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顶尊胜陀罗尼经mp3:宣教学概论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Mis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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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学概论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Missions


巴文克(Herman Bavinck)著   宋华忠 译   天道书楼1985年出版

 


目录


第一部份 宣教圣工的理论与难题

第一章.基本问题…………………………………………………………. 1
第二章.宣教圣工理论的分类(从略)………………………………….   1

第二部份 旧约预言列国的前途

第三章.宣教事工的基础 ………………………………………………… 2
第四章.先知书中救恩的应许 …………………………………………… 5

第三部份 福音书与《使徒行传》中的宣教概念

第五章.《旧约》与《新约》之间的时期 ……………………………… 9
第六章.福音书中的谜 ………………………………………………….. 11
第七章.使徒的行传 ……………………………………………………… 15

第四部份 使徒书信中宣教圣工的概念

第八章.宣教圣工是教会的职责 ................................ 18
第九章.以色列人在上帝救恩计划中所占的地位 ……………………… 22
第十章.双重基础…………………………………………………………. 24
第十一章.全人的救恩……………………………………………………. 25

第五部份 宣教工作的根基与性质

第十二章.宣教圣工是神的工作…………………………………………. 26
第十三章.宣教事工的基础 ……………………………………………… 28
第十四章.宣教事工面面观………………………………………………. 30

第六部份 宣教方式的基本原则

第十六章. 初步问题……………………………………………………… 33
第十七章.决定宣教方式的要素…………………………………………. 34
第十八章.宣教方式的双重意义…………………………………………. 37

第七部份 广义的宣教方式

第十九章.圣经的基础......................................... 39
第二十章.宣教士是有血有肉的人………………………………………. 40
第廿一章. 宣教士是文化传导者………………………………………… 44
第廿二章. 整全的宣教方式………………………………………………. 48
第廿三章. 宣教事工和多元化的服务……………………………………. 50
第廿四章. 国家与个人……………………………………………………. 52

第八部份 宣扬福音的方式

第廿五章.以彼此交往为宣教方式 ............................... 54
第廿六章.宣教的内容 ……………………………………………………. 58
第廿七章. 以攻为守法(接触点) ……………………………………… 60
第廿八章.直接的宣教方式 ………………………………………………. 64

第九部份 三重目标
第廿九章.圣经的基础 ……………………………………………………… 71
第三十章.教会与国家 ……………………………………………………… 73
第卅一章.适应 ……………………………………………………………… 78
第卅二章.取为己有的实践 ………………………………………………… 83

第十部份 母会的责任

第卅三章.旧教会与新教会 ………………………………………………… 89
第卅四章.大公教会兴地方教会:宣教圣工与教会合一的问题 ………… 93
第卅五章.宣教事工的发展 ………………………………………………… 96
第卅六章.今天宣教圣工的职责 …………………………………………… 101



第一部份 宣教圣工的理论与难题

第一章 基本问题


若要认真推行宣教圣工,就不难发现以下各种问题.

宣教圣工(差传)的基础是什麼 为什麼需要宣教圣工在《圣经》的命令与应许中,宣教圣工占有怎麼样的位置如果要建立宣教圣工正确的基础,我们就要思想宣教事工的动机,也要确定宣教圣工是否有正确的《圣经》根据.我们肩负宣教的责任,是否基於我们对那些不认识基督的人所存的同情心呢 抑或是因为我们顺从主的吩咐而差派宣教士出去呢 从宣教的历史看来,我们可以发现有各种不同的动机.有些宣教士采纳了苦修主义的人生观,因此选择宣教作为一种舍己的生活方式;有些人盼望藉著福音的普传能使主早日再临;也有些宣教士将宣教工作於发扬西方文化连合在遗弃,因为他们认为西方文化比其他任何一种文化更优越.有时,宣教活动甚至变成一种殖民政策,一种政府的活动,更甚於教会的工作.我们在宣教的历史中确能看到许多不同的动机与观点.但是那一种才是真正符合《圣经》教训的动机呢 《圣经》怎样看宣教圣工 宣教圣工以什麼作为根据 宣教圣工所要成就的是什麼 宣教的权威与价值又是什麼

第二,这又带出了另一个问题.外邦人是否也有意寻求救恩 一般说来,这个问题是被视为宣教圣工的双重基础.我们是因著《圣经》的命令而被差派到世界各地去 是受神的差遣 抑或我们可以说,世界也盼望我们去向他们传福音 神的吩咐是我们宣教的惟一原因,抑或还有其他原因 是否这个世界也急切盼望听到基督的福音 我们对於神学中的普通启示的看法,与这些问题直接有关.我们对其他宗教的看法,对答案也有一定的影响.

第三,另一个问题是,由谁来管理宣教圣工的执行 宣教士当由教会来差派,抑或由教会中的宣教小组来差派 如果该由教会差派宣教士,那麼是地方教会抑或是教会的总会或区会负责 此外,宣教事工在教会中该有什麼地位


第二章.宣教圣工理论的分类 (从略)


第二部份 旧约预言列国的前途

 

第三章 宣教事工的基础

乍看起来,《旧约圣经》似乎没有提出宣教概念的任何支持.它似乎只论到血腥的战争和各个外邦民族的毁灭;似乎很少提到神的怜悯,或是神也愿意外邦人得著福音的恩典.《旧约》往往将外邦人描写为以色列的威胁和诱惑,而很少提到神的救恩也会向他们显明.又因为以色列民常常受到外邦宗教的引诱迷惑,并向周围各国的外邦偶像下拜,因此,旧约的先知都鼓励他们拒绝外邦人的引诱,甚至筑起与外邦人完全隔绝的墙垣.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查考《旧约圣经》,我们就会发现,列国的前途是《旧约》非常关心的一个重点.《旧约圣经》常论到列国人民的前途,并论到救恩最终要临到他们.《圣经》自始至终所关心的是全世界,所以神的救赎计划鄙视为全人类预备的.如果要讨论《旧约圣经》关於宣教圣工的教导,必须注意到下面几点(我们在此将不谈先知书,因为这些先知的著作在救恩历史中又其独特的地位).

我们必须先指出,《圣经》不断申明这世界及其上的一切都是神所创造的.这个中心教训对我们来说是非常熟悉的,以致我们没有把它看为宣教恒工最基本的原则之一.然而我们仍要指出,《创世记》第一章一节实是《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十九,二十节所指大使命的必要基础.如果我们看一下列国传统对於世界起源的看法,就必有更深入的了解.亚洲,非洲以及世界各地不同部族的古老传统,都相信他们是自己所拜的神的后裔,而且与所居住的世界有关.这种观念并没有容纳列国或其他民族的余地.《创世记》第一章二十七至二十八节,第十章全章,以及使徒保罗在《使徒行传》第十七章二十六节所说「祂从一本造出万足的人,住在全地上」等经节,显然指出全世界都是宣教的工场,因为这些经文清楚指出,没有一个民族可以自称其起源是高於其他民族的.这样,我们就能认识一种正确的世界观,是与一般世人所了解的世界观完全不同的.

神创造万物的这个观念,自然包括神掌控全世界的主权.《诗篇》第二十四篇一节说:「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篇》第三十三篇十三节也说:「耶和华从天上观看,祂看见一切世人.」看来神似已让列国自生自灭,其实神并没有丢弃他们.世上列国也像以色列民那样,是神所关心的,神也是他们公义的裁判著.《诗篇》中更常提到,外邦人当来呼求神,敬畏神,并且荣耀神;先知也不断严厉指责以色列邻近列邦的恶行,因为神并没有从这列邦中免除祂公义的要求;他们照样要顺服神的命令,若背逆行恶,也照样受到惩罚.

因此,列国都不可敬拜假神.先知不断指出,外邦的神都不过是偶像.耶利米说:「惟耶和华是真神,是活神,是永远的王」(十10).正因为《圣经》坚决任定耶和华是惟一的真神,因而成了宣教事工莫大的动力.《申命记》第四章三十九节说:「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记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华祂是神;除祂以外,再无别神.」

以色列民得以分别出来,并没有改变这事实.反之,他们被分别出来,不过是暂时的,为要成就神的救赎计划,当神的时候满足,以色列就不再从列邦中分别出来.当亚伯拉罕被神从吾珥呼召出来时,神特别向他应许,「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十二3).往后神与亚伯拉罕的后裔立约时,又重新强调这一个应许(创二十二18).以色列民也醒觉到他们只是暂时从外邦分别出来;这一点在先知的教训中看得最清楚,而在先知后期的预言中,更成了外邦至终蒙福得救的主要信息.

最重要的是,以色列人的宗教是建立在一个独特的圣约之上.以色列邻近的外邦人,把自己看作几乎与自己所信的神同等;这些神不过是一种守卫的神,能保护他们,赐他们力量.这些神就是国家的化身,因此,征服一个民族,同时就是羞辱他们的神.所以拉伯沙基在进攻耶路撒冷时,在城门外曾用如此讥刺的话说:「列国的神,有那一个救他本国脱离亚述的手呢 哈马,亚珥拔的神在哪裏呢 」(参看王下十八33-34;赛三十六18-19).外邦人敬拜大自然的力量,他们的君王可以自许为神,因为他们自觉代表著神的威严。

然而在以色列中,情形却完全不同.神与以色列民的关系非常特殊,那是一个契约的关系;这个关系绝对不容以色列民自许与神同等.耶和华可以惩戒祂的百姓,把他们交在仇敌的手中,向他们发怒,使他们遭受疾病,饥饿之苦,并叫他们长期在被掳为奴的景况中叹息;然而,以色列民虽会失败,神自己却永不失败.正因为神的百姓落在缺乏和慌乱之中,神就更显出祂自己是以色列的圣者,是在历世历代中向祂的百姓施恩惠怜悯,坚守信实的神.

宣教事工只有在契约中才能建立起来.外邦宗教容许侵略和暴政;征服者勉强被征服者敬拜他们的假神.尼布甲尼撒王在位的时候,巴比伦中的犹太人如果不服从王的命令敬拜当地的偶像,就会被处以死刑.外邦的假神,只是从这世界的被造之物塑造出来的神.外邦的神不是独一的神,所以外邦的宗教可以很容易就连合起来,成为一种宗教.一个国家所敬拜的神,可能就是另一个国家的神,只不过两者的名称不同吧了.然而,没有一个外邦宗教能以真诚的见证,叫信奉另一宗教的百姓来诚心归服,真心相信.惟有在恩约裏面,宗教才能藉著见证叫人归信.如果耶和华因为与以色列立约而成为他们的神,那麼,终有一日,列邦也要在这个恩约上有份.因为以色列民不能将神据为己有,认为神不过是他们自己的神;他们成为神的子民,完全因为是神自己拣选的恩典.以色列民并不比别的民族好,而是因为神给了他们更大的荣耀与责任.以色列民之所以被选上,主要是因为有一天神要藉著他们使救恩临到万邦.

照样,以色列国在历史的过程中成了邻国所注视的目标,使他们能够看到神的荣耀.在旧约中,以色列民常向神呼求说,神若拯救祂的百姓,就要在列邦中得著荣耀.以色列人知道,他们常活在列邦的监视之下.以色列人在亚伦的领导下敬拜金牛犊,耶和华就表明他们必受惩罚;因此摩西作此哀歌,说:「为什麼使埃及人议论说,他领他们出去,是要降祸与他们,把他们杀在山中,将他们从地上除灭 」(出三十二12)其后,当耶和华大大惩罚他们之后,摩西又说:「那些听见你名声的列邦必议论说,耶和华因为不能把这百姓领进他向他们起誓应许之地,所以在旷野把他们杀了」(民十四15,16).《申命记》第九章而是八节也记著相同的话.后来以色列人在艾城打了败仗,约书亚喊著说,列国定将以色列环绕,除灭他们;接著又说:「那时你为你的大名要怎样行呢 」(书七9)当西拿基立的军队围困耶路撒冷的时候,希西家求告神说:「耶和华我们的神阿,现在求你救我们脱离亚述王的手,使天下万国都知道惟有你使耶和华」(赛三十七20).诗人在祷告中求神向祂的子民赐下怜悯和祝福,「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万国得知你的救恩」(诗六十七2).

因此以色列民都清楚晓得,他们虽是神特别拣选,他们的历史却不是与列国的命运无关的;神是要透过他们的历史来就赎外邦 – 就是全世界.以色列人的失败和胜利,衰微与强大,受苦与释放,都包括在神对这世界的计划之中.神藉著以色列人的遭遇,把祂的恩手延到地上的万民,因此以色列民常醒觉到自己独特的地位.

以上所提以色列人的经历,都是以神为中心的.在是旧约中,对於那些没有机会认识神的人,绝少会有表示怜悯的话;因为旧约的焦点是在於神的荣耀,而非外邦人的需要.以色列人因为与外邦人的相处,知道他们的残忍,以致期待他们的噩运来临;此外还因为在生活中常受到外邦人侵略和引诱的威胁,因此他们对可怖的外邦邪教都敬而远之;他们也知道外邦人的骄傲,罪恶,不义,因为他们曾亲眼见过他们可怖的残酷行为.因之,《诗篇》第九篇的作者大卫大声疾呼说:「耶和华啊!求你起来,不容恶人得胜;愿外邦人在你面前受审判.耶和华啊!求你使外邦人恐惧;愿他们知道自己不过是人」(19-20节).旧约的以色列人所最关心的,并不是以怜悯的心肠来待外邦人,而是要全世界都清楚知道,耶和华是主,是真神.以色列人若能确知外邦人不会藐视耶和华,说祂不能拯救他们脱离仇人之手,那麼就是衰亡被掳,耶会甘心忍受.如果能够让世人确实知道,他们的审判乃出自以色列第圣者耶和华之手,以色列人是可以忍看地上任何一个国家败亡的,因为他们最关心的是神 – 惟独是神.

第八,《诗篇》中多有呼吁列邦人民来归荣耀与神,也是又於这个原因.「耶和华作王,万民当战抖」(诗九十九1).「万民哪!你们都要拍掌,要用夸胜的声音来向神呼喊」(诗四十七1).这些呼吁严格来说并不是宣教的信息;很可能连一个外邦人也听不见这些话.然而在这许多见证中,以色列人却在提醒自己,他们是活在世人的眼前,而神对他们的作为,也关系那些当时仍被外邦假神迷惑的人.以色列人对他们是神所拣选分别为圣的国度的感受,比他们当时可充当宣教使者更加强烈;他们知道,要在外邦人中间宣教的时日尚未来到.然而,在以色列人被外邦人战败,又被掳去在外邦人中间居住的时候,才晓得自己获得如此悲惨的命运,是要叫耶和华的名在外邦中得著荣耀.这些被掳的以色列人并不畏缩,却学会了祷告的功课,知道他们自己的平安,在於巴比伦城的平安(耶二十九7).在巴比伦王及波斯王的面前,但以理毫不畏惧地为耶和华的荣耀作见证.甚至於一个小使女,也能被神使用,带领她的主人来认识以色列的圣者怎样为他行大事(参看王下五1-3).由此可见,以色列民对外邦人虽似漠不关心,但他们向外邦人宣教的热心却从来没有消失.然而,宣教的热心真正被激动,是在神藉著严厉的打击使他们被掳到外邦人中间与他们由更多接触的时候.
如果我们思想以上所提的各点,就可以清楚看到,神在《旧约》中的启示已包含了宣教圣工的各种基本原则.虽然这些宣原则要在神的时候满足时才完全显明,但它们与整部《圣经》的教训不但是没有冲突,反而是吻合的.以色列人灵性与道德的软弱,显然是阻碍了宣教概念的发展;他们太易随从外邦人的习俗,以致不能早期当时的世代中为神作美好的见证.然而神的旨意决不变更,时候必要到来,那时,神的子民与外邦人之间的分隔之墙必被拆除,天下四方的人民都要来归向真神.


第四章 先知书中救恩的应许

在先知的时代,以色列国在各方面抖处於一个恶劣的景况.因其所处地理上的独特位置,它就成了各大国相争的地方.巴勒斯坦地既位於地中海沿岸,米索不达米亚与埃及之间,故多与各国贸易往来,同时耶不能避免各大强国因政治上的扩张索进行的侵略.
因此,以色列要保持其属灵性质,与外邦宗教分隔,显然是非常困难的.当时多个外邦强国既环绕著以色列,他们是不会容让以色列继续孤立的.当交通更形频繁的时候,以色列人在灵性方面多会受到外邦假神影响;不但是在边界地区的以色列人,就是在主要的城市如耶路撒冷,撒迦利亚的以色列民,也会受到影响.更危险的是,当时的以色列很有可能被列强如亚述,巴比伦和埃及所侵占.因此,要在属灵方面保持纯洁,不受外邦宗教影响,是极其困难的;加上其在政治上已不再可能完全独立,这就更难做到了.

在这种情形下,以色列灵性状况的看管者 – 先知,就起来大声疾呼,劝喻以色列民回转真神.先知清楚地看到,神立约的子民是在急难之中,所以他们迫切反对以色列人接纳外邦的习俗和观念.他们知道,以色列民若不能在属灵方面分别出来,则其在政治上的独立统一是没有意义,也没有价值的;如果没有宗教上的独立,则他们决不能盼望得著神的拯救.以色列人若不能保持其对耶和华单一纯全的信心,则其存在也属枉然.先知都清楚知道,以色列若继续随从外邦,敬拜假神,那麼一切都要失去,因此先知都儆醒守望著以色列的圣所.对先知来说,外邦宗教固然是魔鬼的一种引诱,是一种想要夺取神的尊严与荣耀的可厌企图.我们听到先知严厉的责备 – 甚至叫人战栗的责备,然而在他们严厉的背后,却隐含著无奈和忧虑.他们所最关心的,不是以色列在战争中获胜,而是以色列的神和祂的荣耀在战争和被掳之中不会消失无踪.在被掳的人中间,你可以听到但以理祈祷的声音:「求主垂听,求主赦免,求主应允而行,为你自己不要延迟;我的神啊!因这城和这民,都是称为你名下的」(但九19).先知书中所描述的这种光景,正好显明先知的悲哀.

在这种困难的情形下,我们不能期望先知会给我们一种对外邦宗教冷静而客观的心理研究.然而,神让外邦的强国包围以色列,祂的最终目的该是我们可以知道的.神是否会保守祂的子民,使他们经过战争的祸患,最终得到平安 巴比伦,亚述,以及埃及人又将遭遇怎麼样的命运 这些问题是无可避免的,因为都是先知每天必须面对的.以色列民要谨守属灵上的圣洁,似乎越来越困难;在这个环境下,神对这个世界的最终计划是什麼呢 我们如果要从先知书中找出答案,所得的是如下的结论:

先知都清楚知道,神自己已经指向一个新天新地和新时代.那时人的生活要改变;所有弱小的国家,如摩押,亚扪,以东等从前常与以色列争斗的国家,现在都被大国并吞了;小国已无法独立生存.此外,在文化与政治方面,小国也开始遭遇同化.各国的宗教结构彼此适应融合.当时以色列所面临的,就是这种充满了可怖冲突的危机;同时以色列国的独立生存也受到威胁.如果我们仔细思想,就知道当时的以色列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在宗教和政治方面受当时的世界所同化,二是转弱为强,发挥影响力,把列邦带进上帝的救恩.上帝不断向众先知支持第二个方向,因为这样才能完成祂对世界的计划.先知大声疾呼,叫以色列民悔改回转;又宣布那些不信的人必要受到严重的刑罚;然而,对於当时的外邦强国,虽然它们曾为以色列带来许多苦难,先知还是在它们的信息中带出神的普世救恩;因此,世界上所有人,还可存著盼望.

成就这个应许的首要条件,是以色列民必须真诚悔改.以色列民经过了危险与困难,受到了上帝严厉的审判以后,将要彻底改变.惟有神亲自施恩怜悯,他们才会真诚悔改.以西结曾经如此应许说:「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裏面,又从你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裏面」(结三十六26,27).《耶利米书》第三十一章三十一节和接著的几节经文,也有同样的应许 – 上帝要与他们建立新约,祂要将律法放在新约的中心,又要写在他们心上.在漫长的试炼与背逆之后,这该是新的黎明了.

这个光景得以实现,与那位将要来的弥赛亚有关.这一点在先知书中时常提到,这是必要成就的应许.所有预言都以这位弥赛亚为中心,先知更用多个不同的名称来称呼这位将要来的弥赛亚.以赛亚称祂为以马内利,和平之君,说祂如嫩芽发根生长;祂也被称为人子,神的仆人;有时也被称为荣耀与权能;有时又被描述为无佳形美容,被人厌弃;祂也是将要来的大君,大卫的后裔,伟大的牧者.神要与以色列订立新约 – 就是它属灵的更新,只有在祂裏面才得以成就.以色列人被引诱事奉假神,受外邦攻击和被掳的痛苦时代,在祂裏面都要成为过去;新的时代将要来临,那时神必在全地作王,建立祂的宝座.

我们不必惊奇,为什麼与弥赛亚有关的信息之中,也时常提到列邦要受审判.在神的仆人,就是大卫的后裔面前,要又可怖的战争和屠杀,地上的诸王都要被灭绝.但对以色列来说,那日将是他们荣耀的大日,他们将要有极大的欢乐.然而在期望那日来临的时候,甚至以色列本身也会战栗.「哀哉,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这日来到,好像毁灭从全能者来到」(珥一15).接著玛拉基也如此哀叹说:「祂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 祂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 」(玛拉基书三章2节).

在预告这些将要来的事的时候,先知也同时描述列国将要得救的光景.在预告巴比伦,亚述和埃及所要受的审判时,他们常会忽然为要临到众人的救恩欢呼.他们也常提到,弥赛亚将要严厉审判以色列与列国,然而一个荣耀的新以色列将成为普天下人前来集合的中心.以赛亚有非常惊人的宣告,他说:埃及与亚述将要来事奉主.「当那日必有从埃及通亚述去的大道;亚述人要进入埃及,埃及人要与亚述人一同敬拜耶和华.当那日以色列必与埃及及亚述三国一律,使地上的人得福.因为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赛十九23-25).以赛亚又宣告说:「末后的日子,耶和华殿的山必坚立,超乎诸山,高举过於万岭,万民都要流归这山;必有许多国的民前往,说,来罢,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神的殿」(赛二2,3).
奇怪的是,《旧约》预言总是将列国得救视为「列国自动地前来寻求救恩」.《诗篇》第六十八篇三十一节说:「埃及的公侯要出来朝见神,古实人要急忙举手祷告.」《圣经》中很少提到宣教事工要以色列人去完成,却常强调以色列要获得无比的荣耀,各国都要前来朝见神.「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列国诸侯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亚八23).

因此,我们很难说《旧约》中有宣教的应许;有的却是比这应许更为光荣的信息.列国要自行来到以色列神的面前,有如被磁铁所吸引.在先知书中,有关宣教应许的信息并不多见.然而在《以赛亚书》第五十五章五节中却可找到一个,上帝对以色列说:在大卫的后裔,即万国之王充满福祉的统治下,「你素不认识的国民,你也必召来.」「呼召」,可以说是宣教圣工的行动.然而这节经文末尾却又提到列国的人民要自发地前来寻找神.「素来不认识你的国民,也必向你奔跑,都因耶和华你的神,以色列的圣者;因为他已经荣耀你.」宣教的呼召之所以有效,并不是由於呼召本身的能力,而是由於上帝亲自荣耀了以色列.《以赛亚书》第六十六章十八,十九两节经文,也有相同的预言.

第七,有一点可以肯定的:这种自发地前来寻求神的行动,是在末世发生的事情;就是在新时代以及末日发生的事情.先知约珥论到末世的时候,他预言将来圣灵要浇灌在每一个人身上(珥二28).那时,以色列自然会成为世上众民所注意的焦点,「以色列在众民之中,必要蒙福.」

最后,所临到以色列以及列国的救恩,将是普世的救恩.当然先要与神和好,罪的赦免;然而《旧约》提到救恩的时候,始终也带到其他许多祝福上面.以赛亚提到救恩丰盛的荣耀时,见证说:「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 他又必 … 除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万国蒙脸的帕子.祂已经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各人脸上的眼泪」(赛二十五6-8).在另一处经文中,以赛亚也描写到自然万物要大大改变:「豺狼必与绵羊同居,豹子必与山羊同卧 … 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赛十一6-9).以西结也肯定地说,以色列属灵的更新也必包括另一件事情,就是上帝必叫「树木多结果子,田地多出土产」(结三十六30).何西阿也作证说:上帝说,「那日我必应允,我必应允天,天必应允地,地必应允五榖,新酒和油,这些必应允耶斯列民」(何二21,22).以色列人将来要得的荣耀,先知都有美丽的描写.就是这种荣耀要吸引列邦来归向上帝,使他们在这救恩中一同有份.到那日,万民都要亲自体会救恩及平安.以色列中先知所看将来的救恩,是普世的救恩,也是全人的救恩.

总之,我们看到,《旧约》先知所预言的是,在末日当弥赛亚降临击败仇敌之后,列国的救恩必要成就.那时列国要来到复兴侯的以色列地,并在耶和华的圣山上敬拜上帝.虽然救恩得中心是与神和好,又因著白白的恩典得称为义;然而这救恩也将要普及万民,所有受造之物都要有份.以色列虽曾受到上帝严厉的惩罚,但那时却要发出光芒,吸引全地的人来归信神.以色列在救赎计划中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是消极的;它并不是除去召聚万民,却是因为外邦人羡慕上帝给它属灵上的丰盛而前来寻求祂.然而,弥赛亚本身却要向世人作最大的见证.弥赛亚在神面前要指控世人的悖逆;因祂的见证,列邦都要知道自己背叛上帝的罪.这一切都要成就,使上帝的名 – 昔日常因祂子民受辱和败坏而受到羞辱 – 远超过天上地下万名之名,而大得荣耀.救恩必要成就;就宽度来说,要以以色列为中心;就深度来说,要以神为中心,因为这是关乎祂的名和祂的荣耀.先知以西结特别强调:「所以你要对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啊!我行这事,不是为你们,乃是为我的圣名,就是在你们到的列国中所亵渎的.我要使我的大名显为圣;这名在列国中已被亵渎,就是你们在他们中间所亵渎的.我在他们眼前,在你们身上显为圣的时候,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这是耶和华说的」(结三十六22,23).这以神为中心的看法就描绘了救恩的意义.

 

第三部份 福音书与《使徒行传》中的宣教概念

 

第五章 《旧约》与《新约》之间的时期


从《旧约》最后一位先知到耶稣基督降世的数百年之间,以色列国的地位,原则上并无改变,仍然与别国分隔.以色列要在列邦中保持自己的地位.然而,当时以色列国实际的光景,已令这种与列国分隔的性质有了变化,因而为宣教工作开了路.如果我们要明暸《新约》,必须花些时间来探讨这个现象.

我们前面所提到的环境的改变,最初是在以色列人从巴比伦被掳归回时发生的.犹太人以神立约的子民的身份再一次回到神所应许他们的地方.在以斯拉和尼希米的领导下,他们再一次洁净自己,除去外邦人的不洁,同时也重新体会到,律法是神赐福祂子民的记号.然而,还有许多犹太人仍然留在波斯.根据以斯拉记第二章六十四节,及尼希米记第七章六十六节,只有四万二千名犹太人从被掳之地归回.然而那些遗留在异邦的犹太人地数目,必然更大,因而有所谓「分散的人」地名称,从那时开始,犹太人在各地建立会堂;后来又因为犹太商人到各处经商,这些「分散的人」到了西方,也到了东方.犹太人的会堂遍及小亚细亚,马其顿,亚该亚,意大利,埃及等地.分散在西方的侨民,在耶路撒冷的犹太领袖眼中,不及那遗留在东方的人受重视.分散在西方的犹太人,必须要对抗希腊的精神,哲学的思想,综合主义以及大城市的生活.为了这个原因,分散於西方的犹太人,常要面对不忠於所领受的传统之危机.(在徒六1中,分散在西方的人,就是那些说希利尼花的犹太人.)「分散的人」也包括那些自愿居住在外邦人中间的以色列人,他们并不是被掳的人;有时甚至生活得很丰裕.这些犹太人很自然就对希腊人的社会产生影响;这些影响,可以归纳为以下数点:

第一.轻视与误解
希腊人并不了解犹太人.他们有些认为犹太人奉拜星宿并以活人为祭物;有些则认为犹太人是印度圣人的后裔;更有人认为犹太人是一班从埃及逃出来长大麻疯的人的后裔,在他们的庙中敬拜一只金驴的头.

第二.了解与尊重
犹太人的宗教对很多希腊人都产生了很深的印象.有些人会评论犹太人守安息日以及其他很多事情;但是犹太人敬拜独一的真神,并他们对於那位看不见的上帝之信心,以及他们比较高尚的道德行为,都令外邦人不得不尊重他们.有许多外邦人都自动接受犹太人的信仰,所以凡是犹太人分散所到的地方,都有归信犹太教的人;虽然他们拒绝接受割礼,他们却遵守犹太教的律法,并将财物捐给耶路撒冷的犹太信徒.在《使徒行传》中也提到这些进犹太教「敬拜真神」的外邦人(徒十三43).而那些愿意接受割礼的外邦人,就被他们的同胞被视为是犹太人一样.

罗马历史学家塔西图 (Tacitus) 批评这些归信犹太教的人,说他们背弃祖国与家庭,而去居住在古怪风俗的人中间.

第三.没有宣教事工

一般来说,这些外邦人的归信,并不是由於积极的宣教活动,然而,当时的犹太人多少也曾做过一些宣传工作;某些犹太人确曾积极推行宣教事工(参看太二十三15).开始的时候,外邦人归入犹太教,多数是因为他们被犹太教的优点所吸引.若有与外邦人通婚的,异族的男人通常就必须受割礼,至少他所生的男孩都必须受割礼.根据约瑟弗 (Josephus) 的记载,当时的犹太人常用各种方法叫希腊人来参加崇拜,为的是得著他们来归信犹太教.

第四.哲学性宗教
在希腊人的社会裏,那些有学问知识的人对於希腊诗人所写的古老神话早已感到厌倦,所以他们甚欣赏犹太宗教对於上帝的属灵观念.犹太人执著他们这一种看法,常称自己的宗教为「哲学性的宗教」.他们试图指出,他们是有高尚文化的民族,柏拉图 (Plato) 及亚里斯多德 (Aristotle) 的高深哲学思想也是受著犹太人的影响的. 一位犹太思想家亚里斯多波拉 (Aristoboulous),曾为多拉密王 (Ptolemaeus Philometor,主前170-145年) 写了一部律法释义,至今只有少数残余的篇章仍被保留下来,其中一篇篇章评击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 (Pythagoras)都从摩西律法的古老译本中借用了许多思想与教训.当时的犹太作者常常坚持,《旧约圣经》的崇高教训与希腊哲学最高尚的教训是完全相合的.

第五.耶和华 — 宙斯
由於以上那种看法,当时希腊的知识份子就将希腊哲学对上帝的概念与耶和华认同,却忘记了两者的区别.在亚里斯底 (Aristeas) 给多拉密二世 (King Ptolemy II) 的信中,论到将《旧约》译成希腊文的时候说:「颁布律法的主宰也引导多拉密的治权;祂是监察万事的创造之王宙斯.」这裏以色列的上帝完全被视为与希腊哲学概念种独一的神宙斯同为一神.更有甚者,当时犹太的思想家都觉得,斯多葛派的道德观与犹太人的教训互有相关,因为他们也教导人国严谨与节制的生活.

第六.《七十士译本》
这种种努力都与《旧约》译成希腊文之事密切有关,即著名的《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a).七十译本使当时的希腊人看到《旧约》种优美的教训,也使《旧约》的许多概念和意思切合当时希腊人的思想,因而为将来所要发生的事情作了铺路的工作.

第七.犹太教的吸引力
除了藉著希腊哲学来吸引外邦人归向犹太教以外,更有效的方法是,犹太人虽寄居外邦,却仍能保持他们犹太人的特性,不与外邦人同化.有一位作者说:「作为一种哲学性的宗教,犹太教确能吸引个别的知识份子;然而作为一种拥有独特生活方式的宗教和社会团契,却能使一般群众都感到兴趣.」一个归从犹太教的外邦人,因著成为犹太社群的一份子,就可以享有许多政治与社会的特权;因为当时的犹太教是罗马帝国认可的宗教.一个犹太人可以享有许多公民的权益.犹太人在任何一个城市中,都有他们自己的管治形式,有如一种自治的政府;甚至於在某一种程度之下,他们也有自己的司法制度,因之很多人都渴望加入这样的社群.一般人,就是那些不深入思想的人,不能想像一个没有神像的宗教,因而会说犹太人是无神论者.然而那些对犹太教有深入了解的人,或多或少也会受到影响.

当我们研究这一段时期的历史时,我们就会发现,上帝实在有祂很美好的安排.以色列人与外邦人仍然分隔开来,仍然保持他们的孤立;将犹太人与外邦人隔开的墙垣仍然竖立在那裏(参看弗二14).从神学的观点看来,以色列的地位并没有改变.然而政治与文化的因素 – 直接影响以色列跟外邦的分隔 – 已有所改变.以色列不再是世界上某一角落的一小片关闭的土地,却已变成罗马帝国的一省,并且在各方面与世界各地的文化有所交接.它不但是接受外来的影响,而且也影响其他的文化.这种情况,无疑对於以色列国是构成了一种极大的危险和持续的试探,这是当时法利赛派的律法所严禁的.法利赛的律法越是严谨,就越可以证明外来对以色列威胁之大.以色列人与外邦接触的们,在无形中已逐渐打开;他们也已逐渐接纳外邦的文化.如果我们回顾当时的光景,就可以看到神是在准备一个新的纪元,以让基督救赎从耶路撒冷开始,传遍当时的天下.

 

第六章 福音书中的谜

以上所提的各点,在基督降世时,都已改变.任何人若以《旧约》对救恩的盼望为研究耶稣生平的基础,立刻就会发现有不能解决的问题.《旧约》的先知确曾多次预言到一位受苦的弥赛亚(如赛五十三章);然而,先知通常都形容弥赛亚的降临就是教恩临到万邦,世上各种事态都要彻底改变的时候.耶稣在世时的神学派系,对於弥赛亚的预言,太偏重某几方面,因之误解了旧约对弥赛亚的整体描述.这种情形使当时的人对福音书大惑不解.

耶稣开始出来传道的时候,祂所传的似乎是表示,祂正期望伟大的教恩立刻来临.《马可福音》特别提到耶稣传道的中心是:「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可一15).所谓「日期满了」,是指教恩将要临到全世界之前的一段时期.在《马太福音》第十章中,耶稣对门徒说:「有人在这城裏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裏去;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太十23).《马太福音》第十六章廿八节也是同样的记载:「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裏的,有人没有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裏.」在《马可福音》中,后半句是:「必要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九1).也可比较《路加福音》第九章廿七节.从这些经节看来,耶稣在祂传道的初期,已预期救恩快要临到.其后,祂就甚少用这样强的字眼来传讲这一方面的信息,却侧重提及祂自己将受的苦难与死亡.

由於这些难解的经文,史怀哲(Albert Schweitzer )就下断语说,耶稣开始出来传道时,相信「弥赛亚的显现」已经临近,就是以色列与全世界都要得救;但是后来,因为对於这个期望完全失望,才开始为自己的受死作准备,而且越来越觉得,还是不能避免的.然而史怀哲的看法并不正确.根据利达布斯(H.N.Ridderbos)所《天国的降临》(The Coming of the Kingdom )一书中所研究的结论,有关耶稣的预言,该有两个方向以资区别:一是「弥赛亚的显现」,一是「弥赛亚的受苦与死亡」.起初门徒并不了解这一再点,初时耶稣也没有向他们解释清楚,往往只是简单说明,祂自己降世,就是预言的应验,也是末世的起头.然而,耶稣逐渐打开使徒的眼睛,使他们看到,那可怖的事必先临到.神的国确已在基督裹临到世界;因基督降世,天国也已进入世界,这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天国还不能完全体现,因为耶稣的受苦与死亡必先来到.

为了这个缘故,耶稣在传道后期所讲的某些比喻,就论到天国降临之前必先要发生的事情.《路加福音》第十四章十五至廿四节大筳席的比喻,所描写的就是这一事实.耶稣设这比喻说,有一个人,准备好了筳席,就差仆人出去请人来,「样样都齐备了」.《马太福音》第廿二章八节说:「於是对仆人说,喜筳已经齐备.」换句话说,所有必需的客观条件都已齐备.因为耶稣的受苦已经完成,人得与神复和,神所要行的已经行了,「样样都已准备好了」.然而,筳席仍未能开始.在《路加幅音》中我们看到,那些被邀请的人都用各样理由推辞,马太说,那些人完全不理会主人的邀请.最后主人就差仆人到大街小巷去找那些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人来.为了这个缘故,大筳席延迟了许久.马太说:「喜获已经齐备;只是所召的人不配.」这裏所说「那些被召的人」,显然是指当时犹太人的领袖.比喻所讲的,是邀请与开筳之间的一段时间;样样都准备好了,但是客人必须坐满了,才能开席.

