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经济情况分析:转存:专家:长乐不生子不领证由来已久 提议非婚生子重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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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长乐不生子不领证由来已久 提议非婚生子重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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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1: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cb{margin-right:0}昨天本报A5版《生出儿子才领证,这是啥道理》的报道在QQ聊群里引发热议,有生了男孩子的母亲惊叹:80万元很高啊,也算是女性对家庭付出的一种奖励。而有些妈妈则说,用孩子的性别来作为打证的条件,是把女人当作生育工具。

  一些网友很直接地指出,这种协议在农村家庭很常见,尤其是在长乐,只不过这个家庭把这种陋习书面化了。

  生儿子才领证

  这个陋习由来已久

  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

  小星星: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子,婆家规定先要生孩子才能结婚,结果生了几个女孩子,给婆家赶出来了,这种事情在农村不少见。

  风的等待:我在福州五区八县(编者注:平潭划为省属综合实验区后,福州已不是“八县”了,此处引用网友原话)都呆过,局部县市的乡下有这个陋习,但福州市区不一样,福州人特别尊重女性,生女孩子可金贵了,比生男孩还高兴!

  李孝干(长乐民俗专家):早在清朝时期,长乐就有送养女儿的“陋习”,一方面是受封建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因当时太穷,养不起,被迫将女儿送人,甚至还有将刚出生的女儿扔进马桶里淹死的惨剧发生。

  老鱼:大家都知道,在封建社会“无后”可休妻,这个“后”只能是继承香火的男孩子,在农村只生女孩子叫“绝户”,生女儿的媳妇没地位,这在各种文化运动中都批斗过。

  一成不变:这种封建社会的糟粕沿袭到现在,真是不该,但这种现象或许只是农村比较普遍吧?现在很多城市女性更喜欢女孩,因为女孩比男孩乖巧。

  李孝干:据我所知,生了男孩子才打证的现象是从上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实施时才兴起的,那时候八县的一些地方,已经有一些企业家先富了起来,希望把财富留在儿子手中,传承下去。更有一个社会背景是,福清长乐这些著名的侨乡,他们中商人比较多,有“人丁兴旺”的思想,渐渐地就形成了一种地方风俗。

  风的等待:还有一个背景,不单是八县,在很多商人的家庭,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很明确,妻子在家生孩子带孩子照顾老人,经济不独立,命运也就掌握在丈夫和婆家的手中。

  李孝干:我有个提议,对于很多家庭这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意不结婚生孩子或者超生,应该给予重罚,按照该户人家财产的比例来罚,从根本上杜绝这种陋习。另外,也要注重宣传,提高男女平等观念意识。

  郁贝红(福州大学社会学教授):我的看法不一样,罚钱的作用其实有限,因为人家总能想出各种办法。最重要的还是转变思想观念。

  过去的观念是养儿防老,女孩长大了就嫁出去了,是婆家的人,只有男孩子才会一辈子留在父母身边。现在孩子长大了,儿子女儿都要离开父母,所尽的义务也是一样的,防老靠社会机制,所以生男生女都一样。生了女儿也要送去读书,只有提高女孩自身的经济能力,才能提高家庭地位。

  网友:自家的钱从左口袋掏到右口袋

  有些妈妈羡慕“生男孩有80万元奖金”

  网友:自家的钱从左口袋掏到右口袋

  石头妈:虽说这个“婚前协议”百无是处,但有一点还是不错的嘛,生了儿子就有80万元奖金,我是生了儿子的,别说80万元了,要是能有8万元,也要开心死了!

  一成不变:这位妈妈还是清醒一点吧,这个“婚前协议”是无效的,除了可以骗女孩子未婚先孕以外,其他的都是浮云。再说了,就算生了儿子领了证,也发了“奖金”,那奖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像是钱从左口袋掏到右口袋,有意义么?

  律师江椿平:没错,这个事例里的“婚前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到时候男方如果不兑现奖金,女方拿着协议告上法院也没用。

  律师:

  前提是结了婚

  没领证说啥都白搭

  有的明星也签婚前协议

  前提是结了婚

  没领证说啥都白搭

  记者孔丽:可是我看很多明星都签婚前协议,规定婚后生几个孩子,离婚后可以获得多少补偿等等。

  律师江椿平:这个不一样,离婚赔偿指的是孩子的抚养费,不是买卖“生育权”,他们的协议是建立在婚姻基础上的财产分配。

  记者孔丽:但女性生育确实辛苦,能不能要求男方奖励?

  律师江椿平:不管什么奖励和协议,女性可以要求男方在离婚时分配多少财产给自己,但这必须建立在婚姻的基础上才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领了证才生效,我国的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但是婚内婚外都不能买卖生育权,即便是婚内签订生男孩付80万元的协议,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某些婚前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譬如这个案例中的买卖生育权,还违背公序良俗、违反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等等。现在有些青年常说一方出轨就净身出户这一类的话,这也属于违反婚姻自由无法律效力,当然法院会适当考虑财产分配向非过错方倾斜。另外一两个条款的不合法,不影响协议中其他条款的合法性。

  人们对婚姻缺乏安全感

  婚前协议为何如此流行?

  心理专家:

  人们对婚姻缺乏安全感

  记者孔丽:现在越来越多的新人都开始签婚前协议,有些甚至还找公证处做了公证,都是关于财产分配的,我在想这是不是一种婚姻经济化的表现?

  王永红(省心理咨询师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古人有句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婚姻从来不是一个纯粹的爱情行为,它是爱情行为+经济行为+法律行为,适当的经济条件是婚姻平稳的保障。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人们对经济实力的追求,超过了婚姻带来的安全感,签署婚前协议不稀奇。

  风的等待:如果夫妻双方一开始就想好了离婚的可能性,这段婚姻还能长久吗?

  王永红:婚姻有多种存在形式,有些人是纯爱主义,他们的夫妻关系要长相依长相守长相爱,彼此100分信任,这种婚姻签婚前协议会伤感情;有些婚姻是以传宗接代为前提,还有些婚姻是经济共同体,当然互相之间也有些爱,但不是一百分的爱,这两种婚姻签协议很正常。分享到: QQ空间 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 分享0 收藏0 丫好0 丫越0 【提示】作者所发内容仅可代表其本人观点, 与论坛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