积德,具有深厚修养境界者,能返到婴儿般纯真柔和。因为他幼嫩,不恃勇好斗,所以来日方长、前程远大;而那些自命不凡、看似强壮者,却因其违背规律而注定早夭。
    其次,老子特别看重“慈”这一品德的战略价值,把它视为克敌制胜的法宝。他说:“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这个“慈”,实即慈爱之心、仁义之心。他认为“慈”在战争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赢得战争胜利的必要条件。老子提出:“慈,故能勇。”在他看来,仁慈之心能够在危难关头激发人们的勇气。既能使统治者出于为民抗侮而无所畏惧,又能使民心归顺,人人怜贫惜幼,慈爱互助,战则勇于保家卫国,这种基于正义感的“慈勇”是克敌制胜的法宝,用老子的话来说,叫做“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以慈为战,就能战无不胜。在老子看来,用慈爱之心进行自卫战争,是符合天道的,即所谓“天将救之,以慈卫之。”实际上,老子用自己的特殊语言,肯定了自卫防御的正义战争的道德价值。
    第二、“以柔克刚”
    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因而,在战略思想上,老子主张人们在战争中应当“守柔”,自觉处在柔弱地位,然后向对立面转化发展,以退为进,以静制动,最终以弱胜强,赢得战争的最后胜利。
    老子提出,“守柔曰强。”因为生命体都是初生弱小,等到老壮之后,离灭亡也就不远了。老子从这种现象中概括出“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的法则。依据这种法则,人们也就不难理解“兵强则灭,木强则折”的道理。再则,在事物相互关系中,通常多见“坚强处下,柔弱处上。”强大一方实际已经处于不利地位。况且,“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锋芒毕露,就难以持久。所以,老子一再要求人们贵柔戒刚。
    在“守柔”前提下,老子进而认为,“柔弱”可以“胜刚强”。他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天下最柔弱之物可在天下最坚强东西里任其出入。他举“水”为例:“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水是柔弱无力的,但能滴穿硬石。这个过程,是自然无为的过程。
    在老子看来,“水之胜刚也”,犹如“弱之胜强也”,道理相通。然而军事上的以柔克刚、以弱胜强,却要下一番工夫。老子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也就是军事上通常说的“欲擒故纵”、“后发制人”。这种“柔弱胜刚强”的战略思想在体现老子倡导的“以奇用兵”理念的同时,也深刻体现了他一贯强调的尚柔、不争、谦让、处下的伦理原则。
    第三、“胜而不美”
    老子素来坚持反战立场,把战争看作是违背天理、道德之事。他认为,统治者应当唯有在“不得已”情况下才可以参与战争,而其价值目的也仅限于救济危难和保护自己。因此,取得了胜利也不要居功自傲,夸耀武力,更不能穷兵黩武,乱杀无辜。为此,老子主张“胜而不美”的伦理观念。他说: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就是说,有德君子应当以平静、淡然的态度对待战争。他被迫应战,即使赢得胜利也不沾沾自喜,耀武扬威。战争难免会有死伤,夸耀战争胜利,就像夸耀杀人,是不可能“得志于天下”的。任何事物一旦强横,它也就走到了尽头,因其违背自然守柔法则,很快就会走向衰亡。这种说法,实际上反映了老子以慈为宝的人道主义思想。这种思想也对后人产生了深远影响。如《黄石公三略》所说“圣王之用兵,非乐之也”,以及《孙膑》所说“乐兵者亡”,都反映了这种思想倾向。
    由此可见,老子实际上区分了两种“强”,一种是“不以取强”、“果而勿强”之“强”,或曰“以兵强天下”、“恃强凌弱”之“强”,这是一种“外强中干”之强,是假强;另一种则是“守柔曰强”之“强”,是遵循事物发展之道,通过“守柔”达到的“强”,这是一种初看弱小,而从长远看则具有远大发展前程之“强”,是真强。老子明确反对前一种强;对于后一种强,他不仅不反对,反而大加褒奖,因为后者很好地体现了其无为、守柔的一贯立场。
    总体上看,老子处于新旧势力激烈斗争的年代,目睹战场血腥厮杀,无数将士战死的残酷现实,他提出“以慈克敌”、“以柔克刚” 、“胜而不美”的战争指导方略,告诫人们仁慈、守柔、不耀武扬威,深切体现了他反对战争,爱好和平的美好愿望。

    三、“无为不争”的战将伦理观
    将帅是战争艺术的导演者和实践者。将帅素质高低、修养好坏,对战争进程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古代军事思想家对于将帅素养提出较高要求。老子在《道德经》中对将帅修养也有深刻论述。“无为不争”涵盖了老子对将帅武德修养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不争、不武、不怒、不骄等基本内容。
    第一、“不争”