这段居间时期,在耶稣讲到那些恶毒的围户的比喻时,描写得更清楚(太廿一33-44).葡萄园的园主,先打发仆人去向园户收果子,后来又打发他的儿子.围户杀了他的仆人,后来又杀了他的儿子.在比喻的末尾,耶稣特别严重地警告这样的人说:「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43节).这裏的「你们」当然是指那些犹太人的领袖.严厉的审判将临到以色列.以色列本来是「天国之子」(太八12),现在却要被赶出去;天国将要赐给能结果子的百姓.将天国转赐给其他民族,这个时期就是样样都已齐备而被召之人来坐席之间的一段时期.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十一至廿七节中「十锭银子的比喻」(太廿五14-30则是按才干授银的比喻),同样也将居间的时期清楚描写出来.有一个贵胄要往远方去得国回来,他将责任交给他的仆人,要他们管理他的产业,直到他回来的日子.这比喻的意思是,天国已经准备好了,就某一方面看来,就是一切都已经成就,但是在这天国临到之前,主的仆人必须先要按照他们所得的才干,去努力工作.这个居间时期,是神的仆人必须工作的时期.不论这段时期有多长,他们也必须按照主所赐给他们的才干努力工作.按照前面所提到的比喻,他们的工作特别包括到大街小巷去请人来参加主所设的筵席.我们可以说,这段时期最主要的工作,是推行宣教的事工;惟有努力去完成主所交托的艰巨使命,这段时间才有意义.

哈拿克(Adolf von Harnack)坚持说,耶稣自己的使命是向犹太人宣教;正式向外邦人传教的工作,并不在耶稣的工作范围之内.然而,从以上所提各个比喻看来,哈拿克是错误的,因为耶稣基督的福音显然是为普世人类而设的.为了篇幅关系,我们在此只提出几处有关的经文.

在我们所熟悉的西面之歌中,特别提到主耶稣「是照亮外邦人的光」(路二32).东方博士来寻找圣婴,也表明《旧约》先知多次的预言将开始应验 – 就是神要亲自便以色列得荣耀,而外邦人都要自动前来归顺(参看太二1-12).

耶稣的教训也常是论到全人类的 – 「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是世上的光」(太五13-14).「神爱世人」(约三16).当耶稣见到迦百农的百夫长时,祂就想到《旧约》的预言;说:「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园裏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太八11).当祂在世的日子快要结束时,有些希腊人要求门徒带他们去见耶稣,这事使耶稣想到,人子要「从地上被举起来」,并要吸引「万人」来归祂(约十二23).列国都来归顺,常被看为弥赛亚降临的主要预兆!因此在福音书中我们明显看到,耶稣往往是从《旧约》先知对於救恩的预言的角度,看祂自己在世的工作;《旧约》救恩预言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世上各地各族的人,都要来归顺这位教主弥赛亚.

然而,福音书中有时也提到,耶稣单是向以色列人传道.耶稣对撒玛利亚妇人说:「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四22).对那位迦南妇人,耶稣说,祂自己被差遣,乃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太十五24).然而,这两处经文都不过是说,那时,向全世界传福音的时候尚未来到.为了这个缘故,耶稣第一次差遣使徒出去传道的时候,禁止他们到外邦人之地,也禁止他们去撒玛利亚的村子(太十5);因为时候尚未来到.在耶稣传道工作的后期,祂才说福音要传遍世界.当伯大尼的马利亚膏祂时,祂宣告说:「普天之下,无论在甚麼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记念」(太廿六13).这裏是论到全世界.这一无在耶稣论到将来必成的事时,更清楚明自地指出:「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廿四14).这节经文给我们看到,宣教圣工的推行是与末期有关的,正如《旧约》先知所预言的一样.

在福音书开首的篇章裏,向世人传教的概念,尚未完全表明出来,因为当时使徒尚不能完全了解耶稣的使命.耶稣会否带来末后的信息 祂是否会将末后的事指示他们 祂的生命是否会以失败收场 在耶稣初出来传道时,祂不可能立刻将这些事指示给门徒知道.当末后的事逐渐显明,就是祂受难的日子临近的时候,耶稣将要遭遇的,显然不会与门徒和群众对弥赛亚的期望吻合;就在这个时候,耶稣向门徒指出,在天国降临之前尚有一段时间福音要传遍天下.所以,这段时间与遍传福音的宣教工作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此时,福音书就集中提到,耶稣看祂自己的工作是关乎万民的;祂不单是以色列人的光,也是全人类的光.

我们所提到的,是指到耶稣受苦与受死之前的一段时间.然而真正的居间时期,即遍传福音的命令,在耶稣复活之后,有更明显的指示.在耶稣向门徒显现的四十天之中,祂不断地向门徒强调传福音的重要性.在祂复活的那一日,祂向十一位使徒显现,特别向他们指出,「要奉祂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路廿四47).耶稣告诉他们,祂的吩咐是照圣经所记载的;《旧约圣经》确是强调人们自动前来寻求救恩;可是这并不排除教会的传教活动.

《马太福音》提到宣教的使命时指出,那是基於已交付耶稣的权柄与能力,因祂已完成了中保救赎的工作.救赎的大能必须向世上众人宣扬,他们必须前来俯伏跪拜:「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廿入19).福音包含大君所赐使命的荣耀,因此所有耶稣基督的门徒都要接受呼召,往全世界去,宣扬基督是王,直到地极.

在《约翰福音》裏,宣教的命令与耶稣基督降世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父怎样差遣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二十21).那些被差遣的人,心裏会涌溢著神在基督裏所赐的恩惠与平安.

耶稣在升天之前,与门徒一同往橄榄山,路上祂再一次将传福音给万民的事告诉他们.门徒一直都认为,他们在世要做的,只是等待主来复兴以色列国.他们只从一个以以色列为中心的角度去看将来的事,因而看自己的责任也是消极的.耶稣改正他们的错误,告诉他们说,父凭著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与日期是与他们无关的.然而,他们要担任的并不是消极的观望者,却是要积极地去为主作见证,「直到地极」.最后,耶稣应许要赐他们圣灵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完成所交付他们的使命(徒一6-8).

我们在作结论时,可以指出,福音书对於宣教圣工的看法如下:在耶稣基督的教训中,宣教的观点,是逐步从有关弥赛亚教恩的预言发展出来的.《旧约》中有关弥赛亚救恩的预言,论到以色列国在属灵方面的复兴与大得荣耀,同时也讲到外邦人要自动前来归顺,世界的秩序也要大大地革新.这个弥赛亚的救恩,在原则上讲来,因耶稣基督的降世已经临到.耶稣在拿撒勒的会堂裏,论到《旧约》某段关於弥赛亚的预言时,毫不犹疑地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四21).新的纪元已经开始,弥赛亚显现的日子已经来到,神的国近了.然而,在神国逐渐显明出来的时候,又有其他不同的要素显明出来.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实在是伟大教恩的明证,但这些神迹并没有立刻成为弥赛亚的神迹,叫世界的秩序得以更新,以致豺狼可与绵羊同居.以色列国属灵的更新,确已孕育了,然而在实际方面尚未显出来.耶稣非但不谈以色列将得荣耀,反而宣布将有大灾难临到.甚至在耶稣复活之后,那伟大的救恩也未能完全成就.样样都已准备齐全了,但是被邀请的人却是不配.因此,神的国就从以色列的领袖之手被夺去,交给其他民族.天国的降临被迟延了,这迟延实在有点难以解释.救恩在原则上确已临到,但却未能在一瞬间完全成就.在先知所预言弥赛亚的国度尚未临到之先,宣教圣工必要完成,因此完全的教恩必须延迟成就.这个迟延是必须的,因为神的国要赐给别的民族.当神的国完全临到众人,也就是福音传遍世界的时候,那时末日才到.因之在福音书中,宣教的圣工逐渐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训.救赎大工还需等到宣教的圣工完全成就的时候方可完成.


第七章 使徒的行传


使徒行传是宣教圣工最卓越的文献记载.书中详尽记载宣教圣工各个阶段的资料,包括宣教的方式,在宣教工场中实际的传道,以及新教会的建立.然而,我们在此所研究的,单是宣教的基础.我们将探讨作者路加对於宣教圣工的看法,以及圣经其他地方有关的教训.

第一,我们看到,使徒行传把宣教的事工视为荣耀的基督的工作.从这一方面来看,本书的书名似乎不太适切,应当称为「基督藉使徒(传道)之行传」,而非「使徒行传」,因为书中屡次提到,一切成就的,都是基督的工作.

使徒行传一开始就强调,一切工作都是基督所作成的.路加特别提醒我们,他所写的福音书是「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而他所写的第二本书则是论到耶稣接续所行所教训的.虽然路加在本书中没有清楚说明这一点,但本书明显是在记述耶稣的行事与教训.

我们只要学几个例,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五旬节圣灵降临在信徒中间的时候,彼得说,那是基督「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二33).

使徒在施行神迹奇事的时候,总是宣布说,他们是奉耶稣基督的「名」行奇事的.这个「名」并不只是一个名字,却要表明耶稣基督确与他们同在.祂的「名」叫瘸腿的得医治(徒三16,四10).「神迹奇事」是因着耶稣的「名」而行出来的(徒四30).书中一次又一次地提到,这个「名字」就是权能,使徒不过是奉这「名字」行事的人.

耶稣基督在宣教的事工上对教会的引导,也是非常显著的.耶路撒冷教会的信徒产生了些微的误解,因之有七个人被选出来,可以专心照顾那些被忽略,讲希利尼话的信徒.这七人中的其中一人司提反,就开始向那些住在耶路撒冷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传道.当司提反殉道之时,教会似乎是遭受了一次极大的打击,然而后来我们却看到,这事实际是耶稣基督福音大大得胜的表示.教会从那时起开始受到逼迫,以致有许多信徒分散到各城各乡,福音因着这些分散的信徒也就传遍各处.在这一切的事上,都有荣耀的主在指引教会的方向.

使徒当中似未有人准备向外邦人负起宣教的使命时,基督就亲自拣选扫罗,并称他为「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徒九15).有些外邦人虽然未受割礼,却是敬拜神的,然而,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并未准备去向他们传福音;基督就打发祂的仆人彼得去哥尼流的家,给他和他的家人施洗(徒十章).

当耶路撒冷的教会对宣教的职责表现冷淡,基督就使用安提阿的会众.基督在这裏主动地藉着圣灵差遣了巴拿巴与扫罗.
保罗的宣教行程是一步一步受主带领的.圣灵阻止罗去亚细亚讲道,后来又阻止他往庇推尼去(徒十六6,7).其后,保罗看到了异象,主自己打开了向欧洲传福音的门(徒十六9,10).后来又有主的话鼓励他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徒十入9,10).由此可见,保罗整个传道的工作,都是主亲自策划引领的,他自己只是主所用的一个器皿.

第二,使徒行传把宣教事工视为与末世的临到具有密切的关系.宣教事工是属於末世的一件事;必须将之视为主再来的一个预兆.彼得论到五旬节圣灵降临的事时,清楚突出其末世的意义;他引证约珥书第二章的话,说:「神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徒二17).在先知对弥赛亚的预言中,论到在将来的救恩中,圣灵的降临占着一个重要的位置,且是外邦人自动前来寻求救恩的先要条件.外邦人来到荣耀的以色列国,因为他们觉得上帝与以色列同在.由於这个理由,五旬节圣灵降临的果效,即宣教圣工的推进,必须被视为「末日」的一种现象.

第三,使徒行传中特别强调基督为宣教圣工之主,因此教会的职责并未能详细说明.在使徒行传第十三章一至四节中,作者似乎是故意不明明指出,安提阿的教会是否就是差遗巴拿巴与扫罗的主要负责人.我们可以假定,第三节中那些禁食祷告,并按手在巴拿巴和保罗头上的人,不正是指第一节中所提的那些人;但我们无法肯定.因为这段经文主要侧重的是「圣灵的差遣」,整个教会不过是基督所使用的工具.然而,教会的职责逐渐地变得更明显.保罗与巴拿巴首次宣教行程完毕之后,回来就向安提阿的教会报告,以后又向耶路撒冷及其他教会报告(徒十五4).同时也是耶路撒冷的教会,使徒与长老,一同就外邦信徒是否需要接受割礼的事,定下规矩.因之,教会就正式肩负起订定宣教,工场中新教会行为守则的责任.保罗在第三次宣教行程结束时,特别向耶路撒冷的长老回报「神用他传教,在外邦人中所行的事」(徒廿一19).因此,虽然教会清楚知道宣教圣工始终是神的工作,但它在传教圣工的参与还是越来越大.

第四,使徒行传不断提到一般信徒传福音之事例.司提反殉道后,教会受逼迫,那些逃离耶路撒冷的信徒,散到各处去传福音(徒八4).有些人甚至到了腓尼基,居比路和安提阿(徒十一19).这些分散的信徒之中,有的开始向希腊人传福音(徒十一20).由此,他们打破了与外邦人的阻隔,而向他们传福音.后来甚至有许多是保罗的「同工」.保罗在第二次宣教行程中,接纳了提摩太为同工(徒十六3).以后的行程中有许多与他同行的同工,如马其顿人该犹和亚裏达古,又有庇哩亚人毕罗斯的儿子所巴特和西公都(徒十九29,二十4).在罗马书第十六章三节,百基拉和亚居拉也被称为同工.外邦人的同工中也包括妇女,如腓立比书第四章二,三节中提到,友阿爹和循都基曾与保罗一同在福音上劳苦.在罗马书第十六章一节,六节,十二节中,保罗也郑重提到其他妇女的名字.以上所提这许多信徒,是否都是按立的传道人,抑或是平信徒的传道人 提摩太曾有长老为他按手(提前四14).我们是否就可以假定,保罗所提其他的同工也都接受了按手礼呢 我们从圣经的记载看到,初期教会的许多信徒,无论是男是女,都不是正式的传道人,却都积极负起宣教的使命.这些平信徒传道者,既没有人带领,很容易就会被错谬的观念所蒙蔽而有所偏差,而实际上也确有这种事情发生;然而保罗并不禁止他们积极主动传福音,相反却在各方面帮助他们,带领他们,以致神的福音不受阻碍,可以藉着分散的信徒而传遍各地.

第五,使徒行传甚为重视福音的普传,但也没有忽略有许多人受到新组成之教会的生命所吸引,而自动前来加入教会;正如使徒行传第二章四十七节记载:「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这裏也可以说是应验主所说的话,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隐藏起来的.虽然当时也有些人不敢加入教会,「百姓却尊重他们,信而归主的人,越发增添,连男带女很多」(徙五13).撒迦利亚先知预言,」在末日列国的民,因为「听见神与你们同在」,都来加入神的国;这样的预言在初期教会已经开始应验.
使徒行传对於宣教圣主的基础这一个课题,并没有比福音书更多的指示;然而,它却特别强调圣灵降临的重要性,因为基督是籍着圣灵继续与教会同在的.在圣灵未曾降下之前,教会最初不过是一班畏缩惧怕的信徒,局限在他们自己的家裏活动;然而因为主所赐下圣灵的能力,他们立刻就出去将福音传遍各处,他们的力量也不断倍增.他们每天的工作都觉得是神所行的神迹.他们能够成就大事,正好证明给他们知道,他们只不过是基督的器皿.他们也深信,在末日未到之前,他们必须先完成主的圣工,因此他们必须忠心事奉主,因为晓得他们在主裏辛苦劳碌所作之工是不会徒然的.

 

第四部份 使徒书信中宣教圣工的概念


第八章 宣教圣工是教会的职责


使徒的书信以及启示录都是在宣教的工场上写成的.因之我们很自然就会期望在这些经卷中找到许多关於宣教呼召之性质与功用的论述.虽然在这些经卷中,宣教主题之讨论并不如我们所预料的那样详细,我们也不用失望.在综览过使徒的书信所提供的资料以后,我们再探讨为甚麼书信那麼少谈及宣教圣工的主题.

第一,保罗书信中最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保罗自己非常重视他使徒的职份.他知道自己是主的使徒,所以他必须向那些不信的,背叛神的权势挑战.保罗很少直接提到基督亲自托付的宣教使命是传扬福音的动机.基督所托付宣教的使命,是人人皆知的,若再说它是传教的动机,便是多此一举.保罗视他自己使徒的职份,是基督亲自托付给他的:「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九16).「这一件不得已的事」,当然就是主的命令;因为是主亲自催逼他出去传福音,也是主亲自掌管他的工作的.

在哥林多后书第五章,保罗特别指出宣教圣工在神学上的地位.在提到救赎之后,他说:「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份赐给我们;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18,19节).这两节经文给我们看到,宣教事工与神救恩的计划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我们既然得赎,就不单是被救赎的对象,却也因为已经得着救恩,就立时成为神救赎大功的宣扬者;也因为我们已领受了叫人与神和好的职份,我们就已被召为福音的使者.我们作救赎的职事,是要将救恩之道传扬出去.这实在是神行事的奥秘:我们本来是被救赎的对象,但因为得了救恩,就立刻成为主动的宣教者,成为神的同工,将救赎之恩带给众人.当神创造了地的时候,祂说:「地要生出」万物(创一24);在祂呼召我们入光明之后,祂吩咐我们要去呼召其他的人.在神的手中,万事万物都要事奉祂,并要积极有效地去完成祂的工作.宣教事工的奥秘,包含在神奇妙的工作之中,因为祂便每一个被救赎的人,成为主动的福音使者.所得的果效有如保罗所说:「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林后五20).整体的宣教圣工,完全是建基於这「好像」两个字上面.我们到世界各处去传道;我们寻找人来归主,我们宣讲福音;然而这一切都是神藉若我们完成祂使人与自己和好的工作.因为在神使人与祂和好的工作上,祂不但是要个人来与祂和好,祂也要「世界」与自己和好;而且要我们与祂同工,完成这项工作.因此神的作为是宣教圣工的基础.

宣教士的地位,也就是使徒,被差遣者的地位,自然是建基於以的原则.宣教士是「基督的大使」,是基督的代表;神藉着宣教士的口讲话.当保罗论到他自己的时候,他清楚醒觉到这一无.当保罗用「我」这个字的时候,总是以一种负责的基督徒态度来用;因之他不高擡自己,也不轻亲自己.一个好例子就是他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十节所说:「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这末后两句奇妙而深奥的话正说明了宣教圣工之基础.在加拉太书第二章二十节我们也看到同样的话:「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故此,要解答那个重大问题――究竟是谁作成宣教的工作 是基督,还是教会 保罗必然会回答:是基督;惟独祂是伟大的使徒,是那位父神所差来的使者;然而,基督也使用我这卑微不配的仆人,作为祂圣手中的器皿.

第三,保罗时常都醒觉到他要完全依靠神的能力.这一点在保罗对「门」这个字的使用上最能够显明出来.例如,他在哥林多前书第十六章九节说:「因为有宽大又有功效的门,为我开了.」在哥林多后书第二章十二节,他说:「我从前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罗亚,主也给我开了门.」在歌罗西书第四章三节叫众教会为他祷告时,他又说:「求神给我开传道的门.」这裏的「门」显然是指人们已经预备好了来听神的道;他们预备好了听道,是因为神已亲自将他们心中对宣教士的猜疑完全除去.最值得注意的是,对保罗来说,惟有神自己才能打开这有效的门.宣教士时常会遭遇许多难以克服的阻碍;靠着他自己,是决不能拆毁那些对立的墙垣的.开始的时候,人们可能极不愿接受宣教士的教训,然而因着神的同在与祝福,又因神奇妙的作为,这些困难都得以除去.为此,我们可以说,宣教事工大可说就是神迹;因为它本质上是完全靠着上帝亲自动工才能成就的.

保罗常常都醒觉到上帝伟大奇妙的作为.每当他要解明宣教的事工,他的结论总是:「栽种的算不得甚麼,浇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林前三7).宣教士实在是算不得甚麼!然而他的工作是非常重要和必需的.他那「和好的职份」是神对世界的计划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 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 如经上所记:「报福
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股何等佳美!」(罗十14,15)

无论宣欢士是多麼卑微,他的工作却是极其重要的.宣欢士本身并不重要,然而因为主亲自差遣了他,他就要在主的手裏成为大有能力的武器.

第四,虽然保罗的书信通常是先提到他自己,接着才提到其他使徒,以及帮助他的同工,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教会裏的全会众在他脑海中所占的位置也越来越重要.早期的书信固然很少提到教会的会众对福音的责任,然而在后期的书信中,他却越来越多提及全会众都蒙召去传扬主的福音.他在书信中对这种呼召有多种描写.

会众有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不断代祷.当时尚未有为宣教圣工收特别奉献,因为当时宣教的方式不同;但是在代祷的事上,古今都是同样必需的.保罗时常请求教会不要忘记为他以及他的同工代祷.有时他只简单的说,「请弟兄们为我们祷告」(帖前五25);有时他则特别提到要为某一件事代祷,如在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一节所说:「弟兄们,我还有话说.请你们为我们祷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开,得着荣耀,正如在你们中间一样」;此外,保罗请教会为他代祷时,也特别提到有效的「门」可以打开,这也就是说,为他所有传福音的圣工代祷;如在歌罗西书第四章三节及以弗所书第六章十九节.

使徒的书信,甚至是整部新约全书,都不断提醒教会的会众,行事为人要好像光明之子,致令不信的人羡慕,而被吸引来归主.我们在旧约的预言中己看到遣一个要素.外邦人要来到上帝面前,因为他们听见神与以色列人同在(参看亚八23).以色列固然要发出呼召,但这个呼召只有在外邦人看见神荣耀了以色列之后才会生效(参看赛五十五5).这个预言因之是特别强调外邦人要自动前来寻求神所赐给以色列民的救恩.在新约裏面,这种自动前来寻求的特质已隐退起来,因为新约重视福音的呼召,以及为主基督作见证.然而,在新约裏,我们也时常看到,惟有教会本身先活出「主荣耀身体」的见证,然后对外邦人所作的见证才会结出果子来.主自己曾提到建在山上的城,及照亮世界的光.「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十三35).这个主题在使徒的书信中也可见到.

首先,这个劝勉有消极的一面:「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叫他们得救」(林前十32,33).教会绝对不能叫人跌倒,这项原则应规范教会的整个生活.聚会崇拜的时候,当有美好的见证,以致不信的人进来时,不会说基督徒是疯子(参看林前十四23).会众必须知道,世人在各方面要来反对教会,世人也会抓着任何一个机会来诬捏教会.所以神的旨意是要我们有好行为,从而「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彼前二15).

这个劝勉的积极一面是:教会若果真的能够活出与基督联合的样式,就能吸引未信的人来归向主.圣经时常称那些未信主的人为「外人」,如「叫你们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没有甚麼缺乏了」(帖前四12).「你们要谨慎,无论是谁都不可以恶报恶;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众人,常要追求良善」(帖前五15).「你们要爱惜光阴,用智慧与外人交往」(西四5).也有吩咐治理教会的话说:「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提前三7).教会决不能孤立自己,却必须时常活在世人的眼前;这是教会重要的本份,也是应当日日谨慎而行的事.

教会中有职份的人若能发挥正确之功能,常会促进福音之传扬.从以弗所书第四章十一节开始,保罗论到教会中的各种职位,特别指出它们的存在,是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因之教会要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四15,16).

这几旬深奥的话,是我们在每个宣教工场和所有福音工作中所要不断学习的艰难的功课.教会本身是一个活的属灵团契,是一个有机体,惟有它能够使身体增长.任何工作,无论经费多麼庞大,组织多麼严密,若不是根源於懂得彼此相爱之秘诀的教会,终必是失败的.

宣教圣工,或布道工作,若要成功,必须先挑起那些不信的人的羡慕.再者,保罗在腓立此书第二章也提到,基督徒必须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又说:「凡所行的,都不要发怨言,起争论,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14,15节).因此,教会必须有好的榜样,要彼此相爱,要怜悯众人;总而言之,教会所作的一切,都必须表现基督的伟大,这样宣教士的见证才能得到支持,教会才能得到增长.

在完成宣教的呼召的事上,教会的会众应当踩取甚麼态度 从使徒书信的教训看来,全会众都当积极参与宣教的圣工.「你们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腓一27).信徒与外人交往时,必须抓着每个机会,将基督的真道讲给人听(参看弗五16).在歌罗西书第四章五至六节,保罗又说:「你们要爱惜光阴,用智慧与外人交往.你们的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好像用盐调和,就可知道该怎样回答各人.」在保罗看来,教会应当不断地向世人作见证,并向他们讲论神的道.这种对外人的爱心,以及不断向他们讲论神的道的努力,必需是主自己的工作;并且教会要竭力多作主工,因为他们的劳苦「在主裏面」并不徒然。

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务要坚固不可摇动,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按着保罗讲到传福音要以两种武器作为装备:在守卫方面,要用公义作护心镜遮胸,又要拿信德当作籐牌;在攻击方面,要拿着圣灵的宝剑,又要用平安的福音,当作预备走路的鞋穿上(参看弗六14-17).最后一点非常重要,保罗在此是引用了以赛亚书第五十二章七节的话:「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由此可见,教会裏面全部的信徒都当成为传报佳音的人.

我们在彼得前书第二章九节看到全会众都当接受宣教呼召之最明显,最坚决的吩咐.彼得在此先提到信徒应当分别出来:「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烦,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接着彼得特别指出这分别的目的:「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教会被分别出来,及其本质的独特性,是神手中的工具,为的是要引领别人来得救恩.

我们若是知道基督再临的时候已近,便要能看到教会蒙召传福音的重要性;因为我们若深知主快再来,我们才会努力去完成宣教的圣工.以弗所书第一章很明显地指出,宣教事工是与末世的到来有关的,尤其是在第十节,保罗特别提到神在基督裏的计划:「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归於一.」这是神对世人的计划.祂要将万人归於万有之首耶稣基督之下.使徒保罗看到宣教事工是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犹太人与外邦人都在教会裏合一;从前不能沟通的深渊,现已有桥梁接通.神亲自用祂自己大能的手推动一切,来达成这个崇高的目标,就是召集众人,将各方各族的人归在一个元首之下;同时祂也赐给我们极大的权利来作祂的同工,与祂一同达成这个目标.

因此,所有宣教事工都是指向这一个目标.从保罗的书信看来,他似乎是认为这个目标已快要达成了.然而,时间并不要紧;无论这个目标已很接近,还是离开很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所作的宣教事工――因其独特的本质――是向着一个目标,一个目的进发;这个目的要在将来,也就是世界历史结束的时候才能达到.


第九章 以色列人在上帝救恩计划中所占的地位

先知论到将来万国蒙恩得救的信息自然引起宣教使命的讨论.先知都特别强调列国会自动前来归向与神;但他们常以这伟大的救赎事件,是环绕以色列而发生的.以赛亚说:「当那日以色列必与埃及,亚述三国一律,使地上的人得福」(赛十九24).列国得蒙拯赦,是以以色列国为中心的.

在福音书中,我们看到,以色列人因为离弃上帝,似已不配得这个崇高的地位.神的国将从「你们」手中夺去(这裏的「你们」是指以色列国),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太廿一43).这裏显然是包含着一个极难解答的问题:是否旧约中所有伟大的预言,现在都落空,变成响的钹一般 有那一个预言已经应验 如果以色列本身已经失败,神的国已从他们手中夺去,那麼以以色列为中心的普世救恩怎样才能成就 这些问题必然也困扰初期的教会,因为这关系到上帝对以色列人的应许是否可信.

保罗在他的书信中多处都有讨论到这些问题.他所最着重的一点是:上帝对以色列人全部的应许,都已经在耶稣基督裏应验了.在加拉太书论到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地上万国都要因他得福――的时候,保罗说:「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加三16).因此,上帝所应许亚伯拉罕的,在基督裏,就是那位真以色列的身上,已经成就了.基督是旧约所有应许的承继人;神的全部应许,在祂身上都已完全应验了.旧约所说列国都要奔向以色列,因为上帝「荣耀了他」;在新约就是指到列国人民都要来归向基督,因为神荣耀了祂.惟有祂才能使地上的万国得福.凡指着以色列所说的预言,都已经在这位以色列的真子孙,登上大卫宝座的后裔身上完全得以成就.

保罗在罗马书第九至十一章中深入而又广泛地讨论到以色列人的整个问题.显然保罗对这个问题也曾详细推敲过.本段经文开始时说:我在基督裏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裏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任何人用这种真情来讲话的时候,都绝对不只是在讨论一个学术性的问题.保罗是自己亲身体会到这个问题,因之他可以对这一件事有把握地说,神的话决没有落空(九6).上帝在旧约中对祂立约之民所赐的应许,若不是已经成就,就是终必会成就.

保罗继续宜布说:「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12,13).保罗在此所说,与耶稣所说――神的国度要从以色列手中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人――那句话,完全吻合.在以色列民当中,无疑也有许多能结果子的,但整个以色列国却不会因此而再能站在一个较优越的地位上.

在第十一章,保罗更进一步讨论到这个问题.他说:「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十一5).并不是所有以色列民都背弃神,其中还有一撮人仍然依靠神所膏立的耶稣.使徒保罗,其他的使徒,以及初期教会中许多信徒,都属於这一撮人.在这些人身上,神的应许得以奇妙地成就了.有许多外邦的信徒,前来聚集在他们周围,有如先知所预言的,拉着他们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一同上去.」为这缘故,其他的以色列人可能会因为羡妒而醒悟过来,因之也盼望能与外邦人一同得着主的救恩;那末后的荣耀比先前就更大了(参看罗十一11).「......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罗十一25,26).

罗马书第十一章廿六节是一节非常难解的经文,也是解经家时常讨论的一节经文.首先,第廿五节中所说的「等到」,我们以为第廿六节接着会说「然后」,但是保罗却说「於是」.如果这两节经文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然后』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那麼,这两节经文就不难解释了,因为这样就能明显指出,当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那时就可以看到以色列人全都要悔改.然而,保罗在此所用的「於是」,却造成许多难解的问题.接着的问题就是保罗所说的「以色列全家」.这个词是指以色列百姓,抑或是指新约之下的全教会 第一种解释似是论及神对以色列人的应许,而这个应许尚未应验.第二种解释则是简单论及外邦人的全数将要添满;这个满数的外邦人就是「以色列全家」,也就是指整个属灵的以色列家将要得救.加尔文就是按照第二个意义来解释这两节经文;他认为「以色列全家」是指古往今来的众教会.

这两节经文的难题不容易解决.关於「以色列全家」是否指到全教会这一点,使徒保罗似乎不会在同一句子中两次用「以色列」这个词而指的是两件事:初指以色列这个民族,后指历代的教会.因此,我们认为「以色列全家」在此并不是指新约的教会,而是指以色列百姓.当然这裏所谓「全家」并不是指全部以色列子民,而是指那些蒙神拣选来领受永生的以色列民.

然而,对於保罗为何使用「於是」这个词,却仍未解答.在我看来,「於是」是指当外邦人数目添满时,就会激动以色列民,叫他们因羡妒外邦人而发愤,归回真神(参看11节);这是最适切的解释.当保罗说「於是」的时候,指的是「这样」的意思――这样,以色列全家就会被激动而发愤,因而也要获得拯救.因此,「於是」这个词,似乎从上下女的意思已得到充份的解释.

我们也必须注意,我们在这裏所提以色列全家得救的事,与以色列国复国的事无关.以色列复国与圣经所提以色列的得救是属於两个层面的事.保罗在罗马书第十一章所讨论的,显然不是指一个政治的个体以色列,而是指与上帝立约的选民以色列.以色列复国的事实,一方面可能有助於成就神对「以色列全家」的应许;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一种阻碍.但无论如何,这个问题已超出了保罗在这几章要讨论的范团以外.


第十章 双重基础

我们在此也要看看使徒的书信所提有关外邦要受审判的课题.显然,外邦人要受的审判是严厉的.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二章提醒当时的信徒回想他们还未信主时的光景,保罗毫不犹豫地说,那时他们是「与基督无关......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13节).那时他们虽然有宗教,有华丽的庙宇,也有外表的虔诚;然而他们一生的路程却是迷茫的,没有神的.更有甚者,保罗在本章前半段说:「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二2).他们「心地昏昧」(弗四18;罗一31);「逞着心裏的情欲行污秽的事」(比较罗一24和弗四章);他们本是「暗昧」的(弗五8).

保罗在歌罗西书也特别强调,外邦宗教是行在黑暗之中.异教与「世上的灵」――就是被异教赋予一种宗教能力的各种自然界力量――密切相关.外邦宗教完全以自然界的景象为中心,因之所得的结果是恐惧战兢(参看西二20).然而基督徒却不受这些外邦宗教的邪恶势力所影响.

但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特别指出,神以普通的启示来指示外邦人.罗马书第一章特别详细地提到,神藉着自然万物来向他们启示,叫他们无可推诿(一20).神在外邦人心中作工,也说明为甚麼外邦人也有道德的意识.「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裏」(罗二14,15).道德的力量确能约束外邦人作恶,但这些道德的力量却是神将祂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中的果效.为了这个缘故,外邦人中也有人行善超过他们的本性;所谓「真正的仁人即超人」这一句成语,正可显出,外邦人也在神怜悯的范围之内.即使是最堕落的人,也不会完全变成禽兽;在他败坏的内心深处,总还会觉得自己有一种需要,一种想从兽欲的深渊得到超脱的渴求.这仍是人性的一个谜.


第十一章 全人的救恩

新约书信所讲论的救恩是涉及整个人生的;因此着重点是放在「和好的信息」上,书信中所最关心的,就是人与神的关系得以恢复,也就是人在基督耶稣裏得与神和好.由於这种和好的关系,人的整个生命就得以更新,得以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加拉太书第六章十五节也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这种进到我们生命的新的质素,在我们人生的各方面都会显明出来.当基督将祂的手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万事就都有了改变.这也说明为甚麼新约书信论到各种人与人的关系,包括婚姻,教育孩子,与政府的关系,主人与仆人的态度;书信也论到将来的事,论到逃避忧虑;论到人生中的喜乐和痛苦,金钱和美名.凡是爱主的人,主赐予他们的救恩是非常丰盛全备的.

书信论到人生的每一方面.当然,书信中的观点与当时的环境直接有关;然而其中的信息是那麼彻底,那麼深奥,因此对历世历代都是适切的.因此保罗能够说:「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四8).不单是我们的内心得着更新,我们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也都得着根本的改变,结果整个社会也得以新生.罪的权势遍及人生每一方面,然而神的救恩却也对人生的每一方面发生功效.神要从基本开始,重新建立我们的人生;这样,「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这句话,从各方面看来,都是真确无伪的.


第五部份 宣教工作的根基与性质


第十二章 宣教圣工是神的工作

有关宣教圣工的《圣经》教训,我们已经详细查考过.我们所得的第一点结论,就是宣教事工是神自己的工作.在末日的时候,上帝呼召外邦人来到祂荣耀的子民,来到基督那位真以色列面前,使他们也能分享祂的救恩.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神在一个新纪元中亲自所做的工作.虽然祂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参徒十四16),但在这个新纪元中,祂却呼召万人来归向祂.《海德堡教义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 的第五十四条说得对:「上帝的儿子从全人类中召集人来组成祂的教会.」这位神子就是「万民的见证」(赛五十五4).耶稣基督将教会建立在承认耶稣是基督,是神儿子的磐石上(太十六18).宣教圣工并不是人类自己的工作.我们软弱的手,无力建造主庄严圣洁的殿;神的殿得以建立,是基督大能的工作,惟有祂才是房角石(弗二20-22).因之我们的工作并不重要:「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麼,浇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 …」(林前三7).如果我们要为宣教圣工下一定义,我们就必须说:宣教圣工是主基督亲自作成的伟大圣工 – 祂完成了中保的工作之后,藉此吸引万民来领受祂的救恩,并使他们分享祂为他们所取得的大恩.我们做宣教圣工的人,不过是祂的仆人;我们虽然有时提到「我」在工作,但必须紧记:「不是我,乃是神的恩典与我同在.」因之,我们所作的工,其实都算不得什麼,惟有神的恩典与我们同在,我们才能完成祂交托给我们的使命.

前面所讨论的,从神学的角度看来,完全正确;可是,并不能说是完全令人满意.上帝确是在基督裏叫世人与自己和好;这是神的工作,我们绝对不能增减;然而基督也将那叫人与和好的职份赐了给我们.若与主基督的救赎大功比较,我们的工作实在算不得什麼;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来,这个职份却是神对我们的重要呼召,是我们必须回应的.我们若不看重这个呼召,我们就会疏忽,也许怠惰卸责,忘记乃是主基督要藉著我们来完成祂的圣工.使徒在主升天之前曾问祂说:「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 」主确立刻向他们指出他们的使命:「你们… 要作我的见证」(徒一6-8).从教会的历史看来,我们对宣教的使命,往往是采取观望等候的态度.所以,虽然我们前面对於宣教圣工的定义,从神学的角度看来,相当正确,但是把宣教圣工视为今天教会蒙召承担的本份,就更能激励我们去努力完成这项圣工.

我们称宣教圣工为教会的使命,不是没有理由的.华纳克 (Gustav Warneck)认为,从理论方面看来,宣教圣工是教会的工作;然而在实际的环境中,宣教圣工却是在圣灵引导之下,小部份对宣教有负担的弟兄姐妹所作的工.教会中应当有「宣教小组」的团契.然而,华氏所提这种宣教小组有权打发宣教士出去的看法,并不符合《圣经》的教训,《圣经》并未提到教会中该有一小组人负责推行宣教的圣工;《使徒行传》第十三章一至四节所提到的五个名字,并不是指一个宣教小组的团契,他们却是安提阿教会第先知与牧师,也就是教会中有职份的人,负责领导全教会.《圣经》很清楚地指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一个组织,将来荣耀的基督要藉著它来显明祂对世界伟大的救赎工作.

我们在此不必在详细讨论这一点.几十年前,许多人都认为宣教圣工不必由教会去负责,可由传教机构或宣教差会去承担.这种看法的产生,与敬虔主义强调教会中信徒能发挥宣教的力量有关.

