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随求陀罗尼咒怎么修:关于我县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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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日期:2011-05-27 15:36:56   查看次数:358 次
关于我县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灌南县司法局  杨立谱
2011年5月26日
各位主任: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我县近年来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有求必应,应援尽援”的工作思路,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以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为重点,严管理、重质量、树形象,法律援助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仅2009年以来,我县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554件,案件回访率达100%。其中,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861件、占33.7%,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5521人次,其中,12348热线维权电话8600人次,为弱势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30多万元。我县刘春林等6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被评为“2009年度全省十大优秀案件”;严汉成等41名残疾人劳动争议案被评为“2010年度全省十大好案例”,全市唯有我县获此殊荣。原省司法厅副厅长方晓林先后两次对我县法律援助创新做法进行专题批示。援助案件办案数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县法援中心还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首批“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妇女权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连年被市局授予“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并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基层服务单位”。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新民、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等领导视察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时皆给予高度评价。《江苏卫视》先后两次报导我县法援工作创新做法。新疆阿克苏市、山东金乡县、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等司法局先后组团前来参观交流。
一、夯实基础,硬件设施不断完善
2009年,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县司法行政综合办公大楼设有接待大厅、律师办公室、咨询室、会议室、12348(热线)值班室、档案室等,办公面积300多平米,全部按照省厅规范化窗口标准设置。在硬件配备上,中心统一配置了4台电脑、2部电话机及传真机、复印机、监控、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为了更好的服务残疾人,中心还专门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配备了拐杖、轮椅等用具。在软件台帐上,中心严格案件卷宗质量管理,按照省厅规范化要求,对结案卷宗定期进行归档。目前,县法援窗口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初步达到了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省规范化窗口建设标准。
二、强化协调,网络体系逐步健全
我们不断加强法律援助“组织体系、机构设施、人员队伍、规章制度”四项建设,大力构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联系点—联络员”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援网络。在全县14个乡镇建立了以司法所牵头,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为主体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对每个基层工作站要求做到“四个一”,即成立一个机构、挂一块牌子、落实一间办公用房、明确一名专职人员。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部门法援网络。积极与工会、妇联、残联、信访、劳动等部门联系协调,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分别设立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实行指导、帮助、培训、监督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建立健全企业区域法援网络。我们在324个企事业单位、12个流动人口集中区、42个建筑工地、22个集贸市场、6个大型商场等矛盾纠纷多发地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点”,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或解答法律咨询,吸纳2230名人民调解员兼任“法律援助信息员”。四是建立健全村居法援联络员制度。在全县237个行政村(社区)、86个重点企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订了联络员工作手册。目前,全县共有法律从业人员45人,其中专职注册律师12人。已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成为党和政府为弱势群体办实事的“连心桥”。
三、广泛宣传,社会影响空前高涨
近年来,我们一是利用活动,多角度宣传。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活动,结合“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开展富有特色的广场咨询,与新闻媒体联手,利用报纸、电台和电视进行宣传报道,使社会更多的了解法律援助,从而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利用网络,多层次宣传。发挥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作用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卡、宣传册、联系卡、上法制课等形式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利用窗口,多方位宣传。我们延伸援助手臂,在公共场所和窗口部位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公布受案条件和办案流程。在灌南吧开通法律援助咨询和受理专栏,在县广播电台开通“法律援助在身边,公益律师在行动”法制栏目,使群众能够得到更便捷的服务与帮助。目前,中心在灌南吧的法律援助专贴点击率很高,很受广大网友喜爱,已被吧主选为精品并置顶。去年二月份和县广播电台联合推出的“法援在身边,公益律师在行动”法制栏目,采取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每周三坐客广播厅和主持人一起以生动的法援案例向听众讲解受援人的故事。县广播电台以现场连线的方式,由值班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现场向听众解答法律问题。目前,该栏目已连续播出了64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规范管理,服务水平迅速提升
一是规范服务行为标准。实行法律援助来访接待制度,要求做到接听来电热情、文明;接待来访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杯茶水、一个合法解释,以此来规范法律援助人员的执业行为。二是规范内部工作程序。中心先后制定了案件受理、人员管理、办案流程、质量标准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全县法律服务机构报结的案件按统一格式报送县中心。三是规范服务质量督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和法援案件反馈机制。案件办结时及时回访受援人,跟踪了解律师的服务信息。同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律师、法律工作者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四是规范考核奖惩机制。局党组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签订法援案件目标责任状,并将考核结果和办案补贴发放、年度注册挂钩,对没有完成办案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年终评先评优,并影响其注册,从而调动其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心,最大限度地提高办案质量。
