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腾仁波切是大活佛吗:陈谊军:“罚款指标”为执法行为“抹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1:10:37

陈谊军:“罚款指标”为执法行为“抹黑”

2011年08月04日 10:01    来源:荆楚网     

 

据8月4日《人民日报》报道,云南省曲靖罗平县工商局给执法人员下达罚款任务指标,并要求执法人员缴风险金,完成任务的部门可双倍返还。此举导致全县商户2010年以来一直受困于各种乱收费和罚款,年检执照也被迫缴纳会费。

为推进执法部门的工作绩效,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那是很必要的。然而,如果考核评价体系中有不科学、不符合现实甚至是导致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相关内容,那是应该迅速反省与纠正的。正如著名思想家卡尔·波普所说:“人们需要的与其说是好的人,还不如说是好的制度”,作为考核评价体系的内容,就是一种制度,若本身存在问题,岂能够使“好人”产生?

云南曲靖罗平县工商局的“罚款指标”于执法人员而言,不科学。据执法人员透露,年底考核的指标很多,罚款也算考核的范围。据调查,工商执法人员对此很头疼,“任务能不能完成”已成为内部的问候语。在去年,甚至出现工商执法人员向经营户索要现金以完成目标任务的荒唐事——可以看到,在“坏制度”下,“好人”也被动的出现了违规违纪行为。

云南曲靖罗平县工商局的“罚款指标”于服务对象而言,严重影响执法形象。据报道,为了多收钱,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想了很多办法”,他们还向经营户转嫁检验费。据商户们反映,自从出现风险金后,执法人员罚款的力度也比以前大了,“能多罚就不少罚”、“这么个罚法,是要逼我关门啊!”——群众的呼声,理应得到合理的回应和妥善解决。

人民群众渴求阳光执法与公正执法,政府必须推行廉洁公开及经得起群众考验的执法行为。“罚款指标”损害的是执法部门的形象,更严重破坏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这些,显然与当前倡导以人为本、执政社会的执法环境是极不相符,此种行为,更有为部门“争利”的嫌疑,是一种典型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受到严厉的查处。同时,我们看到,“罚款指标”有悖于人民群众切身权益,是在为廉洁公正严明的执法行为“抹黑”。如此群众不欢迎的事,笔者认为,须深入开展纠正与整改,让“罚款指标”等行为及受到必要的“惩罚”,才可使我们的政府执法行为更彰显人性化,更彰显政府执法的廉洁与公道。

稿源:荆楚网

    (陈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