然而,近几十年来,全世界的信徒都越来越觉得,教会确是神所呼召负责推行宣教圣工的;除教会以外,并没有其他组织或机构可以承担这项责任.我们在此不须深入探讨这一点.

然而,我们所说的教会是指个别的地方教会,还是同一个宗派的教会 米得堡 (Middleburg) 的宗教会议强调宣教圣工是教会的责任,但同时也特别声明,宣教圣工是各地方教会的使命,应由地方教会去推行.「大公教会并不给人施洗,惟有地方教会才给人施洗.」对於这个原则,曾有许多争辩,但我们觉得,这个原则是正确的.宣教圣工应当由地方教会来执行,不单在理论上讲来是正确的,在实际执行上也是比较合宜的;因为要感动一个比较小的团体,朝著一个具体而明确的目标,发出支持宣教圣工的热心,比较感动一大群教会去承担一项巨大而目标含糊的工作,要容易得多.当然我们也必须指出,在所有重大的问题上,各处的地方教会应当彼此紧密联络,紧密合作.近数十年来,各处对宣教事工有负担得人,都觉得地方教会负责处理或执行宣教圣工事正确的看法.

对於教会与宣教圣工的关系的另一个问题是,「教会」是否单指到组织上有形的教会,抑或还指到个别信徒对於宣教活动所负的责任 很明显,正式委任宣教士往工场宣教的工作,必定是有教会的组织来执行的.然而,我们曾经提过,保罗在他作宣教圣工时,也注意到教会中一般信徒所作的工;他觉得他自己的工作与他们的工作关系密切,因为所有信徒都对教会有当负的责任,所以他们可以在个人方面,或是透过教会的组织,一同在宣教圣工上有份.例如,在荷兰,有许多基督教的医院和慈善机关,都在努力推行福音工作,这些机构,有些与教会有很密切的连系,有些却是完全独立的组织所创办.在宣教工场中也可以有同样的情形,譬如说,设立和维持医院并不一定要由教会来负责,可以由另一个机构来负责,只要与教会的宣教使命吻合,这样将不会使医院的工作受影响甚或有更佳的效果.宣教圣工的观念可以据此发展,让教会中的一般信徒,或是由信徒所组成的机构,因顺服主的召命,去协助多方面的宣教工作.

尤有进者,宣教圣工上,慈惠服务必须占有其应有的地位,这方面的工作常被忽略.上文已提及宣教的职事包括多方面的责任.慈惠服务正是必须受到关注的.在宣教工场中传扬福音,一方面是像先知般宣讲见证,也是基於对基督有活泼的信仰而像祭司一般表现神的怜恤;像祭司一般表现神的怜恤这方面的重点,是透过慈惠服务鲜明地表现出来的.

总之,我们可以说,宣教圣工艰巨的责任是教会当尽的本份;当教会衰微,以致不能显明基督救赎的大爱时,宣教的工作也不应由教会某一撮会友来承担;相反,教会本身应当重新改革,恢复从前的光景,以致能够施行主所交托的使命.

教会本是神对以色列一切应许的后嗣,是在基督裏成了真以色列的,所以教会应当积极呼召世人来领受主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同时藉著与主不断的交通,使外邦任羡妒,又因他们听见神与教会同在,就主动前来教会寻求主的救恩.

这是神救赎计划中的一个步骤.这一切事显然要在历史中某一指定的时期中发生,显然也与末日又密切的关系.我们已经看到,在《旧约》先知书中早已提到,外邦人要自动来到锡安山,这就是那个时期的一个先兆,那时全世界要被改造,全世界的人民要完全领受弥赛亚的救恩.《旧约》预言所提的这个主题,延续到《新约》福音书中得以清楚阐述.耶稣的教训,一步一步将末日所要发生的事情显明,然而其中会有一定的改变,因为筵席虽已准备好了,被邀请的人却尚未来到,因之必须要去邀请其他的人.以色列民因为背叛神,就不配领受天国的喜乐;天国的福份要从他们手中夺去,赐给那些能结果子的人.因此,必有一段居间时期,当中教会要用神所赐的能力智慧,从各方吸引万民来归服真神.

保罗在亚略巴古的讲道特别指出,这段时期是伟大的时代,是现今的世代,是神所赐的新时代,在这时代,神「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今天这伟大的时代,是服於那位将要来审判全地之主的权势之下.保罗在《致以弗所人书》中,论到宣教圣工是这时代的徵兆,说:「要照所安排地,在日期满足地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归於一」(弗一10).《启示录》第六章二节也提到末后的事:「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著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

至此,我们可以总括说,宣教圣工是教会的活动 – 从本质来说,是基督藉著教会来完成祂的工作,藉著宣教圣工,教会在末期尚未来到之前,呼召全地人民来悔改,并相信主基督;又藉著洗礼,使他们也成为主的门徒,与那些等候天国降临的信徒,彼此在主裏面有交通.

 

第十三章 教事工的基础

假使宣教事工是一如我们在前面所描写的,那麼它就只有一个基础:就是1神在基督耶稣裏所定的美好旨意.天下各处人民都在寻找救恩,他们有敬虔的心,但这些都不是建立宣教工作的基础.

以前,人文总是认为,外邦人都在寻求救恩,是他们内心渴慕基督的证据.罗马天主教的宣教学学者舒密宁 (Schmidlin) 在其著作中曾说:「列国都有资格来接受基督教.」华纳克也有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宣教圣工除了《圣经》的基础以外,还有历史和民族方面的基础.关於民族方面的基础,他觉得「无论是那一个民族,或那一种文化背景的人,都有可能接受基督教.」然而另一位宣教学学者谢华 (Hans Scharer) 却极力反对所谓「宣教圣工的双重基础」的理论(就是一方面以神的命令为基础,另一方面又以外邦人的渴望为基础).他坚决反对华氏的看法,却肯定地说,宣教圣工只有一个基础.

有些学者曾引用某些经文,作为外邦人渴望得著基督救恩的证据.「我必震动万国,万国所羡慕的必来到,我就使这殿满了荣耀」(该二7).这节经文中「万国所羡慕的」那一位,常被解释是基督.在拉丁文无武加大译本 (编注:Latin Vulgate),这句的意义也与此相同,因此,这一节经文对於罗马天主教,甚至於基督教的作者,都有很深刻的影响.有许多著名的宣教诗歌也常用到这一个观念,说基督是世人最大的渴望.然而,从比较近代的《圣经》译本中,发现拉丁文武加大译本,以及英王钦定本的译法,都不正确;正确的译法该是:「我必震动万国,万国的珍宝,必都运来,我就使这殿满了荣耀,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所以这裏真正的意义,是指到列国的人民要将财宝运来,作为礼物献给耶路撒冷的圣殿.巴文克 (H.Bavinck)在他的《系统神学》一书中,也表示不赞成旧的译法,但他又说:「然而这裏提到的「万国所羡慕的」这个观念,却完全是合乎《圣经》的.外邦人要渴望耶和华的膀臂,众岛也要等候祂仆人的教训.」

问题在於这一个解释是否正确.《圣经》裏确有提到众民的等候.《以赛亚书》第四十二章四节说:「祂不灰心,也不丧胆,直到祂在地上设立公理;海岛都等候祂的训诲.」《以赛亚书》第五十一章五节,以及第六十章九节,也有同样的意思.保罗在《罗马书》第十五章十二节曾引《以赛亚书》第十一章十节的话,不过祂翻成与《七十士译本》意义相同的说话:「外邦人要仰望祂.」这些经文是否证明,外邦人确是在不自觉中渴望这位伟大的救主与君王 我们若详细查考这些经文,及其上下有关的经文,就会发现,它们也是预言到将来的救恩,也就是在末日的时候,弥赛亚要显现出来,以色列要得著拯救与荣耀.接著,由於以色列已经得荣耀,世上各国人民就要开始来寻求主 – 那一位以极大的救恩拯救了以色列的主.换言之,这些经文并不是描写外邦人一直都有一种寻求主的态度;而是描写在将来的时候,按著主的美意,这件救赎的世要发生在我们眼前,教我们惊讶.

《圣经》中只论到外邦人的宗教被定罪,却没有提及列国人民渴望基督.当然,外邦人也渴望救恩;几乎所有异邦宗教都在寻求一位救主,但所寻求得决不是那位在十字架上钉死的救主.客观地说,若不是藉著基督,无人能获得内心真正的平安;因此全人类都需要基督.但这并不是说,各国人民原来就都渴望基督,并前来寻求祂.基督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加一11).列国人民所渴望的,并不是救恩的信息.惟有在神恩典之光普照的地方,人心才会开始渴慕救恩,外邦人才会开始寻求这位大君 – 大卫的后裔.离开外邦信仰转而归信耶稣基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必须要有真心的悔罪改过.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宣教圣工的惟一基础是神在基督裏的恩典,这恩典因著神的怜悯而赐给全世界的人.在外邦人的宗教中,我们并不能找到任何宣教工作的基础.但这并不是说没有其他根据.其实宣教工作,也透过我们通常所说的神的普通启示来成就.没有普通启示,宣教的工作也就不可能开始.上帝卫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徒十四17).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很明显地指出,上帝不断地用自然万物,历史,以及人的良心来警告并宣召失丧的世人.若非如此,我们就无法向世人传扬上帝,因为当我们提到神的圣名时,他们甚至无法了解「上帝」这个词.宣教的工作并不是从真空开始,因为在我们尚未向外邦人传扬福音时,上帝早已向他们讲过话了.但是我们却不能将这普通启示视为宣教圣工的「基础」;普通启示不过是神所安排的一种先决条件,有了这个条件,宣教的工作才不会在虚空无效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四章 宣教事工面面观

从《圣经》用以描写宣教圣工的各种词句看来,教会宣教的职责事多方面的.《以赛亚书》第五十二章七节第重点,不在指出必需推行宣教工作,却在指出要宣告以色列人从被掳之地归回后的喜乐.「报佳音」的「报」字,让我们更清楚了解宣教事工的意义.《七十士本》译本所用的希腊动词,即《新约》所用「传福音」一词,就是「宣布好消息」的意思.《新约》提到使徒的工作时,所用的就是这一个词.《马可福音》第十六章十五节,耶稣打发门徒出去工作时,所用的也就是这一个词;祂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我们所传的消息,不单是喜乐的信息,也当是将来的审判;然而,信息的中心主题,还是耶稣基督的救恩,就是神为所有信的人所预备的救恩.

《以赛亚书》第五十五章五节所用的「召」字,含有呼召人「从睡梦中醒来」,或甚至从「死亡中出来」的意思.这个字在《新约》中也时常用到.保罗曾提到「奉召作圣徒」的人及「蒙召的犹太人,希利尼人」(罗一7;林前一24).

《马可福音》的十六章十五节「传福音给万民听」的「传」字,在《新约》中被译为「传扬」(可一45),「传道」(路八1),「宣传」(路九2),「传讲」(徒二十25)等.这个字含有「君王的御旨」的意思,是指通报官在君王的行列前面宣布君王的莅临.这个字在福音书和保罗的书信中都时常提到;它把宣教圣工的特质表达得非常完整.

另一个含有完全不同背景的动词是「见证」,这个词在《圣经》中使用的次数更多.「见证」特别是指到在那不信基督的世人当中作证,指出他们的愚昧,顽梗和不信的罪.当用到「见证」这个词,似乎是表示基督与世界在审判台前相对而立,那时使徒要作证指出世界的败坏.因为使徒曾经与基督同行,又亲眼见到祂所行的奇事,所以他们要作祂的见证(徒一8).

因之,宣教圣工可循著多个形式来进行.有时它是一种劝人与神和好的恳求(林后五20),但有时也可以是站在「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的一种坚定立场(太十18).

我们若详细查考有关宣教圣工的经文,就可以看到,不单是教会中有职份的人,就是整体会众都当尽心竭力去劝人与很和好,也当勇敢地站立在众人面前为主作证.使徒的书信都常常提到这是所有信徒的使命.我们不但要在世人面前生活无可指摘,也要不断将神所作成的大功宣讲给世人听.按照《圣经》的教训,宣教圣工的使命是交付给每一个信徒的,因此是每个信徒必须肩负的责任.布道会常常撒下福音的种子,而平信徒接著就作浇灌的工作.若没有信徒日常真诚的见证,布道会所传的信息是很难结出果子的.初期教会就是清楚了解这一点;当时得救的人天天增多,都是由於平信徒自发地去作见证,带领人归主;可见这是惟一长久有效的宣教方法.因此宣教圣工不只是差派宣教士出去传道;它也包括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与人接触时所作的见证.作一个宣教士,就是在我们的工作岗位上,在我们平时的活动中,活出基督的样式;也就是「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按著《圣经》的教训,我们应该对宣教圣工的观念有更广泛的解释,也应该更深入探讨宣教圣工推行的多个形式.如果我们真心盼望非信徒从他们的昏暗中醒悟过来,盼望将惟一的救法告诉他们,那麼纵然是公开反对或指责不信的诡诈和邪恶,也可算是一种宣教的方式.因此宣教事工可由不同的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来进行.各人的能力智慧虽或不同,所用的宣教方式也各有差异,但因为知道我们都是神将救恩传给众人所使用的器皿,我们在主裏就必须合一.

如果对宣教圣工有这样的了解,那麼所谓正式的宣教事工 – 差派宣教士出去,与非正式宣教事工 – 信徒以个别或机构的形式自发地传扬福音,两者是有分别的.宣教的工作事如此广泛,因此不能单单限於由教会的组织来承担.宣教活动牵涉到人生各方面,因此应当包括有组织的教会所推行的活动,以及信徒个人的活动.

我们在此可以问,宣教的活动应否被视为教会最超越的工作的标记 或是说,这项圣工实际上是否为教会惟一的一项工作 近来有些作者认为,「使万民作门徒」,是教会最主要的特质.克雷玛 (Hendrik Kraemer) 在其著作中曾说:「教会存在於地上的理由,是要满足世人的需要.」他又说;「基督的信徒存在的目的,是要藉著他们或教会,是神的怜悯达到世上众人.」彼得在他的书信中也如此鼓励信徒:「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著的美德.」我们作主门徒的人都当遵守这个命令.然而,问题是,我们是否忽略了教会工作在其他方面的重要特性呢

若详细查考《圣经》的教训,就可以知道,教会主要的职责,可分为三方面:

教会存在的最主要原因,是要用言语,行为,祷告,崇拜来称颂上帝.赞美三位一体的真神的事奉事那麼重要,因此应当是教会生活最中心的活动.在以色列人中间,对耶和华的圣名一直都存著一种敬畏;荣耀上帝是他们行事为人,祷告敬拜的最主要动机.保罗也曾说,上帝将恩典赐给他,是要叫他将「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接著他对自己宣教的呼召作一结论说:「为要藉著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弗三10).教会的终极目标是超世的,属於一个更高的层面.教会存在的首要目的,不是为满足世人的需要,而是为了上帝的圣名以及祂的荣耀.

教会存在的第二个目的,是要在历世历代中为上帝荣耀的真道作见证,直到信心变为实现.教会所关心的,是要让上帝的真道在各个世代中传扬出去,叫所有信徒忠心事奉上帝,并以爱心关顾它的会友,帮助他们灵命长进.

我们当然也不要忘记,教会存在的目的是要满足世人的需要.教会宣教的活动并不是偶然的,却是教会主要活动的一部份;所以,克雷玛认为教会是神的器皿,为要使神的怜悯普及世上众人的看法,是正确的.藉著教会,基督伸出祂拯救的膀臂,使那些仍住在黑暗当中的世人,可以看见救恩的真光.

如果我们紧记教会存在地上这三方面的重要目的,我们就不会顾此失彼.教会一方面要牧养照顾已经加入教会的群羊,另一方面又要努力去寻找失丧的羊;两方面的工作应该不会有所冲突.上帝保守看顾已经进到羊圈中的群羊,祂也必亲自去寻找拯救失丧的羊,使教会的人数增加.藉著教会增长,上帝保守教会;又因著保守教会,上帝使教会增长;两者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一个重视「使万民作主的门徒」的教会,绝对不会忽略其会友在灵性上的需要.

 

第六部分 宣教方式的基本原则


第十六章 初步问题

当我们论毕以圣经为基础的宣教圣工原则,而开始讨论宣教方式的问题时,我们就会产生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有关宣教圣工基础的问题乃是神学问题,可以藉著圣经的教训来解释.如果我们都承认圣经的权威,那麼我们的立场是毫无疑问的.对於列国的将来,以及教会的责任,我们只要查考圣经,就可以知道.然而,在讨论宣教方式的问题时,我们所根据的权威是甚麼呢 圣经是否也教导我们当用何种方法向外邦人传福音呢?

从宣教圣工的历史看来,有许多人从保罗执行他的使徒职份的方法来下结论;结果,他们所得的结论往往并不正确.有些人认为,宣教士必须完全使用保罗传道的方法.例如,有的人坚持说,因为我们必须仿效保罗宣教的方式,所以宣教士必须有他自己的职业,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又因为保罗从未在一个地方居留多过三年,所以今天的宣教士也不应留在工场上超过三年.总之,如果是以圣经作为一种宣教方式的指南,那麼人们从使徒宣教的工作,已得出了种种不同的结论.然而在实践的时候,这些结论往往又显得错谬荒唐.在非洲中部,以及南海各岛屿的宣教工场中,若要使用保罗当日在所处环境中所用的方法来宣传福音,是绝对不可能的.我们今天传福音,也不能采用像使徒行传第十七章所载,保罗在亚略古巴传道时所用的方式.宣教士必须回应他所处的环境,以及他所面对的福音对象,决定当如何宣扬福音.宣教士必须在他传道的工作上小心摸索,配合当地人民的实际环境的适切程度.更有人会进一步说,对於宣教的方法,神学不能教导我们甚麼;相反人类学,人种学和心理学却能解决我们的问题.当我们考虑到福音的内容时----我们所传的是甚麼,就必以圣经为根据;然而当我们从其他方面去找寻答案.事实上,每个宣教士都必须个别找出自己宣教的方法.

然而,如此解答这个初步问题,似乎是太简单了.历史在我们做错了事的时候曾无情地责备过我们,历史也使我们看到,宣教的方式确有神学的基础;我们只要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一点.无论目的是如何正确,若是忽略了神学的原则,至终必会造成许多困难.宣教士可能要适应当地人民的生活方式,学习他们的语言,采用他们的宗教观念和宗教典藉的用语;这一切从人种学或心理学的原则看来都很好.然而从神学的角度看来,这些宣教士必须提防,他们藉著这些方法来与当地人民接近,或会牺牲了纯正福音的特质.反之,若是为了保持纯粹福音的传达而忽略了当地人民的文化习俗,只传纯正简单的福音,也会影响到宣教的果效,这也是历史给我们看到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宣教士自认是在传扬纯粹而简单的福音,其实在无意中却是在宣传西方的文化与思想.这种传福音的方法,并不重视当地人民的背景,甚至可以说是忽视了人的尊严,因此神学在此可以提出批判,矫正这种方法.上帝不但重视我们为人的尊严,也重视我们的福音对象的尊严;我们既是祂的仆人,也当像祂一样尊重别人.世上并没有抽象的,无思想的,无历史的罪人;罪人是具体的,实在的;他的罪行是与他的背景,他的文化,他的习俗有关的,也与他的贫穷,饥饿,迷信,传统,疾病,甚至部族的道德观念,以及其他无数的因素有关.我们必须因应个人实际所处的环境将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传给他.如果我们不重视他的文化与历史,显然就是犯了严重的错误.

因此,对於宣教的工作牵涉那麼多神学的观点,神学必须成为我们宣教方式的最后权威.其他学问确有助於宣教事工;有时在某些特殊的环境下,这些知识甚至是绝对必需的;然而,宣教方式的原则,仍必须从圣经的教训归纳出来.传道的内容与传道的方法有著密切的关系;而且,许多时候,内容可以提供决定所用方法的原则.当然在所用的宣教方式中,仍可容许很多的差别,如个人的技巧与主动的程度,以及使用人种学与心理学所推究出来的方法与原则等.然而,以上所提的各种方法,必须完全配合我们所传的真理.我们必须以所传的道理,即神的话语,作为我们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

我们更可以强调,所传的道理,或福音的内容,并不是一种理论,也不是一种哲学的体系,却是神自己.我们不是邮差,而是基督的大使;神藉著我们的口来警戒人,所以当我们劝人悔改时,乃是靠著主基督的圣名(林后五20).由於我们所宣扬的真道,才叫复活的基督与那失丧迷惘的人类相遇;基督自己来到世人中间,来到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中间.为了这个原因,我们所用的方法,或是说宣扬真道的原则,必须在何时何地都能将基督的大爱,以及祂无比的怜悯,表彰出来.


第十七章 决定宣教方式的要素

我们若就此假定说,宣教的方法完全是由所传的内容来决定,是不正确的;若说宣教的方法,或 "怎样" 去宣教,不过是一种策略,对福音对象心理的洞悉,或是对环境的适应,也是不正确的.宣教工作推行的方法,原则上是取决於福音的内容,实际上却仍可有不同的变化.

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各种影响传教方式的因素.虽然最主要的,决定性的传教因素,是神自己,是圣经,是我们所传的内容,但这并不就否定还有其他决定的因素;如果我们能看到其他各种因素的重要性,就会有助於我们决定宣教的方法.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我们传福音给甚麼人 显然,向孩童讲话,与对成人讲话,是不一样的;我向孩子讲圣经故事,与对成人讲解圣经的道理,并不一样.我们传道的对象显然会决定我们传道的方式.神的话也如此教导,无论我们向何等人传福音,我们都要考虑他们的需要.传道者必须注意听众是谁,而不是向任何一种人都笼笼统统地传讲一种抽象的观念.我们既是复活的主基督的大使,就当把那些听道的人,看作有思想的活人;传道时必须顾及他们的背景和特性.

前面所说的,完全是根据圣经的教训.事实上,我们所提到的这一点,可以说是启示历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神对人讲话,从来不是用抽象的观念,却是向活生生的人讲话.当神与亚伯拉罕讲话昤,祂并没有用含糊笼统的言辞;却是针对亚伯拉罕当时的环境,给他具体的指示.然而当神透过摩西向法老说话时,祂表达的方法就完全不同了,因为法老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对象.耶稣向法利赛人讲话,与祂向自己亲爱的门徙讲话的方式也并不一样;保罗对非斯都大人所讲的,与向路司得城中众百姓所讲的,也大不相同.神用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时代中,向不同的对象讲话,是启示历史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因素,甚至可说是最主要的因素.神的启示不是悬於真空的,也不是从天上降下来所谓普遍的抽象真理;神的启示乃在人类的历史中临到世人.神的启示成了 "住在我们中间" 的道.因为道成肉身是启示历史的主要中心,所以上帝的启示总是活泼而具体地显明给人知道的.

因此,我们若要将神的话语传给别人,首先必须注意,我们的听众也是有灵的活人.我们既是主耶稣基督的执事,也就是祂的仆人,因此不能大过主人.如果我们真的盼望天上永生的真神,使用我们,我们就必须去寻找那些失丧的人,将神的大爱指示他们,并要在基督里,看到那些听道的人,也是神所爱的子民.

第二,决定宣教方式的第二个因素,需取决於将福音信息带给别人的宣教士自己.我们不单注意传福音的对象是何等人,也必须注意将福音传扬出去的人是甚麼人.父亲向孩子讲话与孩子彼此谈话,是不一样的.年长的人与年轻的人所传的,也有所不同.一个性子急噪的人与一个好静柔的人所传的信息,也并不一样.传扬福音与朗诵一篇诗歌的方式也不大相同.福音必须藉著一个有灵的活人之口,传给一个有灵的活人;这与传道者的本性,生活,气质等有密切的关系.同一篇乐章,用钢琴与小提琴奏出,所发出来的音响却是大不相同的.

我们所提到的这些原则,都可以从圣经中找到例子.旧约的先知各有不同的性格.以利亚与以利沙的性情并不相近.马太所写的福音与约翰所写的福音风格殊异.传道者的生长环境,他的教养,他的文化背景,以及个人的性格与年龄等,都是影响宣教方式很重要的因素,都是在神手中为祂所使用的.看看神怎样装备耶利米一生:"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 (耶一5).这是说,神亲自为先知安排他出生和少年成长的环境.我们知道,启示历史的主要作者是那位不变的圣灵,祂藉著先知和使徒的口讲话,也藉著他们的手写作;然而圣灵并没有忽视他们个别的教养与性格,使他们在祂手中变为没有生命的工具;祂却是按照他们的本性与才干使用他们完成祂所交付的使命.主动的作者并不叫次要的作者成为一种打字机或录音机.圣灵使用他们时,仍然让他们保持他们个别的才干与特性.这也是神学上所称,圣经的默示是 "有机的灵感"  (organic inspiration) 的意思;神的启示是透过一个人,而不是一件物件来显明的.

所以我们也必须注意,一个传福音的人,并不是一件物件,而是一个人.他的整个人格都被神使用.我们若是一点一划地拍示宣教士怎样去传福音给外邦人,就如同一点一划地指示作父母的怎样去教导孩子一样愚蠢.父母很自然就晓得怎样教养儿女;一个小孩的受教长大,必然不是生硬而机械化的教养的成果.宣教圣工的原则也是一样.有些宣教士可能先与小孩子结交为友,然后逐渐将福音也传给他们的父母.然而,其他的宣教士可使用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宣教方式.每个宣教士都可能使用不同的传道方法;然而他们都必须求其自然,保持个人的风格,而不能勉强用刻板生硬的方法.每个宣教士都必须按著自己的性情和才干来与人接触,忠心作主的工作.他不须假意造作,以致表现牵强;他只须表现出他自己真实的本性,努力工作,因为宣教士乃是事奉主,被主使用来引人归主的仆人.

第三,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与人接触的时间.我们在一个人患病和在他工作时与他谈话,并不会用同样的方式.保罗在风暴中遇难时跟船员说话,与在风平浪静时跟他们谈话的语气大不相同.每个时刻都有它特别的机会与困难.有些时候适合讨论重要的题目,有的时候却宜於闲话家常.

若能抓住适当的时机,就事半功倍.在住棚节的时候,耶稣讲到活水的泉源,因为在这个节期中,犹太人主要是祷告求雨 (参看约七38).保罗特别提醒歌罗西人,他们当爱惜光阴,意思就是尽量把握和利用适当的时机.有时,这个适当的时机,可能会在我们与友人谈话,或探望病人,甚至可能是在我们乘搭飞机火车,或正在工作的时候忽然临到,所以我们必须抓住这样的机会.一个信徒必须留意这样的机会,因为这是神所赐的恩惠,我们若懂得怎样善用这些时机,对福音事工确是大有助益的 (参看西四5).

然而我们却不能变为机遇的奴隶,有时却因一直在等候这种机遇,反倒浪费光阴.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中特别强调福音当要速速传开;他说:"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 (四2).传道的人有时也当突破不利的机会,因为时间不多,必须自己制造传道的机会.但无论在甚麼时候传道,时间都必会是影响我们传道的方式的因素.

很多时候,保罗都觉得今天这个时代是最适宜传福音的时代,因为我们这个时代----即耶稣从死里复活与祂再来之间----是充满了危机的时代;现在该是传福音的伟大时代.保罗在亚略古巴传道时,特别提到现今世代的特质:神 "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 (徒十七30).保罗可以突出历史的危机,因为他同时代的人不大察觉到一个新的纪元已经开始;因之保罗的话可以说是深中时人的思想.我们今天也是这样,不论一般的人是否觉察到,我们这个时代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神特别安排了这个时代,叫地上各国的人民得听福音;我们今天有最好的机遇,将福音传遍各地.

最后,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传福音地点的重要性;地点也会决定传福音的方式.你向一个人传道时,必须要注意到他四周的环境,在家他会觉得安全,在医院他则会觉得孤单,所以传福音的地点也会影响到传福音的方式.在青年营或是在一般场合中向人传福音,也会有所区别.每个地方都有它不同的气氛,有它特殊的可能性和困难.施洗约翰让众人远离他们的城镇,来到约旦河畔荒凉的旷野,听他所传审判的道.然而,耶稣却是去到人们的家中;祂探望马太,在撒该的家中住宿.在任何情况下,地点都有其重要性.地点有时是一种阻碍,有时则是一种帮助.一般说来,我们若能在传福音对象的家中,或他熟悉的环境中----对他认为合宜的地方,不是对於我们方便的地方----向他传福音较易使他接受福音,而有一个生命的改变.

总括来说,宣教工作的方式,或所用的方法,原则上必须要配合我们所传的福音的特质,真道的内容,然而,实际上却可有各种不同的变化.前面曾提到四种决定宣教方式的因素,分别是宣教的对象,宣教的人本物,宣教的时间与地点.所以,宣教的方式并不是呆板没变化的,也不是一个毫无弹性,毫无效用的架构所能规限的.我们必须尽可能为宣教者和听道者提供一个最适宜的时间和地点,使他们能自由地听与讲.总之,一个合宜,活泼而有效的宣教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宣教方式就是神自己与人相遇的方式,就是神亲自寻找失丧的人的时候.因此,宣教方式绝不能规划为一种抽象的理论;相反却应该是我们事奉神的时候所体验到的奇迹.神愿意使用我们,祂也愿意伸出手来接纳那些站在我们面前听道的人,因之,我们应竭尽所能,用各样的方法,将福音传给别人.


第十八章 宣教方式的双重意义

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宣教方式,都像是把它看作问题的全面.在我们进一步讨论其他问题之前,必须先提出宣教方式的双重意义:即广义的宣教方式,以及狭义的传遁方法;我们称后者为 "宣扬的方式" (kerygmatic approach).

在宣教的历史中,我们一直都假定,宣教圣工只涉及传道一方面,所以只须研究宣扬的方式就够了.然而,我们渐渐会发现,宣教方式不单是宣扬福音,更包含其他重要的成份.我们这里所说的,单举以下一个例子,就可资说明.一个白人宣教士进到非白人的国家去传福音,所处的环境,身受的遭遇,跟以往完全不同;当他一踏足宣教的地区,他就立刻面对该怎样将福音传给当地人民的问题:怎样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 怎样才能了解他们的生活思想与风俗习惯

宣教士本身所熟悉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他的衣著,居所都比当地人好;他睡眠时要使用蚊帐;他的饮食也与人不同,他习惯注意卫生,以免生病.如果他是已婚的人,他与妻子之间的关系的表现也会与当地人不同.此外,他操的是另一种语言;他并不跟从当地宗教的传统与习俗;害病的时候,他不会向当地的巫医求诊,也不会用符咒之类的东西来医病,却只会他从本国带来的药物.总而言之,那些听他传道的人很快就会发现,他的生活方式与他们是截然不同的,无论从那一个角度看来,他都与当地人不同.当地人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事,他并不重视;当地人传统的道德规范,他丝毫也不遵守.在他们眼中,这个宣教士就是一个危险人物,因为他不重视他们认为神圣的事;他也是一个没有教养的人,甚至可说是个蠢人.

宣教士必须重新学习一切;他必须学习当地人的语言;从这方面看来,他比小孩子还笨.他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必须认识那一种水果可吃,那一种不可吃.在当地人眼中看来,他就像一个长大了的孩子的缩影,因为他基本上甚麼都不懂;然而他生活和行事却并不遵从他们祖先传流下来的习俗和规例.

宣教士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才能完全学会当地的语言,而逐渐能将圣经的真理传给当地人,这其间可能发生许多事情.在宣教工作尚未开始之前,应先进行广义的宣教工作.我们毋须强调,也晓得广义的宣教工作对於宣扬福音,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宣教士初次接触当地人的时候,当地的人可能拒绝聆听宣教士传讲的道理.因为宣教士不守当地人民的传统和习俗,当地人往往冀望宣教士会受到惩罚,他们认为他们的祖先断不会容让宣教士轻慢他们的风俗.如果宣教士或他的妻儿并没有遭遇灾害的惩罚,他们就会认为是宣教士具有某种能克服鬼灵的神秘力量,因此就会更惧怕宣教士而设法规避他.这一切是宣教士很少注意到的;他在他们中间照常生活,尽量使他们接纳自己.然而在这段时间内;他如何生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这会决定他是否能够突破当地人民的误解与恐惧,而赢取他们的信任;否则他就会被视为一个极之不受欢迎的外人.

当然,我们前面所讲的,是指到一个往新地区去开荒的宣教士;那些随后而去的宣教士工作就比较容易了,他们会得到当地人民一定的信任,然而他们仍要面对宣教方式的问题.不同的方法或会阻碍传福音的工作,又或会建立起友善的关系,促进宣教的圣工.
我们不应只注重宣扬的方式,或传道的方法,而忽略了广义方面的宣教圣工;让我们从两方面来看看广义的宣教方式.

首先,我们可确立两个一般性的原则.
第一,初到宣教工场时,传教士应尽量减少可能会遭遇的危险和冲突.
第二,传教士应尽量避免成为别人的绊脚石,却应作神活泼的见证;惟有如此,将来所撒的种子才会落到好土里.
第七部分 广义的宣教方式

第十九章 圣经的基础

在还没有论到实际方面的宣教方式时,我们先要确立圣经所提供的基础.圣经从很广泛的范围论到宣教的方式,并提到各方面有关的要素.圣经不单注意到所传的道,也注意到传扬福音的环境因素.

福音书一开始就提及这方面的问题.耶稣所作的圣工不单是宣讲福音,也包括了其他工作,如与各种各样的人接触,医病,赶鬼,解决人的问题等.路加在使徒行传一起首就说,他的福音书是 "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路加在提到耶稣教导人之前,已先提到祂所行的事;耶稣自己也说过,祂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要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 (约五36).换言之,当我们查考耶稣所作的圣工时,我们必须注意到祂全部的工作,以及祂对听道的人所用的传讲方式.祂的教训与祂的行事,是相互平行的;祂的行事使祂的教训有了例证,有了实据.

让我们看看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在十九世纪自由神学风行的时候,人们常用灵意来解释耶稣所行的奇事,譬如,他们认为耶稣洁净大麻疯,是洁净人们内心有如患了麻疯的罪污;然而我们现在却知道,耶稣基督所行的奇事,在祂所作的一切工作中占著一个很重要的位置.祂所行的奇事是表明父神操掌的王权;这是天国的 "记号",是属於新天新地的表徵,藉此天上的父神要显出祂对世界的王权.当耶稣打发门徙出去传道的时候,祂叫他们去传 "天国近了";去 "医治病人,叫死人复活,叫长大麻疯的洁净,把鬼赶出去" (太十7,8).耶稣一来,污鬼就逃走,风暴要平静,热病要消退;这个罪恶与痛苦捆绑的世代,要见到一个新的纪元.

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是旧约先知所预言的国度的记号,因之也就证明,耶稣就是那位要来的弥赛亚,是神所差来的君王.这些神迹奇事,也巩固了耶稣向当时的人所传的教训,使他们信服.

在此之前,我们曾经提过,末日事情的应验要有一定的迟延,这是福音书逐渐显明的.大筵席已经准备好了,但不能立刻开筵,因为所请的客人尚未来到.末日的迟延是为了配合宣教的使命,就是要邀请各国人民来参加上帝在锡安山上所设的大筵席.然而在这段迟延的时间中,仍能看到上帝国度的一些特徵.耶稣曾说:
信的人必有神迹随著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十六17~18).

马可接著记述,门徒就出去,"到处宣传福音,主和他们同工,用神迹随著,证实所传的道" (可十六19~20).这并不是说,可见的神迹会每时每刻在每个地方出现,而是说,教会必须清楚认识到,在基督耶稣里,新的纪元已经开始.教会应当时常儆醒,体验我们这位所信的神是行神迹奇事的神.

如果我们对这种经历能有更深的体验,那麼在我们推行宣教圣工的时候,我们必然也会看见,神会用神迹奇事来证实祂的真道.近代医学上所用的各种器材,能帮助我们应付各种疾病,也对宣教圣工有极大的帮助.然而,这种帮助同时也可能成为一种障碍,因为我们或许会变得只倚靠自然科学,而不重视神所行的神迹奇事.然而,如果我们熟悉宣教的历史,以及某些宣教士的生平事迹,我们就会发现,在宣教的工作中,神正不断垂听祷告,以及施行各样神迹奇事.一般的信徒或许并不晓得,但我们参与宣教圣工的人,在宣教工场上,却时常看到神丰盛的恩典,正不断祝福我们的工作.

有一件事是我们可以肯定的,就是圣经从没有把宣扬福音视为一件独立的工作;福音总是包括在神在现今仍然施行的各种工作的范围里面.

然而,当我们论到广义的宣教方式时,我们不应只局限於福音书所提到的神迹与奇事,却也应该考虑其他许多事情.我们应该看看耶稣怎样对待税吏,撒玛利亚人,那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以及那些到祂面前真心认罪悔改的人.耶稣在传道时的许多细节举动刻划出祂对应现实生活所用的方式.耶稣慈爱的目光,怜悯的手,简单的动作,对宣扬祂将要带来的新纪元,都比说话来得有效.因著祂所行无数微小的事情,祂打破了当时的社会与宗教秩序,而为一个簇新的社会秩序建立了根基.

保罗懂得主所行的事的重要性,他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林前十一1).当彼得进到哥尼流的家,他晓得他已经打破了当时犹太人对於外邦人所存的态度,而建立了一种新的关系.当保罗容许妇女与他同工(腓四3),以及为那出走的奴隶向腓利门求情时(腓利门书),他确实知道,他的行动对於当时的社会风俗与习惯,有著极大的影响.传道者不能单单只顾传道,他也当有生活的表现.他的生活,以及他生活中的各种琐事,若不是对他所传的道有实际的帮助,就会是使他的道理失去见证与功效.无论是在那一种情况下,他的生活表现都会影响他所传的道;所以宣教士所用的宣教方式,并不单在於准备一篇好的讲章,却也与他怎样接触福音对象,以及他怎样表现他对人生的态度直接有关.当我们与人接触时,尤其是开始的时候,他们不但是听我们所传的道,他们也会注意我们的行为.