回顾我县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从整体上看,运行情况较好,基本实现了有求必应,应援尽援的目标。但还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
一是法律援助经费不足。法律援助经费的紧缺与相对增长较快的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不相适应。县政府已经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了预算,建立起了基本保障机制(执行公用经费按人保障标准,法律援助列入其中业务项目之一)。但是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法律援助的案件急剧增加,法律援助经费仍然不能满足办案的需要。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援工作的开展,很多援助案件特别是市外、省外的援助案件难以实施。
二是法律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援助案件质量与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认识和水平不相适应。部分法律服务人员对法律援助存在认识模糊,积极性不高现象。在办案过程中,个别法律工作者对受援对象态度冷淡,认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无偿的,调查取证不认真细致,导致了个别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知晓度。通过广泛的宣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使法律援助更好地服务于弱势群体、服务于“平安灌南”的建设,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政府民心工程,为民办实事的窗口,让更多的群众接受免费、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完善机制,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渠道。认真落实《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工作。在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努力拓宽法律援助经费的社会捐助渠道,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渠道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健全经费使用激励机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积极性。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法援队伍整体素质。首先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认识,端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态度。其次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服务能力,赢得受援人的信任,从而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四是建章立制,加快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步伐。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一方面通过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规范法律援助立案、登记、归档等台帐建设,保证规范化运作。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基本设施建设,实现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目标。再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法律援助活动的指导、监督,规范。今年初,县委、县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全县为民办实事百项重点工作之一,省司法厅还将对我县规范化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进行考核验收,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社区矫正工作
我县从2005年7月开始社区矫正试点,6年多来,我们在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公安、检察、法院及民政、财政、人社等16家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先后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技能培训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劳动就业基地、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五大基地”和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截至2011年4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49人,期满解除1140人,目前在册509人,无脱管、漏管发生,衔接率达100%,重新犯罪率为0,实现了管得住、管得到、管得好、不出事的工作目标。省司法厅副厅长姜金兵、周红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恕娟等领导视察皆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强化知识宣传,提升社区矫正社会认同感
社区矫正工作的着力点在社区,为了让更多的人和社会团体了解、理解、帮助和支持矫正工作,我们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一是结合“法律六进”推介社区矫正目的意义。将每年3月份定为社区矫正知识宣传月,由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14个司法所以不同的形式开展社区矫正知识进乡、村、企业宣传活动。几年来,全县共张贴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宣传标语35000余条,悬挂过街条幅1200余幅,制作展报890余块。还将“两院”、“两部”的规定及《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汇编成册发放到全县乡村干部手中,让更多人接触和了解社区矫正这项工作。二是突出媒体宣传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成果。每两年我们在全县精选15个社区矫正典型事例,投入万余元制作矫正纪实专题片,多次在县电视台《学法守法用法》栏目进行播放,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加深了广大群众对社区矫正这一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的理解,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二、强化审前调查,把好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进口关
经过几年的试点与探索,我县于2008年开始实施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审前调查制度,2010年又建立了所有刑事被告人审前调查和假释人员释放前社会评估制度。在此基础上,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认真开展走访调查活动,详细了解被调查人个人表现、家庭情况,特别是对于部分有前科劣迹人员从严把关,为法院量刑和监狱提前释放提供参考意见。三年多来,我们共为刑事被告人开展审前调查281人,被法院采纳236例,采信率达82.1%,为假释人员开展社会评估67人,被各地监狱采纳58例,采信率达88.9%。
三、强化入矫宣告,狠抓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第一课
