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美女:我国给水水质标准的演变(摘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2:47:24
                                                               我国给水水质标准的演变(摘抄)      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人的感观和生活经验的感性认识到科学方法严格测定、并定量化的历程。各个国家的水质标准都是与其生产力和分析手段的发展相适应的。

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

我国于1959年颁布了第一个饮用水水质标准,包括6项水质指标,1976年修订的水质标准将水质指标增加到23项。我国目前执行1985年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水质监测项共大类35项规定的有机物有6:挥发酚(<0.02mg/L)、氯仿(<0.06mg/L)、四氯化碳(<0.06mg/L)、苯丙芘(<10 g/L)DDT(<5μg/L)、六六六(<5μg/L)。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饮用水标准监测项目少,标准低,所缺乏的是对有毒物质的控制,其中有些可能是“三致”物质。为此,中国城镇供水协会于1993年制定了《城市供水行业200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该规划根据供水规模和供水的重要性将城市自来水公司分为四类,分别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其中一类水水质指标为88项,有机物指标占38项,二类水水质指标51项,有机物指标19项,三、四类是仍然执行现有的水质标准。为了进一步在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上逐步与国际接轨,建设部于200525日发布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并于200561日正式实施。因此,目前在国内形成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三个标准或规范共存的现象。

从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发展历史来看,每一次水质标准的变化,都引起水质控制技术及分析技术的全面革新。饮用水水质指标的设定都是同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分析、监测、处理技术水平相适应的。从现有的水平来看,我国在污染物种类、设定的标准上与西方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可以预见,随着仪器分析的不断发展,有毒有害有机物的不断检出,新的水处理技术的不断开发和成熟,将来在新的水质标准中所规定的有机物种类和含量必将越来越严格。

摘自: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强化混凝处理微污染水源水的试验研究》,作者尚贞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