 

第二十章 宣教士是有血有肉的人

当我们研究宣教的方式时,我们不能随意使用圣经的资料,因为现今的世界与当时不同,传福音的地区和对象的范围比前广泛得多.我们一看就可以知道,今天我们所接触的人,环境和情况,都与使徒那个时代不同.保罗传教所到的地方,以及那些地方的人,大都与他有相同的生长背景和文化.他不必学习新的语言,他的衣著和习惯并不会使当地人惊讶.他不必面对国家之间的冲突;他并不会被视为是代表著帝国主义说话的.他也不必简化他的道理;不必考虑听者是否无法了解他深奥的道理.一般来说,保罗可以不必顾虑环境,人种及语言的不同而在传道的方式上作出适应;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在甚麼人中就要作甚麼样的人;他曾说过,他在甚麼人中都要像他们,为的是要救他们.他在哥林多前书第九章十九至廿一节说: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
保罗虽然在不同的人中表现要像他们,而可以得著他们;但是今天的宣教士所面对的问题更加复杂.宣教士若在非常落后的原始民族中间传道,他会遭遇各种无法测度的困难.他当怎样生活 他对当地的生活方式要作出那个限度的适应 在衣,食,住三方面,他与当地人要有那个限度的不同 在他宣教的岗位上,他该在那些方面保持与当地人不同,又该在那些方面作出适应
我们从宣教的历史看到,有许多宣教士,或男或女,都尽量适应宣教工场当地的生活.当中国内地会的创办人戴德生,於一八五四年前往中国传教时,他穿中国人的衣服,尽量仿效中国人的生活,为要减少他在一个具有古老文化传统的民族中宣教所遭遇的困难.他尽量适应当地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避免突兀怪异,以免阻碍福音的传达.此外他还摒弃所有洋人的特徵,而在实际生活中尽量与当地人认同.

然而,这种与当地人认同的做法不是没有弊端.宣教士若完全摒弃自己的传统文化而与听者认同,那麼面对新的环境,他很可能会在灵性与道德方面逐渐后退,以致不能完成神所托付的召命.有时,过份仿效当地的风俗,当地的人可能会认为这是宣教士的虚伪造作,反而引起反感,因此,当宣教士决定学效当地的风俗时,必须小心所作的适应尽都合宜;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宣教士必须甘愿在某一程度上放弃他以前的生活方式,为要多救些人.

当我们讨论到宣教士的处境时,我们将单单提到两方面,就是他的婚姻及他的薪酬.关於婚姻方面,我们可以简括一提.从某些方面看,罗马天主教宣教士保持独身,无疑是有其长处的.他们行动比较自由,在危险的时候不会有太大的累赘,同时不会因为生活在一个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地方而担心影响家庭生活.有时,东方的国家尊崇禁欲主义,所以天主教的神甫因为也是独身而被敬重.然而,从另一方面看,婚姻对宣教士也有许多好处.宣教士的婚姻生活在那些领受福音的人眼中,往往是一种见证.世界上许多宗教系统都有一个弱点,就是轻视妇女的地位.丈夫与妻子彼此同工,妻子被尊重,她又完全支持丈夫的工作;这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却都是不大可能的.此外,妻子在很多方面都可以补充丈夫的工作,她能够负担许多重要的工作,如探访病人,帮助那些贫穷和伤心的人.因著在日常生活中美好的见证,她就可以彰显出在基督里所领受的新生命.宣教历史中,有许多女宣教士或宣教士的妻子,都因著她们生活上美好的见证,在当地人的心里为福音作了预备的工作,因而对宣教圣工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因此从广义说来,妇女在宣教的预工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同样,宣教士夫妇怎样教养他们的儿女,也会影响他们传达信息的果效.

宣教士的薪酬问题更加复杂.从宣教的历史看来,有些人会觉得,宣教士和他的助手接受薪酬,在某些方面看来,似乎是一种弊端.在东方国家中,周游四方的托钵僧常被当作圣人看待,非常受人尊敬;人们在向宗教领袖求救时,奉送礼物,也是常见的事;但是宣教士按时领薪的观念,却难以令人理解和接受.他们受薪,常使当地人误认为他们或差派他们的机构有一种不正当的目的.因此,宣教士出於爱心与慈悲的工作,很难得到当地人理解;尤其是在我们这个政治局势紧张,民族主义运动兴起的时代,宣教很易就被视为西方自私的帝国主义所使用的危险工具;尤其是在开始的时候,宣教工作很易就被视为对当地人民原有的风侣习惯和生活方式的一种破坏.宣教工作往往被视为一种毁坏的力量,破坏人民的合一和祖传的宗教,使人民的正常生活完全瓦解.因此,宣教士以及其他协助宣教工作的工人,不宜领受外国差传机构的薪酬.保罗也曾被当时的人批评,说他来 "传我们罗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规矩" (徒十六21).如果宣教士被认为是在传当地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教训,同时又在领受外国差传机构所发的薪酬,那就更难会使当地人接受了.

从圣经中我们看到,使徒在当时也要面对受薪的问题.保罗对於金钱的处理,非常小心.在哥林多前书,他花了整章篇幅,来讨论这个看来并不重要但却非常实际的问题.他特别提出,在那些他曾撒了属灵种子的人中间,他有权利叫他们供应他的生活 (因此不是从那差他出去宣教的教会得供应).他又说:"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著福音养生" (林前九14).然而,从十五节至那章最后一节,保罗却指出为什麼他没有利用这个权利.或者可以说使徒保罗佑道自己本是法利赛人,悔改之后成为基瞥的仆人,如困他要靠福音来养生,可能会受人批评,说他作福音使者,为要是得到利益,所以保罗没有使用得供应权利.保罗定意在传福音的事上不受到任何批评,所以他宁愿牺牲自己的权利;或许这也是他愿意以织帐棚来养生的理由.他知道自己的赏赐是:「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18节).

关於宣教工人的报酬问题.早期的教会为我们留下了一个美好的见证.在第一世纪末完书的「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其中提到出外传道的使徒,或称巡回传道者.书中说:「你们也当按著福音书的教训,把他们看作使徒和先知那样敬重他们.(这里是引述太十9所说「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书中接著又说,你们必须接待使徒如同接待主自己(比较太十40).「他要在你们家中住一天,若有必需,可能住两天;如果住上三天,他就是假先佑.当他离开时,除了他在路上所需要的食物之外,不可向你们要任何东西;如果他向你们要钱,他就是假先知......并不是靠著先知传道的,但如果有人行事为人像主自己,你们就当尊敬他.」从这些训诲中,确实可以看到,早期教会是多麼惧怕假师傅.

在后来的传教史中,也当有类似的问题.著名的宣教士郭约翰 (John Goszner,1773-1858)非常重视这一点.他本来就是天主教徒,后来成为基瞥教徒.他在柏林当牧师,初时隶属於「柏林宣教教社」,后来脱离了该社,因为他觉得它过份注重宣教士的训练.在一八三六人他自己创立了一个宣教的机构,差派出去传道的,多是未受特殊训教的人,让他们多学效保罗的榜样,以努力工作来鞍生.他说,他宁愿向神祈求,而不愿向人乞求.无疑他当时曾激发起许多人参与宣教的热诚.他的机构十年内差派八十位宣教士出去.一八四七年,荷兰的希正宁( O.G. Heldring),因受到他的影响,而成立了一个「基瞥徒同工协会」.他认会,被差派到宣教工场去协助宣教工作的工人,也当被视为宣教士.因此,在宣教历史中,也有人赞同差派没有受过训练,义务或略受报酬的宣教士.
对於种种的看法,我们应有什麼的态度 当讨论到这个问题时,我们应当以圣经的教训为根据,传福音的靠福音养 生是应当的,保罗为了各种特殊理由而没有使用这种权利,但并不否定这个原则;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能例外.我们不是单单效法保罗的榜样,而是遵守他所指示的原则.

可是我们必须注意,有关宣教士领受薪酬的问题,许多人是抱反对的态度的,尤其对於从外国归来对本国人传教的宣教士;相反,那些夕国的宣教士至少并不像本国的传道人那样受到本地的标准所判断.在坦巴兰(Tambaran)举行的国际宣教大会的报导中,就曾提到有关的问题:
..........在传统上祭司或僧侣生活该是简朴而出世的.一个祭司和他的家庭,生活比那个地方的人舒服,又领受比一般人更高的薪酬,在东方的社会看来就很反常难,就是矛盾的.

在印度就有这样的情形;当地人认为,宣教工人领受高薪,与他所传那位无枕首之处的基省的福音,完全是不符的;此外,印度人数百年来对僧侣与托"金本" 僧的苦修主义都非常熟悉,若将那些穿得整齐,住得舒适的宣教士来比较,印度人对宣教士自然没有好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或许会赞同郭约翰的原则,就是应当差派未受过训练和不受薪的宣教士.然而对这个原则,也有很多反对的意见:

第一,差遣未受过训练的宣教士,是绝对失当的,宣教的工作要求极为严谨,需要有特别有洞察力与佑识见解.宣教士不慎造成的错误,往往在很多年之后仍有影响.如果宣教士对宣教的工场和对象没有清楚了解,或对当地的社会和宗教背景毫无认识,即使他万分谨慎,他仍可能犯下很大的错误.即使在落后的地区宣教,也需要对当地的风土人情有深入的认识.今天的差会都认为,差派未受过适当训练的工人,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第二,按照当理,宣教士应当获得适当的酬劳.如果不给他酬劳,他就必须有一份工作,或做生意,或做生意,或耕作,或其怹工作,来维持生活.但他若要在当地社会赚钱活,他与社会之产生非常复杂的关系.宣教士成为雇主,就会牵涉在当地人的经济架构里面.他必须赚取一定的利润,但当地人可能会认为他在谋取暴利;在他与人的交往中,渐渐渗入了种种的金钱和利益的成份;这只会对福音有害,而不能帮助福音的广传.有许多非受薪的宣教士曾被差派传道,他们确曾勇敢地克服这种种困难,但是大致上来说,宣教士不受薪酬,并不是合宜的做法.

另一种差传方法,以一批受薪的宣教士传道,也有许多严重的困难.负责差传的母会,长远来说并不能支付宣教士的薪金,更严重的问题是,在宣教工场中新建立的教会,从开始就已成长得非常缓慢,因为他们只知道在经济上依赖母会的支持.这也是为什麼今天的趋势,是让一般会友,在他们生活的环境中,传扬福音,并为真道作见证.我们可以说,这是回到了古时教会的宣教方式;当时教会所结的福音果子,非常丰富;因此,在后面讨论到母会与新建立的分会之间的关系时,我们还要探讨,今天怎样能采用这种有效的传福音方法.


第廿一章 宣教士是文化传导者

在宣教事工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宣教工作也牵涉了文化的传导,然而,初期教会的宣教事工,还只是单纯的宣讲福音;保罗与同工只传讲福音,不传任何信息.然而,当基瞥教传入欧洲忠部时,希腊及罗马文化同时也传到那里,因之北欧句就受到罗马与希腊文化的影响;当时宣教士在那里的落后部族中传教,往往都是一方面传扬福音,一方面将文化介绍给他们.

后来基瞥教从欧洲传到亚洲,非洲,以及其他地区;宣教士同样将西方文化带到这些地方,许多时候,这些地区早已与其他地区有贸易来往,或早已受到西方国家的殖民统治.宣教的工作因之就与文化的传导,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更往往成了西方帝国主义统治世界的工具.

我们可能会问,宣教士如此以文化来影响化他们的宣教对象,是否恰当 上一个世纪的人大都认为,这是宣教工作之外一种优良的副产品.有许多反对宣教圣工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宣教士确已将福音与文化同时传开.有人觉得西方殖民主义的强国,曾藉著教育以及其他方式,将西方文化带到亚洲和非洲不同的地区,所以教会也应当在宗教方面产生影响,因为宗教是文化传导的过程的一部份.因之国家与教会合须合作,将文化传给落后的民族.史怀哲( Albert Schweitzer) 曾描述一个西方的小国,想著借文化的名义,利用商业,殖民和宣教的手段,去征服全世界.有人甚至认为,在这三种手段中------------商业,殖民,宣教,最有效的是宣教;不佰因为它需要运用武力,更因为它能深入人们的生活.

著名的宣教学者华纳克,曾就宣教与文化的关系,有很深入的研究.华氏认为,宣教士所关心的不是文化,然而作为西方文化的传导者,他们知道自己在这方是有所承担的.华氏清楚觉察到这种承担的弊端,因近代的西方文化,往往是教导人无休止地寻求满足欲望,因此四会阻碍而不会帮助福音的广传.同时他特别地指出,西方强国曾为经济利益,将烟鸦片传到亚洲及非洲地区,使当地人民饱受痛苦的煎熬;因此他是针对传播西方文化对宣教工作的影响提出一定的批判与警告.

近来,我们对文化传播这个复杂的现象,有了更深入,更清楚的认识;对於这一点,我们可分几方面来看:

第一,文化的传播,或是两种不同文化的交接,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时常出现.在各国的历史中,与别国的历史中,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这种文化的接触,或说文化的交流,通常都带来相^的影响适应.然而有些时候,当两种文化接触时,其中一方的文化太强,本身非但没有影响,却完全遮盖了另一方的文化,而产生很大的影响,在这种情氐形下,其中一种文化就成了一种不变的因素,另一种文化则要受到改变.文化的接触,尤其牵涉到其中一种文化的完成改变,显然是一个很长的过程;需要几百年的时间,直到这种改变随达一个均衡的地步为止.

第二,近代西方文化与西洲,非洲,以及其他地区的文化交接时,西方文化特别发挥其在科技与经济方面的影响.西方文化是多种力量与潜力紧密结连的一个总体.西方国家出现了牛顿,爱迪生等著名科学家,又有文学家如莎士比亚与歌德,音乐家如贝多芬与巴哈,神学家如加尔文与路德.还有著名的哲学家.然而,当西方文化在今天与其他文化交接时,却是在科技与经济方面的影响力最为显著.这种科技与经济的力量如此强大,西方文化为那些与之接触的文化,骤然提供了新的观点和无限的可能性,因而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力.然而,西方文化与印度,中国及其他悠久的文化,就只能在外围上交接.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人们用不同的方法来耕种,建造房屋,用西医看病;对金钱有不同的看法,在教育方面也起了改变.第二方面的影响,是社会中的人际关系逐渐有了改变.那些长久以来很受人们尊敬的宗教领袖,开始逐渐失去他们的权威;年青的一化寻求科学知识,因之所求的是新的导师.因著这种变迁,社会生活无形中也就开始改变.

西方文化所接触的多蹶文化,都是活泼而完整的文化体系,其中各个方面都是互有关连的.土地的开垦,要纳入宗教的范畴,受著种宗教的律例和仪文所规限.建筑也被视为一门神圣的学问;人们的居所被认为是受著各种无形的力量所控制.疾病与死亡被视为与邪恶的势力有关.总而言之,任何事情,甚王於最具体的现象.也被归纳在一种的整全的宗教世界观之中.因之,任何在生活方式的改变,都会影响到当地人民的宗教生活.与西方文化的交接似乎是一种属於外在范畴的接触,当地人民的内在生命显现还没受到影响;然而,在表面上虽看不出来,事实上整个生活的架构都因著与西方文化接触有了改变.造无疑是今天多种文化在与西方文化交接力方面最大的一个危机.西方输入了农业技术,生活的进步,各种科技知识.可是并没有完住深入的宗教生活,结果反而形成一种最深邃的宗教危机,其后果是无法推测的.不论西方文化与其他文化接触时相互的影响是如何均衡,这个危机仍会产生,因为西方文化并不会暴露其更深层的倾向与趋势.因此,实际上来说,其他文化与西方文化接触时.所遭遇的危险,粗单是烟酒与鸦片的侵害;因为甚至是西方文化中那些被认为有莽的倾向,也会造成极大的危机.

第三,当我们对於所谓「原始的思想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之后,以上所提的一切就不难明白了.落后民族的思想观念对世界的看法.与西方文化完全不同.在西方的观念中,世界被视为一种客观的物体;因为是物体.人就可以控制,研究皑观察;他觉得自己与世界有一定的距离.然而当西方世界与落后文化接时却发现后者对世界的看法完全不同,因为他们认为人不过是大自然的一小部份;在这样对世界的观点之中,因与西方文化接触而激发对事物的反应就大大不同了.西方人较为坚信自信;他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自己能够做些甚麼.当仔遭遇灾害,他立刻就能设法的力量,相信如果他们过份干涉自然的运作过程,他们就会受到自然神秘力量惩罚,甚至是毁灭.所以西方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和其仔文化对这些事的观点.完全不同.为此,如果要使其仔文仔迎合文化.实在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不关连个人的观点,而是关连到人生中一种全新的取向,以及人对於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全新看法.

第四,文化交流的过程,本已有其难处与弊端;却还牵涉到其他两个因素.因此就更形复杂了.
首先,本来要经诏多个世纪才得以完成的过程,现在似乎是以最快的速度`定来进行.今天文化交流的过程发展实在太快;世界上许多地方在十余年间就已有了极大的变化.不久之前的旷野荒地,现在都已铺设了宽阔的公路.造种改变的速度,是今天最为令人忧虑的现象;可是人们却没有机会去思想所发生的事.他们都被牵连在一个大漩涡之中,没有时间思想当怎样应付这个情形.今天世局不安,以及属灵方面的冲击,都是因为文化转为的过程发展得太快所致.

另一个因素是,西方文化所传到的地方.往往都受到种种政治的因素影响.西方文化挑起了当地人民的民族意识和感情,盼望自己的国家不再受强权控制,并在政治与经济方面完成独立.他们情愿放弃祖先遗留下来的传统,去接受新进的思想.他们很快就会认为旧思想是一种阻碍,是麻醉吕.他们盼望自己的国家强大,尽快吸纳西方参科技.他们盼望很快就摆脱弱国的形象,而成为一个新兴的民族这些政治的紧张情形,使那已经很祓复杂的形象,而成为一个新兴的民族.

这些政治的紧张情形,使那已经很复杂的文化交流过程,变得更加复杂.

第五,西方交化造成了这种危机,可是却不能提供任何解决方法.西方国家在宗教了这种危机.可是却不能提供任何解决方法.西方国家在宗教方面并没有肯定的向取;其科技所引起的问题.是其不能解决的.西方国家在宗教方面并面没有肯家的取向;其科技所引起的问题,是其不能解决的.西方国家本身也感到困感迷网.甚至可说是焦虑绝望.不知何去何从.西方国家确能开采矿源,建造工厂.使荒地变为可居之地;但是对於人类生命意义的重要问题,或是正确有效的道德规范,却一无所知.对於这些问题.它们只能像孩童那样结结巴巴,不知如何回答.它们可以详细告诉你电的来源,却不能告诉你关乎神的事;可以详细告诉你盘尼西林的功用,却无法告诉你宇宙奥秘的起源.西方世界本身已变得绝望,找不到意义;有时其不安的景况已到了极点,然而,却要在这个它们感到輭弱无力的时候,扮演领导的角色去影响其他文化.

当讨论今天世界的文化传递或文化交流时,以上所提的只不过是要注意的其中几点.

今天的宣教圣工,或宣教士,就是要在这种文化交流的复杂情况下传福音.无可否认,今天大部份的宣教事工,并没有真正了解到这些困难;对於西方文化的基本思想和信念,并没有存著批判的态度来看待.它只顾单纯地接纳西方科学,并认为西方文化能够改善人类的生活,使人生活幸福;却没有看到,这种种祝福背后也隐藏著咒诅.西方文化训练人们学习应付各种赚钱的工作或职业,却没有考虑到这种教育,能在年青人心中引起各种危机.一般来说,西方国家都只知道自己的文化比任何其他文化优越,因之完全没有看到西方文化的传播,也会为属於其他文化的人带来极大的打击.

今天世界各地的宣教事工,也不知不觉成了打扰和分化人的思想和生活的因素;这全是因为文化交流的过程发展得太快而造成的.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只有宣教事工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只有宣教事工才能带出更深一层的交流,才能深入人心.藉著所传的福音,劝众人悔改相信,宣教圣工能够建立一个新的基础,使人得著新的生命.除非真正认清今天文化交流所产生的严重问题,深信福音是今天世界危机的唯一解决方法,并真心努力将耶稣基督的福音传扬出来,否则今天的宣教事工就不能使人得著新的生命.为什麼宣教工作是如此无效 是因为今天的基督徒,没有看到西方文化因过份重视科技所造成的偏差与危险;同时在我们个人的生活方面,也没有一个明确一致的观点,没有按照基督的信仰原则生活;我们往往心怀二意,一方面自认为是凭信心生活,另一方面又在追求现代人的生活享受,以及接纳世俗的看法.

从更深的一个层面来看,我们活在今天的科学时代,往往相信医疗注射,或是科技的成就,更胜於依靠神;只有在这些东西都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的时候,我们才想到上帝.那些与我们接触的人,看到我们生活中的贫乏与缺欠,比我们自己还清楚.一开始他们就觉察到我们的生活行为与我们所信传的完全不符.这种贫乏的属灵生活,使我们无力对抗今天非常普遍的世俗化的人生观.我们以前只想著,在宣教工场中,只要传扬福音就足够,想法实在是太过无知.我们以前只想著,在宣教工场中,只要传扬福音就足够,想法实在是太过无知.我们一直都没有看到,我们所施的教导,以及我们对人生的态度,大部份都在为西方文化及其极端危险的影响作宣传.因之,对於宣教士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他必须对自己的生活及文化的影响,抱著严谨审视的态度.

 

第廿二章 整全的宣教方式

以上所考虑的各种问题,自然使我们想到,宣教圣工当有一种「整全的传教方式」.自从一九二八年在耶路撒冷召开的国际宣教大会以来,这个名词开始为人所注意和采用.大会的其中一份报告:
......在宣教事工中,我们晓得,人是一个整体,他属灵的生命是建基於他个人在身体,心理与社会三方面的情况.因之我们盼望,世界各地的宣教工作,都能全地切合人在生中活和社会人际关系各方面的需要.
一位印度的基督徒领袖曾如此写道:

除非在生活的各方面对一个印度的乡民给予帮助,并且注意到他在社会中与别人的关系,否则就不能真正帮到他.我们的服务必须是针对人全面的需要,而且一开始就要如此.

从那时起,有关国际宣教的刋物,就常提到宣教工作的四个方向.宣教圣工应当是在传教,教育,医疗及社会经济的支助四方面同时并进.
这连串理由和动机,是说明今天为什麼当有整全的宣教方式,但是在我看来,这个观念并不正确.反对的理由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我们看到,这个看法是建基於「人是一个整体」的观念,因之,所谓整全的宣教方式,只不过是基於人本主义或机会主义的观点;然而,我们知道,正确的宣教方针的理论,必须是以圣经为基础出发.然而神学的基础也可能全根据圣经的教训,所以就必须另找一个基础,来作为整全宣教方针的解释.

第二,我们不能说,人的属灵生活完全是建基於他的环境的.如果说一个人的属灵生命与人生的各种情况息息相关,因之属灵生活若有任何改变,对於他人生中的其他活动也都会发生影响,这或许会比较正确.然而,国际宣教大会的宣言却似乎是说,医疗,教育及社会经济方面的支助,似乎会使人悔改,因之,人的生活环境若有了改变,他在属灵生活方面跟著也会发生改变;可是这种说法,并不是圣经的教训.

第三,所谓宣教工作当从四方面同时并进的观念,会使人产生错误的结论;因为它将医疗,教育,技术以及社会经济方面的援助,视为与传扬福音相辅相成而同样重要的工作;可是主基督只吩咐我们去向万国传福音.如果国际宣教大会是说,传扬福音比我们以前所想的更为复杂,尤其是向那些文化比较落后的民族传福音;因为在这些文化中,农业,医疗与社会人际关系等等,都是拢括在一个整全的宗教宇宙观之下,所以传扬福音,必须要将人的整个生命都改变过来,那就比较正确.圣经的教训明明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因此,在我们一开始将福音传给人的时候,就必须以改变人的整个生命为目标.我们已经看过,耶稣怎样向税吏讲道,与撒玛利亚妇人谈话;又看到保罗怎样向外邦人传福音,他与奴隶的关系;这些以及许多其他实例都指出,主耶稣和保罗是以行动来传福音,即使不发一言,也能使人和社会产生极大的改变.所以当我们将福音传开时,就已同时发挥了一种改变人心和改变社会的力量.然而,这一切都应当是纳入传扬福音的主题之下.传音比其他服务社会的工作,占著更重要的位置;宣教圣工惟一的目标,是要将福音传开;其他的社会只是协助工作的推展.因之宣教圣工的方式,并不是四方面同时并进的;而是以传福音为主,其他工作为次,在生活的各方面满足人的需要.

我们若回想上面说过那些住在落后民族中间的宣教士所遭遇的一切,就可以看出,前面所说的是正确的.他们惟一的目的是传扬福音,然而他们也必须要生活,因此也就必须在生活各方面的活动中有所参与.假使宣教士是居住在印度;印度有明颢的社会阶级分界,如果宣教士全没留意到这种阶级的分界;这种态度本身就已是一种社会革命.另一个情形或许是,在严禁妇女参加宗教集会的社会中,宣教本照样向妇女讲道;此外,他们或是他们的妻子在当地的妇女中工作,这就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宣教士所作的任何事情,虽然对他们来说是习惯,但实际上却也是一种能够深入影响别人生命的力量.向这些还未开化的民族传福音,采用的方式必需顾及整全的需要,否则就是不切实际.

前面我们所讨论的,是问题最简单的一面;宣教士的惟一目标是传福音,但是因为他是生活在社会里,时刻与人接触,所以他的工作必需是针对人全面的需要.然而,在实际上,情形并非如此简单.宣教士很可能会看到当地人正生活在多种疾病当中,他们并没有任何西方进步的医疗技术,有的或许也只是驱邪的巫术.在这种情况下,宣教士自会生出怜悯的心;如果他有医疗的知识或方法,他必会急於帮助他们.有时他可能惊讶当地人生活的极端贫乏;造成贫穷的原因是落后的耕作方法,或是迷信风土不利而不敢开垦肥沃的土地或山谷中;面对种种贫乏,他绝对不会袖手旁观,不加援助.他会教导当地人怎样牧养牲畜,怎样增加农产品的收获;他本著基督的爱,同情当地人的痛苦与需要;他帮助人,不纯是为了以后传福音的方便;当然他也盼望,他的帮助会打开他们的心,预备接受福音的真理;然而他提供帮助,是由於他是耶稣基督的门徒,他晓得关心当地人全人的需要.可是,当宣教士开始提供帮助时,事情就变得复杂了;宣教士因此不单是住在他们中间,他所行所作的,都会令当地人感到奇怪,因为是与他们传统的习俗与道德规范完全相反的,同时是彻底否定了鬼灵或巫术的力量,而突出了一种截然不同对事物的看法.

宣教士这样的做法可能是很危险的.他可会被视为无神论者,因为他并不重视这些人所惧怕的神秘力量.宣教士所用的方法,如医疗,农业方面的协助,对於他们完全是新的方法,冄没有包含任何神秘的成份.宣教士虽是出於爱心的怜悯,但他所用的郤是西方的科学,这通常都是否定神的存在的.一个人是否信神,并不会影响医治的功效.这种两面的看法,在本世纪中确是冲击著基督的教训,因为这种态度完全将神搁在一边,不依靠神,因之也严重地威胁著宣教工作.所以,传福音的时候,最要紧的是将我们提供各种帮助的原则解释明白:我们无论教导当地人用奎甯医治疟疾,或是用更好的方法来耕种,都当是为神而作的.同时,我们必须在生活各方面都表现出对神的信心与顺服,以及爱人的心.

所以在我看来,整全的宣教方针是必需的.宣教士不单要传扬神的道,他也要活出神的道.整全的宣教方针事实上也合乎基督的教训,因为祂也关心全人的问题与需要.然而我们必须记著,整全的宣教方式,一方面是非常有效的,另一方面,若是使用失当,也可能是一种威胁.

我们将落后民族从他们的迷信中拯救出来的时候,很可能在同一时间将他们带到自然科学的世界观之中 – 也即是属灵的真空之中;这个真空虽然可能容许神存在的观念,人们也可能相信祂,但却没有把祂视为万事万物的中心,世界的真光,以及惟一的救主.因此,当我们使用整全的宣教方针时,我们必须把神放在首位,超越所有人为的工作之上.为此,宣教士必须能够掌握西方文化中的好处和危机,并且在基督里真正与神有亲密的交通.所以今天宣教工作中最大的问题,仍然是宣教士本身,及其所属的差会.

 

第廿三章 宣教事工和多元化的服务

整全的宣教方针这个问题,显然是与宣教工作中多元化的服务有关.无论在那里,宣教圣工的开始,除了传扬福音之外,大部份都会在医疗和教育方面提供帮助;许多时候,其他形式的服务,如帮助穷人,盲人,神经失常的人,麻疯病者;有时则是社会与经济方面的支助.一开始就有人解释,这些服务是宣教圣工中很重要的工作.这种看法往往就是说,假使要传福音,就必先要赢得当地人的信任;要赢得当地人的信任,就要提供上述的服务.在荷兰发表的一份有关宣教的报告说,使徒传福音的时候,神早已为他们预备了人的心;可是在今天的宣教工作中,神并没有这样做;因之,我们就要用各种方法,如医疗与教育工作,来预备人接受真理的心.然而这份报告却特别强调,这种种服务都不应纳入宣教圣工的范围,而只是一种预备传福音机会合理而必需的方法.为此,这些服务通常被称辅助服务.

从前面所说的,我们可以看到,这种观点仍有其不足之处,因为他似乎是说宣教工作只要是传讲福音就足够;也就是说,它忽略了传福音的复杂性,就是能够全面影响一个人的生活和他与人的关系.如果我们认为,医疗与教育是用来赢取人们信任的手段,那麼就抹煞了它们真正的意义,因为这多方面的帮助再不是出於同情心与怜悯的心.从另一方面看,这些服务的动机,若是出於同情和爱心,就不单是一种预工的工作,却是成了传福音的另一种方式.

对提供服务的误解,最主要的原因,一般人对於传福音的看法太狭窄,太偏面,以为传道只是口传,却不明白行为往往比言语更明显直接传达福音的信息.将言语和行为看作是不相关的两回事,并不合乎圣经的教训.神的作为也即神的话语,两者都能将祂启示出来.先知常用具体的行动来传达他们的信息,如耶利米在众多证人的面前购买亚拿突的一块地,这行动比长篇说话更能表明以色列人有一天要从被掳之地归回(耶卅二6 – 15).在耶稣的传道中,祂所说和所作的常是一致的,「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约五36).「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徒一1).在罗马书第士五章十八节,保罗特别指出,他传道,乃是藉著「言语作为」.圣经常把「言语和行为」放在一起来看.我们若按著神的旨意行事,并以诚意而不是以知识能力,来对待那些所接触的人,这也就是一种传道的方;式纵然其后没有机会再用言语作进一步的信息传达,也无关紧要,因为出於爱心的行动,就是一种传道的形式.耶稣说: 人见到了你们的「好行为」,就会「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6).可是当我们表现好行为的时候,必须要避免任何内心的骄傲,也不能盼望别人的称赞和感激,更不能将这种做法变为一种例行公事.我们所作的 – 纵然外邦人不明白这些服务背后的动机 - 必然会使外邦人看到,我们的爱心行动,完全是出自神的怜悯.

我们在此也不得不指出,许多宣教士的服务工作,常会产生错误的果效,并遭人激烈反对.因为受到世俗的观念影响,今天医学进步,常令人认为,人能靠自己的医学知识治病,并不需要神.人们在医学和治疗中承认神的作为,所以虽得著帮助,行为却并没有叫人看到「在天上的父神」;反之,却叫人更重视空洞的物质主义,在这种情形下,人们不再依靠祈祷,却单单依靠外在的方法.我们如果要避免这种危险,就必须将医疗工作归纳在整体的宣教圣工里面;同时宣教士,医生和护士工作,生活都必须合一,归於一位元首,以主耶诞基督为主为王.

教育也是如此,如果只是传播西方科学的好处,而不注意基督的教训,也会有同样的危险.我们在教授算术,植物学或历史等等学科的时候,是否也提到基督的旨意 我们当怎样使我们的教学切合基督的教训 当我们发出这些问题时,教育显然就是将外邦人对於人生,自然,历史的看法,改变为基督化的看法,因此可以为新世纪建立基础.

社会与经济方面的支助,是要帮助许多贫穷的国家减少人民的痛苦,同时使人重视家庭在社会的地位,因之整个社会都能朝著一个更能担负重任的方向迈进.如果这种服务将属灵的更新视为次要,而只注重表面生活的改善,注意农业作物有丰盛的收获,或是提高生活水准等,那麼它就不能完全发挥福音的果效.

我们从各方面都看到了危险,因为宣教士是同时生活在两个范畴里面:一方面要传扬福音,另一方面又要介绍近代西方文化 – 本质上来说,西方文化是无神的,至少也包含不可知论的看法.为此,我们很难将福音传开;此外,我们所作的,也都搀杂了对近代自然科学的功用简单的信赖,而排斥了神的作为.为了这个缘故,明眼人会告诉我们,当我们真的要为神做事的时候,往往都毫无果效.可是从另一方面看来,虽然这些服务的工作有各种危险,但我们并不就住手不行.当我们看到世界各地是贫穷,疾病,饥荒,重男轻女,对瞎眼,麻疯,残疾的人残酷的待遇,各种令人不忍卒睹的痛苦与压迫时,我们就不能不伸出怜悯的手来帮助有需要的人.我们是耶稣基督忠心的门徒,应当效法祂,尽可能伸出援手来帮助别人.

然而我们应当知道,在宣教工场中,必须先将教会建立起来,然后才能提供学校,或更广泛来说,提供社会与经济方面的服务.所以宣教圣工最初步的工作,是要传扬福音,领人归主,使他们来作主的门徒;然后才进行第二步的工作,那时不单是宣教士一个人工作,却有许多初信的当地信徒与信他一同作工.这些信徒与宣教士,都有同一个心志,要将福音传给那些未信的人;宣教士也必须带领这些信徒在生命上长进,这样新生命的见证,自然会吸引别人来归主.在宣教的历史之中,从前先知所描绘的图画的真实 – 即外邦人因著看见上帝与祂的子民同在,都主动前来寻求上帝 – 逐渐显明出来.为了这个缘故,新建立的教会的信徒,都急切盼望在各种活动中,将在基督里领受的新生命彰显出来.

在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在宣教组织中,医疗人员以及其他服务人员信一个什麼位置 他们是否也拥有某个职位 他们是否也当受教会的差传 他们的工作是否正式的工作 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考虑的;稍后在论到教会与教会与宣教圣工时,我们将再详细讨论.


第廿四章 国家与个人

与整全的宣教方针有关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当以一个民族还是以个人为传福音的对象 在另一个主题下,我们将会讨论到教会与国家或人民的关系,因此我们在此只提到某些有关的问题.应当以谁作为宣教的对象 在开始宣教时,应当立即向整个国家或部族传道,还是集中向个人传道,呼召他们来悔改归主 这个问题在宣教历史中,占了很重要的位置.要解答这个问题,通常要看宣教士自己对宣教圣工的性质的看法,或是要看传教的对象是谁.如果宣教圣工被视为是末世的事件,就正如基要主义,敬虔主义和循道卫理宗教的信徒所想,是基督再来之前,神在列邦中拣选的人聚集起来的一件事情,那麼宣教圣工很自然就会是集中於劝导人悔改.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认为宣教圣工是要建立「国家教会」,那麼重点就会是使整个民族都成为基督徒.此外,还要注意我们宣教的对象,是否属於一个灵性上紧密连系的羣体,当中个人是否醒觉到自己独立的存在和生活,又是否有自由抉择的权利.当宣教士在德意志民族中间传教时,他们很快就发现,那里只有集体的决定和行动,所以他们一开始就定下向整个民族传教的目标.在近代的宣教史中,也有同样的情形;一个部族差不多完全控制著部中每一个人的生活,以致宣教士带领个人悔改归主,几乎是完全不可能,又是不适宜的.

如果以圣经的原则来讨论这一个问题,我们仍然不易下任何判断.旧约常把外邦人来到荣耀的以色列,描写为列国主动前来以色列.

末后的日子,耶和华殿的山必坚立,超乎诸山,高举过於万岭;万民都要流归这山(赛二2).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和满髓的肥甘,并澄清的陈酒,设摆筵席(赛廿五6).

从旧约中,我们似乎看到,先知所预言的,是列国都要一同来到耶和华的山的山;然而,先知也时常提到个人的悔改.在撒迦利亚书,先知特别提到:「必十个人,从列国诸族中出来.」(亚八23)

在新约里,很少提到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悔改.耶稣说:「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太八11).在马太福音第廿八章十九节,耶稣发出的宣教召命,是吩咐门徒去使万民作主的门徒;然而,这里的「万民」是否就是指国家或民族 这里原来的意思很可能是指「外邦人」.