我们一直把与社区服刑人员的第一次正式接触当作帮教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认真、严肃对待。全县14个司法所都设有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室,每当社区服刑人员第一次到社区报到,都由司法所牵头、派出所配合、村(社区)派人到场,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组织宣告。为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我们将相关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制度和规定制作成“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告知书”发给社区服刑人员。对部分存在心理抵触、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交公安机关训诫,加强思想教育,确保入矫“第一课”达到应有的质量效果。
四、强化矫正教育,创新社区服刑人员管教新模式
在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常规教育管理的同时,我们整合资源,因人施教,不断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工作新模式。首先,挖掘社会资源,着力形成齐抓共教的矫正教育新格局。聘请本县在职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员,邀请他们为社区服刑人员授课,以案说法,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吸取教训、遵纪守法、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仅今年以来,已在县法制教育基地为社区服刑人员授课3场,基层司法所授课4场,受教育社区服刑人员413人次。与此同时,我们还聘请老干部、老专家、老模范、老战士、老教师等社区矫正志愿者为社区矫正教育教导员,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爱国主义、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全县14个司法所,平均每所有4名“五老”人员参与到矫正教育工作中来,每个司法所每年“五老”讲课不少于4次。其次,发挥中心作用,全力打造本地特色的矫正教育主战场。为了使社区服刑人员个别教育有场所、集中教育有场地、直观教育有阵地,2009年以来,我们先后投入50余万元,建起了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和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中心,总面积达800余平米,集教育谈心室、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图书阅览室、放松发泄室、警务室、检察室、多媒体室等为一体。其中,图书阅览室配有相关书籍在5000余册。2009年以来,先后有310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在县中心接受一次入矫管理、心理健康、法纪法规等全面教育。第三、深入调查分析,努力体现因人而宜的矫正教育个性化。针对不同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特征、思想动态、个性表现,我们因人而宜,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个别教育前,都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和调查,并通过分析其心理、思想动态及家庭和社会背景,尽可能全面地掌握情况,从而为顺利实施教育提供依据。
五、强化分类监管,客观看待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有效监管,即可提高监管质量与效率,又能有的放矢的开展矫正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重新犯罪现象和苗头。从社区矫正试点开始,我们就严格制定和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汇报制度、请销假制度、公益劳动制度、集中教育学习、手机定位监管制度。通过月度考核排查,掌握各类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到位、表现不好的社区服刑人员查找问题根源,通过心理矫治、个别谈话教育等手段及时教育其遵纪守法。
六、强化帮扶安置,实现社区矫正塑造感化治疗功能
我们通过实施以“暖其心、安其身”为主要内容的“暖心安置”工程,对无生活来源的社区服刑人员,一方面协调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另一方面,协助其申请社会救济。自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全县有21名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吃上了低保,每年有1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得到社会救济。对无业可就的服刑人员,凡有学识或专业技术特长能自谋职业的对象,协调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降低门槛,为他们再就业打开“绿色通道”。近年来先后有51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政府部门的帮助下走上了致富路。对无任何技能的对象,在坚持本人自愿、专业自选的原则上,由政府组织免费在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进行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取得专业技术上岗证后,司法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协调安置就业。到目前为止,已有2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了政府安排的技术培训,并分别在县开发区、化工园区、农业生态园区、万年达建筑工程集团等二十六个大小企业找到了“对口”工作,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七、强化队伍建设,增强社区矫正工作者整体素质
我们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在矫正工作实践中建立和培养了一支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全县各基层司法所配有一名正式司法干警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公安派出所有一名正式工作干警负责矫正联络工作,检察院有两名工作人员参与矫正监督工作,法院刑庭、少年庭有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对接工作。09年以来,我们还先后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6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充实到基层,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在管理上,我们先后出台了《灌南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灌南县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奖补暂行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并采用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矫正工作者的管理。在培训上,我们采用集中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对矫正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教育与更新。此外,我们还整合社会资源,不断调整充实矫正志愿者队伍。目前,我县拥有社区矫正工作者(正式司法干警)、专职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共500余人。
由于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队伍不稳。经统计,我县每年在社区服刑的罪犯达到500人左右,平均每乡(镇)约有35名社区服刑人员。基层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的具体实施单位,平均每所仅有2人,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外,还承担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8项职能,同时,司法所长常常又身兼数职,人员不足、一兼多职,对于专业性、程序性较强的社区矫正工作而言,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制约,司法所人员的高流动性也极易使工作出现脱节。