    老子非常看重“不争”之德。他以“水”为例,热情褒奖其“不争”之德。他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认为,天道自然无为,有德之士理应恪守“无为”准则,“清静无为”。但在社会人事上,“事”总是要人去做的,“为”事实上在所难免;这种情况下的“不为”法则,实质体现为“不争而为”,或者叫“为而不争”。就是说,顺其自然,自然而为,而不是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刻意去“为”。这就是所谓“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或者也可称之为“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具体到军事上,在老子看来,对有德之士而言,军旅之事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这样的事即使“为”了,也须遵循“不争”原则。所以,“不争”原则是将帅武德的必然要求。
    老子之所以力倡“不争”之德,实际是出于一种功利目的的考虑,即企图在遵循无为、守柔原则前提下,通过“不争”的道德手段去实现“争”的功利目的:正因为水最能处下,不与万物争先,才最终成为“百谷之王”,老子说:“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所以,“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倡导“不争”之德,对于人们节制欲望、进而阻止战争的频繁发生,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第二、“不武”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武”具有丰富含义。其一,“止戈为武”。“武”的本义是制止战争。这是对“武”的社会价值的一种肯定评价。其二,“合礼为武”。在竞赛、打仗等场合,要求手段、方式合理、合法。倘若手段卑鄙、龌龊,即使获胜,仍要受到“胜之不武”的道德谴责。其三,“动粗”。即求逞匹夫之勇式的“动武”、“武斗”等。
    “善为士者不武”,老子认为善于统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勇武。在他看来,“勇”有“武勇”与“慈勇”之别,应该加以区分。老子认为,“武勇”是卤莽、强力的表现,持“武勇”之人恃勇妄为,必将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勇于逞强,无所畏惮,不顾一切,终将自取灭亡。惟有心存慈勇,柔弱哀慈,谨慎行事,才能保全自身和取得成功。老子说道,“慈,故能勇”,“勇于不敢则活”,只有“慈”之“勇”才是真正合乎“天道”的“勇”,用它来征战就能胜利,用它来守卫就能巩固,即所谓“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总之,在老子看来,“武勇”与“慈勇”实是“勇”之两种极端倾向,一则至善,一则至恶,将帅要想具备“不争”之德,“必须抑‘武勇’之恶,扬‘慈勇’之善,以‘不武’的态度处之。”
    第三、“不怒”
    所谓“善战者不怒”,就是指善于攻战的人能够很好控制情绪,不轻易恼怒。“怒” 必有欲、有为之故,实为血气之勇,乃内心烦躁之外在表征;其结果容易导致轻举妄动,所谓“轻则失根,躁则失君”,实为将帅之大忌。孙子所言“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原因就在这里。
    在老子看来,“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守静可以制怒。两军对阵,实力相当,为将者应清静勿躁,“恬淡为上”,不逞其勇武,而持虚守静,以逸待劳,沉着应战,才是制胜之道。基于这种无为守静立场,老子用兵主守不主攻,为客不为主。他说:“用兵者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所谓“为客”、“退尺”,就是不打第一枪,先行忍让,造成被迫还击态势,从而居于自卫还击的有利立场。即使自卫还击,也要做到“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虽有制敌的力量,但不轻易外现,以免锋芒毕露,暴露实力;而宁可恪守“谦退”之德,稳中求胜,才能无往而不利。
    第四、“不骄”
    老子在对战将武德修养要求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求战争的指挥者具备“不骄”之德。即不要狂妄自大,轻敌冒进;而要具备“哀兵”精神,在战术上重视敌人。
    老子把“哀兵”精神作为一种最高的武德原则和最美的武德风范而加以褒扬。他认为在战争中,轻敌是好战的显明表现;好战即有为,有为即违反了自然大道,必遭天谴,损失惨重,最终自食恶果。老子说:“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战场上轻敌是最大的祸患,轻敌几乎丧失了克敌制胜的法宝。而“有道”的将帅深刻认识到这个道理,心怀哀慈,化悲痛为力量,终将取得战争胜利。老子说:“故两兵相若,哀者胜矣。”从中演化出“哀兵必胜,骄兵必败”格言,成为兵家普遍认同的基本法则。老子特别强调“不骄”之德,提倡“哀兵”精神,要求人们“知其雄,守其雌”、“知其荣,守其辱”、“知其白,守其黑”,实际上是他“无为”原则在将帅武德方面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无为即无所作为,不妄为,将帅恪守“无为”之道,必持谦让慈柔之心,这样的将帅率领的军队必是仁慈的军队,必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