保罗传福音的时候,也很少是向著整个国家或民族的.保罗尽可能是先在犹太人的会堂里传道,若是结出福音的果子,才向外邦人传道;这两种信徒就形成一个新的「族类」,就是「神的子民」(彼前二10).在使徒行传中,我们没有看到向全国或全个民族传教的概念.

当时使徒并没有向全国人民传道,是因为当时使徒传福音的脚踪所到之处,就只属於一个帝国的土地,而并不是个别不同的国家.每一个民族,在文化与宗教方面,都有他们的贡献和影响;因此当时人的整个生活,已受著不同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影响.这显然就是使徒行传和使徒书信中没有向整个国家或整个民族传教的概念的原因.当时已不再有独立的小国,都只有罗马帝国的省份.马太福音第廿四章十四节确曾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启示录第廿一章廿六节也说:「人必将列国的荣耀尊贵归与那城」;然而我们不能过份强调这些经文所提到有关「列国」或「天下」的观念.国家,或是民族,并不是全部一同进到天国里去,只有那些神从列国中呼召出来的人,才能进入天国.

圣经并没有教导我们当向全国传道,而避免向个人传道,并带领他们归主.可是,一个基督教会若是在一个外邦国家建立起来,这个教会就必须竭力向全国福音.教会中的信徒固然是神从国家中呼召出来的,然而他们也被神差遣,要向整个国家传扬真道.
第八部分 宣扬福音的方式


第廿五 以彼此交往为宣教方式

第七章我们曾清楚指出,传福音并不只是狭义的讲道,因为传福音的方式是非常复杂的.传道是在人与人接触的时候进行的,其果效需取决於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在宣教工场所占的位置,比在本土更为重要.在本土中,大家都有同一个共同的文化背景,因此我们所遇到的人,一般对教会都有些认识.然而当我们在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中间工作时,我跟当地的人却缺乏这个有助沟通的层面.我们所讲的与我们的表现所予人的印象关系不可分割,因为我们的一切都与他们不同;事实上一开始的时候,传道似乎就只是次要的事,对我们的听众来说,我们是外国人,他们总会把我们所传的道与我们的行为思想连起来看.

假定我们已逐渐赢得他们的信任,学会他的语言,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思想,以致可以与他们交谈;这个时候,就得谈谈传道的难处.我们当怎样传讲福音 我们所关心的不是传「甚麼」福音——福音的内容,而是当「怎样」传福音——传讲的方法.传福音的态度,传扬信息的方式,都非常重要,一点也不可以忽略.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曾多次提到,他也体会到这种传福音的因难.从哥林多前书第二章一到二节,我们看到保罗在传道之前曾考虑到当怎样将福音传得完全.在另一处经文中,他请他书信的读者为他祈祷,最后说:「叫我按著所该说的话,将这奥秘发明出来」(西四4).保罗每次传福音的时候,方式都有所不同.在雅典传道与在路司得不一样;在会堂讲道与在市场不一样;然而这些改变都是很重要的.如果一开始宣教士传讲的方法错误,那后果就不堪设.无怪乎在宣教史中,对於传讲福音的方式这个问题,一再被人提出来讨论.

首先我们当想想我们是否明了:人是甚麼 圣经的人观提出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人是罪人,是背叛神,流浪失丧和堕落的人.然而在人本性的最深处,人却非常需要神.如果没有神,人的内心就会空虚不安;可是他在生活的经历中却把神撇弃在一边.人总是觉得神在管制,压逼他们,所以他们就背叛神.这是每个人生命中可怖的经历,是在他内心深处确实存在的光景,也是他作为亚当后裔的堕落本性的一部份.这就是人的本性,是人存在的景况,是他所处的光景.

然而,人不单是以上所描写的人,在社会中他扮演著一个角色;他是父亲,酋长,农夫,巫医,祭司,甚至可能是一个可怜的游民.环绕著其存在本质的,是名字,地位,尊号,衔头,职位等外在保护的东西.

不单如此,他也是传袭文化的人,这就是说,他是活在各种观点,理念,感情,习俗之中,这些都是构成他所属的部族,国家和环境的共同特质.此外,不论他的文化是多麼原始,其中心部份都是宗教.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Malinowsky)适切地指出,宗教不是文化的表面现象,也不是文化的副产品,而是「一种道德与社会的深远动力,是人类文化的总和」.人活著就不能与宗教分割,他对真神,或是其他神只,鬼灵,魔法或超自然的事物,来生和道德规范都有一定的概念.人的宗教生活也可能是朝著相反的方向走,意思是说,有时他的生活表现是与宗教背道而驰的,他不愿意按著宗教的要求来生活.但无论如何,每个人——在自觉或是不自觉的情况下——对神和其他很多事物,都有各种不同的假设和看法,而对人的价值,他的假设与看法大都与其他的人相同.

人对其存在为人,为罪人,往往都建立起各种自我辩解的机能,或自承所行的都是正确的.人竖立起这种自衞的屏障,全是出於他内心所蕴藏的动机,正如耶稣所说,凡事都是从心裏发出来的(太十五19).然而,人的本性与他在外表的表现之间,仍可能是互相冲突的.他内裏想著逃避神,在外表的宗教生活中却似在寻求和称颂神.因此,他所寻找的神,看来就似是一位模糊而寻不见的神,是一位属地而实际上与自然万物完全相同的神.在人的内心,神或许已经使他产生一种不可名状的不安,以致他要在他的文化,社会地位和宗教信仰上找寻安全与保障.人总在寻找内心的安息;他自以为在社会地位,生活和文化中可以找到.当诗人呼求神,使列邦晓得他们「自己不过是人」的时候(诗九20),他就呼求神使人放弃他们一切错误的安全感,并真正认识他们自己的本性.路加福音第十五章十七节记载浪子「醒悟过来」的时候,也有同样的信息.这些经文都指出人必须打破各种虚妄的自衞堡垒,也指出人必须认清他内心的光景,以及他与神真正的关系.

福音能够触及人的内心,除去他内心各种自衞的屏障,使他知道自己真真正正是面对著神;这点是毋须再争论的.当耶稣提到保惠师圣灵要降临在地上工作时——「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这也是祂要带出的意思.福音并不偏待任何人:不论是高官,名人,或是文化领袖;在福音之下,人人尽都相同;福音将他们基本的状况显明出来.在福音之下,人人都没有分别;在神面前,人人都是一无可取的;亚利马太的财主约瑟,与任何贫苦的罪人都是一样;尼哥底母与求乞的拉撒路也都站在同一地位上.惟有把人真正的本性指出来,使他面对又真又活的神,福音的传讲才算是达到了真正的目标.

这个指出人的真正本性的宣教方式,在宣教工场中可发生奇妙的果效.擧一个明显的例子,使徒行传第十六章所提腓立比的狱卒,因地大震动而使他察觉到自己从前错谬的安全感;然而因为发现保罗和西拉仍在狱中,才放心下来.当狱卒战战兢地站在保罗和西拉面前——我们可以说,上帝在此之前已做了一切准备的工作——保罗就立刻向他传讲救恩的信息,叫他相信接受主耶稣.一般来说,无论是在本国传福音,或是在宣教工场中传教,人们都喜欢躲进自己的地位与文化的堡垒,而利用整套理性的观念,来拒绝我们所传的福音.

传福音方式其中一个令人因感的问题就是:我们应该直截了当地解决核心的问题,立刻劝人悔改相信;还是从长计议,逐步攻破人们在外表上所竖立的防衞屏障 两种截然不同的传教方式都是可行的.克雷玛比照这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方面我们可以自发地为基督作见证,直接呼召人来归信基督;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就是先详细讨论信与不信的观点,最后才呼召人悔改归主.在第一种情况中,人们的自衞机能并不太坚强,因而可以直截了当向他们传讲悔改的道.第二种方法却必须经过长时间的交谈,逐步针对人的防衞机能,当时机成熟的时,才向他们传讲福音.第一个方法的优点是不必花很多时门停留在预工的阶段;缺点则是我们劝人悔改归主的呼召,并不能真正触及人的心,因为我们是将人放在一种他们从未经验过的情况裏面.第二种方法的长处是重视福音对象在生活中与人的各种关系;缺点则是容易流为一种哲学或文化的讨论.

如果我们称前者为直接的方法,后者为间接的方法,那麼问题是,圣经所教导的是那一种方法呢 要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并不容易.当先知拿单站在大衞面前,要指责他的过错时,他并没有直接说是大衞如此行,也没有直接说大衞就是这个罪人,而是用比喻来指明大衞的罪行.然而,当主耶稣面对撒玛利亚妇人的时候,祂却当面指出她的恶行,直接针对她的问题.保罗对腓立比狱卒传道是直截了当的,然而在亚略巴古向那些雅典人传道时,他却特别针对听众的文化背景,讨论他们在哲学与宗教上的各种假设.适切的方法未必就是讲者接触听者最短的途经.有些时候,如果太过直截了当指出人的罪,反而不能与听者建立密切的关系.
在使用这种传教方式的时候,有几个原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第一,我们首先必须了解我们的福音对象;要清楚他们的名字,地位,拒绝福音的理由与论点,从而触及他们人生的真正问题.人生命中最深的问题是:他怎样对待神 他为甚麼这样对待神 即使是高傲自夸,以理性攻击福音的人,他基本上也是一个可怜的罪人;在神的面前,他的内心或许也充满不安,不时也渴望能够因著信靠顺服而获得真正的平安与喜乐;总之,在强硬蓄意辩驳的背后,他的内心也极其盼望认识神.这就说明为甚麼耶稣基督能够一句话就打入人的心;一眼就看透人的心.在人的一擧一动中,祂能看出人生命的问题.祂一看见那个撒玛利亚妇人,就晓得她的生命为甚麼是如此可怜失败.祂一瞥就瞥见马太心中的渴望.福音书中时常常提到主耶稣「看见」或「看到」一个人,因而识透所有外表的虚伪和控制他们生命的真正问题.我们在宣敎的工埸中也当学习耶稣那样一眼就「看透」人的心.整个所谓「原始」的宗教在其最深的层面,也不外是一种文化的规避;背后充满著不安,人们逃避神而高擡自己.东方许多含有神秘色彩的宗教,其特色往往都是人们蓄意规避人生的责任,或是对生命的恐惧,又或是不敢真正面对神.基於这些动机,人们常常盼望在无形无像的「大我」之中完全忘我.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都忙著做一切与神有关的事情;宣教士必须按著神的教导来看人,这样,他才可以对他们的文化与哲学产生真正的兴趣,而不让自己陷入其中,反使自己的信仰受到影响.

第二,另一方面,宣教士必须以爱心与人交接.如果我们因为「当地人」的无知,他们「原始」的行为表现,他们的自傲自欺,而觉得厌烦,或是讥笑他们的愚蠢与迷信;那麼我们就不可能以爱心来与他们相交.除非我们看出,他们的愚蠢,落后,自欺,是逃避神及逃避责任的行为,否则我们就不会真诚地爱他们.若不是出於神的恩典,我们自己也可能会像他们那样逃避神,逃避责任;我们曾想远离神,而我们的逃避可能是很狡狯的,直到主基督把我们从黑暗中救出来,我们才能重见光明.

爱心的交往包括从别人身上认识自己从前的光景,包容他们的罪愆,诚心盼望在基督裏将神的救恩传给他们,如同主耶稣基督救了我一样.这也就是彼得在他的书信中所表达的意思:「要叫你们宣掦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当我真正看清别人的光景时,我必会想起主基督从前曾怎样召我出了黑暗.正确的宣教方式,是要我们把自己放在与对方相同的地位上,要我们真正察觉到,在神面前我们跟他们都是罪人;这样,在传教时更能为对方所接受.当神呼召以赛亚去传道时,他立刻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赛六5).当但以理祷告的时候,他与以色列民认同;他说:「主阿!我们……得罪了你」(但九8).这些先知能如此说话,如此祈祷,也能预言神因祂子民的罪对他们所施的惩罚.身为先知,他们要严厉责备,然而他们作祭司,代祷态度却是恳切而充满怜悯的.他们知道,他们的预言也是对自己说的,当神使用他们作为口舌,向以色列民讲话时,他们自己也谦卑在神的话语之下.当然,我们感到自己与听者一样是罪人,但我们并不是每一次都能够表达出这种感受的.如果先知拿单在指责大卫与拔示巴犯了奸淫的时候,说自己也犯过行淫之罪,那就完全不对劲;然而在他当面指责大衞所犯的罪时,他内心一定也觉察到自己的罪,并且明白到,惟有在神的恩典中,人才能找到赦罪的平安!

如果我们了解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他的基本信念,以及他内心的防衞机能,那麼在与他们交接时,必须要有耐心与容忍.许多时候,我们很想立刻用圣灵的宝剑直刺他们的内心,但我们却先要深入了解他们.有时神可能会给我们机会直截了当指出他们的罪——若是这样,我们就能够,而且必须抓紧这个机会;然而我们绝不可过份急进,以致不能细心地劝导别人.

最后,宣教方式必须要包含彼此交往的特质.任何两个人,若愿意让神话语的亮光照亮他们的生命,就能彼此交往.在这种情况下,两人之间的阶级,职位,种族,肤色等隔膜就会消除;因为站在神面前,他们是完全平等的.

这种交往,也可以在一羣人的中间进行,就是透过神的话语感动众人而进行的.然而这种交往通常是在两个人彼此交谈的时候建立的.使徒行传很少提到保罗这种对个人传教的方式.我们只看到,他工作的重点是在「各人家裏」教导各人(徒二十20).他觉得他传教的工作有如「生产之苦」(加四19).无论甚麼时候,一个人若自以为是站在坚土上,他其实就是站在泥沼之中;这样,我们可以因基督的名恳求他们接受救恩的福音(参林后五20).

至此,我们就可以知道,这种彼此的交往是很因难的,但也是很重要的.通常我们传福音,自己就像是个送货员,但基督并没呼召我们作一个信差,相反是要作一个大使.我们在宣教或传道的时候都常以为,只要将福音的好消息复述出来,就是传掦了福音.当然讲道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然而宣教的方式不单是讲道;在传教的过程中,有许多围墙和障碍是而要拆除的.此外,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真要传扬神的真道,我们就必须表现极大的爱;这种爱必须是那奇妙的「爱」,就是圣经所提的「圣爱」(the agape);基督就是以这种爱来爱我们,过去如此,今日也如此.世上没有一种语言,可以完全把言种爱描绘出来;言种爱不是同情,不是情爱,也不是关心;惟有那些在生命中真正体会到神的大爱的人,才能完全明白言种爱.一切有关宣教方式的问题都能一言以蔽之,就是保罗所说的:「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第廿六 宣教的内容

就其狭义说来,宣教是在彼此交往的架构中进行的.我们第一个问题会问:宣教的内容该是甚麼 我们当传甚麼

如果我们详细考虑一下,这并不算是问题.福音的内容是不变的,我们不传其他,只传耶稣基督的信息,当然这个信息也分许多部份,如审判,警戒,呼召人悔改等;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宣扬主基督的救恩.我们所传的是福音,是好消息.圣经也常提醒我们要宣掦福音,因这言是我们的责任.当然,传教也是为主作见证,也是为真理辩护.传教也是传扬基督的大能,并宣告祂将来要作王的国度.然而,传教最主要的一点,仍是传达好消息;这个好消息就是上帝在基督裏为世人所成就的奇妙救恩.当然,有些时候,宣教士也可能为了帮助人减轻疾病与贫穷,在衞生或农业方面提供意见帮助他们;但他这样做,不过是为了表现基督关心全人需要的怜悯心肠.宣教士主要是要使人重新与神建立正常的关系,使他们得著救恩,并在基督裏得著神的爱;其也一切,都只是他得著神奇妙的救赎之后自然流露神的爱的表现.

我们知道我们当传的是甚麼,但是当从何处开始呢 我们当先传甚麼 甚麼信息我们要留待以后才传 这些问题,都是传福音或宣教工作常碰到的.

要解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知道圣经所提先知的见证和教义规条(didaskalia)两者之间的分别,两者各有不同的功能和重要性,先知的见证可以以那位没有提名的神人为例,当耶罗波安站在坛前,正要烧香时,他忽然出现在他面前,向他宣告神严厉的审判(王上十二1,2).这种信息纯是针对当时所发生的事情,因而带有极大的能力.宣教士也很可能在外邦的祭礼,疯狂舞蹈或音乐的中段,向外邦人发出神的宣告.在路司得众人大骚动的时候,保罗并没有传一个安慰的信息;他只说了几句切合当时羣众行动的话(徒十四8-18).宣教士碰到恶待奴仆,恶待疯癫,麻疯,瞎眼或残疾的人的事情,他们都会觉得有必要立刻作见证,立刻宣布立的命令.因此,适切的信息必须因应当时的情形.每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下都有他自己的感受,因此我们对他说些甚麼话,是没有个固定规限的.不论先知的见证如何短促或不足,要是表达得宜,能比任何辞锋淩厉的演辞更具说服力,更有果效.这裏所讲先知的见证,就是直接的传教方法.

然而,先知片断的见证,并不能取代宗教教育循序渐进的栽培.后者是绝对必需的,因为惟有藉著宗教教育,方能有系统地讲解福音的内容,并能应付个别的疑问,以及讨论实践的问题.贯彻的宗教教育是认识属灵事物所必需的.有两个步骤是我们可以采取的:第一种是非常费力的方法,就是「以攻为守」的方法,主要是从当地人民的生活与思想出发,针对他们对神道和救恩的看法;讨论的时候,主要针对他们的宗教信仰及礼仪,然后对照耶稣基督的福音,传给他们.第二种是「以守为攻」,按部就班的方法;直接而正面地讲解圣经的直理,教训和教义.

如果我们将这两个方法用得适当,两者实际上并没有多大分别.以攻为守的方法,侧重攻击对方的弱点,指出异教的错谬,陈明福音的真理.可以,以守为攻的方法虽然只是教导基督教的教义,其中仍需包含以攻为守的成份.我传福音时,并不能假设外邦人是活在真空之中,把他们看作完全没有神和救恩的概念.因此积极教导基督教教义的方法必须能够针对对象的信念,用福音来打破他们心中原有的迷信.

宣教的人如果只从正面解释圣经,所讲的虽是积极的圣经教训,但如果与当地人已有的思想观念毫不相关,就不能对他们的生活产影响.所以无论用那一种方法,都一定会触及他们信仰的谬误;分别就在於我们的出发点.我们当从那裏开始 我当怎样开始讨论 这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在原则上,两种方法的目的都是一样.

在详细讨信这两个方法之前,我们先要知道,对於这些方法,圣经的看法是很具弹性的.圣经是否偏重某一种方法呢 有一次保罗注意到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有的传基督,是出於嫉妒分争……是出於结党,并不诚实……这有何纺呢 或是假意,或是真人,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腓一15-18)

从保罗所讲的话看来,似乎是无论用甚甚麼方法传教,只要能将基督传开就足够,因此就不必理会这两种方法是否适切.然而我所关心的,是那一种方法能使我们在某种情况下将福音传得最直接,最有效.

很多时候,方法的选择需要取决於宣教的人的风格,以及听众的性质和特点.保罗在亚略巴古所用的方法大概就是「以攻为守」的方法.保罗在此是以当时听众的思想观念为出发点,并且采用他们所熟悉的词彚.当我们考虑到保罗当时的听众的背景及他所处的环境,我们就可以看到,保罗所用的方法是正确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宗教观念与思想,显然必须成为讨论的出发点.然而,要注意我们在此并不是说,一种适用於某种情形的方法,就必定适用於所有的情形.任何严格的规定,或不变的策略,对宣教圣工都是有害无益的.我们应当随机应变;然而在这种种变化中,又不要忘记我们主要的目的是传扬福音.任何方法,若忽略了传扬耶稣基督,就必是错误的;任何方法,只要能传扬耶稣基督,就是正确的.无论我们用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传教,两者都有其特殊的因难与缺点,所以我们必须分别详加讨论.


第廿七章 以攻为守法 (接触点)

以攻为守法的出发点是知己知彼,就是知道对方的信仰是甚麼,而加以攻破.这个方法有许多长处.

第一,这是从听众已知,而易於明白的事开始,而不是立刻传讲新的道理;如果开始时能引起听众的兴趣,他们就会继续倾听.这种传教的方式,在教学方面说来,是很有效用的.

第二个长处更为重要.在这个方法裏,耶稣基督的信息,并不是在真空中传讲出来;既不是无中生有,也不是种奇异怪诞的教训.所传的福音信息是与听众所熟悉所相信的思想和观念直接有关;这样,就可以进行真正深入的讨论;可以探讨和衡量听众的传统思想,剖析他们基本的信念;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就能传讲上帝大能的话语宣告祂的审判,最后是完全澄清他们心中混淆的思想.神的话语与人的思想之间的距离虽很明显,但神叫人悔改的呼召,是听众可以实际明了和回应的.

第三个长处是我们必须提的,尤其对於向现代人传教,这个方法更是有效.今天世界各地的人,对於任何从西方传来的东西,都存著偏见与敌视的态度.他们认为,西方文化中最基本的一种特质是高傲.在技术,经济以及军事方面,人们都认为西方比较优越;然而在宗教,社会和家庭关系等方面,人们都认为东方比西方优越.所以,如果西方的宣教士不肯讨论,或不大认识他们祖先传流下来的宗教观念,或对之不感兴趣,他们会毫不考虑宣教士是否在神学院中研究过他们的宗教,很快就下结语,这又是西方人的优越感在作崇.所以无论在那裏,人们都会认为我们是高傲的,因而使我们觉得困扰;似乎全世界都在指责我们有比别人优越的感觉.这种指责,就成了今天宣教圣工的最大障碍.因此我们不得不特别注意听者心中的思想与看法,甚至可能超越神学所允许的范围.我们须以听者的思想与信念为起点,而不是从我们心中盼望要传的道理出发.如果我们采用这种方法,我们就能减少听者的猜疑.然而,我们必须注意,我们无论怎样做,都必须衡量当时的环境,才作决定.目前,亚洲及非洲有很多青年人,正在努力研究西方文化,为要争取国家的独立强大.在这种情况下,谈论他们祖先的传统,就会有害无益,因为他们会认为,我们是以种鼓吹帝国主义的态度来勉强他们回到他们积极抗拒的祖传宗教去.我们如此关心他们古旧的传统,会被视为阻止他们的奋鬪及争取自由的手段.今天的时局是多麼紧张,我们的宣教策略无论在那裏都难免会有困难与不足之处.

除了以上所提的难处之外,这种以听者的观念为出发点的传教方式,仍有许多长处;这裏的「长处」自然是指「使双方能有实际的接触和讨论」.

传教的一切果效,需取决於讨论的形式.我们可以像保罗在亚略巴古传道时一样,以听众的思想为出发点;然而,接著又当怎样做 我们说以攻为守的方法是费力费神的方法,这是因为我们夸大了它的困难和漏洞.我们是否从人们以前的宗教背景开始,然后逐步把他们带进福音的信息 抑或我们当说:「你们以前的信仰如此如此,其中包含著许多真实而有价值的教训,然而我们要让你们认识更高的真理.」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逐渐把他们带到一条更正确的路上去;所以出发点不过是我接触他们的交接点.毋疑在宣教的历史中,传道往往是从交接点出发的.在印度,有些宣教士宣传基督教是「印度教的冠冕」;中国有尊师重道的教训,古印度有天神下凡的信仰,两种信念都被视为福音的先驱.在「原始」的宗教裏面,人民团结内聚,两种信念都被认为是指向基督生命一种圣洁的传统.回教徒对天神阿拉的敬畏,也被视为传教的出发点.(一九二八年在耶路撒冷召开的世界宣教大会,其中一项宣言说:「伊斯兰教承认神的尊荣和威严,而明显要求信徒敬畏共崇拜祂;我们可以说这是真理的一部份.」)古代教会中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也认为,上帝使用律法来叫犹太人悔改归主;祂也用哲学来预备希腊人的心来接受救恩.近代有许多宣教士都认为,每个国家都有它们自己的「旧约」,这些旧约都是指向主耶稣基督的新约.在其他宗教裏面,也有人努力追溯救恩的观念,证明救恩是由一个神道的受苦来拯救人类.又有人认为,在其他宗教裏面,有时也可以找到救恩完全是出於神恩典的看法,这个看法被认为是非常适合作为传教的出发点.

他们这样努力寻找其他宗教与与基督教相同的地方,动机是好的,可是从圣经的教训看来,这样找寻一个接触点是错误的.这些人如此行,是出於他们错误的假定,认为在其他宗教裏面,可以找到某种隐藏的真理,以作讨论的交接面.当然,他们会看到外邦宗教的许多错误,但他们仍相信在其中能找到一个交接点,由此而取向基督的真理.这样看来,宣教工作就不是向完全不认识福音的人传道;而是像百基拉和亚居拉对亚波罗那样,「将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徒十八26).这样的宣教活动,不再是传扬耶稣基督的国度,而是将宣教工作贬抑为一种对外邦人的「了解」,或是在异教徒中找寻一种自我满足的经历.如「宣教圣工的再思:平信徒百年来的探究」一书中提到宣教的目标:「要与世界各地的人一同来寻找认识神和祂的爱;将我们从主耶稣所学到的在生活言语上表达出来,并努力将基督的精神,带给世界各处的人.」

以上这些看法与做法都是错误的,我们应予拒绝.这些态度抵触了福音的独特性.另一方面巴特认为,宣教圣工是在真空中进行的,这话是否对的呢 这话不对,各个民族都不是活在真空之中;他们居住的地方,常有神普通启示的亮光照到.保罗说,上帝「未尝不为自己显出证据来」,这确是「教会在传福音圣工上惟一有效的接触点……」当我们向外邦人传讲真道时,我们是向一些长久蒙神关心的人传;他们早已有神的证据显给他们,他们却硬心要逃避神,甚至将真理变为虚谎,「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一18).由此产生的所谓真空,其实早已充塞著人的各种观念与思想.
外邦人所拜的神道,并不是真神,却是人类凭空想像的产物.所谓恩典的观念,也不是神的恩典,而是人类在绝望痛苦之中抓住的一把枯草.

外邦人梦想中的救赎主,并不像基督真实的样式,却只是人类幻想所创造出来来的救主.这种种做法,正显出人失去神之后的需要.

一如保罗在雅典人中间所看到的,人们敬拜「未识之神」,它们的祭坛正好代表著人的心已脱离了神,找不到真正的平安,而发出可叹的呼声.然而,这并不能将他们指引到基督面前.基督与多种宗教塑造出来的救主,完全不同.基督的福音,不是因为人类的寻求而回应他们的答案;它有更深奥的意义,就是将这种种人类的幻想与推测加以批判.所以,在对外邦人传教时,若要从他们的思想和观念入手,我们终会到达一点,发觉我们与他们的看法完全不同.从异教的黑暗进到福音的真光,中间并没有一条直通无阻的大路.我们可以研究外邦人的思想系统,从人的角度说,甚至可以欣赏其中可取的地方,其中的连贯一致,其中的深度阔度和层次条理,然而在此当中我们也必须指出他们的思想系统与基督教信仰之间的殊异.否则,我们并没有完成讨论的步骤,而且可能会有误导他人的危险.基督教与异教之门有一道不能跨越的鸿沟;从异教进到基督教的信仰,其间的转变并不会是畅顺自然的.如果我们想掩饰这道鸿沟存在的事实,就是对基督不诚实,不忠心.

甚至保罗在亚略巴古所传的信息,也将这道鸿沟指出来.开始时保罗引述希腊哲学,他表现出非常礼貌和尊重的态度;然而末尾他却提到「悔改」与「审判」,这立刻让人对他先前所说的有了新的看法.保罗在此呼吁骄傲,有智慧的人悔改.希腊人对神明的观念皆被非难,他们的道路引向灭亡;他们所尊重所高擧的神道,并不是一位在基督耶稣裏显出怜悯慈爱的真神,却如加尔文(Calvin) 所形容那个无可名状而无所不在的存在物体,是人因为不愿承认惟一的真神,而制造出来填补空虚的一种神明的观念.
我们辩道时,应有温和,友善,谦虚,谨慎的态度;可从听众所知道的观念入手,但是至终决不能忽略劝人悔改.我们传道时所采用的接触点,必须包含相对的意义.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假定福音对象对神早已有点认识,或曾建立过与神的关系,那麼宣教士只需叫他放弃以前旧有的信仰,接受基督所赐新的生命.

然而,在事实上,接触点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每位宣教士,至少在开始时,会以他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来看外邦宗教.巴特说,我们若没有这些接触点,根本就无法传教.我们若要向未信的人传扬上帝,罪孽,恩典等观念,开始时至少应当使用他们所了解的词语来解释这些观念.当然,在借用异邦宗教用语的时候,其中一定包含异教的观念,因为这些用语都是从异邦的文化产生出来的.结果,在使用异教用语的同时,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也接受了许多异教的概念.无论用任何方法传道,这种情形都是不能避免的.即使我们只集中传讲福音的内容,我们也不能避免这个困难,因为这样我们也必须使用他们的语言来传讲信息;而他们所用的每一个字词都隐含着许多危险与陷阱.这种情况是否也可被称为接触点,尚是疑问;因为我们并不想让异教的任何元素渗入我们所传的道理.我们使用某些含有异教背景的字词或用语,实在是不得已的.

当宣教士采用他们称呼神的名号,或是多神思想中最高之神的名字时,每个听者自然会联想到他所熟悉和敬拜的神明.当宣教士继续宣讲关於神的事时,听众立刻会不自觉地将之与他们所信的神明作出比较.当宣教士传讲神所行的事时,听者若认为他们的神道并不如此行事,他们甚至会指出宣教士的无知.这种传道的方式确是很困难,很危险,甚至是费力费神的,常会遇着各种陷阱与危险.宣教士每用一个异教的字彚时,其实就带出了很多异教的观念.他不得不如此行,因为他并没有其他的字彚可用,然而有些时候,当他觉察到自己在使用这些异教的字彚,他也会感到有点不自然.当使徒也必须借用许多希猎字彚的时候,他们也可能感到不大对劲.

或许我们会问,这样的传道怎麼仍有能力呢 试看以下几点因素.

第一,首先我们要指出,这种讨论会使讲者听者之间的误解渐渐减少.当宣教士不断传扬上帝,世人,罪孽,恩典等道理,他所讲的就会对当地人产生不同的意义.这些教训逐渐使听者脱离他们以前所了解的观念;至少在宣教士提到这些观念时,会逐渐带出新的意义,是与他们从前的看法有极大分别的.所用的字彚的意义通常都比较有弹性,根据上下文就可知道正确的解释,所以我们不必希奇,当我们传扬福音时,对听者来说,我们所用的某些字彚能产生新的意义,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得以净化.

其次,我们必须注意,在我们传教时,圣灵亲自运行作工,在听者的心中做感动的工作.有些时候,我们看见奇迹出现,人的良心被激动,人的心眼被打开,更新的工作已经开始,蒙蔽他们思想观念己经除去:人们开始对他们以前所用的字彚,有适当的解释;他们也开始明白到,以前他们常常错解和错用了这些字彚.

然而有些字彚仍可能是解释含糊.这些字彚因着其异教的渊源,可以说是意思混杂,或仍包含着旧有的意思,以致常常混淆听者对讲者的信息的理解.过去多个世纪,在西方的国家中,也曾出现同样的问题.圣经中某些概念,如肉身,理智,道(圣道),一直都含有希腊哲学的意义,因而失掉部份正确的圣经意义.照样,我们目前在宣教的工场传道,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当我们在外邦人中传福音,我们必会面对这个极大的困难,尤其是当一个宣教士不注意或不明白听者心中难免会有的误解.宣教士如果能够了解听者的各种观念,尽量深入了解自己所用的字彚的含意,并留意听者对这些字彚的反应,他就更能避免听者对他的信息产生误解.

然而,传道是不能没有『接触点』的;在真空之中是不能传道的.若要叫听道者明白,必要透过他已有的观念向他解明;此外别无他法.我们若想要将新的思想介绍给他,必须先要利用他已知的旧思想.这是不得已而必须如此行的,没有一语言是现成蕴含福音信息的,甚至於我们自己的语言也需重新剪裁,重新改造;这种新生的过程,不但缓慢,而且艰难.我们不能没有基本的接触点,但这个接触面上的思想,字彚都要逐渐得到净化澄清.我们必须在他们所站的层面上与他们谈论,就是在他们的观念世界中与他们接触,但从这裏开始,我们必须跨越第一步,进而将新的观念灌输给他们,以彻底改变和净化他们的观念.

在这裏必须提出翻译圣经的重要性.在宣教工场中,那些谨慎,负责的圣经译者努力所做的,是所有宣教圣工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许多时候,先是将圣经故事书发行,然后经过多年刻苦的研究,再将部份的圣经翻译出来.最后,在教会建立之后,才能有正式的圣经译本出版,因为惟有在本地教会成立之后,许多字彚的正确意义,才得以完全了解.因为这些字彚是任何流通久远的圣经译本必具的条件.

我们现在可就所讨论的『接触点』问题作一结论.从严谨的神学观点看来,在异教的思想之中,没有任何一种道理是我们可取来应用,以作基督教信仰见证的基础.如果这些异教的道理就是我们所提的接触点,那根本就没有接触点可言.可是,实际上,在宣教的经验中,我们体会到我们不得不采用这些接触点;因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但我们必须特别注意,其中免不了有危险,我们必须尽量净化那些我们从异教借用的字彚的含意.使徒也借用当时异教的字彚,如救恩,救赎,『道』,以及其他许多字彚;但他们也先净化这些字彚的意义,以免令人产生误解.

因此,我们需要分别『攻击点』(point of attack) 与『接触点』(point of contact) 之间的不同.以攻为守的方法表示,我们在与非基督教的国家或人民接触时,认识他们的需要,贫穷,患难等.这种需要和不安的感觉,本身并不是对神的渴慕,然而我们传道时可以针对这种感觉,以带出人更深的需要——神.保罗在亚略巴古讲道时,提到雅典人所敬拜的『未识之神』,就是要指出听者更深的需要.在这未识之神的坛前,一切异教的信仰是无能无助的,只不过是不断将已有的神明和女神变成新的偶像;保罗正是执着这一点来开始他的讲道.保罗知道,这个未识之神,绝对与那藉基督彰显出来的天父上帝无关;但在这裏,保罗却听到雅典人绝望与痛苦的呼声,这使保罗能够大胆向他们指示一条生命之路.今天在世界每个角落,我们都见到落在同一光景的人;他们的宗教正在不断败坏,因此他们极之渴望重建他们的宗教,以切合现代的需要.这种内心没有满足,只有焦虑空虚的感觉,在很多情况下都能成为传讲基督的起点.但我们不能自欺,以为这种内心的需要就是他们对基督救恩的渴求.这种空虚的感觉,并不是达到光明的道路,以致改归主成为多此一举.神是要使用空虚的感觉,来使人看到自己内心更大的不安与痛苦;进一步叫他看到自己不过是罪人,需要主耶稣基督的救恩.


第廿八章 直接的宣教方式

除了以听众的信仰和观念作起点的间接宣教方法外,还有直接的宣教方式,就是在传福音的时候,单单宣讲圣经的信息;这种方法有许多长处,这是毋须争论的.在某些情形之下,这个方法确能真正触及人的心.

然而,直接方法的长处,并不是因它能够避免涉及接触点的问题.因为我们虽然只传圣经的真理,我们仍须使用当地的语言.如果我们并不察觉到,我们是在利用一个接触点,那就未免太幼稚,太自欺了.事实上,我们对自己必须做的事越是了解肤浅,就越易产生误解.我们讲道时所用论到上帝,救赎,罪孽,恩典以及其他许多观念的字彚,实际上在听者的脑裏面都会包含各种异教观念的联想.如果我们毫不察觉这一点,我们不知不觉也会在讲章中融入这些异教的相关观念,并且不会认真地矫正这些观念.许多宣教士,因为实际上并不晓得他们所用的字彚的真正含意,就常不自觉地造成极大的错误;所以要有一个纯粹真接的宣教方法实际是不可能的.每当传道人使用一个重要的字彚时,他必须肯定他用此字彚的含意是甚麼,以及观众了解这个字彚的含意又是甚麼;然后将这两种含意加以对照.总而言之,我们在前面所提直接与间接的方法的任何比较,都是显出两者重点的不同,同时又是指出,如果两种方法用得适当,两者是可以非常协调的.

我在此讲的直接方法,长处是在传道时直接引用圣经的教训;因此一开始就清楚让人知道,我们所传的是一个新的信息.我们不以听从前所信的,所知道的教训作为出发点,却完全以诚实与坦白的心意,从一开始就明明指出,我们所传的是当地人从未想过的信息.因此,我们所侧重的是新的信仰和观念,强调那与他们以前旧的宗教不同的地方.

然而,除非我们早已对听众有一定的认识,我们才能使用这种方法.要引起听众的兴趣,宣教士可用自己的生活见证,或用爱心帮助人;如果开始时没有建立起听者的兴趣,他们很快就会觉得沉闷,因为他们自己所信的,与我们所传的,实在没有多大关系.因此,在实际的宣教工作中,开始时多使用比较间接的方法,等到当地人对宣教士建立了一定的信任之后,才可以使用比较直接而不会引起太多争论的传教方法.

近来我们发现,在许多国家中,有很多人——尤其是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对基督教都有起码的认识,虽然这会是非常含糊肤浅的认识;对这些人,直接传扬神的信息,是非常有效的.许多人不敢一开始就显得太友善,或急於传达自己的信息;又有许多人要求以直接正面解经的方法来传道.当然,在传道时,我们必须要关心听道者的需要和反应,注意我们信息的内容,更当注意我们的听众是一些甚麼人,切不可忽略他们心中早已存在的偏见.

