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钱:江都市浦头中学——江都市浦头中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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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浦头中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发布人:zxp    发布时间:2010-9-29    阅读次数:67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饮食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长:童安春(校长)

副组长:赵山高(副校长)

  员:孙兆云(总务主任)、周春梅 (总务副主任)、

及各班班主任

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食品安全领导组织机构要制定本校应急预案、抢救方案,保障通讯联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如有患者由校医及时诊断,并视病情决定拨打120,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2、发现有相似症状(如呕吐、腹泻、发热等)的患者3人以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上报校长,校长启动应急预案。校长视情况决定拨打电话上报区保健所,上报教委体卫科,同时上报。

3、校长组织学校食品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成员,在本年级本处室密切观察其他人员有无新发生病例,一旦发现患病人员及时送去就医。

5、封存可疑食品,由校医向区疾病控制机构介绍发病情况,并配合检疫工作。

6、因事故严重需要停课,学校印发家长信通知家长。

四、应急工作流程

1、出现病情→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校医→拨打120→通知家长。  

2、3人以上病情→校长启动应急预案→上报教委、保健所→密切观察续发人员→封存可疑食品→配合检疫工作→必要时通知家长停课。   

五、工作要求

1、学校食品安全领导组织机构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应急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报告要及时准确、按照上报程序进行。事发后立即向教委、保健所报告,并向相关卫生部门报告;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学校要连续报告,以免漏报。

3、对事故拖延、瞒报、慌报,处置不当,要依据相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4、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未经教委许可不得擅自接待任何媒体,如擅自发布情况,造成不良影响,上级单位有权追究相关当事人及领导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