2、管理遇阻。一是流动特别是申请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难实施。二是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服刑人员的执法权在公安机关,管理权在司法行政机关,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内容的增加,各部门之间配合协调不够密切的问题开始显露,一些衔接渠道还不够通畅,如犯罪人员的移交、法律文书的传递等问题。三是各成员单位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方面,也还有待进一步发掘。目前,大多数人对矫正的概念依然比较陌生,群众认知度不高,对此项工作缺乏理解。由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罪犯身份,周围群众对其敬而远之,谈不上配合监督帮扶。
3、帮扶欠佳。部分被判处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从监狱回归,身无分文、无亲可投、有亲难投,缺乏临时性救济。受缺乏就业指导和外部环境竞争激烈的影响,社区服刑人员很难再就业;部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因犯罪而失学,更难就业,极易重新犯罪。
因此,完善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势在必行,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领导,确保社区矫正组织保障制度化。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从职责分工与要求上看,由于执法权与管理权分离,不仅需要领导重视,更需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一是要健全组织,夯实组织保障基础,形成自上而下、比较完善的县、镇(乡)、村(社区)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网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二是县、镇(乡)两级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三是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评体系,定期开展专项视察和检查,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依据各自职责和特点,明确各单位的社区矫正牵头科室,确定专人负责,部门协同形成合力。
二、提高标准,确保基层社区矫正机构建设规范化。一是注重队伍建设。司法所工作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力量,是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责任大、任务重,我们将采取政府公开招录或定向招聘等方法,充实队伍,实行人员定编定岗。同时,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吸纳既有专业知识又懂社会管理的人员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综合实力强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二是落实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有专项工作经费作为物质上的保证,需建立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县级财政不仅要按省厅要求配足社区矫正配套资金,镇(乡)也要作相应的补充。同时要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科学合理地确定矫正经费标准,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严格经费管理和使用,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大投入,确保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基地化。一方面认真总结县级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基地运行的经验做法,努力在全县14个镇(乡),全部建成集心理矫治、集中教育、技能培训、技防监控、公益劳动为一体的镇(乡)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基地),依靠GPS全球定位手机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24小时监控,依托心理测试系统及时发现和矫治心理异常对象,不断提高矫正质量。另一方面推行“中途之家”模式,建立新型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为无家可归、无处可去、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食宿、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临时性救助,切实解决好过渡性问题。
四、整合资源,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帮困扶助社会化。一是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各类媒体,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和参与,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集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以“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三是开展技能培训。依托县人社部门的阳光工程、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计划,将社区服刑人员职业培训纳入各培训项目统筹开展培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生存技能;四是落实扶持政策。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求助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民政部门要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酌情给予减免,鼓励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创业。
八、改革机构,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更加深入化
2010年12月9日,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会议在北京召开。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社区矫正”正式出现在刑法文本中。河北、四川等部分省、市相继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今年2月份,省厅发文要求我县在全省搞点,率先成立“灌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此,我们非常重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作书面报告,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抓住契机,并以此为东风,提出“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的请示。县政府已召开常务会专题进行研究,同意成立灌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现已报市编委审批,我县的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将指日可待。社区矫正管理局是社区矫正工作专门的指导机构,它是职责牌,是任务牌。我们将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管理局所承担的光荣使命,履行好组织赋予的职责,加强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矫正工作队伍,营造团结和谐、务实创新、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科学地指导管理并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我们之所以取得令人鼓舞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关心监督;得益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还需进一步优化,社会管理的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等等这些,我们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作风,为灌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