我们讲道的时候应当从那一方面的主题开始 这是一个非常难答的问题.我们是否应以基督的生平及舍身作为开始 抑或应以别的主题开始 我们是否应当从新约开始,抑或先讲解旧约的种种事件 关於先后次序的问题,不只是主观决定的问题;却也牵涉多方面重要的问题.

一开始就传讲耶稣的生平通常是不太合宜,理由是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较为稳固的根基.单传新约而不传旧约的信息,这是很多人都不能明白的;他们不会深入认识人的罪和神的圣洁,也不会知道人需要救恩,以致我们所传的不能产生功效.因此,很多时候我们都必须先讲述神造世界,造人,也讲述人类的堕落;从创世记起首几章作为传讲息的开始,可使听者认识基督信仰中一些非常重要的重点.

首先,我们所传论的,是一般民族神话中常常触及的观念.这些主题必会引起听者的兴趣.人类犯罪堕落的故事是人们所熟悉的.在世界各国的传说之中,也有很多故事提到人类的先祖所犯的错误,或提到天人之间的合一因某种原因被破坏了.然而这些故事中并没有提到人类的罪——对神的刻意悖逆.若从这几方面讲述创世记首几章的故事,必能深中听者的思想与生命.如果我们用这个故事作为背景,我们就可以继续带出人类犯罪堕落之后的光景.

第二,创世记起首几章的信息能够除去人们错误的观念.许多人有一种错误的见解,他们认为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他们自己的宗教和信俗.他们应当持守本地的宗教信仰.一个东方人若接受基督教,等於是背叛同胞,学西方人的样子了.宇宙间既然只有一位上帝,人类既然只从一个始祖而出,我们既然都是堕落的罪人,我们就需要一位救主;这一切都常令听者惊讶,或令他们越来发有兴趣.一般人都想知道有关各个民族源出同一个始祖的问题,因为这对他们整个生命有决定性的影响.

第三,创世记的信息把上帝描绘为一位创造之主,万王之王,慈爱的父,一位威严圣洁的神.大多数人对神的观念都很混淆而纯粹出於想像的.创世记起首几章一开始便带出正确的上帝观.由於这个原因,我们从创世记的信息开始传道,是非常有效的.除非我们已将这个背景事实讲述出来,否则『十字架』的真理是很难叫听者完全明白的.

在宣教的圈子中,人们已逐渐察觉到以旧约的信息作为传道的起点的重要性.从前人们总是以福音的内容开始传道,可是我们现在却深深察觉到必须根据神向人类启示祂自己所定的途径来传道.当然,在某种情形之下,传讲旧约的信息,会造成严重的问题.有些人会喜欢接纳摩西五经中的律法,因为他们本来的宗教信仰也以遵守法则为主,所以他们往往也从律法的观点来看这个新的宗教.这种看法在初期的基督教会中曾引起一些坏影响,因为他们把基督教视为一种新的律法.今天在某些部落民族中间——尤其是在非洲的部落民族——也有这种危险.有许多人专心研究摩西的律法,而往往纯从律法的角度来体验基督教的信仰;他们重视旧约过於新约.对於这些人,我们是很难叫他们看到基督已经把我们从律法的重轭之下释放开来,而我们正在神的恩典中得享荣耀.

当我们开始传讲新约的时候,首要的问题是,我们当怎样传讲基督 我们当怎样称呼祂 我们当怎样讲论祂 我们当怎样描述祂 即使是采用直接的传道方法,也难免要解答这些问题.印度自古就有天神下凡的概念,这位神以不同的英雄形象出现,人们都认为他是神道的化身.我们是否可以说,基督是新的天神下凡呢 如果我们说祂是天神下凡,我们就是直接投入印度人的思想,但我们同时也要面对将基督变作他们古代神话一位人物的危险.

在中国常有儒与道的学者,他们被视为圣贤,与天道合一.我们是否可以用天人合一的观念来传讲基督呢 这裏的措辞也关系重大.如果我们借用天人合一来解释道成肉身的意思—心想这是他们数千年来传统思想的观念,我们就会面对极大的问题.可是有些时候,我们免不了也要使用一些让我们可以触及听者的固有思想的字彚;惟有如此,我们才能将基督的信息,直接打入了他们思想的中心.这种做法,对於将基督教的直道彻底深入他们的心,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只要用一个简单例子,就能说明这一点;在中国人或日本的心目中,『道』或『天理』的观念占有一个极重要的位置.四季更替,稼穑寒暑,春种秋收,都与道的运行有关;换言之,道为万物之本,四季之序.这个道或自然法则,也必须管理每个人的生命.道若为人生的准则,我们就不会自高自大,却必须顺服万物的法则而生存.这就如孔子答齐景公的话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做国君的要尽国君的道理,做臣子的要尽臣子的职责;做父母的要尽父母的责任;做子女的要尽子女的本份.人若能各尽本份,国家就会稳定太平,万物都会井井有条,发展有序;这是天道的奥秘.因此,道是自然运行的律,也是人类道德的律.这两个观念并不能分割,必须二视为一.圣贤必定是大公无私,坦荡无伪,遵行天道的人;天道居於圣贤的内心,也存在於自然之中.

从这个背景出发,我们看看日本一个基督徒贺川丰彦论到耶稣的观点.他说,我们的身体得了传染病,白血球就会立刻对抗入侵的细菌;白血球虽然受到毁灭,然而因为它们的犠牲,却救了整个身体.在贺川丰彦看来,这就是宇宙的律.那处地方受到危险的威胁,那处地方就必须有某人或物的自愿犠牲,才能得到真正的拯救.『耶稣发现了这个律』,也就是说,耶稣发现了这个自然的奥秘;祂觉得,在祂裏面,这是生命的律,祂就按着这个侓而行.祂死为要拯救我们.我们本不晓得这个天道的律,耶稣却发现了这个律;这也就说明为甚麼耶稣的生命与死亡是如此独特和重要了.

我们可以从神学的观点,辩证贺川丰彦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必须将贺川丰彦的论点反过来看,不是耶稣发现了『宇宙的律』,而是祂自己就是宇宙的律;我们在自然中所看到的律,不过是神用来预表祂的救赎大功的.耶稣不是向那些来找祂的希利尼人说,一粒麦子,若不落在地裏死了,仍然是一粒 祂不是以自己比作这一粒落入地裏的麦子吗 不过,祂受死所结救赎的果子,要有极大无限的价值.然而,贺川丰彦所讲的,虽不太正确,但他对基督的生与死的解释,有时对东方人是更加易於明了的.福音不再是无从理解的,却是实际触及了东方人认为是宇宙最大的奥秘.因此,这个信息立刻就有了深度,准绳及能力.当然,这种也有各种危险.贺川丰彦不能避免听者会因他所讲的而认为,他们既跟随了基督,就也当发现这种律,并导着去行,因此他们也可以作『小基督』.耶稣基督完全的救赎工作是独一无二的;虽然贺川丰彦自己也常强调主耶稣工作的独特性,但这点却因他所传其他错误的教训而被误解了.我们虽承认此观点的危险性,但是仍然要问,当我们在东方宣教时,是否应当采用这种方法,起码在开始的时候如此呢

为要传扬基督,我们常会面对许多问题,世界各地的民族所信奉的是不同的『救世主』;他们或许信奉天神下凡,相信神的显现;或许认识些英雄,这些英雄后来成为他们敬奉的神;他们或许尊崇实践天道的『圣贤』;他们又或许认识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佛祖.我们无论怎样传讲基督,听者或多或少也会联想到他们传统信奉的宗教;他们很自然会将我们所传的基督耶稣,与他们所认识的『救世主』作一比较.我们若要避免这种比拟,就必须避免使用那些用来描写他们『救世主』的字彚.然而,问题是,我们是否必须如此做 在我看来,在使用间接的宣教方式时,我们不必避免这种比拟;非但不必避免,反当不断地向他们指出这一点.传教士应当注意,不要讲那些听众不能了解的事,却要使他们对所听的道理时刻思想.当然,在继续传讲福音时,我们就必须逐步指出,耶稣基督是惟一的救主,也是超越一切的主,我们绝不能把祂看作是天神下凡,或是任何一个『救世主』,『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

每一位宣教士迟早都会发现,要使初信的基督徒清楚了解基督的工作是很困难的.当我们静静地,诚意地向初信的基督徒发问,耶稣对他们的人生有何意义,我们会得到各种不同的答案.有的可能会说:他们从前是在迷途之中,因耶稣基督的光照,他们能走上正路.有的可能会说:他们已经认识了基督,并将自己完全交托给祂.又有的可能会说:耶稣曾经拯救他们脱离绝望的痛苦,并打开了他们的心眼,使他们看见神对他们的大爱.因为一般并不觉得自己内心有罪,所以不能看到救赎的意义.我们常会发现,人们往往将耶稣的降生和受死视为表彰神的大爱与恩慈,也就是将神本身彰显出来,但却没有看到十字架所作成的救恩;耶稣『在十字架上作成救赎大功』.然而,我们不必为这些有关耶稣的错误看法而感到沮丧.如果我们看看初期教会,就会发现,这个问题也曾困扰过当时的基督徒;对於基督的救赎大功,他们也难以领会.因此我们也很难理解,我们也需天天从神的诂语中领受教训,使我们不会误解基督的救赎.那些刚信主,刚接受生命之道的人,就更应每日研读神的话语,以免对於真道有错误的认识.

这样看来,我们不能只用『一般』真接的方法来宣扬福音.如果这样做,我们很可能就只是将自己本国所习惯的一般传教方法,搬到宣教工场来使用.今天在亚洲和非洲,很多民族都急於吸纳西方文化,因此这种传教方法很可能会易为这些听者所接纳.基督教被视为西方宗教,所以也要以西方的形式传扬出去.然而,这种传教方法或许不能深入东方人的内心和思想,不能触及他们心灵的深处,也不能挑起他们的思想.相反,他们内心或许不知不觉仍保持着各种古老的思想与神秘的概念;因为我们并没有深入他们的内心,将这一切除去.

所有传福音的方法,无论是直接的,或辩证的,必须包含『以攻为守』的要素.传扬福音必须深入触及听者数千年来传统的生活方式以及思想意念.

我们必须注意,如果要人真正悔改归主,诚心诚意摒弃旧的思想与信仰,真正接受新的教训——即福音的真理,让生命有真实的改变,那就必须将福音的真理,以一个能在各方面与他们以前的思想和信仰作一比较的方式传给他们.惟有如此,才能苏醒人心,接受基督;惟有如此,才能盼望在人心中建立起神学的基础,并日有长进;惟有如此,初信的基督徒才会按着福音真理,为主作见证,指出他们民族数千年来传袭下来的旧宗教观念的错误.

或许我们所说的,正好也描述了在亚洲和非洲国家受过教育而已吸纳了西方科学和文化的人;他们已循着他们的理性和知识,去融合西方的科学和文化;按着他们的理性,他们不再相信巫医,巫术,也不再相信他们祖先的神灵或鬼魂;他们却相信盘尼西林,肥料以及雷达.然而,一般人都是在理性上非常进步,在感情上却是极之落后的.今天世上很多人很可能,甚或必然在他们内心的深处,在隐蔽的感情中,仍然受着很多古老传统习俗的影响,致他们对世界仍抱有一种神幻诡秘的看法.遇有需要,急难,混乱,迷茫的时候,他们仍本能地抓住传统古老的解救方法;虽然他们在口头上不大承认他们是这样,但实际上却往往是这样.这个自旧至新的心理转换过程,既艰难,又缓慢,甚至可能要经过许多年代方才完成;有时甚至可以说永远都不能完全达到.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我们要向那些深受西方文化影响的年轻人传道,我们也必须针对他们的直觉和感情,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直觉和感情比看来影响他们很深的西方思想更强.我们必须非常小心,用智慧来处理这一点,不要再挑起这潜伏的思想架构,却要征服这种思想架构,以新的真理来取代,接着就对付那控制人类地上生活的一种『主要核心』.

在某些情况下,要进行这样的接触,我们必须先透露我们自己内心的挣扎与矛盾.这种方法在钟士(Stanley Jones) 的研究和著作中备受推荐,常被称为『圆桌会议的方法』.传道人与其他人一同坐下,彼此将自己心中所想的倾诉出来,盼望在这样平静的见证下,使听者也渴望得着这丰盛的生命.这种圆桌会议的方法,曾有多人反对;我们也不愿推荐这种方法.反对的主要理由是,传道人没有将神的话语作为主要的信息来感动人,却把自己的经验作为感动人的见证.

然而,传道人若是能够透露自己心中的挣扎—就是异教信仰,自私与背叛如何困扰他的心;然后再平静地指出,神的话语怎样改变了他,这样传道的方式,必能带来很大的果效.如果我们站在听众面前,指出上帝话语的大能,那麼,虽然我们与听者在文化背景,语言,种族,肤色,经济地位等方面距离很大,我们仍然可以打破这个隔膜,互相沟通.这样,透过神的话语与神交通,有时比一般传统的传道方法更为实在有效.所以我认为,一位福音者将自已内心的挣扎告诉听众,并指出神怎样藉着祂自己的话语来改变他,这样的传道方法并非在各种情况下都是错的.我们知道,保罗也常论到他自己内心的挣扎(参看罗七13 – 26;林后十二 7- 10).诗篇也常提到诗人在灵裏的挣扎与不安.他们的目的,当然不是要夸耀自己,而是要叫人特别注意上帝真道的权能.在我们这个时代中,人与人之间彼此孤立隔离,彼此存着种族与文化的隔膜;我们若能站在上帝刺透人心的话语之前,不分种族,不分彼此,我们就能有更深的了解和更亲切的关系.

从上面所提的宣教方式看来,就可知道这是一项非常严肃,艰巨的工作.传道工作,不单是我们成为一个传道人就够了;却是关连到我们整个生命的.我们传道的方法必须是与人有所接触,正如我们在基督裏与神相交一样.传道工作,也不单是口传一篇信息,这个信息的传递比我们所想的有时还要艰难复杂.我们可能一边口传福音,一边却在生活行为上破坏福音的信息.真正有效的宣教圣工,必须以一种奇妙的爱为基础,即圣经所说的『圣爱』,就是神寻找拯救我们的爱,也就是我们在基督裏真正体会到的爱.事实上,并不是我们或我们所接触的对象,促成这种接触的,而是基督自己藉着我们去寻找并拯救那些失丧的人.基督使用我们的说话,我们的生命,将祂的救赎大功显给那些迷路的人知道.这是宣教工作的奥秘,而从某些角度看,也是向同胞传扬福音的奥秘.当教会以这个奥秘为建立和扩展的基础,将来必能大有作为.我们在此所说的,基本上与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所说的相同:『我小子阿,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裏』(四19).不错,如果基督能够成形在我们的教会之中,教会就要吸引世人来得着救恩,那麼,许多奇妙伟大的事就要成就在我们中间.

 

第九部分 三重目标


第廿九章 圣经的基础

宣教圣工有一个目标,正如神在世上的其他工作也有目标一样.宣教圣工并不是一种只令人疲惫气馁而没有明确路向的工作,而是一项目标明确的工作.宣教圣工的终极目标,可以从圣经找到.傅依惕在他『教会政策』一书中,曾详细讨论到宣教的工作.论到宣教的目标,他认为是包括三点:使教外人悔改;建立教会;使神的名字的得荣耀,并叫人认识神的恩典.

他所描写的三重目标,正确中肯,我们在此大可借用相同的描写.然而,我们必须特别指出,这三方面的目标并不是完全独立,毫不相关的,而是神所定的一个目标的三方面:神对宣教圣工的目标是要体现并扩展祂的国度.神的国降临,是要使人认识这位真神,认识祂的伟大,尊荣与恩惠.神的国降临,表示教会要扩展到全世界,也就是使罪人悔改.这不是三个独立的目标,而是单独一个伟大崇高的终极目标,从三种形式的祝福表明出来;首先是叫神的名字得荣耀,其次是建立教会,最后是使教外人悔改归主.

圣经常提到,神的荣耀是终极目标,尤其是旧约,正如我们先前说过的,旧约非常看重以色列人上帝的荣耀.民数记第十四章点出一种忧虑,就是外邦人会认为以色列的上帝无力拯救祂的百姓(16节).诗篇第八十三篇中,诗人求神叫列邦灭亡,『使他们知道惟独你名为耶和华的,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18节).旧约很少提到以色列对那些犯罪的外邦人有所怜悯,却常提到他们极其盼望上帝的名字得着荣耀.然而诗篇第七十二篇却给我们一种关系宣教的热忱:『他的名要存到永远,要留传如日之久;人要因他蒙福,万国要称他有福』(17节).忠於旧约的以色列民听到上帝的名受羞辱,或被亵渎时,就会觉得战兢不安.以色列最大的期望是:『认识耶和华荣耀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哈二14).以西结也曾提到宣教圣工的伟大目标:『我必显为大,显为圣,在多国人的眼前显现;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结卅八23)

在旧约裏,上帝荣耀的彰显,与祂的王权很有关连.上帝最后要藉着祂的受膏者,来治理全地,那时永远和平的国度要被建立.世界历史中所发生的万事,不过像一场恐布的话剧,充满杂声噪音,但到至高者的国度降临时,所有噪音都要停止,只听到和谐的交响乐.旧约的信徒急切渴望这种完美和谐的光景,那时一切受造之物都要联合起来,同声称颂创造和救赎之主耶和华上帝.他们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痛苦的挣扎,永无休止的战事,残酷的逼迫,无情的毁灭,但是这一切有一日终要结束,世界要受到审判.当审判临到,黑暗的幔子被提起,上帝永存威严的国度就要降临,那时将要有永远的和平.所有旧约先知,都以个别独特的风格笔调,来描写这个永存的时期,那时上帝所作一切伟大工作,才得以完成.

新约也有同样的描述.宣教圣工乃关乎『天国的福音』;天国当然包括使那些在其中有份的人得着救恩与平安的意义;然而,天国所着重的,并不是这一点,而是它是神的国.这位受人憎恶,亵渎,遭人背叛,规避,仇视的神,那时要成为人惟一的避难所以及安息之地:『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

耶稣开始传道时,就传讲天国近了.在登山宝训中,祂用一种丰富奇妙的说话,来描写天国的荣美.这个天国,因为以色列人的不信,要从他们手中夺去;但是『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廿四14).当主升天之前,祂差遣门徒出去,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这裏所着重的,也不是人的需要,而是基督所有的权柄与能力;祂有治理全世界的权柄;列邦都当高唱颂赞祂的诗,这是祂当得的荣耀.

新约书信更详细论到这一点.在以弗所书第一章九,十,十二节中,保罗说:『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归於一……叫他的荣耀……可以得着称赞.』虽是短短三节经文,保罗已将很丰富的意义指明出来.一切不和,危险,仇恨,痛苦都要过去,万事都要聚集在一位元首—基督—的名下.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廿四,廿五与廿八节中,将这个观念更详细阐明:『……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万物既服了他,那时,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上帝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末期所要发生的事,在这裏都已经清楚描写出来,而在这末期尚未来到之前,宣教圣工必要完成.

因此,宣教圣工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叫上帝的名得荣耀,叫祂的国得以建立.获得耶稣基督救恩的人将会看到,在上帝以外,人不能找到平安.宣教事工的目标就是要达到上帝对世界所存的最后目的,就是建立永存的国度.

因此,在这个包括万有的最终目标之中,也包括了教会的扩展,以及在外邦中建立新的教会.耶稣基督曾说,祂要在这磐石上—就是承认耶稣是基督的信仰上—建立祂的教会(太十六18).保罗常提到,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他有时也将教会比作房角石,『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参看弗一23,二20-22).许多分岐和阶级观念在教会裏都不会存在:『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三11).教会必须扩展及全世界,因为上帝要从不同种族,方言,国家当中招聚人来;又因为神的羔羊甘愿为所有人被宰犠牲.

在外邦建立教会,牵涉许多难题,我们稍后再详细讨论.在这种我们必须先看到,将来上帝荣耀的国度必要降临,上帝要从各方各族招聚人来归属祂的国度,而在这件工作中,我们当积极与上帝同工.

在外邦建立教会的一个要素,是要叫外邦人悔改归主.从人的观点看来,悔改是完全弃绝旧我,脱离罪权的辖制,并要全心全意归顺耶稣基督.然而,悔改的经历,是一种非常丰富的经历:就是『脱离罪暗的权势』,迁到上帝爱子的国度裏(西一13);是与基督联合,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一同埋葬,并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一同得生;是一个极大的改变,因此『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这就是伟大的救恩,是真正的平安与喜乐.这样伟大的救恩,不可能由个人单独享受,他必须归入教会;这教会就是基督的身礼,满有祂救赎的恩福.得救是个人的经历,但同时也必在教会裏与别的信徒合而为一.没有人可以在教会—基督的身体—以外得救;他要与众圣徒一起来体会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弗三18).


第三十章 教会与国家

我们必须详细讨论建立新教会的问题,因为宣教事工常在这方面遇到实际的难题.首先,最复杂的问题是教会与国家或人民之间的关系;我们可用以下几点,来概括这个难题:

第一,当教会在宣教工场建立起来之后,我们是否应当保持人民的合一,而设法建立一个国家教会 换言之,在教会建立言一点上,国家是否应当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以国家为一个单位来建立教会

第二,我们怎样适应 新建立的教会是否应当尽可能适应和接纳当地的风俗与习惯

第三,在宣教工场中,新建立的教会与母会的关系又怎样 母会是否对新教会发挥一定的监管权力,抑或让它完全独立 母会与新教会之间该怎样维持适当的关系

第四,当新教会完全独立之后,谁当继续推展宣教圣工,是母会,还是新教会

让我们先讨论前面两个问题,因为两者都较直接论到教会与人民之间的关系.

在许多宣教工场中,宣教士都会面对一种非常紧密的社会人际关系,在所谓落后的民族中间,这就更加明显.在这样的社会裏,个人的地位并不重要.在某些部落裏面,个人不能拥有私产;房子与土地都属於整个社会.个人常受着部落中不可变更的习俗所影响,并不能自由行动.部落的习俗包括各种不变的规则,甚至是决定一个人的婚姻;没有一样行动是不受规限的.甚麼时候耕种,甚麼时候收割,用甚麼工具,完全都有规定,是不能改变的.甚麼时候去打擸,怎样建造房屋,怎样举行婚礼,如何筹办丧礼,每一细节都受着部落的习俗所规定.因此,个人并不可能有任何自由的行动,或任何个人的责任承担.

宣教士在世界各地,都会遇到这种情形.几百年前,宣教士在德意志部族中传教时,他们发现,叫个人悔改归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这些部落做任何事情,都是集体行动的.后来的宣教士在印度,印尼,尤其是非洲,也遇到同样的难题.我们当怎样处理这些部落中紧密的社会人际关系 建立教会时是否应当把这种关系视为重要的决定因素 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逐一加以回答.德国的宣教士会给予一个肯定的答案.他们认为,那些部落有高尚的道德标准,如果破坏部落的合一,那必是完全错误的;若必需打破部落的合一,至少必当是最后的手段.

早期在非洲黑人中间传教的宣教士中,郭德曼(Bruno Gutmann) 代表一羣宣教士发言,他们认为部落的组织是不应受到破坏的;他强调,部落的组织,也是上帝在创造中所设立的,这种组织非常有价值,从某些方面来看,它能预备人的心,好在基督裏成为神的儿女.他引用许多例子来证明部落的重要性;他描述部落的合一,可从各种礼仪的执行表明出来;他认为,个人在部落羣体中能觉得自己并不孤独,反感到安全.这对个人和整个部落都是非常有益的.郭氏甚至认为,无论如何,部落都是值得保存的.他说,一个明智的宣教士必会尽力保护部落的组织,而不会加以破坏,他会把部落看作是上帝在创造中所设立的.此外也有其他宣教士认为,这种紧密内聚的社会关系是有正面意义的,因此必须小心面对和处理.

经验告诉我们,在许多所谓落后民族的部落中,任何行事都必须谨慎.当部落被分化,或说不再有部落的组识时,人们就会立刻堕入宗教与道德的危机,严重之处,实非我们所能想像.在所谓落后的部族中,宗教与道德规范,与社会的内聚团结相关连.这些部落的族人都是靠着数百年来的道德规范,来管理他们日常的生活,所以他们不像我们那样重视个人的良心规范.当近代工业,或其他因素,削弱这些部落的团结内聚,他们当中的道德纲纪就会开始败坏;例如奸淫,按照部落的规矩,是要受严重刑罚的,可是当部落的团结内聚逐渐减退时,以前几乎从未听过的奸淫事件,却日有所闻,抢劫,偷盗,谋杀等严重的罪行,立刻成为常见的事.当我们将部落的团落内聚分化,结果必定是道德退化,因此今天人们害怕突然破坏部落的紧密关系,甚至有人尝试重新建立这种关系.因此,我们可以明白,为甚麼有些宣教士提出警告,并尽可能保存部落的组织.

尽管如此,一如我们前面所说的,对部落的团结内聚估价太高,也是不对的.

第一,当我们说部落关系是神创造的法则时,我们必须非常小心.当然,神造人,是要叫我们在生活中建立起社会的人际关系;严格说来,一个人是不能独立生存或生活的.然而,我们如些说,并不表示那些扼杀个人责任的部落,是出於神的意思.我们甚至可以说,部落生活是一种极端的羣体生活,对宗教与道德的生活是一种威胁;部落民族若在部落的团结内聚受到分化之后,就会立刻失去宗教或道德生活的方针,这不就表明部落生活并没有多大的价值.此外,我们也可从这个事实来指出,部落团结内聚的生活和行动,扼杀了人本性中的一部份—个人与神的关系和对神的责任.

第二,今天在世界各处的部落,都有集体自我神化倾向的危险,这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正好支持了我地在上一段所说的.部落民族认为他们是神圣祖宗的后裔,因此在万物奥秘而神圣的合一中有份.部落本身能够操纵隐含在古人传下来的仪式礼节中的神圣力量.一个部落往往会认为所有其他部落都是次等的,甚至不当他们是人;总之,其他部落的人,决不能得着他们独有的福份.因此,一个部落对待其他部落的人很多时是非常残酷的,猎取人头,谋杀以及残暴的战争等,是司空见惯的.在部落之间的关系中,常有可怕的偶像崇拜,和自我神化.从道德的观点上看来,部落可能有约束人民行为的作用,然而这种约束作用在宗教方面的基础却是非常不稳固的.向这些部落传扬福音时,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对他们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

第三,从另一方面看来,今天时代在不断进步,古老的部落组织已在迅速衰落;其中的原因不尽在於外来的压力.部落的人觉得,部落中的人际关系,是有碍他们发展主要的拦阻.如果我们硬要他们回到部落的组织中去,他们就会指责我们不容他们进步,但这断不会是我们的意图,尽管我们对我们所谓的现代文代有多反感.宣教士必须要让那些与现代文化有所接触的部落晓得,今天教会这个新羣体,是与部落组织不一样的,可是它的团结力量和功用,却并不朋部落的组织逊色.

因此我们传扬福音的时候,必须非常小心,不能太快,太轻率地拆毁部落的人际关系.开始的时候,部落的团结内聚是必要的,因为个人的良心并不坚强,若脱离了部落的连系,个人就会在道德与灵性生活上不知所从,必须建立一个新的基础,这样一个新的组织才能在上面扎根;这一切都需要宣教士审慎行事.他需要有人种学的知识,但最终仍要按着圣经的教训来行事.

因此,我们的结论是,在宣教工场中我们所接触的『民族』或『人民』的观念,在建立教会时,并不应作为主要考虑的因素.教会目标要建立的一个羣体,在本质上是与部落的组织完全不同的.教会不能用礼仪,敬拜等来取代部落的生活和人际关系,成为一个『民族』教会或『人民』教会.部落的酋长也不应立刻成为牧师,或部落中的长老立刻成为教会中的长老.教会在任何一方面若给人一种替代了部落的印象,是非常危险的.教会不属於这个世界,因此教会也不应与任何一种政治或社会的团体认同.教会对一个部落或民族应始终保持某种程度的距离,必须使他们知道,教会与部落的组织和处理的事情是不同的.即使当全部落的人都悔改信主,归入同一个教会,我们仍然应当向他们指出,教会与部落是不同的.在某种情况之下,教会甚至可能要站起来大声疾呼,指斥国家的罪恶.

在耶路撒冷召开的国际宣教大会特别提出,任何教会—在耶稣基督裏,都是普世教会的一份子—必需具备下列各点特色,才能称为活的教会:

第一,教会在基督裏的经历,要以最能表达该民族特色的崇拜,服饰,艺术以及建筑表现出来,但同时也要保存历来各地方教会的传统.

第二,透过教会,耶稣基督的灵能够影响人生命的每一部份;并使用每一个弟兄姊妹的恩赐才能来事奉祂.

第三,教会实际参与当地人民生活中的各种活动.

第四,教会清楚看到时代的弊病和需要,并且作为社会中一股属灵的力量,以勇敢与关切来解决国家与社会的问题.

第五,教会具有宣教的热忱,并急切盼望开拓新的道路.要使这样的教会成长,完王要看它是否能够藉着祷告,公开或私人的崇拜与神相交,使灵命长进,会友是有丰富的圣经知识;是否有虔诚忠心的领袖,是否勇於负起责任来表扬真理的信仰.

上述五点显然是要指出大公教会超越国界的特性,同时也指出各地教会对本国与环境所承担的召命.教会必须体会到自己与所属国家的关系,以及本身属於大公教会的特质,这一点是不能片刻忽略的.无疑新建立的教会绝不能孤立起来,以玫与本国人民脱节,以致不能把福音传给他们.我们已经看到,新约圣经是多麼重视教会中一般信徒传福音的责任.人可能会点起灯来,放在没有风吹的地方,然而所点亮的灯,也必须放在灯台上.在灯台上的灯,会受到风吹;然而,惟有在灯台上发光的灯,才能照亮别人(太五15).信徒必须是上帝纯良『无瑕疵的儿女』,他们不是生活在社会的边缘上,却是要显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5).教会因之可以为『圣洁的国度』,在最深的意义上看来,是出世的,然而因为教会是圣洁的,因此应该表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换句话说,我们不必将所有的桥梁烧毁,所有社会的关系不必完全脱离.教会不必隐退到不为人注意的地方去,或是另建一条基督徒的村落,却要在国家社会的中间发出光来;纵然这样行可能会受到逼迫,也可能会有各种试探与引诱,然而惟有这样,教会才能完成主基督交托他们的责任!

假使国家或人民的概念,真的不是建立教会决定性的因素(因为教会本身是一个独特的羣体),那麼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个重要的结论.

在某些宣教工场中,我们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不同国家或不同种族的人,是否应当联合在一个教会之中.例如在印尼的某些城市裏,有讲荷兰语,爪畦语,华语,马来语的基督徒,他们都住在一起.他们是否应当联合成一个教会,抑或仍旧属於不同的教会
纯粹从神学的观点看来,似乎应当坚持只有一个教会.国家和种族的分别并不是影响教会设立的主要因素.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在本质上说来,是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我们必须强调这一点.然而,在今天这个残缺不全的世界,却存在着其他理由,以致我们将不同国家,种族的人联合在一个教会之中;有许多原因会使这样的教会不易,甚至不能成立.例如,最明显的是语言不同;每个人都盼望在教会裏别人都用他所说的语言来跟他讲话,单是这一点就把说各种不同语言的人分成不同的小组,此外还有文化背景,知识水平,心理状态,社会地位等分别.中国人的历史背景与爪畦人完全不一样.中国人在用华语,用中国的成语与比喻讲道的教会裏,会觉得更亲切.这对於其他国家或种族的人也是一样.移民到世界其他地区居住的荷兰人,盼望传道的人向他们传道,所用的方法是有别於向其他种族的人传道的.基督裏的合一并不排除语言,甚至於传教方式及崇拜仪式的分岐.这个事实在宣教工场中自然是非常重要的.

虽有各种理由支持建立个别的教会,但我们决不能忘记,在基督裏信徒都是合一的.所有教会,虽然说着不同的语言,但在本质上仍是一个教会,是超越国族的.由於各种原因或区别,教会或许不能将这合一的本质完全表彰出来,但教会决不能忘掉这种特质.有时一个教会可能会自高自大,认为自己的教会比任何其他教会优越,在经济上比人富裕,或有更庄严美观的建筑物,又或其会友有较高的知识水平.这种优越感可能极其严重,尤其是在不同种族的基督徒组成的教会内.要避免这方面的流弊,可特别的节日中举行各教会联合崇拜;这样可以显出各教会在基督裏更深的合一.我也认为,同一地区的不同教会,应当见证出它们是属於同一个联合的整体的.总之,各个宗派的教会可以有机会彼此接触,彼此联络,讨论与大家休戚相关的问题,尽可能用各样方法表现出在基督裏的合一.

教会当然也关心到国家的社会制度;印度的阶级制度已有数千年历史,它控制着印度人的整个社会生活.无论何人,若出生在某个阶级内,就是那一阶级的人,因此也决定了他在社会上的地位.有些职业是属於某一阶级的人的,就只有这个阶级的人能够担当这种职业.在这种社会组织之下,有许多人一生都要受到歧视与不平的待遇;印度阶级中最下级的游民就只有向天呼寃.当教会在印度建立的时候,显然不能对这个阶级制度的问题视而不见.然而,开头的时候,教会很难将福音传达到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但是在教会的范围内,它必须以神的话语来看这个问题,并遵照神的教训而行.这样又引出另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是否不同阶级的人,应当在同一个教会中合而为一 过往宣教士曾极力寻求解决这个问题.有时有人会认为,不能立刻打破阶级制度,有时又有人认为,因着神的旨意,今天存在於印度的阶级分歧,是应当打破的.这个问题在宣教历史中确是一个非常发人深省的课题.

在其他民族中间,宣教士也会遇到不同的问题,如奴隶制度,部落酋长或领袖的偶像崇拜,或是轻视妇女等.圣经虽然没有直接讨论奴隶制度的问题,但是间接地曾提到各种原则,若按照这些原则而行,就能逐渐把奴隶制度废除.

教会在其他很多方面也当使用同样的方法.一般来说,它都不能直接公开地攻击某种社会制度,因为整个国家或社会都是生活在这种制度之下,若要强行加以反对与攻击,就会引起革命及混乱.教会的责任,是要将圣经的原则教导人,激发人的良心,将数千年传下来不平等的社会制度,逐渐打破.

教会本身虽然是与国家或部落完全不同的团体,但是教会并不能脱离其对社会的责任.藉着教会本身的态度,及在教会范围之内所做的,就能对整个社会发生很大的影响.在适当的时候,教会也当指正国家的罪,就是歪曲整个社会生活的罪.在这方面,教会对於人类整个文化与历史确可有巨大深远的影响.


第卅一章 适应

当我们考虑到教会与人民的关系时,自然也会想到那个重要而棘手的适应问题.当一个新教会在某个国家建立和发展时,它应该对当地的习惯,风俗,传统,道德规范,作出那个程度的适应

适应的问题,事实上在宣教初期就已出现.最初到外国传教的宣教士,一开始就已遇到这个问题.很可能他会尽量模仿当地人的生活方式;如建造同类型的房子,吃地道的食物,学习他们的语言,尊重他们的习惯和礼貌.他会尽可能生活得像当地人一样.然而这种适应只不过是暂时折衷的做法,而不是永久的.例如,宣教士可能会发现某一地方的人,习惯都是在夜间才讨论有关宗教的问题,而且是用一种古老庄重而不是人人能解的话来讨论;所以宣教士很可能在开始的时候,也要用这种说话方式在晚上与人讨论宗教;但他知道,以后他必要用平民的口语,在白日裏向人传福音.然而,一开始就以革命家的姿态出现,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宣教士应当谨慎地利用当地传统的风俗.

宣教士开始传道时作出这样的适应,对他个人并不会造成太坏的影响,因为他并不会受到异教环境的引诱而有所改变;因此他可以对当地的风俗作出颇大的适应,但在以后当有本地的基督徒聚集的时候,情形就不一样了.对於这些,适应的问题就并没有那麼简单了,因为这些风俗习惯,对他们来说,必然带有异教的含意.适应原有的风俗,很可能又会把他们带回异教的环境裏面;但若只是作出小量的适应,他们与自己的同胞之间就会形成一种很深的隔膜.我们在此所讨论的『适应问题』,就是指这方面而言.我们所关心的,不是外来的宣教士的适应,而是因宣教工作而信主的当地信徒的适应.这些信徒应当在那个程度上保持他们本国古老的传统与习惯

在罗马天主教的宣教工作上,尤其是耶稣会的人,通常都会对宣教工场当地的风俗作出很大的适应.他们认为这个适应问题,对於发展宣教事工,是非常重要的.在新约教会初期,人们就曾指责司提反说:『我们曾听见他说,这拿撒勒人耶稣,要毁坏此地,也要改变摩西所交给我们的规条』(徒六14).在腓立比,保罗被指责为『传我们罗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规矩』(徒十六21).保罗清楚知道,太急促或太严厉反对某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宣教事工在那裏就会受到极大的阻挠.正因这个縁故,保罗特别小心处理这方面的问题;在犹太人中间,他作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就作律法以下的人(林前九20起).早期教父,尤其是奥古期丁(Augustine),也有这样的看法.人们常把适应的问题与欧化主义 (Europeanism) 和罗马大公主义 (Catholicism) 的对立相提并论.如果罗马天主教的宣教士不能适应当地的风俗习惯,结果就是当地人要被迫接纳欧洲文化的风俗习惯.这样做并不合乎基督的爱,结果只会是破坏另一种文化,剥夺另一个民族的自决性,因之宣教工作的进展就会受到阻拦.罗马天主教的宣教学者认为,宣教士顽固地保持欧洲文化的习俗,是宣教工作失败,甚至终於消沉的主要原因.

陶约翰 (Johann Thauren) 将适应分为六类.第一类完全是外表的适应,包括衣饰,服装,或礼貎等.这种适应主要显然是外国宣教士的适应.

陶氏提到的第二类适应,是语言方面的.这一类也只是外来宣教士所需要适应的,因他必须学习当地的语言.

第三类是美学方面的.这方面关系到教堂建筑的形式,装饰与仪节等的适应.对於这方面的适应,罗马天主教比基督教更为重视.罗马天主教极重视教堂的外形建筑,也特别注重圣坛,圣像,墙饰等的美观,认为这些都能引能信徒的审美眼光和创造力.

第四种适应特别重要,因为这是有关社会及法律制裁方面的适应,也就是说,关於社会风俗,婚姻制度,多妻制,或妆奁等,以及法律制度,陶氏认为宣教士应当在这些方面尽可能适应.甚至於加入某种秘密会社的入会礼,他认为也当尽保能保存,虽然按照圣经的教训,这是应当废除的,因为其中含有异教的性质.至於割礼,也是如此,可以视为一种民间的习俗,而不必视为一种宗教的礼仪.

第五种是学术方面的适应.教会应当采用当地人已有的哲学著作和宗教诗歌,只要它们是包含着一些有价值的品质.

最后一种,陶氏称之为宗教与道德方面的适应.他认为,对於祈祷的态度或是宗教的节日等可以借用当地原有的风俗.

或许我们会问,那种风俗可以采用,那种风俗不可以采用 陶氏的答覆是:有些风俗明显是与基督教的真理相反的,如偶像崇拜,巫术交鬼等;这些就绝对不可能采用.其他方面,如端庄的衣饰,是尚好风俗,当然可以采用.纯粹来自民间的风俗,如种种礼貎,行为等等,当然是应当采用的.有些风俗,虽然本身是无害的,但由於异教的影响,渗入了迷信的成份,如印度的阶级制度.还有一些风俗,本来并无好坏之分,但却与教会应守的礼仪规则有冲突,如在聚会时带帽的风俗.这后面两种:即含有迷信成份的,或是本无好坏之分,但不合教会礼仪的,就很难决定是否应当采用.罗马天主教常跟从教会领导层的指示;假使教会领导层认为某些风俗并无宗教的含意,只是民间的礼节,那麼宣教士就可加以采用.在日本,天主教的宣教士,比基督教的宣教士,易於决定是否参加日本神道庙宇的各种活动.宣教士只要听从教会上级的宣布便知所决定,因为他们认为,日本的神道教与崇拜祖先并无关连,而只是一种健康的民族意识的表现.日本的基督教宣教士,对这个问题却抱着非常保留的态度,因为他们不大肯定,当地的基督徒是否对神道教有同样的想法.

如果我们详细查究这个适应的问题,就会发现,天主教的观点与基督教的观点,有许多基本上的分别.最大的分别,是基於两者对外邦宗教的判断不同.天主教认为,自然与恩典有极大的区别;他们假定,有自然的范围之内,外邦人有很多可取之处,外邦人也能藉着自然而得以认识神,虽然这种知识并不完全,但也不能说是完全错误的.天主教因为这种对神自然的认识的理论,就容易接受外邦的风俗习惯,甚至於欣赏外邦人的宗教著作,并找到外邦宗教礼仪的价值.

改革宗的观点,是认为一个人的生活和思想,在各方面都受到罪的影响.因此,我们不能把多个外邦宗教视为多个复杂的个体,包含着任何有价值的知识.反之,我们应该把它们视为一种有力辖制人生的体系,是多个完全不能分割的结构,因为每一种元素都是相关而联於整个系统的.改革宗与天主教对外邦宗不同的看法,决定了两者对整个适应问题的不同看法.

我们不会轻易地说,所谓『纯粹外在的』风俗完全与外邦宗教没有关连.整个文化在各方面的表达,正构成一个整体,其中各种风俗习惯互有关连,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宗教;因此,我们无法在外邦宗教之中,明显区别出有价值和没有价值的质素.

然而,我们必须注意两个因素,以致不会走进极端.首先,我们必须记得,人虽然叛逆了神而堕落,因而思想行为都变得败坏,但因神的普通恩典,人并没有完全败坏,以致外邦国家,也并没有彻底退化;他们没有完全背叛神,或完全逃避神;在不同方面,总会受到某些限制.我们总会看到,因神的保守,人类才不会堕落到极端的地步.人仍然有良心,即保罗在罗马书第二章十四,十五节中所提到的.在道德,法律及其他范畴中,我们常会碰到意想不到的价值观.我们在宣教工场中所接触到的文化,虽然从某一方面看来是一个整体,但仍然是有漏洞的,因为人虽然犯了罪,但还未完全被定罪;神未尝不为世人留下见证.

因此,我们在宣教工场中,决下能持守一种全无弹性的理论而张狂跋扈.我们总要张开眼睛来察看神怜悯的行动,以及祂每日在这世界所行的大事.我们对外邦宗教的看法原则并没有改变,但实际上却已有所改变.

第二方面,我们接触的宗教,都已有数百年历史,现在正落在衰退的光景之中.许多风俗习惯,原以外邦宗教的观念为基础,现在却已逐渐变得世俗化,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有些礼节,起初的时候是尊敬一位神圣的统治者的表现,是一种宗教崇敬的形式,现在却变为一种民间礼节;真正的意义早已不为人知.其他如衣着的风俗,是与巫术或迷信有关的,但今天早已完全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有些埋葬死人的礼节,甚至於在西方,本来是困为对死人的恐惧而设的,现在早已成为一种传统风俗,因此,一种民族文化,基本上是一个整礼,而其中每种元素的意义是由宗教所决定的,但从今天实际的情况来看,许多风俗早已不再与文化连在一起,而且也失去了原来的意义.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必再追溯这些风俗原来的意义,因为一般人虽仍守着这些风俗,却早已不再理会它们原有的含意.

所以,从实际的情况看来,对於某一民族的风俗习惯,我们可以采取一种比改革宗观点较为温和的看法,然而我们仍须非常谨慎,因为许多时候,这些风俗原有的异教背景虽已消退,却仍可能在当地社会的思想和生活上,有根深蒂固的不良影响.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得出一个准则:我们应当判断当地的风俗习惯,尚保留着多少异教的成份;这些习惯是否明显属於异教的范畴 有些风俗至今仍保持着异教的质素,因此必须完全弃绝.有些风俗并没有浓厚的异教含意,虽然从人的情感看来仍有宗教色彩,但却已变一种社会制度,这些就不必完全弃绝.在实际的情况中,这常是很难决断的;然而以某种风俗含有多少异教成份,来冲量是否接纳这种风俗,是有一定果效的.

对於这一个准则,我们还要提出三点要注意的事情.

第一,许多外邦人的风俗,通常都包含两种作用:宗教方面与社会方面的作用,然而,在原则上,这两种作用并没有多大分别,因为外邦宗教生活并不是个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宗教生活被视为部落或民族整体对於神道的权力的态度表现;每个个人都是社会的宗教羣体的一份子,因此整个部落或民族都与所敬拜的神道关系密切.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也决下能被视为与宗教生活无关的.一个部落或民族,并不难觉察到他们的社会生活是包括在宗教范畴之中;社会生活的重要习惯,不可能完全脱离宗教的基础.

可是我们仍然能够找到某些程度的差别.有些风俗完全受着宗教的影响,因之不能把它视为在宗教之外的社会风俗.也有些风俗,其性质完全是属於社会方面的,其中宗教的含意可说是微乎其微.对於后面这一种风俗,在一个刚成立的新教会看来,是绝对可以导行的,因为他们不想完全孤立,断绝与当地人交往.为了避免完全与非基督徒疏离,基督徒可以参力如全国人民都守的收割节或其他类似的活动.基督徒因此就落在进退两难之中,他们如果必须参与社会的活动,就必须与那些拜偶像的人为伍,不然他们就非离开世界不可(林前五10).

新约中早期教会也曾面对这个问题(林后六14).保罗警戒哥林多人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甚麼相交呢 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然而我们也看到,在新约的教会裏,曾有信徒拥有相当显赫的社会地位.城内管银库的以拉都,就是个基督徒(罗十六23).在该撒的家中,也有基督徒(腓四22).这些有地位的信徒,每天必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就是怎样能一方面保持他们的地位,另一方面又存着清洁的良心,因为他们的职份往往要使他们面对国家与社会上的异教风俗.他们并没有放弃他们的职位,却以基督徒的身份留在他们的冈位上,表明他们必须非常谨慎行事,避免突然与社会完全脱节.反之,推雅推喇的教会因行奸淫,并吃祭偶像之物,受到严厉责备.很可能在当时推雅推喇的教会中,有些人在充满罪恶的社会裏仍希望保持他们的地位,维持生意经济上的利益;然而这种行动在那位眼目如火焰的神子面前,是站立不住的,因之,主基督叫他们真心悔改,与那些不信的人有较远的疏离(参看启二18 – 29).

初期的基督教会不断遇到这样的问题.特土良(Tertullian)毫不犹豫地指出,某些职业是基督徒不能接纳的,因为这些职业会直接或间接使他们与异教生活有所接触:『我们也必须审查修辞学教授或教师所面对的问题;这种职业无疑是涉及了各种偶像的崇拜.』他指出,教师因其职位所需要教育青年希腊异教徒的文学.他更说:『商业对於神的仆人是否适合呢 如果撇开贪婪不说,还有甚麼理由要求取盈利呢 假使没有求取盈利的理由,就没有理由要做生意了.』特氏并一一指出种种不适合基督徒的职业,因为这些职业,多多少少都会使基督徒受到异教习俗的试探和引诱.

我们很难在些划清界限.一般说来,新建立的教会,应当不要立刻与非基督徒的羣体完全隔绝.如果实行疏离,或退居到市中不同的角落,或特别设立一条基督徒村落,那麼同时也会失去宣教的力量,福音的活水就不能涌流,因为河水已被堵住了.可是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若是继续与非基督徒的羣体来往,也会有严重的危险.只有那些不怕为主多作见证,也不怕指出敬拜偶像是徒劳无益的基督徒,才能踏上这条崎岖的路.这种行动需要极大的勇气,然而并不是很多人都有这种勇气,只有少数的信徒能够站在这样危险的位置上.

第二点当考虑的是,新建立的教会,往往比我们更清楚当地的情形,因为能作更正确的判断.宣教历史中有许多例子说明,宣教士鼓刚信主的基督徒继续导从各种习俗,他们自己却不愿从;但也有许多相反的例子;一般说来,西方的宣教士对於初信的本地信徒,了解不够深刻,不知道当地习俗对他们的影响有多深.然而对於那些刚进教的基督徒,他们既是当地文化的一部份,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宣教士有时可以欣赏异教疯狂音乐,然而对於一个刚归主的本地信徒,这种音乐对他就会有不可言喻的危险.印尼某些地区的基督徒曾坦白说,这种音乐会把他们带回以前异教的心态裏去,所以他们必须刻意逃避这种音乐.其他种种风俗习惯,在我们看来可能是毫无害处的,但对当地的信徒却是极大的迷惑,因此,我们最好是让他们在导从当地风俗习惯这方面自作决定.

在此我们也当考虑另一个可能性;有时候,某些初信的基督徒,可能急着承袭宣教士的文化习俗,而立刻放弃自己祖先的习俗.他们这样做可能是不得已,又或是需要帮助,是可以谅解的,但我们却不应加以鼓励.这种做法在断绝传统习俗方面是太快太急了,往往会造成一种错觉,使人觉得成基督徒就等於是接纳西方文化;这种错觉会成为传福音绊脚石,故此,宣教士明智的做法是对刚得救的本地信徒循循善诱,指导他们对同胞当承担的责任.过份孤立,或是过份模仿宣教士的生活方式,会使当地非基督徒与基督徒之间产生误解与不信任.那些刚离弃异教归主的基督徒,虽然仍在原来的环境中生活,但一开始却已刻意效法宣教士;这种做法,我们可以谅解,但这同时也是牵强的,而长期来说是危险而不必要的.一个新教会,是在耶稣基督裏建立的,因之必须探求一种配合当地环境的新样式;宣教的工作是要鼓励,而不是要抑制这种成长的过程.

第三,我们必须提出一点,『适应』一词,对於实际的情形,并不是一个恰当的形容词,因为它是指采取或接纳与福音有别的风俗与习惯.这种采纳,只能形成一种混杂的结合,就是将各种风俗习惯结集在一起,但并不能构成基本上的合一.『适应』也含有拒绝,否认,或改变等意思,因此我们应当用另一个词,即『取为己有』.基督徒的人生并不是要适应或采纳异教的生活方式,而是要将之取为己有,然后将之转化为新的生活方式.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在非基督徒的生活架构中,风俗与习惯都培养或包含了拜偶像的倾向,使人远离真神.基督徒的人生却是要将这些取来,使之转到另一个新的方向,从而建立一个全新的内容,虽然外表上看来似乎与从前没有多大分别,但实际上却都变成新的了;旧的早已过去,都已变成新的.基督接纳了人的生命,就将他们人生中歪曲,腐化的东西,都更新改造过来;所以任何一件事,一句话,一种习惯,祂都给予新的内容与新的方向.基督在此所作的,不是『采纳』,也不是适应;而是在本质上将人生中的一切都正式取为己有,因为上帝早已将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赐了给祂.


第卅二章 取为己有的实践

当然,要将万事取为己有,在理论上是很容易的,很实行起来却并不容易.『取为己有』的问题,在世界各处实行都不易.最大的困难是很少有人真正按着圣经的原则来实行,却往往是加入了其他各种因素.

其中有两种因素,是应该特别注意的.首先,今天世界各地都非常盛行民族主义或国家主义,这种运动对西方和西方文化都形成了很大的压力.在某些情形下,这种压力会形成一种倾向於夸耀并提倡本国文化的做法.这种情形发生时,问题就牵涉到政治的层面,因此就很难心平气和地根据原则来探讨这个问题.其次,这种激烈的民族主义也可能会造成一种反动的现象,就是为了要逃避原有的文化,而以接纳西方习俗作为报复.当这种事情发生时,任何宣教士,若是在建立教会或决定教会的仪节时,鼓励信徒保持原有的文化模式,他们就会以为宣教士有意要抑制他们,阻止他们分享西方生活的丰富与能力.为此,他们会坚持要以问题就更形复杂了,因为以这种方式行事,并不符合圣经的原则,而是以各种情感上的冲动行事,因之只会造成更多的困难.遗憾的是,部份宣教士并没有平稳有力地按照基督耶稣的命令来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要了解这个问题在实际方面的意义,可以提出几种牵涉特殊困难的事例,如嫁娶的仪式,拜师的入门礼,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死亡与丧葬的礼节,土地的耕种,以及崇拜的仪式等,这种种问题是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由於篇幅关系,在此只能提出其中最重要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於婚姻的习俗,我们会注意到,在许多社会中,婚礼并不是新郎新娘两个人的事,而是关乎整个羣体的事.因此,婚礼常是铺张其事.有时,一个宗族的男子,不得娶本族的女子为妻,他必须从别的宗族中找寻对象.部落中的青年在找对象时,也一定要考虑自己部落的风俗;一般来说,女家的宗族,都会收到男家宗族送来一份很大的聘礼.婚礼常被视为天地结合的象徵,因天地结合,人们才能从土地中获得食物.

如果我们清楚知道这些基本信念,就不难明白为甚麼婚姻的习俗统管着整着社会的生活.当然,婚礼也有经济上的重要含意.一个男子要有许多畜牲及其他货财,那麼当他准备结婚时,才可以有足够的聘礼送给女家的父母.因此,部落中不同宗族之间的关系,都变成一种经济的连系,其中常有货财的交换.向女家致送厚重的聘礼;多少是要向未来新娘保证,这段婚姻不会轻易破裂,从而使她有一定的安全感;当然,在实际上,她的丈夫很可能也会娶其他女子为妻.按照部落传统的规矩,她必须下田耕作,这是妻子当尽的本份;如困她不能工作,或是年纪老了,很自然,她的丈夫就会另娶一个比她年轻而能工作的女子为妻.在大多数情况下,妻子不能生育,也会成为丈夫另娶的理由,因为不育就不能达到婚姻的主要目的.

显然,我们不能以几节经文来驳斥这种婚姻观.外邦人的婚姻观,基本上是以自然主义为基础的;由於这种看法是以自然的情况为出发点,所以就会与圣经中关於婚姻的主要教训有所冲突.在圣经中,婚姻乃是丈夫与妻子之间在属灵与道德方面的结合.肉身的结合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并不是惟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圣经裏所描写的婚姻,是反映了上帝与祂的百姓,基督与祂的教会之间的圣约(参看弗五31-33).由於圣经所描写的婚姻的本质,与其他宗教自然主义的婚姻观,截然不同,自然就决定了妇女地位的不同.这或许也是妇女较男人更容易接受福音的原因.妇女在听到福音时,几乎可以说在直觉上就感到,藉着耶稣基督的福音,几乎可以说在直觉就感到,藉着耶稣基督的福音,她们可以获得一个更平等的地位,这就使她们获得一份新的自尊.

当然,在不同的宣教工场中,宣教士都会遭遇到非常困难的问题.当地人对婚姻的看法,已经有了多年的传统背景,要向他们传讲另一种新的婚姻观,是非常不容易的.一般说来,这个过程是非常缓慢的,而且必须要有极大的耐心.除非我们逐步将圣经中有关婚姻的教训,讲解给当地人听,否则我们提出各对多妻制,或指出妇女不平等地位的错误,是不会发出果效的!旧约圣经中并没有激烈驳斥多妻制;摩西也因为犹太人心硬,而准许他们休妻(太十九8),可见上帝在开启人的眼睛去看婚姻的本质的时候,也是非常谨慎的;而且圣经中所显示出来的这个过程,也是要经过很长的年日的.我们不必惊讶,今天在宣教工场中,多妻制仍然是宣教士很难应付的一个问题.

在宣教的工作上,多妻制实在是应当注意的问题.例如说,是否能容让一个人与妻妾一同加入教会 还是要叫他将所有的偏房都休了,然后才能加入教会 通常后一种做法是不必要的,特别是因为要休弃这麼多小妾是极之困难的.此外,一个娶有多个妻子的男子,是否可以在教会中任长老或执事的岗位 根据保罗在提多书中所说,这在原则上是不可能的.教会是否可以允许会友娶妾 假使有不听教会劝告,另娶一个妻子的,教会是否应当予以惩治 要解决后一个问题,尤为困难,在刚建立的教会中,惩治信徒应当非常谨慎.主要的问题,还是要看全会众是否觉察到圣经在这方面的教训,以致看多妻是一种罪.假使会众本身尚未完全明白,就实行惩治的处分,这种处罚的手段,就会变成权力的工具,很可能会把会众带进律法主义的危险,所以我们必须要按着圣经的教训来解释婚姻的原则,使会众逐渐看到多妻是一种罪.

另一个实际的事例,是拜师的入门礼.在世界上许多部落中,青年到了某一个年龄,就要暂时隐退,拜入某位老师的门下,接受教导.青年人接着就会接受多种磨錬,以试验他的勇气,同时也要培养他的男子气慨,他所接受的教导,主要是集中以性方面的教导;他同时也要学习部落的生活规范与俗例,以及部落的传统和历史,后者的教导包括部落的宗教生活,世界的起源,部落的历史,以及他们神圣祖先的丰功伟绩.

常有人这样问,我们是否可以将整个入间礼取过来变为教会使用的仪节 在青年人到达了某个年龄的时候,牧师可以带他们到森林中举行退修会,一些试验个人耐力或毅力的方法,也可取自一些旧有的习俗.当然对他们的教导是不同的;他们可以讨论婚姻及有关的事情,但内容与精义却有所不同,乃以耶稣基督的福音为中心.

在某些宣教工场中,已经有人实行这种做法,且很成功.导师与入门学生之间亲切的关系,往往都使他们培养出一种团结契合的感情,可坦诚讨论各种问题.这样传道人能与教会的年青人更加接近,这是一般课堂的教育所做不到的.然而,这样做也有缺点与危险.入间的仪式,完全充满着异教的色彩,要将之净化更新,几乎是不可能的.此外,入门礼若是失去了神秘的特质,是否还能引起青年的兴趣呢 入门礼将青年栽培为成年人;因着学习部落的传统和历史,及经过极端艰难的考验,他就确切知道自己已是部落中的成年人.在基督教的教会中,很难会包容这样的神秘仪式.虽然有危险,但若是环境许可,可以考虑是否能将部落中古旧的入门风俗转移为基督化的活动.换言之,这岂不也是属於『取为己有』的概念吗 也就是基督将外邦人的风俗取来净化吗

至於吃祭过偶像的食物一事,是教会在异教社会中常会遇到的,许多人以设宴来庆祝各种事情.有时宰杀牲畜,也是按着宗教的仪式而行,宰杀包含了宗教神圣的含意;一部份的食物往往要供奉在神只或祖先的神位前.这些庆宴,小如婚礼,生子等,大如庆祝收获,可能全村大排筵席.有一个大家都要问的问题是:基督徒是否也可参加此种宴会 假使他们不参加,就是脱离了社会的羣体;如果参加,良心又觉得不安 我们曾多次指出,教会不应与外邦人的社会断绝接触;教会若只处於一个角落,不能为主作见证,很易就会变为一个小派系,最终被人遗忘,致销声匿迹.然而,问题是如果我们参加这种外邦宴会,所付的代价是否太大.幸亏保罗曾多次对此事有正确的指示(参看罗十四13 – 25;林前十15-33).当时保罗所遇到的情形,虽与今天刚归主的基督徒所遭遇的完全不同,但保罗所讨论的,是针对人们从市场买回来的肉;今天初信主的基督徒所关心的,是祭过偶像的食物.不但如此,今天的基督徒面对的危险更大,因为可能会影响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纵然如此,有许多基督徒仍然觉得,他们应当避免不吃祭过偶像的食物.当然,他们是否能参加这些宴会中的某些活动,需视环境而定;但他们绝不能违背良心去参加那些明显含有异教色彩的活动,否则他们的同伴会觉得他们仍然敬拜祖先.他们还要考虑到自己的灵性,若他们仍是很輭弱,信心不坚固,最好还是不吃那些祭过偶像的食物,免得在心灵裏对主不忠.在遇到抉择取舍的困难时,绝对不能忘记我们的主是我们的元首,我们必须对祂忠诚,然而,我们也不应与社会完全隔绝.

死亡丧葬的风俗,是一个完全不性质的问题.对於不是信奉基督教的国家,死去的人显然是他们非常关心的;死去的人仍被视是属於部落的,对土地的出产,人民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死者的亲属按时在坟地设宴,甚至有人在坟地守夜,盼望能在梦中见到这位刚离世的亲属.一切重要的决定,都要先向死者呈报,并祈求指示.总之,死人与宗教生活有极密切的关系.

基督教却将死去的人,放在一种不很重要的位置上;虽然死者的亲人还常常记念他,但却不会敬拜他,也不盼望从他得着甚麼好处.这种基督教对死人的看法,对信奉异教的本地人,或会觉得非常古怪,甚至是非常不敬的.时常有人因为这一点而踌躇不决,不肯归信基督,因为如此行,他会觉得是违反了祖宗的意思,而不能继续敬拜他们.

新建立的教会不能不注意这一个问题,当然我们决不能保留旧有的传统风俗,但如果一下子就完全拒绝这些风俗,可能就会使信徒在内心或情绪上产生不安.

曾有人试用各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难题.著名的宣教士克罗叶 (A.C.Kruyt),在印尼的西里伯斯中部,叫初信者保持『扫墓』的风俗,但他建议将复活节前一天的礼拜六定为扫墓日,以替代传统祈求已死的人保佑收获丰盛的日子,因为在复活节左右,植物已经茁长,就不会使当地的信徒在扫墓误以为他们已得到死去的人的祝福.在复活节后一百,会众可聚集在墓地,一同默想在末日死人都要复活的事.这样,本地人照常扫墓,但异教的习俗,却已变为一个默想的时候,人们按着耶稣基督从死裏复活的真理记念已经逝去的亲人.

在日本,就一如在中国,敬拜祖先是民间宗教信仰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活动.在这些国家,基督徒会在一年规定的日子裏,聚集在已死的亲人或祖先的遗像前面,恭敬追述死者的功绩,接着会读经唱诗祈祷.在这种追思会中,人们仍保持一些旧有的传统,但却已脱离异教风俗的桎梏,藉着特殊性质的聚会,保持传统的风俗,我觉得是很恰当的.

有许多地区的人都认为耕种是一种神圣的工作.天降雨水恩泽,使地有出产,使人获五谷得生;所以人也必须循着所设立的各种礼仪程序来回报天地之恩.松土播种,会触动宇宙间自然的权力,因此必须小心从事.在耕作的过程开始之前,先要虔诚地祈祷献祭.河流中的水,必须问准神灵,才可引导到田裏灌溉.移殖秧苖之前,先要举行古老传统的仪式.在收获之前,也先要向五谷女神敬拜,因为是她的权能叫五谷生长.难怪在整个耕种与收成的期间,会有这许多宗教的筵宴,而耕作又与许多神话有这样密切的关系.
一个刚建立的教会,不能对这种关系农业与自然力量的看法漠不关心.基督徒当怎样耕种与收割 是否应当废除一切仪式,以示农作物的生长并不是依靠一种隐藏的力量 是否应当完全靠着近代农业的技术和方法去耕种 在这一方面基督徒是否能够有效地表达他们的信念

这些问题都非常重要;在基督教宣教士工作的地区,就是我们对自然及其奥秘科学化的看化已逐渐渗入的地区,这些问题就更加重要.近代科技越是普遍的地方,人们对信仰的追求就越发减退.

我们因此就责怪农业科学是没有的.然而我们不能不觉察到,随到近代科技的推进,人类一些更重要的东西已经失掉;人生变得空虚,结果是叫人迷惘迷乱.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的责任就显得极为艰巨;他们必须见证,他们在耕作上的劳苦,是要表现出耶稣基督的恩典.所以我们必须急促找到一个解决的方法.单在收成之前举行一个感恩祈祷会是不够的;我们在基督裏所领受的新生命,当有更明显具体的表现.然而,我们不能让这个表达方式变成一种仪式,使人误以为是一种求取神恩的神奇方法.我们必须表现确实相信主基督已经胜过了世界邪恶的权势,我们因着祂丰盛的恩典,我们耕作的劳苦才有收成,所以我们当向祂存感恩的心.然而当用何种形式来表达这一点呢 我们不能武断地替刚建立的教会作出决定,只能让他们按着当地的环境,去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我们要讨论崇拜聚会的形式.新建立的教会应当在何种程度上使用他们自己的文化传统与艺术天份 例如,是否能建筑教堂,在形式上与他们以前异教的庙宇相似 在崇拜聚会中是否可以使用以前旧式的歌曲,抑或必须限用西方圣诗的曲调 崇拜聚会的程序是否要让会众有更多积极参与的程序,还是要像西方的崇拜,以讲道为中心 在基督教的主要节目,在婚礼及其他庆祝的节期,是否可以使用西方人的礼拜仪式,如话剧,歌剧等 是否能够让东方的教会在崇拜时有一段安静默想的时间,以切合东方人默想的习惯 在举行洗礼—特别是成人洗礼时,是否可以使用更具体的形式来表示重生的重要与光荣 总之,有许多问题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这些问题不单是理论上的问题;而是能够决定宣教士工作成败的问题.在过去十数年间,非洲有许多自称为基督教的派别成立,在他们的崇拜中,常用各种兴奋刺激的音乐,舞蹈,以及晚间聚会等与异教风俗相同的仪式.这些数以百计的派别,使纯正的基督教会面临一个极大的难题,就是如何保持教会的崇拜仪式,而同时不失去吸引更多人加入教会的能力.在不得已的环境之下,今天非洲的教会也开始使用能够适合较为感性的非洲部落民众的礼拜方式.在新畿内亚也是如此,教会目前也在设法摸索出一种适切当地信徒的礼拜仪式.

在所有宣教工场中,可否使用当地原有的乐器及歌唱方式,是一个极难解决的问题.洗礼,圣餐,圣诞节,复活节及圣灵降临节等崇拜形式,都需要利用当地人潜在的才能来构思和订定.如果教会不用这种资源,而只用西方的崇拜形式,那就会被认为是外来而不适合当地文化背景的形式.今天有些刚在宣教工场上建立的教会,未能在人数上有所增加,部份原因至少是由於未能使用当风俗的特色,因而外国味道太浓厚.

然而,又有许多建立的教会,不敢在崇拜聚会中采用当地旧有的风俗与表达形式.他们这种顾忌,是可以理解的.刚信主的人,往往还未完全脱离异教信仰的影响,旧的风俗与形式很容易会叫他们返回原来的信仰;可是这种惧怕顾忌的态度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还是需要有弹性,以致他们在采用那些原有的形式或风俗习惯时,可以心安理得.若不使用当地人的种种才能,那麼对於基督徒生命的增长只会是有害无益的.然而,这并不能勉强;惟一可行的,是要不断地指出,每个民族和国家,都有特别的才干和恩赐,是主基督愿意在崇拜中使用的.

对於这个问题,罗马天主教会比我们困难较少.天主教的崇拜仪式比较适合富神秘色彩的东方人的需要;此外,由於全世界的天主教堂的礼拜仪式都非常严谨,因而可避免过份吸纳当地的文化.因此,天主教在艺术方面比基督教更能采用当地的表达形式.祭坛的装饰,教堂的建筑及崇拜仪式,都比我们早用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然而,他们的宣教工作也受到很大的威胁,因为他们的礼拜仪式跟当地异教神奇诡秘的仪式甚为接近,这在各方面都会使人误解.使用完全无人能解的拉丁语,往往会成为感动人心的阻拦.他们庄严肃穆的崇拜仪式确能振奋人心,但却不够简明,不能复兴生命,叫会众省察他们内心深处对罪恶及救主的态度.总之,天主教虽有他们的长处,但他们也跟我们一样面对同样的问题.因此,在天主教会中,也常有人建议要改革崇拜的仪式,使之更为简单易明.

从前面所提的各点,我们可以看到,要让基督得着人心,实际上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人生中没有一样事物是中立的,到处都有危险.如果要走过这些荆棘丛林而不受刺伤,基督徒必须在基督裏有真实坚强的信心.假使一个刚建立的教会能够就近基督,留心遵行圣经的教训,顺服圣灵的引导,我们才能期望有新的动力.今天世界上充满了民族之间的冲突,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这些都是解决问题的重大阻碍.在此我们也看到,开荒的工作必须由那些刚建立的教会及其会友来负担.假使在他们中间能够兴起被圣灵充满,与主亲近,也与他们同胞接近的男女领袖,那麼一定会找到出路.但是若要找到正确的出路,必须要有忠心,爱心,此外又要有想像力及创作力.今天新建立的教会要承担极大的压力.每一天他们都要面对来自世界的重大威胁;无论在社会,政治,教育,艺术,文学等方面,他们都受到严厉的攻击.到处都是压力,难怪一切看来都是停滞不前,没有多大进步.对於这些事,宣教工作中的母会或差会,除了为他们代祷之外,似乎只能小心地从旁指导.新建立的教会必须继续摸索新的形式,来表达他们旧有的文化传统,同时又要忠心持守那在耶稣基督裏的信心.


第十部分 母会的责任


第卅三章 旧教会与新教会

新的教会一但在宣教工场中建立之后,立刻就要面对与母会之间关系的问题.母会原是由宣教士与他的同工作为代表.然而在许多宣教工场中,还有其他工作人员,是同属於一个母会的.这两个教会该有甚麼样的关系 母会是否有特殊的权柄 如果有,这种权柄当在何时结束 又当怎样结束 在大多数宣教工场中,许多独立的教会早已存在.新建立的教会可能会以这些独立的教会为例,而与母会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因之我们必须详细讨论这些问题;这裏我们当从圣经开始.请特别注意,圣经对於旧教会与新教会,并没有加以区别.新约圣经所提的「教会」或「会众」,有两种意思;有的是指地方教会,如哥林多,别迦摩或其它地方的教会.然而,有些时候,「教会」一词也有一种奥秘的意义,即基督的身体.当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一章廿二至廿三节中提到基督的荣耀时,他说 :「又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使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会众是一个合一而满有能力的个体 :「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弗四5,6 ) .为了这缘故,「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著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使叫身体渐渐增长」( 弗四16 ) .新约圣经从未将耶路撒冷的教会与小亚世亚或希腊的教会看作是不同的团体,也未曾提过,先成立的教会对於新成立的教会具有任何治理的权柄.在整部新的圣经中,我们可以看到,教会是一个活泼的整体,是从一本长出来,建立在一个根基之上的.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保罗却对新建立的教会大有权柄.当保罗在第一次宣教旅程的回途上经过路司得,以哥念以及安提阿,圣经上说,「他们」( 即保罗与巴拿巴 ) 「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徒十四23 ) .显然,长老是由保罗与巴拿巴所按立的,会众在此并没有参与挑选的权利;起码在挑选的事上没有多大影响力.后来,保罗将这种权柄转授给他的同工;在给提多的书信中,保罗对提多说:「我从前留你在格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 多一5 ).这裏再一次给我们看到,各城中教会的长老,并不是由会众选举出来的,至少不是由他们自行选出来,而是由提多所设立的.当然提多在设立长老的职份时,也很可能曾向各教会谘询,然而圣经却没有提到这一点.这些刚成立的教会,可能人数很少,也不够成熟,因此,保罗与他的同工必须加以领导.

但我们必须注意,保罗并没有从那差遣他出去宣教的安提阿教会获得命令,叫他如此行;圣经也从没提过,保罗须向安提阿教会请示,或要得他们的准许 ( 不论是安提阿教会全会众,或只是教会的长执 ).事实上,保罗的权柄是出於他使徒的职份;因他是使徒,也就是说,是受耶稣基督差遣的,他就有权柄如此行,就是照著圣灵的引导行事.

也因为他有这使徒的使命,他有权关心各地的教会;他常为各教会操心,但这却是他甘心为主而负的重担.

这些教会本有他们自己的长老照顾会众,纵然如此,保罗仍觉得他有本份监督并照顾他们.他在某些特殊的事情上给予教会忠告,是教会必须遵守的.在有需要的时候,他写信给他们,藉此劝戒,安慰,指导并鼓励他们.保罗承认这属灵上的责任,一如他自己强调,他是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 加四19 ).他从不觉得,设立了长执团之后,他对这些教会便不再需要承担甚麼责任.保罗从没忘记,这些长老在信仰上还未完全成长,他们也需要不断的照顾与指导.保罗的教导也总是循循善诱,以爱心来带领他们.保罗在米利都海边对以弗所的长老说话时,他是以长老对长老,教牧对教牧,监督对监督的身份讲话;他讲话时,一方面是带有权柄,另一方面也带著慈详温柔和爱心,直到今日仍能感动人心 ( 徒二十13- 38 ).

这裏我们得再强调,在这一切事情上,保罗并不是持著差遣他的安提阿教会的权柄,而是以使徒的职份来行事.无论是在使徒行传,或是在他的书信中,保罗都从未以安提阿教会的名义或权柄来行事;而安提阿教会也没有藉著保罗的身份,来管理那些因著使徒宣教工作前而建立的新教会;到了后来安提阿教会反倒变为不大为人注意的一个教会.

保罗第一次宣教旅程结束之后,确曾回到安提阿,向会众报告他工作的经过;但圣经并没有说,这次保罗有接受新的指示 ( 徒十四27 ),后来保罗开始其它的行程时,也没提到他是接受了新的差遣;保罗第二次的宣教旅程,完全是他自己按使徒身份所作的决定 ( 徒十五36 ),圣经只说他「蒙弟兄们把他交於主的恩中」( 徒十五40 ),却没有说他此次出门是因领受了新的差遣.

在此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结论.

第一,新约裏有关教会的概念,并不容许对旧的与新的教会有任何区别.有一次耶路撒冷的教会确曾行使权柄,吩咐各样会禁戒某些事,这些决定显然是各教会必须遵守的,但是当时耶路撒冷的教会能够这样做,完全是因为它是使徒的总部,在其中使徒具有领导的地位.当时的教会并没有所谓教会大会的观念,因此当难题发生时,耶路撒冷的教会可以发布命令,因为当时只有它是直接受使徒的带领.我们也必须注意,耶路撒冷大会中所作的决定,其开首语是:「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 徒十五22 ),是先提到使徒,却没有提到资深的教会有大权管理新成立的教会.每一个教会,都是在基督裏与祂连系,听从祂的,因此都是基督身体的一部份.各教会在基督裏都是一体,不论这些教会是在何处,都是个别蒙召,去完成主所交托的职责的.

第二,使徒,尤其是保罗,并不认为在某个地方他们建立了当地教会,组织了长执之后,他们作使徒的责任就完结.保罗仍继续关心这些新教会,他写信给他们,定期探访他们,严谨地给他们忠告,另一方面,他又教导,劝告并鼓励教会的长老;他照顾全会众,就如父亲看顾子女一样.保罗认为,为教会挂心是他最重的负担 (林后十一28 ).他所作的这一切,都是按著他使徒的职份而作的;保罗给予教会的忠告,以及他所作的决定,都不是由安提阿教会所指示的 ;他是直接从主基督领受了这些权柄.因此,安提阿教会并没有藉著保罗来执行权柄,却是主耶稣自己,藉著祂的仆人保罗,来指导引领新建立而尚未完全成长的教会.

今天在宣教工场中的问题,是要在这两个做法之间,找到一个合宜的答案.母会是否应该完全放手,让新教会的牧师和长执会自行决策 或是,至少在开始的时候,母会应该保持一定的权柄,对新建立的教会加以支持与指导 假使是采用后一种做法,又有甚麼理由作为支持 这种权力有甚麼根据 宣教士是否就像使徒那样,可效法保罗所行的,对他所建立的教会行使一定的权力,并如父亲那样,照顾会众 如果我们以第一点作为根据,很自然我们就会说,新建立的教会一旦成长之后,母会就不再需要照顾他们;但如果我们是根据第二点来行事,宣教士就当像保罗那样,在他自己所建立的教会成长后仍继续予以关怀照顾.宣教士须在两种做法之间作出选择.

从前面所讨论的看来,我们很难把今天的宣教圣工,与使徒所作的圣工相比.如果有任何可以比较的话,我们也不能从使徒所行的,作出任何结论,以决定选择那种做法.

对於我们在此所讨论的主题,实际的经验能给予我们很大的帮助.从经验中我们知道,一般来说,新建立的教会开始时都需要母会的协助.保罗传福音的地区范围是他所熟悉的;他的对象具有相当的文化背景,他们的价值观与他大致相同.近代的宣教士却不一样,他们推行福音工作的地区,其背景是与他们所熟悉的完全不同的.很多时后,宣教士要在文盲与贫苦的人中间工作,当地可能没有正式的学校,人民的生活也是非常的落后的.假使因宣教士的努力,在这样的地区建立起一个教会,那麼,至少在开头几年内,需要宣教士在各方面予以引导与监督.这个新教会的传道人的根基尚未打好,他或许也没有甚麼神学训练,因此,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如纪律等,他往往都不知道将怎样行.他没有多少经验,也没有甚麼书籍可作参考;而他处事的判断尚不能完全按照圣经的教训,因此,他不能肯定自己是否会做错.为此,至少在开始的时候,他必须依靠宣教士的指导,因为后者比他更有智慧,更有经验;当然,在宣教士本身来说,他也很乐意提供帮助,不但如此,他也确信,他的呼召包括了提供这方面的协助,因为他知道,新建立的教会,虽在真理上看来是完全独立的,却还未曾完全成长;甚至在教会略有发展之后,仍可能是非常幼嫩的,有时可能在区会或大会形成之后,宣教士仍要继续带领.

这种情形是可以理解的,甚至可以说是非常自然的;纵是如此,仍免不了会有各种危险,我们现在就要看看这种情形可能产生的危险.

第一个问题是关於宣教士的权柄.假使教会是独立的,有他们自己的长执会,那麼,宣教士的权柄该以甚麼作为根据 他不是使徒,因此他不能说是仿效保罗.他无疑是由一个比较早成立的教会所差来,而他比刚成立的教会的任何一位会友都有更多的神学知识,但这些并不表示他有更大的权柄.事实上,母会决不应藉着宣教士,来干涉刚建立的教会的事务;假使双方的文化与种族不同,就更不能干涉;因为这样做会很容易破坏双方的关系.

第二个危险是,假使宣教士继续不断地管理与监督新教会的事务,那麼就会使这个教会养成一种依赖,而不会学习承担责任,也不能在履行主所交托的使命中学习成长.宣教士若继续监理教会的事务,就会削弱教会长执的责任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在宣教工场中建立的教会,不得不完全脱离母会,而要独自处理教会的事工;然而所得的效果却非常惊人,从前宣教士们认为他们不够成熟,但那时却能立刻负起极重的责任.这个经验正好教导我们:在有需要的时候,必会有人起来作成主工.正因为宣教士在那裏忠心监管和照顾,不论他的心意有多好,结果反倒妨碍新教会的成长.

第三个危险是直接与宣教士本人有关的.他可能会说,刚建立的教会还未成熟,所以他必须在那裏加以指导.如果他离开的日子,是由他自己决定,他可能会不断拖延,他会说,新教会在各方面尚未成熟,假使让他们独立发展,很可能就会发生许多错误或怪事.然而惟有让一个教会独立发展,它才会成长. 如果一个教会总没有机会尝试解决自己的困难,或处理自己的事务,它就永不会成长自立.

因此,在新教会开始成长的时候,宣教士应当就不再顾问他们的事务,而要让长执独立处理教会的事工.然而,宣教士的工作仍很重要;如果他与长执维持着密切的关系,长执仍会谘询他的意见.透过著作,或提供适当的书籍,宣教士也可使这个刚成立的教会知道怎样应付未来的各种困难,因此,宣教士对这个教会当尽的本份并未完全终止;他必须站在他的岗位上,随时接受谘询,并提供实质的帮助;但他也必须提醒刚建立的教会,他并没有权力强行干涉他们内部的事工.一个教会决不能干涉另一个教会的事.区别所谓旧教会与新教会的各种理论,都不符合圣经的教训|;圣经只教导我们,各个教会最终都只是一个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

在一个新建立的教会加入其所属的宗派之后,我们前面所说的就显得更加正确.那时,宣教士就必须立刻从教会内部的事工引退;或许他们仍会请教他的意见,但他决不能仍占着监督或治理的岗位.如果宣教工场中的教会觉得宣教士的权柄是一种阻碍,而对他有所规避,这将是极大的羞辱.

我们在此所讨论的原则,显然是不易遵行的.白种人总是在下意识中存着一种优越感;结果就会想,若是没有他们帮助,其他种族就不能有甚麼进步;尤其是那些施行殖民政策的国家,因其在政治上的管治,白人就更易产生优越感,他们的教会很可能会觉得,他们有权对当地的教会实施一段长时期的监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记得,圣经从没提出对某个教会监理的概念.政治上的规范,决不能用在教会之中.教会的组织与国家或政治的架构是完全不同的;教会若能完全根据圣经的教训来行事,就绝少会犯错,这样,新的教会独立和自治的能力,从开始就会受到尊重,他们就有机会负起自己的责任,逐渐成长,而不需母会和宣教士时刻指导.难怪今天好多新建立的教会,都不愿被称为「新兴」的教会,因为这暗示了那些自称「年长」的教会拥有一定的优越感.他们在这方面的看法是正确的.那些「年长」的教会 ― 也常是指白种人的教会 ― 常常认为有权监理新建立的教会;这种看法完全没有圣经的根据.我们必须根据圣经的教训行事,才能得神的喜悦. 如果我们仍然要用「新兴的教会」这个名称,就必须限於指教会成立的时间的分别;教会成立的时间较长,并不表示有监理别的教会的权柄.在基督裏,不但不分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为奴的和自主的 (加三28),更也不分资深的与幼嫩的.

 

第卅四 章 大公教会兴地方教会:宣教圣工与教会合一的问题

不同宗派或不同差会往往会在同一个宣教工场小工作.这些宗派与差会有许多相异之处;他们的教义,纪律的执行,教会的组织,崇拜的仪式等.纵然如此,他们仍是在同一地区,有时甚至在同一城市中,进行传教工作.在亚洲许多大城市,如东京,加尔各答,以及其它许多大城市,都有许多不同的独立差会在那裏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必举例,就可以知道当中会有许多问题出现.彼此的工作是独立的,但工作地区却是如此接近,显然就会造成一种竞争.当中或会产生嫉妒,有时甚至是彼此敌视.总之,这种种后果,都有碍於宣教事工的发展,也不能维系宣教事工内的单纯动机.

此外,这种情形对於宣教工作的对象,也有极坏的影响.他们并不了解不同教会,不同宗派,不同差会之间的分别;他们只会认为这种分歧是宣教组织上内部的弱点,甚至是一种纷争;这种纷争完全不合耶稣基督给予门徒的命令.印度的一位主教说;有些印度教徒曾对他说,如果他们仍然是印度教徒,彼此还能合一;然而如果他们成为了基督徒,他们就会是属於不同的教会,而很难把各教会的信徒看作弟兄姊妹.譬如,在一九二九年,印度约有五千个差会,所以常有许多不同的教会与差会在同一城市内推行和发展福音的工作.

在世界其它地方,情形都是一样,教会本身的分歧,都成了人们加入教会的重大阻拦.

我们在此所看到l的现象,就是一般称为「多形」或「多数」教会的现象.这两个名称事实上都不很适切.所谓「多形」,好像是说这不过是形式上的不同,不过是外表上的不同,然而却忽略了更深真理教义的分别.所谓「多数」'赏际上是与教会作为基督身体的合一的特性有所冲突.虽然这两个名称都不大适切,但事实上这种现象是到处可见的.

令问题更难解决的,是因为在圣经中完全找不到有关这种问题的教训.圣经中只有「教会」,却没有所谓不同的宗派.当然,旧约曾记载犹太与其他十支派分裂的事,但我们绝不能以此来跟今天教会「多形」的现象相提并论.在新约中也常提到某些教会内部起了争论或分裂 ( 林前一10,11,十一18),但这绝对不是一种永久的分裂;圣经也绝对不认可任何永久性的分裂.今天之所以有各种不同的宗派,都是因为长久的历史演变使然.有时,可能是因为国家民族性的不同而造成,但大多数都是由於对圣经教训|不同的解释与看法,因之创立不同的教义而造成分裂.各个宗派虽然l时常开会讨论合一的问题,但许多i侍候都是没有结果的.各教会之间f往往都会出现歉隙,又或彼此漠不关心.

这种宗派的分歧,是既不能荣耀神,也不能造就人的;但是在宣教工扬中,这种情形更是有害无益,有损於福音的工作.对於非基督徒,这种种分歧的态度,以及极端的看法,是非常难以了解的;除非详细研究各个宗派的历史背景与发展过程,否则是无法了解的.为此,常有人建议各个宗派要彼此合一,否则宣教工作就会大失功效.常有人指出,教会合一的运动,总是在宣教工场中发起,也往往得到最大的刺激和支持.

本书的范围,并不包括讨论有关宗派合一运动的问题;但我们不得不发出一个问题,就是可在何种种程度上,处理到宣教工场中宗派的分别所引起的难题

最简易的解决方法,似乎是划分各个不同宗派传教的区域.各教会或差会可以彼此协议,不在同一地区中推行宣教的工作,这样做确会使问题简化不少,起码能够除去在同一地方分别进行宣教工作所带来的坏影响.然而,被分派的各个区域若是在同一个国家,或是民族中间,那麼各个不同的差会就应当合作,共同建立一个教会.若是可行,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不同宗派,并不应移植到宣教工场的教会中去.因此,必须从一开始就在宣教工场中建立一个合一的教会.

这一切,不但要彼此商议,更要彼此信任,并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当中还需要组织一个宣教主议会,凡是有关不同宣教区域的各种问题,都可以在这个议会中讨论与商榷.此后新建立的教会也要逐渐加入这个议会,因而可以发展成为当地教会和宣教事工的议会.接着这个协会可以提倡当地各个教会同用一种圣经的译本,采用相同的诗歌,至少也尽量采用相近的崇拜仪式.至於教会的管理制度与教义,也当在议会中共同商讨;如果不同差会,教会的教义是大同小异的话,而大家又都是忠心地传扬耶稣基督是王,是救主,那麼就不难达成一个满意的协议.

教会常因许多枝节问题意见不同而造成分裂,这是那些刚建立的教会所不能理解的,至少在短暂时间内不能.刚信主的人所关心的都是一些基本的问题,即耶稣基督所作成的救赎大功,祂在十架上钉死,以及祂从死里复活等重要信息.细节方面不必完全有一致的看法. 如果我们确是诚心诚意服事基督,并宣扬祂的圣名,那麼就有了共|同的基础,来讨论并解决各种问题;然而,有许多细节,是要让新会自行抉择和厘定的. 我们以上所说的,当然是单单指到在基本问题上看法一致的宣教工场.

如果在基本信仰上不能一致,那麼问题就更难解决.如果一个教会,发现一个宣教机构,是借用基督教的名义,传扬一种人本主义,或是完全否认基督教纯正的基本信仰,那麼就很难像我们在前面所说的,可以与他们一同讨论合作的问题.一般说来,我们都不可能与罗马天主教的宣教机构有所合作.在宣教工扬中出现的各种分歧,是不能完全消除的,但我们的本份,显然是要与那些诚意传扬基督福音的教会或宣教士,携手合作.

如果宣教圣工不慎重考虑这些问题,那麼在宣教工场建立的教会,迟早都会不经母会的协助,而独自寻求合一.一般来说,刚建立的教会所面对的人,都是非基督徒;他们常会有遭受威胁和危险不安的感觉,也会感到有很多的需要,因此他们很自然就会渴望合一,渴望长进和权力增长.在宣教历史中,我们看到有许多新建立的教会,反倒比原来的教会更盼望合一;但这有时也隐藏着危险,因为为了要寻求合一,他们甚至可能与自由派或不信派的教会合作,因而合一只不过是停留在外表上,而不是建立在同一的信心上.在某些情况下,分歧是比合一更理想的,因为与信仰不纯正的教会合作,只不过是人的心意,却不是神的旨意;因为神并不是要我们为了寻求合作而牺牲真理.

一般来说,宣教工场中的教会,都必须与世界其它地方新建立的教会有所联络.在实际方面他们所关心的不过是自己与所属的母会;然而偶然他们也会觉得与其它在相近的环境中,面对同样问题的教会更加接近.刚成立的教会,在一个充满敌视的世界裏面,往往会觉得自己非常微弱渺小;所以当他们知道世界其它地区所建立的教会也与他们有相同的困难与问题,他们说可以得着鼓励;所以新成立的教会基本上有需要与其它同类的教会有所联络.对於资深的母会,他们自觉微小,或许会向母会求助,然而在下意识中,他们却喜欢与其它刚成立的教会相交,因为大家都在面对同样的问题;因此,不同地区,言语的教会如能彼此有所来往,讨论教会成长的途径,是很有益处的.

这种彼此相交来往,对於厘定信条是非常重要的.许多时候,新建立的教会,都是把母会的信条临时承接过来,作为自己的信条,这样做是很自然的.此外,虽然不是教会大会如此决定,母会的信条教义,通常都会成为新教会信徒的行为准则.然而,他们逐渐会觉得有必要拥有自己的信条,在这些新的信条中,他们可以将自己从神话语中直接领受的真理表达出来.这些信条必要能够抵档与主背道而驰的思想与教训,如驳斥今天世界盛行的极权主义,世界各地的外邦宗教,或是抵制他们本国本地原有的宗教,如佛教,印度教,回教,甚至於道教,儒教等随从者非常众多的宗教,此外,也当指斥宗教混合主义,就是世界各地一种常见的现象.这样的教义信条,并不是可以制造出来的,而是因着需要而自然形成的.每一个新建立的教会,都有他们特殊的问题,但他们也有共同的仇敌,所以在准备制定教义信条时,不同的教会大可聚集一起,讨论他们信仰的内容. 远东的基督徒,虽是属於不同国族和环境,但却面对着许多相同的问题.照样,在非洲中部和南部的教会,也有同样的情形.这些刚成立的教会,在地域上仍是非常孤立的,但当他们聚在一起的l时候,他们常会发现他们之间有着相同的问题.以下将要讨论的问题,对於在地域上相隔很远的教会,很有帮助.

教会在本质上是大公合一的.大公教会过去和现在都尝试容纳全世界所有的教会.假使在宣教工场中,基督徒认识到教会无比的重要,那麼他们在每日所遭遇的微小困难中,就可以得着激励,因而也可以逐渐了解基督无比长阔高深的大爱,这爱只有与「众圣徒一起」才能明白.


第卅五章 宣教事工的发展

当独立的新教会,在宣教工场成立之后,母会还该负起甚麼责责任呢 我母会应该尽可能不要干涉刚成立的新教会内部的事务,以免阻碍他们堉养当有的责任感.母会似乎就只剩下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要专心致力於宣教的工作. 由此,新教会可以!照顾自己,母会也可以专注在传福音的工作上,这样看来似乎就是一种很自然的分工.

然而这样的分工,很快就会出现各种困难.第一,在实际方面这并不可行.母会所推行的宣教圣工,若是没有新教会的合作,是很难开展的.事实上,后者应当加入宣教圣工的阵容,甚至要继承宣教圣工的使命,它应当曾参与行动,提供作工的人,使福音更广泛地传扬出去.宣教事工不能单是限於传福音的工作,而让那新建立的教会照顾自己,若是如此,宣教事工就会与那些应当负起宣教工作的人手来源隔绝.

第二,这种分工对於新建立的教会,也是有害无益的.这会使他们以为只要做一个好的基督徒就足够,广传福音,对外作见证等事情,大可以让别人去做,这样就把基督徒的生活与为主作见证的关系,完全歪曲了.在前面已经看到,使徒的书信曾经指出,每个信徒都当积极参与宣教的工作,他们都当「用平安的福音,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弗六15),并「用智慧与外人交往」(西四 5 ).全教会以及神所赐的丰富恩赐,都当用来事奉神,「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 9 ).教会内在的生命,与教会对外的见证是绝对分不开的.因此,分工合作并不可行,因为这只让新建立的教会关心他们内部的事务,却要母会全力承担向「外人」傅扬福音的的责任.

如果这样的分工实际并不可行,那居室我们当怎样在母会与新建立的教会之间划分一条责任范围的界限呢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必先看看圣经对於教会的看法.我们已经看到,圣经裹并没有区别旧的与新的教会;圣经所强调的,是教会为基督的身体.从这个观念来看教会,我们只能说,旧教会与新教会在本质上是同一个教会,但是因为两者在地域,语言,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分别,或许两个教会需要分别召开大会.在教会的组织和治理上看来,他们确是两个教会,然而不要忘记圣经对教会真理的教训. 母会可能是远在欧洲或美洲;它具有西方的特质,会友多是白种人,它有特殊的文化,有相当的文明进步.新建立的教会座落在宣教工惕,就处於百般冲击,千般试炼之中,也处於基督与撒但激烈交战当中.可是在本质上,这两个教会乃是一个,他们共有一个根基,就是「一主,一信,一洗」;两者之间并没有严重的阻隔,最多也不过是一种可以跨越的栏干,这个栏干也只因为资际的理由而存在.没有人可以阻止他们任何一方来参加主的晚餐,事实上两者乃是同一个教会的两种形相而已.

如果我们紧记这一点,那麼许多似乎怪异的现象就不难明了了.提摩太虽是在小亚细亚的路司得长大,保罗却差他去哥林多负责重大的工作;虽然,路司得与哥林多在地理上相隔很远,可能社会环境也大不相同,然而两处的教会在基督裏却是一体. 即使最基本的分别,如人种,语言,文化等,因着基督裏的合一,也都不会成为合一的拦阻.如果这里所说的正确,那麼我们可以大胆地说,在宣教工场中成长的教会,虽是独立的,但仍需要支助,尤其是在为主作见证这方面.如果母会能够这样协助分会,也就会显明两者已变成一个教会,在基督裏已经合而为一;中间的阻隔已被拆除,不再有任何分别,并一同从主那裏领受宣教的命令.从行政方面来说,宣教工作是两个教会彼此l司工的召命.双方一同召开教会大会,制定合作规则,这样,宣教的工作就成为这两个教会共同的使命,因这两个教会在本质上原是一体.在英国威特比召开的宣教大会上,把这种关系称为「服从主命的合作」.或许这样说还嫌薄弱,这两个教会不单是宣教事工上的夥伴,他们乃是同一个教会.他们是合一的教会,处於这个时代的历史中,面对着各种争论与分歧,却仍记著,他们是属天的子民.

如果我们真能按照前面所讲的去做,那麼有两种困难,就立刻可以迎刃而解.第一个难题可能发生在母会中.他们或许会说:我们不再是在推行宣教工作,而只是在帮助那新建立的教会. 如果存着这种态度,那麼就是认为教会不是一个整体,这又重新竖立起母会与分会之间的阻隔,同时又表示,与别人合作的工作并不是自己的工作.一九四七年在印尼耶加达召开的大会,曾讨论到荷兰的母会与印尼的分会的|关系问题.有一位印尼牧师指出,上帝在世上所成就的万事,几乎都是藉著人的同心合作而成的.一粒麦子不会生长,除非天地共同合作;他结束时说,照样,今天的宣教工作,只有那些有数百年经验,并有丰富神学资产的资深教会,与那些新近成立的教会共同合作,才会结出果子来.资深教会不单是协助,他们的职责,意义是更加重大深远的:两者彼此同工,资深的教会本身在这件伟大,共同合作的宣教事工中有积极的参与.两方面合力承担的工作是不能分割的;两者的工作是如此融合在一起,因之是决不能分割或区别的.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母会的职责仍然是宣教的工作,虽然现在是lii两个教会共同承担.

第二个得以解决的问题是,究竟谁该负起最大的责任.是否新成立的教会,现在已承接了宣教的召命而当负起更大的责任,母会则只是暂时予以支持 或许这会是一种自然的发展.现在单仅是彼此同工,但有一日,新成立的教会能够单独完成主的使命.长远来说,新教会是必须而且能够独力工作的.来自其它不同文化背景的宣教士,总被认为是外国人,并不属於当地的是教会.新教会必须逐渐负起全部宣教的责任;他们必须为主作见证,有时可能会遭受反对和逼迫,但他们仍然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方式,向当地人传讲耶稣基督的福音.将这个担子逐渐转移给当地的教会,是有好处的,然而这种转移并不表示任何地位上的改变.我们决不能把神的工作视为一种脱争.当两个教会分工合作时,不能说谁是谁的手下,或是谁比谁重耍,因为两者本来就是一体;母会不当自以为是前驱,新教会也不当自以为实际的工作都是她做的,以致认为她的职责最重要.两者都当以更高超的眼光来看这件工作,即是合一的,是大公的;他们彼此同工,都是在事奉同一位主,同一位王.一九三八年在耶路撒冷召开的世界宣教大会中,早已有人提出母会与分会合作的重要;例如,关於中国的教会,有人说:西教会「要承认中国教会是主要负责的一方,对於中国教会来说,传福音的责任已经转移了给他们;对於宣教圣工作的职责,也当由中国教会来完成.」同一份报告接着又说:「现在资深的教会,真正能够逐渐与资浅的教会密切合作,推行宣教圣工.」

可是我们也不得不指出,有几个因素仍会拦阻或破坏这种真诚的合作.

第一是金钱的问题.刚成立的教会通常在经济上是不很富裕的.许多时候,他们甚至於不足应付教会本身的工作,所以就更不能支持宣教圣工的发展.宣教工作通常需要雇用全l时间的工人,建造或租用办公的地方,推广文字圣工,提供医疗服务,以及其它各方面的服务.刚成立的教会,不能负担这些费用,所以须向西方差会申请支助.这种经济状况,很容易造成多种难处.

例如,在使用向差会申请得来的金钱方面,分会可能不大节俭,也可能使用不大得当.母会可能会要求查帐,看看他们怎样用钱.新教会这种经济上的依赖,不期然就会使他们产生一种附属感.母会确是占了点优势,因为可以拒绝在金钱上给予新教会更大的支持.如果分会不能在经济上自立,仍须向母会要求经济上的支助,那麼就极难叫双方建立一种平衡而合作的关系.

这个难处几乎是不可能解除的.最好的方法是帮助本地的教会在经济方面逐渐增长而自立.戴维斯 ( Merle Davis ) 在他的「旧根基上的新建筑」一书中,曾详细讨论到这个问题.他指出,分会在经济上依赖母会,常会令她有一种低微的感觉,因而削弱它的能力.所以,宣教圣工还需包括对新教会给予经济方面的教导,如农业方面的教导,又如按当地的需要,设立学校.此外,也可帮助他们全面重建乡村 (当然这也包指那些住在同一处乡村的非基督徒).当地教会在经济上不断增长之后,他们也会觉得在灵性方面已较前刚强,就会开始承担从前不敢承担的工作.戴维斯所说的很是合理,我们非常同意.他讨论的题目,涉及所谓整全的宣教方式,是我们在前面提过的.我们这里将要讨论的,并不是宣教的方法,而是怎样去装备那些在宣教工场中成立的新教会.教会需要经济方面的支助,以便能够完成主所托付的召命.我们不必在此讨论,母会应当在何种程度上提供指导 如果母会能够让其它组织或机构来做这些工作,无疑会更好,因为教会的召命,主要并不是针对这方面的工作;可是在某些情形下,母会或差会是不能不给予帮助的.

第二个解决的方法,是要尽快安排分会参与宣教工作,以致可以有不受新的义务工人出来为主作见证.

我们不必使用领薪的传道人去做宣教的工作;相反却应当鼓励全会众一起为主作工.我们不必使用昂贵的办公地方,或其它辅助的东西.教会的信徒只需参加一个简单的圣经课程,就能参与传扬福音.这裏我们要看看今天教会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也就是在船教工场中令人非常困扰的一个问题.在前面讨论到宣教的方式时,曾提到几点,现在则要详细讨论这个问题.

我们所遭遇的最大难处,其因由是,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宣教士习惯的做法,总是一开始就急忙找个助手 ― 一个传道人;这个人是从当地人中选出来的,他在宣教基金的支助下接受一定的神学训练.他的工作是,循著宣教上的指导,在当地接触未信的人,并要到各处传杨福音.如果工作扩大了,传道人的数目就要相应增加.这些单纯的传道人,所做的实际上是非常艰苦的工作;他们要在最困难的环境中,面对各样攻击,同时将福音传开.

因此,宣教工作在许多地方,都是一项需要大量金钱来支持的庞大工作.这些钱是用来支付传道人的新酬,文字工作,办学与开设医院的开治等.如果差会能够不断支持这些工作,或学校医院等获得政府津贴,工作就可持续顺利进行.可是,这种系统,从一开头就隐伏着危险.在许多国家中,对於参与宗教工作的人的领薪制度,都是一无所知的.协助宣教士的传道人,接受西方教会的薪酬,常会引起人们怀疑这些传道人的真正动机,恐防西教士宣教的动机包含了政治的意味.对这种系统的攻击,在宣教工作逐渐转移到当地新教会手上的时候,尤为激烈;后者不能在经济方面负起这项庞大的工作,他们无法支付传道人,教师,医生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薪金.即使他们的学校与医院得到政津贴,他们仍然无法继续这些工作.除非继续有母会的资助,否则就得削减这些工作,或只集中重要的几方面,但继续支助或削减工作,都同样遭到严厉反对.

难怪近来有许多人都提出疑问,宣教工作是否一开始就已走错了方向.在宣教工场中依靠当地受薪的传道人来工作,岂不是在原则上就有了错误 当日发薪雇用助手,岂不是造成今日困难的原因吗 如果我们当日没有这样做,今天的圣工岂不是更能展开吗 这些问题很自然又引出另一个问题:今天是否可以重新开始,向另一个方向发展宣教圣工 当怎样改变方向 我们今天到了这个困境,事实上是因为在过去一个世纪中,宣教圣工在世界各地开展的时候,在西方的教会中,却很少有人肯自发地去为主作见证,传福音.当时的西方教会,对宣教工作的困难早已习以为常,但却l忘认了基t督徒生命的特性,是要忠诚实热心地传扬福音,将喜乐平安的信息传给别人.保罗书信中所说「无论得时不得时,务要传道」的教训,早已被人遗忘了.我们自己既然没有主动自发地去传福音,我们当然也不会唤起或期望别人主动地去传扬福音.

我们本当盼望信徒的生命与生活,能够成为他们对邻居活的见证;可是,我们却是盼望透过受薪的福音工人,在我们的监笃督工作,使当地的教会得以扩展.

然而,当时的宣教工作,并不全是如此,早已有人在使用新的宣教方式.当宣教工作在韩国开展时,著名的宣教士倪维思 (Nevus) 特别郑重地指出,福音的伸展,主要是要靠平信徒自发所做的传福音工作.这些平信徒参加固定的圣经班,而在实际的福音工作上接受意见和帮助.但他们所作的工,必须是出於甘心乐意和顺服的.倪维思的第二个论点是,宣教工作的架构必须是越简单越好;我们不需有花费大量金钱建筑的学校和教堂;教会中的会友必须自己提供聚会的地方.差会必须注意,不能扮演有求必应的圣诞老人.反之,却要不断提醒信徒自我牺牲奉献.惟有如此,那个独立的教会才会增长,而且在开始成立的时候,就有明确的宣教异象.倪氏的准则在韩国证明是正确的.宣教工作最初於一八八四年在韩国开展,在一八九四年,已经受洗的基督徒有二百三十六名,到了一九0九年,人数已增加至二万六千人,今天南韩是远东基督徒人数在人口比例上最多的国家.

艾容诺 ( Roland Allen ) 也有类似的建议.他说,宣教士时常低估那些刚悔改的外邦人的热诚,没有期望他们自发地协助宣教的工作.我们过份重视那些受薪的工人,因而完全脱离了保罗所指示我们的宣教方式.保罗没有金钱支付同工的薪酬;他完全依赖甘心乐意奉献的同工;正因如此,他的工作大大蒙福.宣教的工人,今天已变为一种专业的阶层,宣教工作也成为一种职业;他们从差会领受薪金,却完全忘记了要自发地宣扬主耶稣的名字.

为要指出教会自动发展的潜力,艾氏以两个宣教圣工的例子来作比较.在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五年间,英国圣公会的宣教差会有一千二百卅三名宣教士,有一万五千一百八十五名从宣教工场招募的工作人员.在今年年初,各个宣教工场共有六十万以上的基督徒.一年之内有三万多名初信的基督徒受洗加入教会;即按平均来说,每个受薪的宣教工人,还没有带领到两个人归主;这甚至已包活了那六十万的平信徒并没有带领过一个人信主的假定.艾氏的另一个例子,是非洲的马达加斯加群岛,那裏在一八七0年将所有宣教士都驱逐出境,直到二十五年之后才再准许他们入境.在这二十五年中,岛上并没有一个受薪的宣教士,然而基督徒的数目却增加了十倍.我们通常都过份高估妥薪和受过训练的工人所作的工,却忽视了普通信徒的潜在能力.因为我们对他们没有甚麼期望,因此也不策励他们,又不把工作分配给他们,这样他们当然就不去领人归主了.

以上的两个例子无疑是很突出的.两者在某些方面是与其它宣教工场的实际悄况非常吻合的.印度常有大型的群众运动,有的会有许多人同时信主并同时接受洗礼.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带领群众归主的运动,通常是在偏僻的地区,由普通信徒带动而产生的;而在那些宣教工作非常兴旺的区域,却从来未有这种运动发生.宣教的活动因着我们的经济力量已受到很大的打击;成了我们引导的,是我们的经济力量,而不是主基督的命令.难怪戴维斯在一年内视察了许多宣教工场的工作之后说,在工场上他总是听到宣教士说:「我真盼望能够从头做起,我们可以把我们的金钱运用得更加l适宜. 」

这些忠告无疑是非常正确和合理的,当中或许会有稍微夸张之处,可是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就是我们 ― 当我说到「我们」时,我是指去几乎所有的差会机构,或差派宣教士的教会 ― 从一开始就没有看到平信徒有很大能力领人归主.我们对他们期望太小,因之,他们所做的也很少结果.我们就雇用更多受薪的工人;直到今天才我们才发现,这个方法完全错误,福音没有在世界各地真正的传开;如果我们仍然继续这样做下去,宣教工场新建立的教会就永远不会承接广传福音责任.

今天,在许多宣教工场中,母会与分会已经一同作工,我们就更应当注意在前面所提到的问题;如果我们不将宣教工作转变为全体信徒自发地领人归主,那麼宣教工作的前景实在并不乐观.我们绝对不能永无止境地打发受薪的宣教士出去,并在宣教工场中顾用大量的传道人;再者,当地的教会在经济上也无法负担这个责任,除非当地的教会能确实知道,惟有每个基督徒都去传扬耶稣基督的福音,并在日常生活中把握神所给的机会领人归主,今天的教会才有希望,才能盼望将福音传遍地极.由於以前所用的宣教方法有所偏差,要达到这个目标必然非常间难.但假使我们能够给一般信徒适当的指导,分派他们到适当的工作区域,并时常给予他们帮助和意见,那麼要达到福音普传的目标,并非是不可能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好的榜样.单是口说并没有用处,必须实践才会产生功效.

 

第卅六章 今天宣教圣工的职责

在母会与初建立的教会一同为主工作时,母会自然要负起一项特殊的责任.在实际的工作方面,来自宣教工畅的工人,比西方的宣教士更合适;比方说,在探访或到各个乡村去传福音方面,都比较方便.然而对於整体的宣教事工来说,西方的宣教士也有其重要特殊的恩赐.对於全面的宣教事工,我们可提出以下重要的几点.首先,差会可以负起训练宣教士和其他福音工人的重要工作.我们故意讲得很广泛.如果我们要逐渐发掘并使用平信徒传福音的力量,那麼他们当然也应该受到某种程度的训练,

这最好是短期的圣经班,或是晚间的圣经课程,以及其它固定的培灵查经大会.但是最重要的一点,仍然是在当地训练圣职人员.训练最好是用当地人的语言进行.全部训练的组序,应当针对传道人在训练后即将工作的实际环境,完全以圣经为基础,参与训练的人必须专心学习神的话语;他们必须从整部圣经中察看神怎样向他们以及他们的同胞说话.所以,也当谨慎地教导他们认识当地的各种宗教活动.他们不但需要研究他们「旧有的宗教」,当地新兴的宗教运动,他们也应加以分析.此外,他们还要学习基督教的教义,以致能够培养一种合乎圣经的人生观及世界观;这种世界观积极辩斥一切不出於神的看法.初期的教会历史也很重要;古时的教父也曾与当时的异教力战,所以当时有许多事例与今天相同,是值得研究的.课程的每一部份都必须是具体而实用的;除此以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基督裏真心的爱神.

母会在这种训练方面仍该负起相当的责任,因为他们有更多可运用的资源,并有丰富的经验.但是母会也有他们的缺点,我们西方人就是缺少内心的敬虔,单纯和谦卑,这对宣教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对於神信实的引导与鼓励,这心不足. 因为对神的仰望和倚靠不大,所以我们的祈祷往往都软弱无力.我们在宣教工场所得的经验,总是令我们觉得羞愧和内疚;宣教工作是一种充满各种挫折的工作,但最终叫我们失望的还是自己的无能.我们虽是无能,然而神却仍使用我们;虽然我们缺乏智慧,也不配事奉,神却仍藉着我们作成祂奇妙的大工.

这裏也必须提到基督教的读物;这也是我们重要的职责之一.刚建立的教会极需要可供阅读的材料,由於他们的需要越来越迫切,他们就开始承担起这方面的责任.他们需要解经方面的书籍,需要论到时代信息的书籍,以致能从圣经的角度来看今天世界所发生的事.他们需要当代哲学方面的书籍,帮助他们建立一个基督教的世界观及人生观.他们也需要杂志,课本,消闲的文学作品,他们在各方面都有需要.当文盲的情况越来越少,所需书籍与读物的数晕就越来越多.除非有大量外来的帮助,当地的教会通常都没有力量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在我看来,今天宣教圣工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在文字圣工上帮助他们.如果我们能满足他们这方面的需要,我们所提供的帮助不但是暂时的,对於将来的教会也有帮助.

最后,我们也有在精神上鼓励他们的职责,帮助他们坚固信心,也要安慰那些沮丧灰心的人.从前我们或许觉得刚成立的教会并不需要我们在这方面的帮助;但现在我们却看到,他们非常需要这方面的帮助,也已表明他们的需要.教会初成立之时,他们实在是热心助人,也肯舍己织牲;但不久就灰心低沉下来,能力也就逐渐减退,并害怕自己的劳苦会是徒然的.所以母会或宣教差会不能立刻引退,却应当尽可能与他们一同跳起重担.许多宣教圣工非常兴盛的国家,在西方文化影响之下,正受到物质主义,惟物主义,无神主义的威胁,以致影响一切宗教的价值观.刚信主的基督徒也会面对这种挑战.旧社会着重超然的现象与巫术的力量,可是现在他们却被近代科技文化所迷惑了.在这样的危机之中,我们可以帮助他们.我们与他们面对同样凶猛的仇敌;然而我们早已认清这个仇敌,也更知道怎样抵挡它.我们也曾遭遇过极大的困难,我们辛苦地学会了怎样接纳近代科技文化,却仍要握住天父的手在世上如孩子般行走.这些正是我们应该教导那些在宣教工扬中刚信主的人,使他们也能同样面对这个问题.

当我们面对将来时,很易会因患难而恐惧.在世界各地有福音传到的地方,几乎都有骚动不安,人们越来越排斥福音,并且敌视传福音的人.我们并没有听到胜利的角声;福音的道路有胜也有败,有挣扎也有安慰.新建的教会通常都增长得很慢,或许有时我们会听到某些大型的属灵运动,但这些往往不过是一瞬即逝.近代社会似乎是极不适合天国的降临.人们都过份重视政治与经济的进步,或国家的独立自治,却并不晓得寻找神,也不顺从祂的命令.有时我们几乎完全觉得无能为力.我们只能每日战战兢兢地活在神的面前,儆醒祷告.假使我们恳切祷告,那麼我们虽是软弱,神自己必会帮助我们,而且也只有祂能帮助我们.在这些不安的年日之中,我们要学习保罗那样流泪祈祷,也即是说,耶稣基督的能力正在我们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因此 ― 虽然看来是矛盾的 ― 我们在自己的软弱上,也可以得着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